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沿海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1.06•【字号】闽政办[2003]130号•【施行日期】2003.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闽政办[2003]13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建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十一月六日福建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第一条为了及时有效地开展我省沿海海上搜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我省沿海海上险情、事故搜救工作,以及中国海上搜救中心、驻闽部队或其他省海上搜救中心请求我省协助的海上搜救工作。
第三条省政府成立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以下简称省搜救中心),省搜救中心主任由省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主任由省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省交通厅、海洋与渔业局、公安厅、福建海事局、海军福建基地、省安监局负责人担任,常务副主任由福建海事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省直有关单位、驻闽部队、福建海事局、福州和厦门海关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各成员单位必须指定负责日常联络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省搜救中心在省政府领导下,统一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驻闽部队、市及县(区)政府对重、特大海上险情、事故开展应急搜救工作。
其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海上安全事故的搜救计划;(二)统一调配施救的人员、船舶、物资、器材;(三)适时宣布进入和终止紧急状态命令;(四)视情组织协调驻闽部队或航空器参与搜救工作;(五)组织实施海上搜救演习;(六)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警机制

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警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水上交通安全预警能力,保障水路交通中旅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机制。
一、指导原则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警、预防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
根据各级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其预警任务的分工,确保预警预防体制和程序规范有序。
二、组织机构成立嘉兴市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警领导小组,组长由嘉兴市港航管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嘉兴市港航管理局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单位有:嘉兴市港航管理局有关处室,可根据需要增加有关县(市、区)交通局。
嘉兴市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嘉兴市港航管理局安全监督处。
三、信息检测与报告(1)水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预防信息包括:港口和航道突发事件风险源、诱发风险因素、突发事件影响、预警预防与应急对策等事项。
(2)信息来源包括公众信息相关部门(水利、气象、地震、国土资源、卫生、公安等)提供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诱发风险因素的政府公布信息、专业实测和预报信息、秘密情报信息;交通系统相关部门(港口、航道及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部门)提供事件所在地港口、航道、通航设施、危险货物运输、进出港船舶、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港口航道安全和社会安全信息等可能诱发港口和航道突发事件的风险源信息;其他有关机构及公众发布或提供的有关监视、监测、分析信息。
(3)公众信息报送部门及其他有关机构掌握的信息由同级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日常管理机构收集,并实行逐级上报制度。
发生水上交通事故,依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2006年第1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规定上报。
四、预警级别及分级标准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警级别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预警级别主要依据已经发生或潜在的自然灾害、水运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可能造成港口和航道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确定。
水上交通事故特征及风险防范策略

水上交通事故特征及风险防范策略摘要:当前,各大航运公司越来越重视水运业的发展,水运业的水运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如果发生水上交通事故,不仅会导致船只损坏、沉船、人员失踪死亡等,还会产生严重的社会影响以及造成较大的直接经济损失,因此,做好水上交通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十分关键。
