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矿井专项验收程序说明
基建矿井专项验收程序说明

基建矿井专项验收程序说明基建矿井开工建设完成之后,竣工验收阶段各专项验收的办理程序一、工程质量认证1、工程质量认证①单位工程质量认证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但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工程。
矿井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分为矿建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三大类举例:主井工程为一个矿建单位工程办公楼工程为一个土建单位工程副斜井绞车安装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②单项工程质量认证单项工程又称工程项目,是指具有独立存在意义的一个完整工程,是由许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综合体。
举例:兼并重组整合项目为一个单项工程(一)单位工程质量认证1、认证单位临汾市地方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站2、认证程序3、单位工程质量认证内容:《煤矿建设国家规范标准》《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与评级办法》《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10—954、参加单位:县煤炭工业局、主体企业、矿井的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二)单项工程质量认证1、认证单位:山西省煤炭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2、认证程序:单项工程质量认证等级:①优良等级优良等级:单项工程分值为80分及以上且所含主要单位工程的优良评率不低于50%,评为优良等级。
②合格等级合格等级:单项工程分值为60分及以上,达不到优良等级者,评为合格等级。
单项工程分值在60分以下者,必须进行返工处理后重新计分评级。
3、认证主要内容:准予建设的程序性文件、初步设计审批情况、投产标准、工程建设概况。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概况,单位工程质量认证情况等。
4、参加单位市、县煤炭工业局、主体企业、矿井的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二、瓦斯抽放系统验收1、验收部门:2、审批验收程序:建设单位按要批准的《瓦斯抽放工程初步设计》完成抽放工程施工后,逐级向主体企业县、市煤炭工业局申请瓦斯抽放系统验收。
矿井工程验收制度

矿井工程验收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矿井工程验收工作,提高验收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范围矿井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安全生产等单位均需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矿井工程的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并是否满足工程实际需要;2. 矿井工程的施工过程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图纸要求;3. 矿井工程的监理单位是否履行了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监督和检查;4. 矿井工程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5. 矿井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三、验收程序1. 提交验收申请矿井工程建设单位应提前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申请中需明确验收的内容和要求。
2. 审核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对验收申请进行审核,确定验收的时间、地点和人员组成,并通知相关单位。
3. 验收场地准备矿井工程建设单位需要提供验收场地以及相关的资料、人员配备等。
4. 验收过程验收小组对矿井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检查,现场核实资料,明确问题并提出要求。
5. 验收总结验收小组对验收结果进行总结,并出具验收报告。
如有问题需要整改的,建设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
6. 验收结论验收小组根据验收结果,做出验收结论。
合格的工程可正式投入使用,不合格的需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四、验收标准1. 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2. 施工过程需符合技术规范和图纸要求,施工质量应达到标准要求;3. 监理单位要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4. 安全生产措施必须到位,不存在安全隐患;5. 环境保护措施应得到落实,不应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验收记录管理验收过程中产生的资料、报告、记录等应做好归档,保存一定年限。
如有需要,可随时提供相关资料给监管部门查阅。
六、验收总结矿井工程验收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基本建矿井建设立项、竣工、验收办理程序及所需文件

1、与市、县规划、建设部门签订的项目选址意见书2、与市、县交通部门签订的公路接口协议3、与市、县水利部门签订的项目供水协议4、与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建设用地意见书5、与市、县供电部门签订的供电协议6、与煤炭用户单位签订的供煤协议7、与铁路部门签订的铁路运输协议8、与铁路部门签订的铁路接轨协议9、与电信部门签订的通讯协议10、县水务局出具的水土保持方案初步意见书11、县环保局出具的环境保护方案初步意见书12、与周边小煤矿签订的邻矿协议13、业主资本金银行证明14、项目银行贷款承诺书(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审1、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项目可研报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由省环保部门指定专门的环境监测站,对项目环境进行本底实测(粉尘、噪声、空气、水质)3、由市、县环保部局提出项目环评标准4、由省、国家环保局组织专家评审并批复(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审1、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2、由水利厅(部)水保局组织专家评审批复(三)采矿权申办1、申请审批方式获得采矿权(1)以地质精查报告为依据,按矿井30 年的生产能力计算,进行储量分割(2)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拐点坐标),由国土资源厅(部)审批(3)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审批的矿区范围,编制”开辟利用方案”由国土资源厅(部)组织专家评审批复(4)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并报国土资源厅(部)确认审批(5)申报缴纳采矿权价款的年限、金额,并经国土资源厅(部)审批(6)按批准的方式缴纳价款,办理矿权登记和采矿许可证。
