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对劳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单位劳务管理,规范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本施工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施工单位所有劳务用工,包括但不限于普工、技术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等。
三、劳务管理原则1. 合法用工: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法用工,不得使用童工、非法用工。
2. 公平公正:对劳务用工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歧视、排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3. 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劳务人员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
4. 质量优先:注重施工质量,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5. 优化配置:合理配置劳务资源,提高劳务用工效率。
四、劳务用工管理1. 劳务用工计划: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需求,制定劳务用工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 劳务用工招聘:施工单位应通过合法渠道招聘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3. 劳务人员培训: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4. 劳务人员考核: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务人员考核制度,对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技能水平、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考核。
5. 劳务人员调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需求,合理调配劳务人员,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五、劳务用工工资管理1. 工资标准: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和地方标准,结合工程特点和劳务人员技能水平,制定合理的工资标准。
2. 工资支付:施工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克扣工资。
3. 工资调整:根据国家政策、市场行情和施工单位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资标准。
4. 工资发放: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工资发放机构,确保工资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六、劳务用工福利待遇1. 社会保险:施工单位应依法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2. 休息休假: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保障劳务人员的休息休假权利。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篇)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劳务用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企业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两机构的组建工作,并担任第一负责人职务,____和领导劳务用工管理工作。
二、企业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依法制定本企业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并对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直接监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接待受理本企业民工投诉,解决用工纠纷等。
施工现场应在明显位置公开相关负责人、联系人的姓名和____。
三、项目经理是劳务用工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的规定,并____制定本项目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亲自监督本项目工资支付工作,亲自____解决本项目的用工纠纷和劳动争议。
四、工程项目部应建立项目用工台帐,全面掌握现场工作的所有工人上岗工作情况,适时进行检查、督促;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对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严明纪律,严格考核。
五、工程项目实施劳务分包,必须符合《____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违法分包、转包,严禁私招滥雇。
六、进场民工必须具备工作所要求的身体、技能条件;必须与用工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用工关系;必须接受劳动安全知识、企业和项目部规章制度、专业技术知识等培训,严禁未经培训上岗作业。
七、劳务分包纠纷解决程序。
项目经理负责____协商→企业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协商→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劳动争议解决程序。
班组长____协商→项目经理____协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申请劳动仲裁委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用工纠纷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解决,严禁任何一支采取违法手段解决纠纷。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2)一、用工管理目标1. 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利益;2. 优化用工结构,合理分配劳动力资源,提高人员的工作效率;3. 加强对劳务用工的管理,减少用工风险,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4. 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提升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3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建筑工地秩序和安全,规范和完善建筑工地劳动力供应和管理工作,而设立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则。
具体的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农民工招聘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工招聘登记和审核制度,确保农民工信息真实有效,避免中介机构欺诈和虚假招聘。
2. 劳务合同签订:要求施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规范工资支付、工时、休假、保险等劳动条件。
3. 人员统计登记:建立工地人员登记制度,对进入工地的所有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农民工、工地工作人员、外来人员等,便于管理和追踪。
4. 工资发放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禁止拖欠、克扣或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建立工资发放制度,确保工资记录清晰可查。
5. 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危险作业操作规程、事故预防措施等,保障农民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6.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要求施工单位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提供工伤赔偿、医疗费用报销和养老金等福利待遇。
7. 劳动争议解决:建立农民工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机构,及时处理和解决农民工的劳动纠纷。
8. 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强对建筑工地劳务队和农民工管理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以上只是一些基本内容,具体的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还可以根据地区和工地的不同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细化。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有效管理建筑工地上的劳务队伍以及农民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保障工地安全和建筑质量的制度和规定。
