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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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模版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模版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模版一、概述信息公开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也是政府运作的一种标志之一。

政府、机关和组织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敏感信息的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查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二、保密审查的原则1. 合法性原则:保密审查必须依法进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2. 必要性原则:保密审查必须符合信息公开的目的,并确保信息公开的合理性。

3. 公正性原则:保密审查必须公正、客观、中立,不偏袒任何个人或组织。

4. 透明性原则:保密审查的程序和结果应当向相关方面公开,保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三、保密审查的程序1. 保密申请材料的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当明确标明是否包含敏感信息,如包含敏感信息,需在申请材料中提供相关解释和理由。

2. 材料初审:申请材料经初步审核后,由保密审查小组进行初审。

初审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以及是否包含敏感信息。

3. 敏感信息的鉴别:对于涉及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共利益的信息,请保密审查小组进行敏感信息的鉴别。

鉴别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与相关部门进行咨询、请专家评估等。

4. 风险评估:对于可能带来不良后果的敏感信息,保密审查小组需进行风险评估。

评估的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可能导致的后果、防控措施等。

5. 审查决定的作出:根据敏感信息的鉴别结果和风险评估情况,保密审查小组将作出审查决定。

决定的内容有三种情况:同意公开、拒绝公开或者部分公开。

6. 审查决定的通知:保密审查小组将审查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四、保密审查的补充规定1. 保密审查时限:保密审查的时限为7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2. 保密审查意见的反馈:申请人可就审查决定提出意见和申诉,保密审查小组应当及时回复,并重新审查申请材料。

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一、审核制度目的
审核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网络信息发布环节中的内容把关与质量把关,保证网络信息发布的真实准确、合法性,维护网络信息秩序,减少网
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的流行,有效防止网络信息的恶性传播。

二、审核原则
1、客观真实:审核的网络信息要具有可靠性,是客观真实的;
2、公开透明: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必须公开透明,建立可追溯的
记录机制;
3、及时严谨:审核要尽快完成,在有效期间内以严谨的态度审核;
4、责任承担:网络信息发布审核要有明确的审核责任制,责任者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以法治之精神:网络信息发布审核要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措施为
基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三、审核对象
1、根据平台的性质和设定的目的,定义本平台接受审核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评论、教程、文章、图片、视频、活动等;
2、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平台的特定要求,定义不接受审核的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涉黄、暴力、血腥、反动等;
3、审核涉及的信息,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社会公德,把控
网络秩序,维护网络安全秩序。

四、审核流程。

公职人员网信管理制度

公职人员网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职人员网络信息管理,规范网络行为,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保障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在职公职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网络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的安全、健康、有序,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第二章网络行为规范第四条公职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的规定,不得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

第五条公职人员不得利用网络从事以下行为:(一)散布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二)制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隐私、名誉、知识产权等;(四)从事赌博、色情等非法活动;(五)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六)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道德的行为。

第六条公职人员上网应遵守以下基本准则:(一)坚持正确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二)尊重他人,文明用语,不发表侮辱、诽谤、歧视等不当言论;(三)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随意泄露个人及他人信息;(四)维护网络安全,不参与网络攻击、病毒传播等活动。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第七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网络安全责任人,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培训。

第八条单位应加强网络设备管理,定期检查网络安全设备,确保网络设备安全可靠。

第九条单位应加强网络数据管理,定期备份重要数据,防止数据丢失、泄露。

第十条单位应加强对网络服务的监控,发现网络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网络安全。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公职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单位工作人员未履行网络安全管理职责,导致网络安全事件发生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单位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00]1号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00]1号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00]1号2000年2月25日)各司局、直属事业单位:《民政部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暂行办法》已经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同意。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民政部上网信息签发单(略)民政部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暂行办法为了维护民政部网站形象,宣传民政工作,保证网站发布的信息及时更新、准确可靠,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信息的采集各司局、部直属事业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提供拟上网发布的信息。

二、信息的内容及种类各司局、部直属事业单位认为需要公众了解的民政信息,如新闻、业务动态、办事指南、热点问答等均可上网发布。

拟上网发布的信息由指定的信息员以电子文档、照片、图表、音像、数据等形式向信息中心提供。

三、信息的审核各司局、部直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员将拟上网发布的信息报单位领导批准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信息中心采编室;信息中心采编室对报送的信息进行筛选,编辑后,报信息中心主任审核并送办公厅有关处室把关,最后由办公厅主任复核签发。