基于此,本文首先分析了水上交通事故特征,其次探究了水上交通事故风险防范策略,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水上交通事故;特征;风险防范引言水上交通是我国贸易往来的重要渠道,在国内物流行业的飞速发展下,我国水上交通运输领域的发展前景巨大,不过水上交通存在较为严峻的安全风险问题,且随着安全风险的加剧,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要明晰水上交通存在的安全风险,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策略,从而更好地促进航运产业的发展,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1、水上交通事故特征1.1人为因素为主要事故原因从以往水上安全事件的统计资料来看,在造成船只相撞的直接原因中,有72%的原因是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疏忽或错误。
例如,在瞭望时麻痹大意,船舶相遇时不协调,不及时;在事故之前没有作出准确的风险判别,行驶速度不符合规定,违反了船舶技术规范。
在引起自沉事故的原因中,由人员原因所引起的也是最多的,占到了近41%,这是由于错误的船舶操作引起的,并且货物管理方式不当、配载不符合船舶的要求等,也会引起船舶超载。
船员占用上行航道下行、疏忽瞭望、船舶操纵及应急处置不当等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发生船舶事故,因此船员违规操作、培训不到位等是事故发生的重要致因。
1.2季节交替月份与凌晨时段事故多根据湖南本地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相关部门所统计的事故发生月份的分布情况来看,在一季度及正月期间船舶数量不多,但水位较低,滩干水浅易发生水上交通事故[1]。
二、三季度雨水较多,事故相对少一点。
第四季度进入枯水期,枯水期事故相对较多。
这说明在季节转换的时候,可能会对水上安全造成一些影响,从而增加了事故的发生率。
福州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福州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4月20日徐铁骏副市长主持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吸取“4·15”重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纠正船舶违法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安定稳定,根据市政府要求和市交通局的统一部署,福州市地方海事局决定在我市辖管水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以“反超载、防事故、保安全”为主题的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力度,以渡口渡船安全整顿和运沙船反超载为重点,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查处和纠正船舶违法违章行为,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安定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要达到“一个彻底、六个明显、一个确保”,即:安全隐患要彻底消除,安全意识要明显增强、安全制度要明显完善、安全责任要明显加强、安全基础管理要明显规范、安全制度要明显落实、安全管理水平要明显提高,确保安全形势平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福州市地方海事局成立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洪德平副组长:张万山张松寿成员:黄平张萍翁国强李晓和陈国洪周黄浩程庆通王坤标卢少新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翁国强副主任:庄亚辉林郑峰成员:陈青陈依利江东风颜建滨闫亚生赵锦力四、专项整治的范围和主要内容(一)专项整治的范围1.我市管辖水域内所有渡口渡船和乡镇运输船舶。
2.在辖区内闽江干、支流通航水域的航道上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采挖船、工程船和捕捞、水产养殖作业行为。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水上交通安全是国家的重要方针之一,也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实施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是必要的。
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加强水上交通的监管和整治,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减少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率,维护社会安全和经济秩序。
二、整治的重点和措施1. 加强水上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在船舶、港口等水上交通场所设置宣传栏,宣传水上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制作宣传册、宣传片等材料,定期向交通参与者发放;- 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2. 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体系- 健全水上交通监管机构,加强对航道、港口、码头等水上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加强对船舶的监管,加强船舶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严禁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增加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感。
3. 强化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加强对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事故防范措施;- 加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装备,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和能力;-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建立跨部门的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急救援的一体化和协同效应。
