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南分公司黔程风电场“12.12”施工人员电弧灼伤人身轻伤事件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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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9.04.23•【文号】国能综通安全〔2019〕34号•【施行日期】2019.04.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9〕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北京市城管委,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大坝中心,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今年以来,全国电力行业发生多起事故事件,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竣,特别是4月份连续发生数起人身伤亡事故,损失较重,教训深刻。

4月6日,国网陕西镇安抽水蓄能电站在建工程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12日,甘肃民勤航天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周家井风电场发生一起风机倒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16日,大唐河北保定热电厂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1人死亡;19日,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暴露出部分电力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管理不到位、法规执行有漏洞、“三违”现象治而不绝。

我局对此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相继作出批示,要求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制定落实针对性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促进电力安全生产形勢稳定向好发展,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増强红线意识,切实将安全生产摆在电力工业发展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的再扎实一点、细致一点。

要勇于担当负责,不断健全完善责任制,压紧压实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责任逐级传导至每处现场、每个环节、每名人员,打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4.07.29•【文号】国能综通安全〔2024〕117号•【施行日期】2024.07.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4〕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可靠性和质监中心,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近期,电力行业连续发生多起“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引起的事故(事件),造成的后果极为惨痛,暴露的问题极其典型。

6月24日,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500千伏丰彰Ⅱ线送电过程中,调度员漏下指令未拉开电厂侧接地刀闸,运维人员在丰彰Ⅱ线检修转运行操作中未投入彰德变侧线路保护,导致线路送电时三相短路接地,后备保护越级跳闸,造成500千伏彰德变电站和4座220千伏变电站、1座铁路牵引站失压。

6月29日,陕西华电榆横煤电公司1名工作人员在B真空脱水机调试工作中进行吊装作业时,未恢复压布轨安全措施,未对运行的压布轨采取停运措施,被卷入运行压布轨导致死亡。

另1名工作人员在压布轨未停机情况下盲目施救,头部与运行压布轨发生碰撞,导致死亡人数扩大为2人。

7月13日,中煤电力哈密大南湖新能源公司一通道多能互补建设项目中,1名人员未系安全带、未佩戴安全帽,从159号风机第三节塔筒沿爬梯下行时不慎坠落死亡。

为深刻吸取事故(事件)教训,有效遏制“三违”行为导致的电力事故(事件)多发态势,国家能源局决定2024年8月—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电力安全生产“反三违”专项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

某电厂“5.20”人身轻伤事故调查报告

某电厂“5.20”人身轻伤事故调查报告

某电厂“5.20”人身轻伤事故调查报告某电厂5.20人身轻伤事故调查报告 20XX 年 5 月 19 日,陕西某电厂在 1 号机组启动过程中,相继发生 A、B 凝泵入口滤网被易溶纸堵塞的异常情况,影响机组正常启动。

在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的过程中,陕西某公司和某某项目部从工作联系、部署、组织到现场作业,多个环节上发生集中性违章现象,工作至 5 月 20 日 03:20,造成一名工作人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某某项目部内部按规定进行了报告和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其上级公司某某热电厂安全监督部门和厂领导。

5 月 21日即开始了独立事故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了处理决定。

但始终未向陕西某公司和陕西公司报告事故。

6 月 8 日,陕西公司安全环保监督部从某某热电厂安全简报得知事故后,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了了解;并在当日公司系统周视频会上对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

鉴于事故涉及两个单位,6 月 15 日,安全环保监督部决定按照既要查事故原因,也要查领导责任的要求,对5.20事故由公司进行了提级调查,形成该报告。

(由于调规中并无次要责任的责任类别,故在查阅相关案例,并与集团公司安监处沟通后,决定对调规中的直接责任者和管理责任者,统一按照奖惩办法中次要责任人的适用条款,提出处理建议。