1. 劳务队的组建和招聘管理建筑工地劳务队的组建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
首先,施工单位需要满足一定的资质条件,获得相应的执照和证书。
其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地规模和施工进度,确定需要的劳务队规模和专业技术要求。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加强劳务工人权益保护,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施工工地劳务管理制度。
二、劳务工人招聘与录用1.施工单位应通过合法途径招聘劳务工人,严禁强迫、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劳务工人。
2.施工单位应对劳务工人进行全面、公正的面试与考核,并按照岗位要求选择合适的人员进行录用。
3.施工单位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三、劳务工人权益保障1.施工单位应保障劳务工人的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2.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护劳务工人的人身安全。
3.施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培训与技能提升机会,提高劳务工人的工作技能。
4.施工单位应按照法定时间合理安排劳务工人的工作时间,并保障劳务工人的休息权利。
5.施工单位应为劳务工人购买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相关费用。
四、劳务工人考勤管理1.施工单位应采用科学有效的考勤管理制度,确保劳务工人的工作时间准确记录。
2.施工单位应提供合理的考勤设备,确保劳务工人的考勤数据真实可信。
3.施工单位应定期通报劳务工人的考勤情况,便于劳务工人自我管理与监督。
五、劳务工人权益投诉处理1.劳务工人有权对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鼓励其主动维护权益。
2.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劳务工人权益投诉的受理与处理工作。
3.施工单位应及时处理劳务工人的投诉,并依法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保障其合法权益。
六、考核及奖惩制度1.施工单位应对劳务工人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与成果。
2.施工单位应根据劳务工人的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与激励措施。
3.施工单位可以根据劳务工人的工作表现,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或解雇。
七、制度宣传与培训1.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劳务工人参加劳动法规、安全生产等相关培训。
2.施工单位应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劳务工人权益保障制度,提高劳务工人的法律意识与权益意识。
八、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施工单位应将本制度公示在明显位置,并向劳务工人进行解读与宣传。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范本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的劳务管理工作,促进劳务队伍和劳务工的稳定,打造和谐平安项目,尊重劳务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务工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务队施工生产积极性,推进项目的施工进度,确保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
结合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项目部成立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并对小组成员作具体的分工,明确各人的管理目标和责任。
2、对进场的劳务工进行逐一登记,将本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____号码等录入劳务工《花名册》,将劳务工____及《花名册》一并交项目部财务科存档。
3、劳务工自进场之日,用工单位应明确其工作及工资标准,并按项目部要求详细填写相关资料备案。
4、项目部应当督促、协助用工单位合法用工。
对于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活动。
5、用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劳务工的考勤,对劳务工每日出勤情况进行逐日登记,作为当月劳务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6、项目部不定期的对各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劳务人员往来情况进行核对,对工程施工中新增人员和辞退人员及时更改变动情况,实行劳务人员动态管理。
7、项目部应当督促、协助劳务用工单位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现场配备急救医药用品和急救人员等。
每周定期对农民工宿舍进行内务检查,改善并保持农民工有较好的生活休息环境。
8、对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署劳动合同情况要定期检查,督促、协助劳务用工单位对每一个劳务工工资的发放。
9、项目部监督并协助用工单位,根据每个农民工的工资标准和考勤记录,做到“月支付、季结算”。
工资发放时工资表上要有劳务工本人以及班组长签字,不得一人代签代领。
同时用工单位加盖公章,并定期公示工资发放情况。
部分现金发放工资的应留存发放时的影像资料。
10、项目部应当督促用工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所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项目部应当督促用工单位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日期按月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____和个人。
劳务施工管理制度

劳务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劳务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提高劳务施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的劳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务施工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到合理布置、科学施工、安全保障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并不断完善劳务施工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劳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劳务管理部门,负责劳务施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七条劳务管理部门应具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制定并不断完善劳务管理制度。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劳务管理部门的人员数量和岗位设置。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九条劳务管理部门负责确定施工现场的劳务需求,招聘和管理劳务人员。
第十条施工单位领导应加强对劳务施工管理的重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和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应根据施工计划和要求,对劳务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各部门应加强协作,有效解决劳务施工中的问题。
第四章劳务管理流程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计划和要求,确定劳务需求,制定劳务招聘计划。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与劳务公司进行合作,确保劳务人员的质量和数量满足施工需要。
第十五条劳务管理部门应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对劳务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的管理。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劳务管理流程的评估和改进,提高劳务管理水平。