2、竞买方式获得采矿权,按相关规定办理(四)土地使用的申办(1)以申请报告(可研)批准确认的项目用地范围,办理送审土地预审意见,经省、部国土资源部门审批(2)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地质环境影响报告,并报国土资源厅(部) 组织专家评审审批备案(3)根据项目审批的《初步设计》征地范围,办理正式土地征用手续(包括彩图等),报国土资源厅(部)审批(4)征地“三费”补偿(土地征用及安置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缴清相关费用,报省人民政府用地审批(5)根据省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在当地县政府办理土地使用证,获得土地使用权(五)安全方面1、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后报省(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范本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范本煤矿建设项目是一个重要的国家基础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验收,确保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下面是一个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范本,供参考:一、验收准备阶段1. 项目方与验收机构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
2. 项目方提供煤矿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等。
3. 项目方对煤矿建设项目进行自查,确保项目已按要求完成。
二、验收人员组织1. 验收机构派遣验收团队,由项目方和相关部门派员组成。
2. 验收团队由团队负责人牵头,负责协调和组织验收工作。
三、安全设施验收1. 矿井主要设施的验收:包括井筒、井口、井筒支护等;2. 通风系统的验收:包括风井、风机、通风道等;3. 排水系统的验收:包括抽水站、排水井、排水管道等;4. 工作面设施的验收:包括采煤机、刮板输送机、支护设备等;5. 灭火设施的验收:包括灭火器材、自动灭火系统等;6. 电气设施的验收:包括供电系统、接地装置、照明设备等;7. 安全监测设施的验收:包括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测量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等。
四、条件验收1. 通风条件的验收:包括风量、风速等;2. 排水条件的验收:包括排水量、排水井水位等;3. 瓦斯抽采条件的验收:包括瓦斯抽采量、瓦斯含量等;4. 灭火条件的验收:包括灭火器材配备、灭火系统运行等;5. 电气条件的验收:包括供电稳定性、设备接地等;6. 安全监测条件的验收:包括瓦斯测量精度、温湿度监测准确性等。
五、验收结果评定1. 验收团队根据验收标准和要求,对各项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评定。
2. 根据评定结果,验收团队做出评价,包括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3. 验收团队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要求,并确定整改措施和期限。
六、验收报告编制1. 验收团队根据实际情况编写验收报告,包括验收过程、验收结果和整改要求等。
2. 验收报告由团队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给项目方和相关部门。
专项施工方案验收程序

专项施工方案验收程序一、验收目的为确保专项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预防和减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提高施工效率,特制定本验收程序。
二、验收范围本验收程序适用于各类专项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钢结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2. 大体积混凝土专项施工方案;3. 深基坑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4. 塔吊安装专项施工方案;5. 其他需要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三、验收程序1.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资料,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 技术交底: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方案内容、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 评审专项施工方案:(1)成立评审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
(2)审查专项施工方案:评审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 方案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② 施工工艺、技术参数是否合理;③ 施工进度安排是否合理;④ 质量控制措施是否有效;⑤ 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⑥ 环保措施是否落实。
(3)提出修改意见:评审组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施工单位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4. 审批专项施工方案:(1)施工单位将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建设单位审批。
(2)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予以批准。
5. 验收实施:(1)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环保。
6. 验收评定:(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自评。
(2)监理单位对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评定。
(3)验收评定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报告。
7. 验收总结:(1)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验收评定结果进行总结,分析施工过程中的优点和不足。
专项施工验收制度及流程

专项施工验收制度及流程一、引言二、制度内容1.验收的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
验收工作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保证施工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公开透明。
验收工作要公开透明,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验收结果的公正和客观。
(3)科学规范。
验收工作要有明确的操作程序和标准,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验收的基本要求(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在完工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提出专项施工验收申请,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文件。
(2)验收组成。
验收由相关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成的验收组负责,验收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3)验收内容。
验收范围包括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方面,对关键性工程和设备进行抽样检测。
(4)验收标准。
验收应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对不合格的部分要求整改或重新施工。
(5)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经验收组签字确认后,向施工单位发放验收合格证书或验收意见书。
3.验收的程序(1)受理申请。
相关部门接收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并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
(2)组织验收。
相关部门按照计划组织验收工作,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并邀请相关单位参加。
(3)实地检查。
