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劳务公司的所有职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建筑劳务公司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第四条建筑劳务公司的员工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并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建筑劳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公司管理第六条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机构应包括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项目部等。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整体管理和决策,并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定期报告。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待遇的管理。
第九条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金运营。
第十条项目部负责公司各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员工考勤第十一条建筑劳务公司应建立科学、严格的考勤制度,明确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十二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考勤方式进行打卡,不得代打卡或者替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因故不能按时上班的,须提前请假并得到公司的批准。
第十五条员工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岗位的,将视为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员工因病需要请假的,须提供相关医生证明材料,并得到公司的批准。
第十七条员工如果有长期旷工、迟到早退等行为,将依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员工培训第十八条建筑劳务公司应根据员工工作需要,定期开展相关培训。
第十九条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行业知识、安全操作规范等。
第二十条培训由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
第二十一条员工参加培训期间,公司应按照规定进行工资调整和其他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五章绩效考评第二十二条建筑劳务公司应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考评制度。
第二十三条员工绩效考评应根据公司规定的考核指标进行评定。
第二十四条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岗位晋升、薪资调整等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绩效考评应定期进行,结果应根据公司规定公布。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4篇)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劳务公司的管理水平,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为劳务公司的总部和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劳务公司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员工的权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第四条公司的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业务能力,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外部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员工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公司的顺利运营。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的人格尊严,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侵犯员工权益的行为。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培养机会,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合理评估员工的工作业绩,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九条公司应依据岗位需求,制定招聘计划,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第十条招聘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禁止任何形式的招聘腐败和不公平待遇。
第十一条公司应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价,选择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第十二条公司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档案,记录员工的基本信息和工作经历。
第十四条公司应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熟悉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公司应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设施和保障条件,确保新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章员工关系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与员工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员工的权益,维护劳动秩序。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职工代表机构,及时了解员工的意见和诉求,解决员工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八条公司应完善薪酬制度,公正合理地确定员工的薪资水平,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培训机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员工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惩罚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
第四章工作安全与健康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及内部管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三条公司设立项目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安全质量管理部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1. 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组织设计、进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务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劳动合同管理等工作。
3.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收支、成本控制、结算等工作。
4. 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质量监控、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劳务人员管理第四条劳务人员招聘:1.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劳务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
2. 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实行竞聘上岗。
第五条劳务人员培训:1. 定期对劳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2. 培训内容应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劳务人员综合素质。
第六条劳务人员考核:1. 建立劳务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技能水平、遵规守纪等进行考核。
2. 考核结果作为劳务人员工资、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四章施工质量管理第七条施工质量是建筑劳务公司的生命线,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第八条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落实质量措施。
第九条加强施工过程监控,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对不合格工程,坚决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劳务人员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篇一」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当安全与生产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生产,不违章指挥。
二、对所管工程安全生产负主要的责任,对所管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的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高空、“六口”等)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负责直接责任。
三、认真参与编制和执行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实施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必须经原编制审批部门同意。
四、以书面形式认真向生产班组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五、做好新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每月不少于四小时的定期安全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六、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发现有违章者要及时纠正和教育,经制止和教育仍不改者,则应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安全违章执罚规定,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和停止其作业。
七、组织现场有关人员进行每周-次安全生产检查,参加项目部的月度安全生产检查。
八、组织实施各层级检查时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定“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措施和填写整改记录表,接至停工整改通知书时,则应抓紧落实复查整改措施,并经签发部门复查签认后方能复工。
九、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施工现场脚乎架塔设和钢井架,塔吊安装等验收工作,所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达到合格后方能使用。
十、现场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逐安全事故,应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记录,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逐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同时参与组织“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现场分析会议,吸取教训,组织实施防范措施。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篇二」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及与本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单位。
第三条公司的管理要求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员工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内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如国家法律法规有不同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条公司充分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员工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公司设有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工程部和市场销售部等职能部门。
第七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整体管理。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培训、员工福利、劳动关系等工作。
第九条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条工程部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和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市场销售部负责市场调研、客户开发和销售业务。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二条公司员工根据部门岗位职责进行分工,各有明确的职责。
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保证本部门的工作高效有序。
第十四条员工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公司通过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六条对于岗位职责未过交接的员工,公司要进行相应的培训和交接事宜。
第四章工资福利第十七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支付标准,确保员工工资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假期等。
第十九条公司要保障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提供相应的激励措施。
第二十一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要确保合同的履行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劳动纪律第二十二条公司要求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三条公司要求员工自觉遵守工作时间规定,不得擅离职守。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考勤制度,员工应按照规定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5篇)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员工权益,树立公司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劳务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建筑劳务公司的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依法合规。
第四条建筑劳务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法经营。
第五条建筑劳务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职责第六条建筑劳务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总体工作规划、决策和管理。
总经理办公室下设各部门,包括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项目管理部等。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待遇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审计、预算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九条项目管理部负责公司施工项目的组织管理、安全监管和质量控制工作。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和岗位要求进行工作,服从公司的管理和调度。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一条建筑劳务公司要根据实际需要,选拔合适的人才加入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应制定招聘程序和标准,依法招聘员工,并提供合理的薪酬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公司要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提升,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四条公司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五条公司要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机会,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建筑劳务公司要按照国家财务管理规定,做好财务账目的记录和报表的编制。
第十七条公司要加强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合理安排公司的经费使用。
第十八条公司要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及时缴纳各项税费。
第五章项目管理第十九条建筑劳务公司要根据实际项目的需求,合理组织项目队伍,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二十条公司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十一条公司要完善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建筑劳务公司要定期修订和完善本管理制度,与时俱进。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模板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及员工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下属项目部。
第三条公司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以下部门:1.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管理工作。
2.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收支、成本控制、会计核算等管理工作。
3. 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管理、验收等管理工作。
4. 质量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质量监督、事故处理等管理工作。
5. 物资设备部:负责公司物资采购、设备管理、材料供应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计划,落实员工薪酬福利政策。
2.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收支预算编制、执行,确保公司财务稳健运行。
3. 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方面的全面管理。
4. 质量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质量监督、事故处理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5. 物资设备部:负责公司物资采购、设备管理、材料供应等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六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员工入职前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公司对员工实行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保守公司秘密。
第四章工程项目管理第十条公司工程项目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进行投标、签订合同。
第十一条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方面的全面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五章质量安全第十三条质量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质量监督、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十五条项目部应严格执行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建筑公司劳务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劳务管理工作,规范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施工质量和施工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劳务用工管理活动,包括劳务用工招聘、培训、派遣、使用、考核及解除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劳务用工招聘与培训第三条劳务用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需求进行。
第四条招聘劳务用工时,应审查其身份证明、技能证书等相关证件,确保其符合岗位要求。
第五条对新招聘的劳务用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技能、企业规章制度等。
第三章劳务用工派遣与使用第六条劳务用工派遣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劳务用工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
第八条定期对劳务用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安全生产等方面。
第四章劳务用工工资与福利第九条劳务用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及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执行,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十条为劳务用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按时足额支付劳务用工工资,不得拖欠工资。
第五章劳务用工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建立劳务用工考核制度,对劳务用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的劳务用工给予奖励,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劳务用工进行处罚。
第六章劳务用工解除与终止第十四条劳务用工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劳务用工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企业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六条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依法解除劳务用工合同。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我公司劳务用工管理,提高劳务用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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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淮安市龙翔劳务有限公司2017年2月份制
公司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管理手册》,供大家遵守执行。
一、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管理人员对本公司2017年度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各位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管理人员及班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项目部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四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
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三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
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七条严禁嫖娼赌博、酗酒闹事。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
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
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
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