第五章劳务管理措施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劳务人员的安全。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对违反劳务管理制度的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劳务施工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工地劳务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和管理施工工地的劳务管理工作,保障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施工工地从事劳务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工地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劳务人员等。
3. 各级工地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和效率。
二、劳务管理工作责任1. 施工工地的项目经理或工程总监负责监督和管理劳务工作,对劳务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负最终责任。
2. 施工工地的劳务班组长负责具体的劳务管理工作,包括工人的招聘、培训、安全教育等。
3. 所有员工都有义务遵守劳务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三、劳务招聘与培训1. 招聘劳务人员应按照岗位需要进行,必须保证招聘人员的素质符合施工工地的要求。
2. 新员工入职后应进行培训,包括工作规范、安全操作等内容,确保其能够熟悉和掌握相关工作技能。
3. 培训期间,员工不得擅自离岗,必须认真听讲和参与培训活动。
四、劳务安全管理1. 施工工地的劳务安全管理是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定,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2. 所有员工在施工工地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3. 施工工地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未经培训的员工进入危险区域。
五、劳务纪律管理1. 施工工地的劳务人员必须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按照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调休或请假,必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3. 对于违反纪律的员工,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包括扣发工资、扣减奖金、记大过等。
六、施工工地劳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每天需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确保劳务工作的安全和效率。
2. 定期召开劳务管理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对于工地上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即时制止并报告给上级管理部门。
七、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施工工地管理机构所有,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进行咨询并提出意见。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例(5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工地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建筑工地劳务队管理第二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
第三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照工地施工总进度和需要,组织合理的人员配置,并确保工人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培训。
第四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照工地施工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施工计划和安全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五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工人技能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第六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工器具,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配备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管理人员,负责全面、持续地管理。
第八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定期向项目负责人汇报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等情况。
第三章农民工管理第九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确保农民工了解相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知识。
第十条建筑工地劳务队与农民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工时、保险、福利等待遇。
第十一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保障制度,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
第十三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定期开展农民工劳动条件检查,确保劳动环境安全卫生。
第十四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应当严禁使用童工,保障未成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安排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整改等。
第十七条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也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监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处理结果反馈。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由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责任人员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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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管理制度1.劳务队伍的选择及农民工工资的发放(1)要选择信誉好,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优,工程进度快的劳务队伍,严把选择关,不合格的队伍绝对不能进场,从源头上避免因施工问题而引发的劳资纠纷和拖欠工资现象发生。
(2) 对各劳务企业及分包企业建立档案,详细记载该企业所承建工程质量,安全措施和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 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
为规避或降低建筑业经营管理风险,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论是建筑工程分包还是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的缴纳、用途和返还条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细化,避免产生纠纷。
作为督促协作队伍全面履行合同的经济手段,其中一部分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资金来源。
(4) 建立奖惩制度,对施工队实行等级评定,将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作为评级标准之一,一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在进行处罚的同时,对其进行降级处理,同时记入企业档案备查。
(5) 农民工工资具体管理办法:1)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农民工自入场之日起即将个人的身份证信息、工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资料登记入档,便于核对。
2)开办实名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并制定农民工花名册,按花名册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网上工资实名支付,保证工资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4)公司各部门严格监督管理,各项目部上报当月工程量,产值和工资表后,工程部按工程形象进度审查核定工程数量,计算出所使用的物料成本,安全部门负责审核工资表上的人员名单,最后由财务部进行网上支付,将每个人的工资打入个人工资卡。
