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发行产品流程与规划

合集下载

私募基金发行产品流程

私募基金发行产品流程

私募基金发行产品流程私募基金的发行产品流程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和程序的严格执行。

下面将详细介绍私募基金发行产品的流程。

首先,私募基金的发行产品流程包括策划、立项、备案、募集、成立和运作等环节。

在策划阶段,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市场需求和投资方向确定基金的类型和规模,制定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模式。

在立项阶段,基金管理人需要编制基金的立项报告,明确基金的投资目标、运作方式、组织架构等内容,并提交给相关监管部门备案。

备案通过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开始募集资金。

在募集阶段,基金管理人需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吸引投资者参与基金的认购。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需要向投资者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包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征等内容,以便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基金产品。

一旦募集到足够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可以正式成立基金,并开始进行投资运作。

在成立阶段,基金管理人需要完成基金的注册登记、银行开户、基金合同签订等手续,确保基金的合法合规运作。

同时,基金管理人还需要建立基金的投资决策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确保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投资者利益和监管要求。

最后,在运作阶段,基金管理人需要按照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规定,积极开展投资活动,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同时,基金管理人还需要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运作情况,包括基金的净值变动、投资收益情况、投资组合结构等内容,以便投资者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

总之,私募基金的发行产品流程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运作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基金的合法合规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基金的长期稳健发展。

私募基金发行产品规划与发布流程

私募基金发行产品规划与发布流程

产品计划流程说明书释义本说明书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于应当具有如下含义:1.产品计划/本产品计划/计划/产品:是对预计发行的产品的统称,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计划、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具体以当期发行的产品为准进行相应的调整.2.产品计划发起人:指开发设计产品计划的当事人。

3.产品计划管理人/管理人:指对产品计划进行运作管理的当事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产品计划托管人/期货经纪商/证券经纪商/投资顾问,推介产品计划,协助投资者办理产品认购事宜,下达投资指令,日常估值,信息披露等。

4.产品计划托管人/托管人:指对产品计划的财产进行托管的当事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产品计划托管账户、资金账户的开立,保管产品计划的财产,核对并执行管理人发出的投资指令,协助管理人进行产品计划财产的估值、核算与清算,协助进行信息披露等。

5.投资者/客户:满足产品计划规定的资格要求,签署产品计划合同书且合同书正式生效的认购者。

投资者缴纳相关认购款项、承担合同书规定的相应义务后,可以享受按合同规定分享产品计划财产收益、分配计划清算后的财产等权利。

6.认购:指在产品计划推介期内,投资者按照产品计划合同的规定购买产品计划份额的行为。

7.投资顾问:受产品计划管理人聘任,为管理人投资提供投资建议的当事人,产品管理人负责执行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等事务。

8.产品计划合同书:证券账户: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由托管人为产品计划财产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专用证券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有关账户及其他证券类账户。

9.产品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由托管人以产品计划的名义为产品计划财产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专用证券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有关账户及其他证券类账户。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与要求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与要求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与要求(实用版)目录一、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概述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1.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2.申请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金额3.提交基金备案信息4.协会审核三、私募基金产品备案要求1.管理人员要求2.公司经营范围要求3.注册资金要求4.基金合同要求5.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四、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时间五、总结正文一、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概述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是指在设立私募基金产品时,需要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申报和审核的过程。

私募基金是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的目的在于确保私募基金的合规性、保护投资者利益以及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市场的监管。

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1.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在设立私募基金产品之前,首先要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

申请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2-3 名从业人员:包括法人、基金经理、风控总监。

其中股权类备案需要 2 名,证券类备案需要 3 名。

- 公司经营范围需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

2.申请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金额申请备案的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金额必须达到 25%,即验资报告。

3.提交基金备案信息在完成上述步骤后,需在备案系统中填写基金备案信息,包括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基金类型、管理类型等基本信息。

同时,还需上传基金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承诺函、实缴出资证明、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委托管理协议(适用于委托管理型)、托管协议、投资者明细等文件。

4.协会审核协会在收到备案信息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邮件至管理人邮箱,私募备案成功。

三、私募基金产品备案要求1.管理人员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管理人员需满足相关资格要求。

2.公司经营范围要求公司经营范围需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

3.注册资金要求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金额必须达到 25%。

私募证券基金发新产品及备案流程

私募证券基金发新产品及备案流程

私募证券基金发新产品及产品备案流程目前全国有三万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者已初具规模。