4.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 加大对水上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 加强船舶登记和船员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和船员的合法合规性;- 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监管,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5. 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测和预警能力- 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监测系统,及时掌握船舶位置、航行状况等信息,提供水上交通安全预警;- 加强对天气、水流等自然因素的监测,提供相关预警信息,为水上交通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共享监测和预警信息,提高水上交通的整体安全性。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水上交通的迅猛发展,水上交通事故也不时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完善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要建立完善的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首先,应建立统一的指挥调度平台,负责协调水上交通事故的救援。
该平台应具备高效、准确、全面的信息传递功能,以及紧急情况下的指挥调度能力。
其次,应完善救援力量的建设,加强水上救援队伍的培训和装备,提高其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此外,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联防联控的合力,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强化水上交通事故的预警机制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的预警机制,及时预警和防范事故的发生。
首先,应加强对水上交通事故的监测和分析,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和预警指标。
其次,应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重要的气象、水文和交通信息,提醒船舶管理部门和船舶驾驶员注意。
此外,也要加强船舶驾驶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突发情况的应对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三、严格水上交通管理制度要加强对水上交通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严格执法,减少事故的发生。
首先,应加强对水上交通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严格执行从业资格制度,严禁无证驾驶和冒名顶替。
其次,应加强对船舶的安全监管,定期检查船舶的运行状况和航行设备,确保船舶的安全性。
此外,也要加强对航道的管理,保持水上交通的顺畅和安全。
同时,还要加强对船舶驾驶员的监督,严格处罚违法行为,提高行驶的纪律和安全性。
四、加强事故调查和信息公开在事故发生后,要加强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引导公众形成正确的安全意识。
首先,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机制,提高事故调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其次,要及时公开事故的调查结果,向社会各界通报事故的原因和经验教训,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
此外,也要加强对事故的警示教育,提醒广大民众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教育和培
训工作,推进安全文明航行,做好船舶安全管理,切实保障船舶安全行驶,保护海洋环境,降低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率。
二、实施主体
1.渔船管理站和渔业机构。
要健全渔船管理制度,加强对渔船的检查,保证渔船设备的有效运行,维护渔船安全行驶;要组织渔船船员参加安全
知识培训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渔船船员安全素质;提供安全指
导服务,做好渔船护航工作,组织开展紧急救助训练。
2.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站。
要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
现问题,出台相应的规定和措施,维护水上交通安全;要定期开展安全技能,海上救助等技术培训,让船员熟悉各种安全交通管理知识,提高安全
技能水平;要及时发布水上交通安全资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船员的安
全意识。
三、有效措施
1.加强管理和监督。
要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的规划、管理和监督,对
渔船和船只实行定期检查,实行日间监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船舶作
出相应处理。
2.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
浅谈如何构建水上交通安全预控体系

个水上安全 “ 难 点 ”一 农 用船 安 全 问 题 。 由于 在 制 度 上 无
法 确 保 此 类 船 舶 的安 全 监 管 ,加 之 部 分 水 上 交 通 不 发 达 的 乡
实消除安全隐患 ,保持 安全状态 。构建 水上交通安全预控体 系主要是指 以 “ 安全第一 、预 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为 目的 ,结合水上交通安全 的管理 要素对其 进行 事前的、动态
前 言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章编号:1 0 0 6 - 7 9 7 3( 2 0 1 3 )0 6 — 0 0 3 6 — 0 2 面 。一 是 安 全 预 控 的监 管 制度 仍 需 再 完 善 。如 近 年 来 出 现 的