5)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将农民工的权利作为宣讲内容,让农民工真正认识到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2.劳务队伍管理办法(1)劳务队伍应服从项目经理和技术员的管理与调度。
对不服从技术员合理安排、建议的劳务队伍民工:发生第一次时,项目部对该民工处罚30元;发生第二次时,施工处对该民工处罚50元;发生第三次时,施工处有权直接将该民工辞退;因劳务队伍民工自身原因侮辱、漫骂项目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罚1000元,殴打项目部所属员工的,将对该劳务队伍处罚5000元,同时将直接责任人送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2)劳务队伍所属民工必须无违法乱纪记录,必须身体健康,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劳动能力。
(3)劳务队伍所属民工进场后,必须及时将其身份证复印件、名单列表上报到项目部办公室,由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办理暂住证件,费用从劳务队伍结算中扣除,中途离场或辞退的民工,要及时通知经理部办公室。
(4)劳务队伍归各技术员管辖,技术、进度、质量、文明施工等应服从现场技术员的管理,要按技术交底、图纸及技术规范施工,若达不到要求,现场技术负责人有权减少或停止劳务队伍的支付。
(5)项目部向劳务队伍提供合格的钢筋、砼等半成品材料,劳物队伍对施工质量负责,不准偷工减料,不准试用不合格的材料,应配备足够的业务熟练的技术工人及精干的管理人员,要保证每道工序必须有一个负责人。
如因劳务队伍自身原因出现一次不合格须再次检验的,每不合格一次罚款50元;监理提出指令性整改的,每次罚款500元;监理提出肯定表扬的,每表扬一次奖励300元;对需要停工整顿的,每次罚款1000元;对停工整顿且业主、监理对项目部进行罚款的,劳务队伍必须承担罚款并加罚1000元。
对因劳务队伍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施工的劳务队伍承担。
(6)分包劳务队伍所承担工程的资料由劳务队伍承担填写,分包劳务队伍必须配备工程技术人员,每道工序完工后由劳务队伍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资料,然后将资料交给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复检合格,再由项目部检验,工程科检验合格,方可由工程科联系监理验收,严禁无资料报验和自行找监理验收。
劳务队伍技术人员在填写原始施工资料前,必须仔细阅读图纸和技术规范,原始资料的填写必须符合图纸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上交后如被检查出错误,将处以10元/份的罚款,罚款针对填写人及复核人,并重新填写。
(7)劳务队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生产规定、规程、设计、施工等文件及与公司签定的安全协议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障安全施工;各劳务队伍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施工机械、人员安全要妥善管理,认真履行安全合同及执行公司下发的关于安全施工的相关规定,劳务队伍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劳务队伍承担。
(8)劳务队伍应按时完成项目部下达的施工任务,各劳务队伍应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和人员,同时根据甲方与其签定协议上规定的工期每月上报施工计划,项目部审批后下发执行。
如超额完成任务,当月奖励1000元,如完不成任务罚款1000元;项目部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劳务队伍的计划进行调整。
对连续2次不能完成计划的,项目部有权对其承担的施工范围、内容进行分割。
(9)为规范现场文明施工,工地沿线除设置必要的质量警示牌、施工里程牌、各种宣传标语牌外,整个施工现场应做到布局整齐、文明责任区明确,并有明显标识;每一个施工环节必须做到不因施工而给已完工程及其它工程造成损伤或影响,施工现场不得出现由于施工组织不合理而造成停工的现象;施工管理人员及主要工种应佩挂证卡,所有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工地各项管理制度,避免和降低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10)项目部统一提供质量警示牌、施工里程牌、各种宣传标语牌、旗帜等,劳务队伍有义务进行保管、摆放,各劳务队伍在日常生产中要负责保管、摆放好自己所属责任区内的质量警示牌、施工里程牌、各种宣传标语牌、旗帜等,如有丢失或损坏,由劳务队伍按价赔偿。
(11)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下发给各劳务队伍的半永久材料、周转材料或租赁给劳务队伍的小型机具,由劳务队伍自身负责使用、保管,不准私自转让,一经发现根据情况扣款,若有丢失或损坏,必须按合同约定价格赔偿。
3.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结算及支付办法(1)结算、支付依据双方签定的合同且劳务队伍完成的工程项目进度,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适当调整,所有支付金额数量由项目经理确定并签字后方能支付。
(2)各劳务队伍应按计划完成工程量,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上报项目经理,经相关责任人审核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3)劳务队伍属现场项责人直接管辖,现场负责人可根据劳务队伍的管理、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调整其支付金额;若劳务队伍不服从现场技责人的管理,现场负责人可拒绝其支付申请。
(4)各劳务队伍必须保证材料、机械的正常使用,如不执行机械材料的规章制度,项目经理可以拒绝其支付申请。
(5)各分项工程的原始资料及检验资料在该分项工程完成后48小时内交项目部,要求正确无误并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及监理签字齐全。
项目部按其已上报资料的工程数量占完成工程数量的比例调整其支付数量。
(6)劳务队伍应保证全部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并定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如发现挪做他用,项目部将停止其下期计量支付。
(7)项目部提供的钢筋、成品砼、波纹管、钢绞线等用于工程的永久性材料,最后以图纸设计数量进行结算,超出部分由劳务队伍自负;对于劳务队伍领用的模板、架管、木材等周转性材料,如有丢失或损坏,由劳务队伍负责赔偿,并从进度结算中扣除,对于租用公司的机械设备要保证其正常运转,如有丢失或损坏,由劳务队伍负责赔偿,并从工程款中扣除;(9)劳务队伍的暂住证费用、地方需交的其他费用由项目部代交,费用在每次月支付款中除。
4.施工工地临时工管理办法(1) 所招临时工年龄应在18-35周岁之间。
特殊工种或技术工的年龄可放宽,但决不能招收18周岁以下童工及病残人员。
非特殊岗位不得招收女工。
(2) 所招临时工必须有身份证并无任何犯罪记录。
必要时,应要求提供户籍所在地开具的证明。
(3) 临时工的需用数量、工程或增减必须由各工种负责人报项目经理批准并报公司备案。
(4)临时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技能、质量、纪律等培训。
(5)临时工招收后应明确规定工资、安全、纪律、技能等方面的责权要求。
(6)临时工的直接管理人为各班组负责人。
(7) 各班组负责人必须做好对临时工人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杜绝临时工人员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和违反公司纪律或违法犯罪等行为。
(8) 临时工原则上不得安排其从事驾驶、控制、仓库保管等重要工作。
(9) 技术工的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或特殊执行。
(10) 临时工必须挂牌上岗,工作牌上应注明其工种,并帖照片。
(11)正式员工的《行为守则》适用于对临时工的管理。
5. 施工工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
(1)电工作业(含发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 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械司机,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 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质化验工);(7)危险物品作业。
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保管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必须年满18 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3) 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4)凡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报市建委安排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操作证到期的人员要按期限进行培训复审。
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5) 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