关于私募基金的前世今生、运作原理、盈利模式等相信很多人都能说个大概,有些销售人员甚至能滔滔不绝。

但是对于私募基金的实操层面,从最最基础的设立并成功发行新产品,相信参与的人就没有那么多,而从始至终参与到私募基金的募、投、管、退全流程实操的更加少之又少。

作为能有幸参与到全流程的本人就从实操层面捋一捋如何高效发行一款私募证券基金产品:一.产品预备案通过机构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平台,进入产品备案页面在产品备案页里面只需先填写要发行产品的一些产品名称基金类型等基础信息,获取产品编码,其他信息可先不用填写,保存即可。

产品预备案阶段完成。

二.合同确认有了产品预备案号以后,可以和托管机构联系,根据托管机构给的产品要素表的模板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备案号、产品规模、基金类型、基金经理等信息。

托管机构再根据这些信息出具初步的基金合同,后面就是一个反复确认合同信息及修改的过程。

最后定稿。

三.上传合同文件将最终定稿的基金合同连同风险揭示书一起上传到三方电子合同平台。

四.资金募集与意向客户签订基金合同(不同三方电子合同平台的客户签约流程有差异,但大同小异),客户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基金募集账户内打款。

过了募集期后,产品即在托管机构处成立。

五.备案材料准备在正式在中基协的平台申请产品备案前,建议先将一系列所需文件准备期权,免得到时候再陆续准备影响进度。

根据本人经验,产品备案所必须的文件清单如下:1.《备案承诺函》(有模板)2.《私募基金招募说明书》(有模板,内容十分多,也可根据模板自己提炼总结一个简版)3.所有投资人签署过的基金合同以及未签署的word版的基金合同4.《风险揭示书》5.《实缴出资证明》(即托管机构出具的《资金到账通知书》)6.所有投资人的《风险调查问卷》7.《外包服务协议》(与托管机构的合作协议)8.《募集结束说明书》9.《电子合同服务协议》(与三方电子合同平台的合作协议)六.正式备案在准备齐一系列所需文件材料后,即可登录中基协的备案页面,根据里面的要求和提示完成所有信息的填写及材料上传,完成产品备案申请。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与要求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与要求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与要求私募基金是指以不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面向个人投资者募集的一种基金形式。

私募基金备案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将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登记,并接受监管机构的审核和备案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的流程和要求。

首先,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编制备案材料: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准备相关备案材料,包括基金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基金设立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2.前置核准:私募基金管理人需先进行基金管理人登记,领取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之后才能进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3.申报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将准备好的备案材料提交给相关监管机构进行备案申报。

5.备案登记:审核通过后,监管机构会登记备案,并颁发备案函给私募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的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需提供公司章程、公司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并经过监管机构的审查和认可。

3.投资策略和运作要求:私募基金产品需明确投资策略和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投资运作规则和风险管理措施。

4.投资资金要求:私募基金产品对投资者的起始认购金额和最低持有期限等有一定的要求。

此外,私募基金产品备案还需要遵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包括信息披露、回避利益冲突、风险提示等方面的要求。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备案阶段,私募基金管理人还需向相关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包括基金的投资方向、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征等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总之,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相对复杂,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编制相关的备案材料,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备案申报和审核。

只有通过监管机构的备案登记,私募基金产品才能正式发行和运作。

私募基金募集的运作流程及法规解析

私募基金募集的运作流程及法规解析

私募基金募集的运作流程及法规解析随着资本市场的壮大和投资者对金融投资需求的不断提高,私募基金作为一种高收益和高风险的投资产品,备受关注。

而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规范私募基金的发展,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来规范私募基金募集的运作流程。

本文将就此进行深入探讨。

一、私募基金募集的运作流程1、准备工作私募基金募集前,首先需要完成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包括基金经理的组建,基金合同的起草与签署,基金会计与审查员的聘请,以及基金的认证、备案等工作。

2、定位和募集目标私募基金的募集过程需要在清晰的目标下进行。

投资策略、定位、风险收益比、投资标的、投资期限等都需要在募集前明确。

同时,目标投资者也需要被明确定义,以便后续的市场宣传和募集。

3、募集宣传私募基金的募集宣传主要包括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书的编制、基金介绍材料、路演等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在宣传时要遵循法律法规,标明风险提示,并对投资者进行适当的风险评估。

4、投资者审核私募基金在募集过程中需要对投资者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个人身份信息、投资经验、风险偏好等。

特别是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要求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对投资者进行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并保持相应记录。

5、基金募集私募基金的募集可分为私募基金募集申报、募集期、认购、托管等阶段。

其中,募集期限为不超过半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半年期限内进行多次募集。

6、成立和备案私募基金募集结束后,需要完成基金的认证和备案工作,包括基金备案申请、主管部门审查等,甚至可能需要公示等工作。

最终依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完成私募基金的成立。

二、部分私募基金管理法规解析1、《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4年7月份起开始实施,是目前我国对私募基金市场的重要管理和监管法规之一,内容主要涵盖私募基金的募集、销售、投资、运营、信息披露等方面。

其重要的特点之一,是对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的监管制度要求,包括资格要求、从业年限要求、业务能力评估要求等。

私募基金运作流程是什么样的?