验收组进行实地检查,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完工图纸、报验资料等,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4)技术评估。
验收组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流程、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措施等进行评估和评分。
(5)数据分析。
验收组对实测数据进行分析和汇总,评估施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6)验收意见。
验收组根据评估结果提出验收意见,对不合格的部分提出整改要求或重新施工的建议。
(7)验收结论。
验收组形成验收结论,签字确认后,发放验收合格证书或验收意见书。
4.验收的信用管理(1)优秀施工单位。
对连续多次获得合格验收的施工单位,可以给予信用评级,并优先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2)失信施工单位。
对多次未能通过验收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以限制或取消相关资质和执照。
煤矿基建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煤矿基建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煤矿基建工程的质量达到预期要求,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基建工程的验收管理,包括各类煤矿建设项目的建设、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
三、验收组成1. 验收委员会:由煤矿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程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技术部门负责人、质量监督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2. 验收专家组:技术专家、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3. 验收人员:由煤矿公司的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等组成。
四、验收程序1. 预验收准备(1)工程竣工前,由项目负责人向煤矿公司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2)煤矿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
2. 现场验收(1)验收委员会成员和专家组成员按照计划到达现场,检查验收工程的各项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和实际情况。
(2)验收人员根据验收标准和验收要求,对工程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
3. 结论确定(1)验收委员会成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以及专家组意见,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确定验收结论。
(2)验收结论分为合格、合格X、不合格三种情况,其中“合格X”表示部分项不符合验收标准,需要整改后重新验收。
4. 整改复验(1)如验收结果为“合格X”或“不合格”,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向煤矿公司重新提交相关资料。
(2)煤矿公司重新组织验收人员对整改后的工程进行复验,如符合验收要求,则确认验收结果。
五、验收标准1. 技术标准:工程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包括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等方面。
2.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煤矿公司的质量管理要求,包括施工工艺、细部工程等方面。
3. 安全标准:工程安全应符合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等方面。
六、验收结果1. 合格:工程质量完全符合验收标准,可以移交使用。
2. 合格X:工程部分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需要整改后重新验收。
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确定验收资料清单
根据验收标准和要求,列出需要 提交的验收资料清单,确保资料 完整、准确。
组建验收小组和分工
组建验收小组
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组建相应的验收 小组,包括矿建、土建、安装等方面的专业 技术人员。
分工与协作
明确验收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各专业工程 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提高验收效率。
培训与考核
整改要求与措施
针对不合格项目,提出具体的整改要 求和措施,包括技术方案、时间节点 和责任人等。
整改过程中,应加强监督和指导,确 保整改工作按计划进行,并及时解决 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整改跟踪与验收复核
建立整改跟踪机制,对整改工作进行 全程监控,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 行。
在整改期限结束后,组织专家或第三 方机构对整改项目进行复核,确保整 改效果达到预期要求。
建议
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和措施,帮助煤矿建设项目完善设施、提高 生产效率和安全环保水平。
04
验收结与整改
验收结论判定
合格
项目满足预定的建设目标,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 ,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VS
不合格
项目存在重大缺陷或安全隐患,无法达到 预定运行条件,需要整改后重新验收。
对设备运行记录、维护记录等资 料进行审核,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和维护。
03
验收评估
评估标准和方法
评估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 行业标准,制定具体的评估指标和标 准,确保煤矿建设项目达到安全、环 保、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评估方法
采用现场检查、资料审查、测试检验 等多种方式,对煤矿建设项目的设施 设备、工艺流程、安全环保等方面进 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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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矿井专项验收程序说明
基建矿井开工建设完成之后,竣工验收阶段各专项验收的办理程序
一、工程质量认证
1、工程质量认证
①单位工程质量认证
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但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工程。
矿井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分为矿建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三大类
举例:主井工程为一个矿建单位工程
办公楼工程为一个土建单位工程
副斜井绞车安装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
②单项工程质量认证
单项工程又称工程项目,是指具有独立存在意义的一个完整工程,是由许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综合体。
举例:兼并重组整合项目为一个单项工程
(一)单位工程质量认证
1、认证单位
临汾市地方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站
2、认证程序
3、单位工程质量认证内容:
《煤矿建设国家规范标准》