四、信息的发布拟上网发布的信息经办公厅主任签发后,由信息中心发送到因特网,同时入数据库备查。

——结束——。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审核管理平台操作指南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审核管理平台操作指南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审核管理平台操作指南按照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网上名称管理工作指导手册》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必须注册和使用中文域名,确需使用英文域名的,党政机关应注册和使用“”为后缀的英文域名;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注册和使用“.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注册使用其他中英文域名,对不符合规定的网上名称,例如以“.com”后缀的商业域名,应于2014年底前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规范。

(具体事项请与市编办联系)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九个步骤进行:第一步:登录网站;第二步:注册新用户(已有中文域名的单位可以直接到第五步);第三步:填报注册信息;第四步:获取登录账号;第五步:登录用户;第六步:申请网站标识;第七步:检查并等待审核;第八步:加挂网站标识;第九步:审核通过的网站公示。

第一步:登录“党政机关网站审核管理平台”在线提交网站1、打开中国机构编制网(中文域名:中国机构编制网.政务,英文域名:),如图1:图 12、下拉网页,找到“审核管理平台”图标,如图2:图23、点击图标,进入审核管理平台,显示如图3:图3第二步:注册新用户(已注册中文域名的可以直接到第五步)1、未进行注册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请点击“新用户注册”图4标示位臵,进入注册页面:图42、已有“网上名称注册管理系统”账号的单位可用原账户直接登录,并请直接跳至第五步。

第三步:填报注册信息图51、图中*为必填项,在注册单位信息中,“所属区域”及“系统类别”请选择填写,见图7:所属区域,是指在哪里办理中文域名审核、缴费,选“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

图72、其他部分——注册人信息、登录信息,请按实际情况填写,填写完毕后,请点击图8中注册按钮:图8第四步:获取登录账号请参见图9:第五步:登录用户1、将第四步中产生的登录账号录入,并键入已设臵好的登录密码及验证码后点击登录,如图 10:图 102、进入自己单位的信息页面,如图 12:图 12第六步:申请网站标识1、点击“网站开办审核/资质复核申请”,见图 13:2、进入页面,点击“新增申请”按钮,如图 15:图 15事业单位直接进入如下页面,图16图 164、其中*为必填项,填写内容与注册时所填信息一致。

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1. 介绍机关事业单位的网站是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的重要途径,为了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制定本审核制度。

2. 审核流程2.1 提交审核机关事业单位网站的负责人或信息发布人员将待发布的信息提交到信息审核部门。

2.2 技术审核信息审核部门进行技术审核,包括网页设计、排版、等方面的检查,确保网站的整体风格和用户体验符合要求。

2.3 内容审核技术审核通过后,信息审核部门对待发布的信息进行内容审核。

内容审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事实核实:核实待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不发布虚假信息。

合法合规:审核信息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不发布违法信息。

信息分类:根据信息的内容进行分类,确保信息发布的归类准确。

敏感信息控制:审核是否存在敏感信息,如个人隐私、机密信息等,并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控制,确保不泄露敏感信息。

格式规范:审核信息的格式是否规范,如标题、段落、标点等,确保信息易读易懂。

2.4 审核意见反馈内容审核完毕后,信息审核部门将审核意见反馈给信息发布人员。

审核意见应包含具体的修改或删除要求。

2.5 信息修改信息发布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对信息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给信息审核部门。

2.6 终审信息审核部门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终审,确认修改后的信息符合要求。

2.7 发布经过终审后,信息审核部门将信息发布到机关事业单位的网站上。

3. 例外情况在紧急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可以采取快速发布机制,但必须在发布后尽快进行审核,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4. 相关责任4.1 信息审核部门负责审核机关事业单位网站的信息发布,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4.2 信息发布人员负责提交待发布的信息,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

4.3 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对信息审核部门的审核结果负责,并确保发布的信息符合相关要求。

5. 结束语通过制定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可以确保信息发布的质量和合法性,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网站的信誉度和影响力。

事业网络管理制度

事业网络管理制度

事业网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网络管理行为,维护网络安全,提高网络运行效率,保障网络资源合理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内部各类网络设备和网络资源的管理及使用。

第三条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

第四条事业单位网络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督和保护,保障网络资源的合理有效使用。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网络管理机构,明确网络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事业单位网络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网络信息,不得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网络管理人员,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网络故障,维护网络资源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网络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异常行为,保障网络资源的安全使用。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网络用户的管理和监督,防范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第十条事业单位网络管理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权从事非法活动,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网络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理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网络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提高网络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网络安全技术能力。

第二章网络设备管理第一条事业单位网络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要求。

第二条事业单位网络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事业单位网络设备应当设置权限,对不同等级的网络用户进行权限控制。