特此说明。

) :一、事故经过:况(一)事故前工况 20XX 年 5 月 19 日 20:04,陕西某公司 1 号锅炉点火,1 号机组 C 修后开机,2 号机组正常运行。

20XX 年 5 月 19 日 22:10,1 号机 1A 凝泵断水,设备部汽机专业高管曹某某和某某项目部汽机主管杨某某就地检查认为 1A 凝泵入口滤网堵塞。

22:13,某某项目部杨某某通知某某项目部汽机一班班长张某安排人员进行1A 凝泵入口滤网清扫工作。

张某随即安排汽机二班技术员刘某某(C 修中,汽机两个班组采取合班管理)开工作票,准备六规讲解。

22:32,1A 凝结水泵入口滤网差压 10KPa 且继续上升,当值值长张建立向设备部前夜值班副主任王兴林、汽机专业高管曹某某下达1A 凝泵抢修令。

电焊火灾事故通报

电焊火灾事故通报

电焊火灾事故通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我司于6月20日在车间进行焊接工作时,发生了一起电焊火灾事故。

造成了一名工人轻伤,车间内部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坏。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对此次事故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分析,现将事故原因、伤害情况、应急处置情况及事后处理等进行通报如下:一、事故概况6月20日上午10点整,我司某车间进行焊接作业,以进行一起新产品的生产。

在焊接现场,工人小张使用电弧焊机对两个金属零件进行焊接,突然之间发生火灾。

经工人紧急处置,火势得到控制,但车间内部设施受损严重,小张也受轻伤。

事故发生后,我们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现场清理,并联系医院将伤者送往治疗。

二、事故原因分析经初步调查和分析,电焊火灾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操作不慎:小张在进行电焊作业时,操作不慎,使得焊接电弧与周围可燃物接触,引发了火灾。

在这一过程中,小张未能正确控制焊接温度和火焰,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 管理不善:我司对焊接作业的管理不善,没有严格执行焊接操作规程,未对工人进行细致的安全培训,缺乏对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教育。

同时,车间缺乏有效的火灾预防和控制措施,导致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得到有效控制。

3. 动火作业未进行安全评估:在进行这起焊接作业之前,未进行动火作业安全评估和风险控制,导致对潜在危险的漠视和忽视。

三、伤害情况事故发生后,我们迅速组织车间工作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并联系医院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经医生诊断,小张所受的轻伤主要是皮肤烧伤和呼吸道轻微灼伤,在治疗和休息后已得到了好转,目前已出院休养。

四、应急处置情况在事故发生后,我司迅速启动了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疏散和火灾扑救工作。

同时,紧急联系了医院将伤者送往救治,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报告,以便得到进一步的应对和支持。

经过我们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事故得到了迅速的控制和处理。

五、事后处理1. 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对于此次事故的责任人小张,我们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工地触电事故通报范文

工地触电事故通报范文

工地触电事故通报范文
近期发生了一起工地触电事故,为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我们特此通报事故全过程,以引起大家的警惕和重视。

事故发生在上周五的一个晴朗清晨,当时工地上的工人正在进行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

由于未按规定使用绝缘工具和穿戴防护装备,造成了一名工人在接触带电设备时触电身亡。

事故中的主要原因是工人对安全操作规程不够重视,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进行了现场救援和处理。

同时,工地管理部门也立即展开了调查和处理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以示警戒和借鉴。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地安全管理,我们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程意识;
2.加强对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加强对工地安全环境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
4.加强对工人的日常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和现象。

希望通过这次通报和相关措施的执行,能够引起大家的警惕和重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工地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和谐的工作氛围,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检修人员无票作业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通报

检修人员无票作业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通报

检修人员无票作业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通报2012年4月26日11时左右,燃运检修班处理4号乙侧皮带拉紧装置缺陷时无票作业,皮带突然启动,造成一名工作班成员受伤,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2012年4月26日,燃运4号乙皮带上煤拉不动,燃运检修班长安排燃检班詹ⅹⅹ、陈ⅹⅹ,负责此项工作的消缺工作,10时04分,工作负责人詹ⅹⅹ开出热机一种工作票,工作任务是“4号乙皮带尾部下部拉紧装置检修”,10时10分提交运行接收后,要求运行人员尽快做措施,办理工作票。

11时詹ⅹⅹ到燃运控制盘看到措施还没有做,就要求燃运运行值班人孔ⅹⅹ在4号乙皮带操作把手上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警示牌,11时左右工作负责人在“将4号乙皮切电”的安全措施尚未执行且没有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带领工作班成员陈ⅹⅹ,在4号乙皮带拉紧装置间开始工作。