《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与评级办法》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
《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10—95
4、参加单位:
县煤炭工业局、主体企业、矿井的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二)单项工程质量认证
1、认证单位:
山西省煤炭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2、认证程序:
单项工程质量认证等级:
①优良等级
优良等级:单项工程分值为80分及以上且所含主要单位工程的优良评率不低于50%,评为优良等级。
②合格等级
合格等级:单项工程分值为60分及以上,达不到优良等级者,评为合格等级。
单项工程分值在60分以下者,必须进行返工处理后重新计分评级。
3、认证主要内容:
准予建设的程序性文件、初步设计审批情况、投产标准、工程建设概况。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概况,单位工程质量认证情况等。
4、参加单位
市、县煤炭工业局、主体企业、矿井的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二、瓦斯抽放系统验收
1、验收部门:
2、审批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按要批准的《瓦斯抽放工程初步设计》完成抽放工程施工后,逐级向主体企业县、市煤炭工业局申请瓦斯抽放系统验收。
建设规模6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参照省厅验收程序
3、验收内容
4、参加单位:市、县煤炭工业局、主体企业等
三、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1、环保设施审批验收部门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验收程序
3、验收内容:
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情况,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储煤场,筒仓,生产系统的粉尘噪声,脱硫除尘,锅炉污水排放口,在线监测,矸石山,进矿公路,,居民搬迁,绿化,文物保护等是否符合国家环保
政策、技术、规范等。
4、环保设施验收参加单位
市、县环保局,主体企业,《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制、评估单位,环保设施施工监理单位。
四、消防设施验收
1、验收单位:
县(市)公安消防大队
2、验收程序:
3、验收内容:
对照工程消防设计验收矿井办公楼、调度楼、职工餐厅、公寓等生产生活所配套的消防设施器材及软件资料等是否满足消防功能要求
五、节能评估
六、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
1、审批验收单位
2、审批验收程序
6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验收程序参照省厅验收程序
3、验收条件
对照《职业卫生专篇》审查从业人员的体检报告、个人档案、个体防护、噪声、热辐射,高空作业、粉尘、有害气体等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
4、参加单位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评审单位以及主体企业
七、质量标准化验收
1、验收部门:
质量标准化验收部门、晋城市煤炭工业局
2、验收程序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规定的有关内容。
4、质量标准化参加单位:
市、县煤炭工业局、主体企业等
八、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
1、验收部门:
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部门设计或者新增的生产能力120万吨/年以上的建设项目,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竣工验收,45万吨/年以上120万吨/年以下的建设项目,由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竣工验收,45万吨/年以下的建设项目,由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负责验收。
2、验收程序:
申报资料包括:
《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申请文件和申请表》
预验收报告书
初步设计及批准文件
安全专篇及批复文件
单项工程及质量认证书
《联合试运转报告》
有相应资质中介机构编制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批文
钢丝绳、主提升机等检测报告
井上火药库验收证书
矿井反风演习报告
3、验收内容:
对照矿井《安全专篇》主要验收:矿井竣工验收必备条件,开拓与开采;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粉尘防治、防灭火、防治水、电气系统;提升运输和空气压缩机,安全监控系统,矿井救护保健,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六大系统”(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紧急避险。
)建设运行情况等。
4、参加单位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城分局,主体企业,矿井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九、信息监控系统验收
1、验收部门
2、验收程序
建设规模6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验收程序参照省厅验收程序。
3、验收内容: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产量监控系统,通信联络(广播)系统等。
4、参加单位
市、县煤炭工业局,主体企业,各系统设备安装施工单位
5、注意事项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产量监控系统,通信联络(广播)系统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及设备生产厂家必须经省煤炭工业厅、市煤炭工业局备案。
十、煤矿作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验收该项验收是矿井联合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
1、验收部门
2、验收程序
3、验收内容
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将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列为矿井投产和复工复产验收前置条件的通知》(晋煤劳发【2012】78号文的要求)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煤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煤矿特有工种是否达到省煤炭工业厅规定的专业学历和执业(职业)资格准入标准,煤矿用工管理是否符合“五个统一”煤矿用工管理要求。
劳动合同签订率,煤矿用工备案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从业人员年检率是否达到五个百分之百。
4、参加单位
市、县煤炭工业局,劳动用工管理部门,主体企业。
十一、联合竣工验收
1、 验收部门
2、验收程序
建设规模6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验收程序参照省厅验收程序 3、验收内容
对照矿井的《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检查验收矿井的审批、设计
建设以及联合试运转,工程质量认证、瓦斯抽放系统验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消防设施竣工验收、节能评估、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质量标准化验收、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等各单项验收情况,对建设项目做出全面评估。
4、参加单位
市、县煤炭工业局,主体企业、矿井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