第四条事业单位网络设备的数据备份和恢复应当定期进行。

第五条事业单位网络设备的报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保密和销毁。

第六条在网络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禁止非法安装和使用网络设备,不得私自增加或修改网络设备,不得恶意攻击网络,篡改网络资源。

第七条事业单位网络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应当及时跟进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规章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规章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部的规管理,建立规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为单位部。

第三条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机关事业单位晋林调字[2016]7号文等有关规定。

第四条为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涉密文件;涉及单位、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有损单位形象,对单位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五条单位网络管理员在各相关科科的协作配合下具体负责的建设、维护、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1.负责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2.负责对单位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负责建设管理、栏目设置管理、页面版式设计等;3.负责单位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的正常运行;4.负责信息发布管理工作;5.配合相关科科完成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各科科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应版块信息的定期(以周或月为时间单位)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工作的要求。

第三章功能及主要容第七条功能及主要容第四章信息报送第八条各科科负责人审核本科科上报信息容,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所报送信息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负责,未经科科负责人审核确认不得上报。

第九条各科科要指派1-2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兼职信息员,信息员要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整理工作,撰写校对相关稿件,经科科负责人审核后,负责将本科科所需上报的信息及时上报办公科。

按照各栏目信息提供分工安排,各科科要积极、主动、及时采集、编辑、提报相关信息,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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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内部网站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健康发展,安全高效运行,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网站为单位内部网站。

第三条网站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机关事业单位晋林调字[2016]7 号文等有关规定。

第四条为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下列信息不得在网上发布:涉密文件;涉及单位机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有损单位形象,对单位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五条单位网络管理员在各相关科科的协作配合下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维护、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
1.负责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对单位网站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负责网站建设管理、栏目设置管理、页面版式设计等;
3.负责单位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并协调解决网
站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4.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5.配合相关科科完成网站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各科科应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相应版块信息的定期(以周或月为时间单位)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第三章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第七条网站功能及主要内容
网站共分10个主栏目、38个子栏目。

具体内容和分工如下:

第四章网站信息报送
第八条各科科负责人审核本科科上报信息内容,要严格审核
把关,对所报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负责,未经科科负责人审核确认不得上报。

第九条各科科要指派1-2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兼职网站信息员,信息员要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整理工作,撰写校对相关稿件,经科科负责人审核后,负责将本科科所需上报的网站信息及时上报办公科。

按照各栏目信息提供分工安排,各科科要积极、主动、及时采集、编辑、提报相关信息,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提供文件格式要求:文字word或
txt,表格excel,图片jpg,音频mp3等,视频avi 等。

由网络管理员按网站要求的特定格式和规格对最终信息予以编排和处理,并及时上传发布;对需报送厅信息中心发布的信息必须及时上报。

第十条各科科上报的网站信息,需明确标注摘自来源及需发布单位内网哪个版块下。

第五章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第十一条信息审核
所有提供的信息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同意并签字后:
行政、技术业务类的信息报局长批准,党务、工会、青年团、妇女工作、纪检、消防与安全类的信息报书记批准。

局长和书记批准时视信息的重要程度,同时批示是否报送厅信息中心发布。

信息内容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九不准”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
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正确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
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严格遵守“七条底线”
一是法律法规底线; 二是社会主义制度底线; 三是国家利益底线; 四是公民合法权益底线; 五是社会公共秩序底线; 六是道德风尚底线; 七是信息真实性底线。

第十二条总流程
第十三条已通过外部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的网站信息,可由网络管理员直接发布至内部网站,无需再次审核。

第十四条网站信息正式发布后,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有责任在日常登录网站查看信息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再巡查。

发现问题可责成网络管理员进行更正。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五条网络管理员每月对各科科发布、上报的信息进行统计,每季度进行通报,年底进行考核、评比。

此项工作纳入各科
科年度工作考核范畴。

第十六条通过考核、评比结果,单位将对表现突出的科科及个人予以通
报表彰,年底给予一定的奖励;对重视程度不够的科科进行通报批评。

所供信息的数量和质量纳入文明科科考核指标。

(参照晋林调字2016.7号文)
第十七条对网站信息审查不严,发布涉密、虚假或者不良信息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将追究有关科科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网站新增栏目和改版信息,由办公科提出意见,报
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单位办公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单位网站信息提交月考核表
注: 1.信息质量:高(5分)中等(3分)低(0分)
2.报送质量:除工作月报等定期报送信息,每报送 1 篇加0.5 分
3.是否及时:及时报送( 5 分)拖延报送(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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