私募基金运作流程是什么样的?

私募基金运作流程是什么样的?PE即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门槛比较高,一支PE基金会投资于多个项目,PE基金的运作流程可以细分为四个环节:募资、投资、管理、退出。

私募基金简单的说便是股权的投资,需要投资者对股权进行收购和转让,才能实现对私募基金投资。

当然在关注私募基金的同时也会有人对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产生浓厚的兴趣,或者有想要进行私募的朋友不知道从哪里开始着手。

那么私募基金运作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呢?需要注意一些什么呢?下面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私募基金发行流程:1、产品设置阶段⑴选择基金管理人。

选择有成熟交易模式并有稳定交易记录的操盘团队作为基金管理人。

具体评估过程由公司相关部门制定严格的制度严格执行(拟采用与合伙制企业合作模式)⑵产品设计方案制定,包括具体操作模式,募集周期风险控制,募集规模,封闭期,承销方式,资金投向,退出机制等。

同时,进行路演等一系列的推介活动。

2、基金分销渠道以及募集期规定⑴基金开始发行期间,通过证券营业所网点和第三方机构等代销渠道,向投资人发售基金单位。

私募基金多采取自行发行的方式,即指基金发起人不通过承销商而由自己直接向投资者销售基金。

⑵发行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不得动用已募集的资金进行投资,应将发行期间募集的资金划入验资帐户,由有资格的机构和个人进行验资。

封闭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到募集期限内募集的资金超过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方可成立。

⑶封闭式基金募集期满时,其所募集的资金少于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不得成立。

基金发起人必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必须在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3、基金运作实施基金成立后,按照产品设置方案,进入封闭运行期。

期货公司尽风险监控义务,实施跟踪该基金运作情况。

4、基金退出机制封闭期满后,按照产品设置方案进行分红,退出。

期货公司协助办理退出工作。

上文便是私募基金运作流程,私募基金与一般基金有所不同,不管是从它的募集方式,还是从管理者的条件要求等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区别。

私募基金如何发行产品

私募基金如何发行产品

私募基金如何发行产品私募基金发行产品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准备工作阶段在发行产品之前,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确认基金的类型和策略,确定适合的投资领域和投资对象。

然后,需要编写基金的募集说明书和法律文件,并搭建起相应的基金会计、风控和投资管理系统。

2.基金备案申请基金备案是私募基金发行的必要程序。

管理人需要将基金备案申请材料递交给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的地方证监局。

备案通过后,管理人才能开始募集资金。

备案申请材料包括募集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份额确认书、公司章程、基金风险揭示书等文件。

3.募集资金基金备案通过后,管理人可以开始募集资金。

通常情况下,管理人会通过私募基金专业机构、投资顾问、分销机构等渠道进行募集。

募集方式可以是私募基金份额定向发行或公募基金份额认购。

4.报备备案在募集完成后,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将募集情况报备给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的地方证监局。

报备备案的材料包括基金合同、基金份额确认书、单位净值计算表、领取募集款专户金额证明等。

5.开始运作报备备案通过后,私募基金开始正式运作。

管理人需要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策略进行投资运作,并及时向基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投资状况和业绩。

6.定期报告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按照规定向基金投资者定期发送基金定期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金资产净值、单位净值、持仓情况、投资收益、投资风险等。

投资者可以根据定期报告了解基金的发展情况和风险收益表现。

需要注意的是,私募基金在发行产品时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活动管理办法等。

私募基金的发行还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合规要求,包括产品备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

同时,管理人需要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投资透明度,严格按照投资者的委托进行投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产品计划流程说明书释义本说明书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于应当具有如下含义:1.产品计划/本产品计划/计划/产品:是对预计发行的产品的统称,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计划、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具体以当期发行的产品为准进行相应的调整.2.产品计划发起人:指开发设计产品计划的当事人。