一
一
、
安全管理 的实质是风 险管理 ,风 险管理的核心是形成安
实 现 从 业 者 和 企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和 经 济效 益 的基 本 条 件 。
3 . 安 全预 控 强调 预 防 为主
交通事故发 生。究其原 因 ,主 要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及 时,事 前监管不到位等 。构建 水上交通 安全预控体系 ,变传统 的事
后 处 理 安 全 管 理 为 事前 控 制 ,有 利于 改 善 安 全 管 理 状 态 ,减 少 事 故 的发 生 ,降 低 水 上 交 通 从 业 者 、企 业 的 事故 成 本 。 世 界 上 一 些 国 家通 过 研 究 安 全 管 理 理 论 的某 一 方 面 ,来 提 高 水 上 交 通 安全 水平 。 澳 大 利 亚 自行 开 发 设 计 了船 舶 风 险 评 估 系 统 ,对 到港 船 舶 实行 风 险 控 制 ,并 以此 为 标 准 确 定 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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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域 性 预 警 。预 警 标 准 :1 四级 ( () 蓝 色 ) 警 , 一 分 支 局 辖 区在 本 年 度 或 上 一 预 某 年 度 ( 年 度 与 上 一 年 度 不 累计 ,下 同 ) 本 发 生 一 起 死 亡 3人 以上 的 运 输 船 舶 重 大 水 上 交 通 事 故 、或 是 发 生 一 起 一 般 等 级 及 以上 的 船 舶 污 染 事 故 ,该 分 支 局 辖 区进 入 四级 预 警 ;2 三 级 ( 色 ) 警 , 一 分 支 局 辖 () 黄 预 某 区 在 本 年 度 或 上 一 年 度 发 生 3起 死 亡 3人 以 上 的 运 输 船 舶 重 大 水 上 交 通 事 故 ,或 是
标准。
因此 加 强 水 上 交 通 风 险 预 警 体 系 建 设 , 具
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事 故 性 预 警 。 针 对 某 一 类 事 故 其 比例
占到 事故 总数 的 2 %及 以上 启 动 该 类 事 故 0
福 建 沿 海 水 上 交通 安 全 风 险特 征
季 节 特 征 明显 。福 建 沿 海 水 域 易受 东 北 季 风 、 带 气 旋 与 雾 的影 响 , 成 三 季 节 热 形
中 小 型 船 舶 事 故 多 发 。 50总 吨 以 下 0 船 舶 发 生 的 事 故 占 总 数 的 4 .4 ;0 — 24 % 50
10 总 吨 船 舶 发 生 的 事 故 占 总 数 的 60 2 .6 15 %。 总 体 来 说 , 故 主 要 集 中 在 1 0 事 60
总吨以下的船舶。
形 成 的 制 度 , 应 急 资 源进 行 有 效 管 理 。 对
应急处置功能。 事故险情实施监测 , 对 已发 现 事 故 、 险情 发 生 ,立 即 开展 应 急 反 应 , 低事故损失。 降 自动 提 醒 功 能 。风 险预 警 体 系 能 根 据 设 定 的启 动 标 准 , 达 到 一 定 风 险 值 时 , 在 发 出提 示 提 醒 信 息 。
这 四类 事 故 占事 故 总 数 的 8 % ,其 中碰 撞 5 事 故 占事 故 总 数 的 4 % ;特 别 是 商 船 与 渔 1
船 的 碰 撞 事 故 多 发 , 事 故 损失 突 出 。 且
预 防 功 能 。 已标 识 的某 一 风 险 , 取 对 采 预 防措 施 , 免 引 发 险情 事 故 。 避 应 急 资 源 管 理 功 能 。体 系按 照 自身 所
的 事 故 性 四 级 ( 色 ) 警 ; 比例 达 2 % 蓝 预 其 5
及 以上 启 动 三 级 ( 色 ) 警 ; 黄 预 比例 达 3 % 0 及 以上 启 动 二 级 ( 色 ) 警 ; 橙 预 比例 达 3 % 5 及 以 上 启 动 一 级 ( 色 ) 警 。 对 于 污 染 事 红 预
通 安 全 管 理 水 平 同航 运业 的 飞 速 发 展 相 比
海洋旅游 的蓬勃发展 ,岛际旅 客运 输越来
越 频 繁 , 运 呈 现 高 速 化 、 集 化 , 船 舶 客 密 给
事 故 后 果 带 来 更 大 的风 险 , 复 杂 的交 通 环 境 更 易 形 成 严 重 后果 的 交通 事 故 。 桥 梁 通 航 风 险 长 期 存 在 。辖 区水 工 建 设 日益 增 多 , 别 是 桥 梁 作 业 , 区 桥 梁 通 特 辖 航 安 全 风 险 将 长 期存 在 。 港 口小 型 作 业 船 舶 的现 状 影 响着 港 口 航行安全。
安
全
福 沿 水 交 安 风 预 体 建 建 海 上 通 全 险 警 系的 立
吴 志 华
近 年 来 , 随着 福 建 沿 海 航运 经 济 的 快 数 有 限 , 在 锚 地 面 积 和水 深不 足 的 问题 。 存
改 进 性 预 警 。主 要 针 对 特 殊 对 象 发 生
速 发 展 及 两 岸 “ 三 通 ” 代 的 到 来 , 建 大 时 福
水 上 交 通 安全 风 险预 警 体 系 模 式 设 计
1风 险 预 警体。据 统 计 福 建 沿 海 在气 象
恶 劣 条 件 下 的水 上 交 通 事 故 占事 故 总数 的
记 忆 功 能 。 按 一 定 的数 据 格 式 保 存 过 去 所 发 生 的 事 故 、 情 信 息 , 随 时调 用历 险 可 史 资 料 , 进 一步 分 析 评 估 奠 定 基 础 。 为 宣 传 、 示功 能 。 警 体 系 所 形 成 的 成 警 预 果 , 对某一 区域 、 一类事故 的标识 , 如 某 通 过 信 息 发 布 系统 ,对 外 宣 传 ,并 起 警 示 作
岛 际 间客 货 运 输 风 险长 期 存 在 。 随 着
的具有代表性 的事故 ,在提 出预警意见 的
基 础 上 ,及 时 跟 上 工 作 措 施 ,加 大 防 范 力
度。
3预 警 等 级 .
沿海水上交通 流量 不断增加 ,水上交通安
全 风 险 日益 增 大 。但 目前 福 建 沿 海 水 上 交
仍 相 对 滞 后 , 主要 表 现在 水 上 交 通 事 故 的 预 警 体 系难 以有 效 建 立 ,往 往 忙 于 应 付 水
上 交 通 事 故 发 生 后 的处 理 工 作 , 动 应 对 。 被
季 节 性 预警 。 括 台 风 、 、 潮 大 风 , 包 雾 寒
其 预 警 等 级 按 相 关 单 位 已发 布 的预 警 等 级
用 。
故 ,其 四 级 预 警 的 等 级 标 准 分 别 设 定 为
5% 、 0 、 5 、 0 。 1% 1% 2 %
7 %。可 见 气 象 条 件 影 响 非 常 明 显 。 9
水 域 特 征 明 显 。在 港 口 水域 发 生 的 事 故 占事 故 总 数 的 5 % ,而 若 考 虑 港 口与 沿 6 岸 水 域 发 生 的 事 故 , 占事 故 总数 的 8 %。 则 8 事 故 种 类 特 征 。 撞 、 浅 、 礁 、 损 碰 搁 触 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