由于同日10时,燃检班副班长冯ⅹⅹ接到燃运班长孙ⅹⅹ通知:4号乙皮带接头有开胶现象。

故冯ⅹⅹ会同发电部燃运专工、安监部专工、燃运班长、4号皮带值班员,共同去检查4号乙皮带磨损部位,经全面检查未发现磨损部位。

冯ⅹⅹ要求4号皮带运行值班员转一下4号乙皮带,查找开胶磨损部位。

11点25分,4号皮带值班员陈ⅹ随即联系控制盘值班员启动4号乙皮带,控制盘值班员孔ⅹⅹ接到电话说:4号乙皮带操作把手上挂有“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牌,不能启动,陈ⅹ说:“检修要求转的,你就转吧”,随后控制盘值班员孔ⅹⅹ发出了声光报警信号后,启动了4号乙皮带。

此时正在4号皮带检查的燃运班长孙ⅹⅹ发现皮带启动,考虑到检查4号乙皮带人员较多,立即拉动了拉线开关,4号乙皮带随即停运,皮带运行了约1.2米,将正在4号乙皮带拉紧装置上工作的陈ⅹⅹ与一配重块一起卷入皮带与滚筒之间,配重块卡在了陈左胸与拉紧装置滚筒之间。

工作负责人詹ⅹⅹ发现陈卷入皮带后,立即去叫4号乙皮带检查人员进行施救,迅速将伤者就近送往医院,经初步检查:左侧第2根前肋骨骨折,胸部有积液,已转至嘉峪关医院观察治疗。

无票无预案电气作业kV母线触电灼伤亡人

无票无预案电气作业k V母线触电灼伤亡人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无票无预案电气作业6k V母线触电灼伤亡人事故经过:2003年9月19日,奎屯开关厂施工人员进行动力公司水源中心变2#主变母线桥配置工作,在拆卸原先2#进线配电盘上的电缆支架过程中,一颗螺丝掉落进2#进线配电柜的后部,为取螺丝,将一只脚踩入到2#进线配电柜内,母线短路,被电弧严重烧伤,烧伤面积达95%,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1、奎屯开关厂施工队对电气施工作业危害程度识别不足,没有制订严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现场施工负责人无票施工作业,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致使安全技术措施落空,违章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动力公司在安全管理上有漏洞,安全和生产脱节,生产科室安排施工作业时,没有通知安全科室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预案和防范措施进行审查,没有经主管安全领导审批。

安排工作时,工程负责人仅向施工队进行了口头施工交底,没有进行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3、奎屯开关厂施工队在独石化施工,未办理安全施工准入证,动力公司没有对施工队进行安全资质审核,便擅自安排该施工队进行施工作业,违反了有关进入独石化市场必须办理安全施工准入证的规定,是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

4、验电方式有误,按照规程应由动力公司专业人员进行验电,但由于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交由施工人员验电,施工人员对此变电所运行方式不了解,导致误验电,是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

防范措施和教训:1、公司各单位安排施工作业时,必须制订严密的安全防护防范措施,每一项施工项目都必须经生产、安全及主管领导按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严禁无工作票,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擅自安排施工作业。

2、公司各单位对外来施工队要加强管理,安排施工作业前,必须严格进行安全资质审核,未办理安全施工准入证的施工队,拒绝安排施工作业。

3、公司各单位强化职工的技术培训工作,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全面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素质,加强职工的责任心,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关于对孟津煤矿“4.28”电弧伤人事故的调查处理通报》 义煤发〔2015〕294号 (1)

义煤发〔2015〕294号关于对孟津煤矿“4.28”电弧伤人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公司所属各单位:2015年4月28日8点班,孟津煤矿井下中央变电所在进行变压器预防性试验时,发生一起误送电事故,造成机电一队电气作业工闫利涛电弧烧伤。

事故发生后,义煤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成立了由安康部、纪委、机电处、人力资源部、工会等部室组成的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组通过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综合分析有关安全技术措施、高压作业票、操作票等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了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经公司5月2日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一、井下中央变电所简要概况及附属说明(一)变电所简要概况孟津煤矿井下中央变电所,共安装46台高压防爆开关、2台干式变压器、8台低压馈电开关和5台照明信号综保,主要担负全井下供电负荷。