3.产品计划管理人/管理人:指对产品计划进行运作管理的当事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产品计划托管人/期货经纪商/证券经纪商/投资顾问,推介产品计划,协助投资者办理产品认购事宜,下达投资指令,日常估值,信息披露等。

4.产品计划托管人/托管人:指对产品计划的财产进行托管的当事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产品计划托管账户、资金账户的开立,保管产品计划的财产,核对并执行管理人发出的投资指令,协助管理人进行产品计划财产的估值、核算与清算,协助进行信息披露等。

5.投资者/客户:满足产品计划规定的资格要求,签署产品计划合同书且合同书正式生效的认购者。

投资者缴纳相关认购款项、承担合同书规定的相应义务后,可以享受按合同规定分享产品计划财产收益、分配计划清算后的财产等权利。

6.认购:指在产品计划推介期内,投资者按照产品计划合同的规定购买产品计划份额的行为。

7.投资顾问:受产品计划管理人聘任,为管理人投资提供投资建议的当事人,产品管理人负责执行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等事务。

8.产品计划合同书:证券账户: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由托管人为产品计划财产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专用证券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有关账户及其他证券类账户。

9.产品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由托管人以产品计划的名义为产品计划财产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专用证券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有关账户及其他证券类账户。

10.产品计划专用证券资金账户:指管理人以产品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在证券经纪商处以产品管理人名称开立的资金账户。

11.期货账户: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托管人配合管理人为产品计划资产在其选定的期货公司处开立的用于存放产品计划资产期货保证金的账户,其用途包括出入金、支付期货交易结算款和相关费用等,期货账户对应唯一的期货结算账户,也即资金账户。

12.产品计划财产专户:指管理人以自身名义在保管行开立的产品计划资金专用账户,产品计划成立,产品计划资金交付完成之日起视为保管账户。

13.保管账户:指管理人按照产品合同相关协议约定开立的账户,该账户仅限于满足开展和记录产品计划的资金往来,办理与产品计划运作相关账户之间的转账结算,不得提取现金。

管理人不得使用保管专户进行产品文件书面约定以外的活动。

14.资金账户:指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为产品计划财产开立的专门用于清算交收的银行账户。

15.产品计划财产/计划财产:指投资者拥有合法处分权,加入本产品计划的全部产品计划资金,由委托管理人管理并由托管人托管的作为本产品计划标的的财产。

16.推介期/初始销售期限:指产品计划合同书中载明,并经相关监管机构核准的产品计划初始销售期(具体期限由产品合同书载明)。

17.存续期:指本产品合同计划生效至终止之间的期限。

18.认购:指在产品计划初始销售期间,投资者按照产品计划合同的规定购买本产品计划份额的行为。

19.代理销售机构:指符合相关监管部门规定的条件,取得产品计划销售资格并接受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产品计划认购等业务的机构。

20.不可抗力:指本产品计划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一、开发设计阶段该阶段主要是由产品计划管理人在进行相关尽职调查基础上决定开发设计产品计划,产品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负责选择产品计划的托管人、经纪商(证券/期货)、投资顾问相关当事人。

通过全方位沟通,初步确立合作意向。

同时,撰写产品计划尽职调查报告,明确产品要素。

产品要素一般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部分:1.产品名称(命名规则:一般应明确指明发起人、产品类型等)2.产品类型(如:信托、基金、单一客户、非单一集合投资等)3.产品规模(包括最低规模以及预计规模等)4.产品运作方式说明(如是否封闭运作等)5.产品的相关当事人介绍(如管理人、托管行、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商、委托人、投资顾问等)6.产品的预计存续期限7.产品认购与赎回的相关事宜(如:产品推介期、是否存在封闭期、是否可赎回、产品最低认购额度、投资者资格阐述等)8.产品存在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认/申购费、赎回/退出费、违约费、托管费、经纪费、管理费、业绩报酬等)9.产品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与投资限制说明10.产品收益与分配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预计收益、历史业绩展示、产品收益分配模式等)11.产品风险揭示(尽可能向投资者明确的阐述产品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等)12.产品风险管理与监控相关说明(如:预警线、平仓线、风险识别与评估等风控策略与手段的具体说明等)1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尽调报告由负责开发产品的业务部门上报后,通过产品计划管理人内部风控审核后,一般即可开始产品份额的发售。

(【注】:产品开发与设计的具体流程因产品管理人自身部门业务流程设置不同而存在差异,各管理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二、产品的募集与成立阶段(一)推介与募集1.本阶段属于产品的初始销售阶段,主要是由产品计划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或人员向符合产品计划认购条件的合格投资者进行产品推介,指导其填写相关材料,办理相关认购手续以及募集认购资金。