变电所内1#变压器由6108#高压防爆开关供电,2#变压器由6408#高压防爆开关供电;两台所内变压器主要担负井底车场、大巷、机电硐室固定照明、信号电源等用电设备的供电任务。

(二)变压器的试验计划安排与任务孟津煤矿2015年《井下变电所春防试验安全技术措施》于4月23日审批完毕,措施执行时间:2015年4月26日-5月14日;计划于4月28日在井下中央变电所对1#、2#变压器实施预防性试验。

(三)相关人员培训情况机电一队闫利涛(触电受伤人员);作业类别:煤矿井下电气作业;证号:TM410482************;有效期限:2012年09月18-2018年09月18;复审日期:2015年09月18日。

机电一队李效中(误送电人员);作业类别:煤矿井下电气作业;证号:TM4111281198911181512;有效期限:2012年09月18-2018年09月18;复审日期:2015年09月18日。

(四)触电人员伤情根据孟津县人民医院出具的闫利涛《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摘要:以“电击伤致皮肤烧伤疼痛半小时余”为主诉入院。

云南风电场电击、火灾、高坠、雷击、交通意外等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责任人任命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第一条规定:安全生产应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明确第一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由同志为本风电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风电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风电场责任人签名:2012 年月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第一条规定:安全生产应当坚持明确企业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全员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相匹配。

在风电场的日常工作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条例。

风电场工作人签名:2012年月日云南杨梅山风电场火灾、高坠、雷击、电击、交通意外等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响应计划安全生产应急目标:预防和杜绝云南杨梅山风电场发生火灾、高坠、雷击、电击、交通意外等事故的发生。

避免和减少事故对职工生命造成威胁及对项目财产造成的损失。

安全生产应急组织机构:风电场成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颜智副组长:徐伟组员:顾斌邓义强徐羊张通强蒋波陈代斌一切临时性风电场服务工作人员应急小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风电场安全操作手册及其它相关条例。

2、组织实施风电场安全责任制和风电场技术服务岗位责任制。

3、建立健全风电场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

5、对风电场职工进行风电场操作安全教育。

6、组织风电场发生电击、火灾、高坠、雷击、交通意外等安全事故的演习,消除隐患,改善安全条件,完善安全设施。

7、拟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组织员工进行培训。

8、组织制定应急方案,带领职工处置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

9、协助公司相关安全管理部门和相关安全事故调查机关追查事故的原因。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年来电气焊动火作业引发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年来电气焊动火作业引发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5.09•【字号】津安监管一〔2017〕28号•【施行日期】2017.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近年来电气焊动火作业引发事故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津安监管一〔2017〕28号各区安全监管局及有关单位:电气焊动火作业在各行各业普遍存在,电气焊作业专业性强且危险性较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电气焊作业过程中使用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未保持安全距离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极易引发爆炸事故,特别需要生产经营单位和作业人员加以注意。

电气焊动火作业引发的爆炸事故近年来在我市时有发生,有的事故由于环境条件或作业人员单一未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有的事故则发生多人伤亡。

某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在未取得动火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派施工人员将加油站一号汽油罐罐内的水抽出,致使罐井内油气在罐井口聚集。

施工人员孙某站在加油站一号汽油罐罐井内法兰上使用电焊时将罐井口的油气混合物点燃,其本人被爆燃气浪击飞,头部撞击地面死亡。

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在某石化公司胺液储罐外部回装玻璃板液位计的过程中使用气焊,切割该储罐液位计引出管阀门与法兰之间连接的螺栓,引起胺液储罐内部可燃气体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爆燃,造成现场4名作业人员和途经的2名人员不同程度受伤,胺液储罐和部分管线、构架平台、仪表及照明等设施损毁。

某五金交电公司在对一废弃的容积为500立方米的金属储罐进行拆除作业过程中,两名作业人员在罐顶焊接吊钩时储罐发生爆炸,造成两名作业人员死亡。

电气焊动火作业除了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火灾、爆炸事故外,也可引发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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