在进行推介与募集的过程中,应遵循如下程序:(1)产品面向的投资对象应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产品计划合同书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产品管理人在与投资者签约之前,应完成对投资者的尽职调查工作,确保认购者符合“合格投资者”之定义;由代销机构代销的,代销机构应代为完成该项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提供给管理人。

(【注】:此处尽职调查工作主要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风险识别能力、资金来源、资金权属合法性等方面综合判断,具体标准在相关法规或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由产品计划管理人进行适度调整。

)(2)认购程序:通过产品管理人尽调,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在办理认购业务时应按照产品计划合同书或认购书等相关材料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和办理认购手续,完成产品认购与签约工作。

在产品认购中,销售机构或人员应协助符合客户完成如下认购申请工作:①填写相关的开户资料信息(如账户业务申请表、交易业务申请表、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等),签署产品认购书、产品合同书等材料;②客户应当在产品合同书签署后规定时间内(以不晚于产品计划推介期结束日为前提)将其在产品合同项下的认购资金支付至该产品计划银行专用托管账户,在产品初始销售行为结束之前,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动用该资金;③销售机构或人员应收集客户认购材料提交至产品计划管理人,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开户信息资料、产品合同书等认购协议、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客户签约影像资料、汇款回执单等相关证明(【注】具体清单可参照附件1)。

(2)应注意的是,销售网点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申请;申请最终是否有效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并且产品合同书的生效为准。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认为客户的认购成功:①经管理人签署的有效认购文件在产品计划推介期结束日前送达客户;②认购资金在产品计划推介期结束日前到达产品计划专用银行托管账户(该账户具体解释见本说明书第二条-第(二)款之第2项);③管理人接受并确认委托人的认购;产品计划成立生效(产品合同生效标准见本说明书第二条、第(二)项之第1点)。

投资者应在产品合同生效后到销售机构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额。

2.产品推介期由产品计划说明书约定并通过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备案(如需),一般是自产品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个月(发起人可以根据产品资金募集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向相关当事人进行公告)。

(二)产品成立生效与账户开立1.产品计划的备案与生效产品推介期届满或推介期内,认购产品的合格投资者达到规定人数,且产品募集规模达到产品计划合同规定的最低额度,可以认为该产品计划符合成立备案条件。

达到备案条件后,产品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验资和备案手续:应自初始销售期届满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验资报告与客户资料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客户资料表一般应包括客户名称、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认购产品金额等。

自收到相关监管机构书面确认之日起,产品计划备案手续完毕,产品计划合同相应生效。

(【注】:此处对于“一定期限”的阐述均由产品计划当事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并在产品计划合同书、协议书中予以明确载明(下文同理)。

)2.账户的开立与管理产品计划财产一般实行“第三方存管”的管理模式。

产品计划管理人应选任合适的托管人、证券经纪服务商、期货经纪服务商,并与其签订相应的托管协议、证券经纪服务协议、期货经纪服务协议等。

管理人应于产品计划成立的当日通知托管行与证券/期货经纪商,并以该产品计划的名义在托管行和经纪商分别开立相关账户,并将相关账户信息书面通知托管行。

具体而言,相关账户的开立一般遵循如下程序:(1)管理人应在产品计划成立当日将产品计划资金交付托管行保管,并将托管账户的开户资料、产品计划说明书、产品计划合同样本等相关协议合同交由托管行保管。

管理人向托管人发出《产品计划资金及文件移交清单》,列明交付托管行保管的产品计划资金金额和相关文件资料,托管行确认保管账户余额与通知所载余额无误后在管理人书面通知上盖章确认并传真至管理人,视为保管的产品计划资金交付完成。

产品计划资金交付完成日即产品计划保管起始日。

(2)管理人在托管行指定的营业机构以自身名义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即“托管账户”),并按“第三方存管”模式要求,与银行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建立对应关系,该账户即托管协议中的产品计划财产专户。

(3)管理人应于产品计划成立后一定期限内,以本产品计划名义在中国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沪深交易所证券股东账户,并通知托管行和券商,作为本产品计划沪深交易的指定证券账户。

(3)管理人在经纪商处开立证券交易资金台账账户(即该产品计划的“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资金账户”,下简称“证券资金账户”)用于该产品计划场内交易清算,该账户内的资金信息与银行管理账户同步,且根据“第三方存管”模式券商不能发起对该账户的资金划入、划出、取现操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