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范本

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范本一、总则1.1 目的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的目的是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率。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隧道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各个阶段。
二、施工前安全监理2.1 规划和设计阶段2.1.1 审查规划和设计文件,确保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要求。
2.1.2 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2.1.3 组织安全论证会议,明确施工方案的安全要求和技术要求。
2.2 施工准备阶段2.2.1 检查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2.2 审查隧道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的合格证明,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2.2.3 指导施工方制定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三、施工中安全监理3.1 现场管理3.1.1 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监理工作,确保专人的到位和及时反馈。
3.1.2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包括警示标志、防护栏杆、通风设备等,确保其完好有效。
3.1.3 监督施工方执行安全措施,如戴安全帽、穿安全鞋、使用安全绳等。
3.2 施工过程控制3.2.1 确保施工进度适宜,避免加班和疲劳操作造成事故。
3.2.2 监督施工方按照规范和要求进行工艺操作,避免操作失误造成事故。
3.2.3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与相关方沟通和交流安全问题,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四、施工后安全监理4.1 完工验收4.1.1 检查隧道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记录,确认工程符合相关要求。
4.1.2 审查施工方提供的完工报告和验收文件,确保其真实可靠。
4.2 维护期监理4.2.1 对隧道工程的维护和保养进行监督,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完好。
4.2.2 指导维护方制定维护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和工作流程。
五、安全监督记录5.1 安全监督日志5.1.1 每天记录安全巡查情况和发现的安全隐患。
5.1.2 记录安全会议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供日后查阅。
公路隧道施工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公路隧道施工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隧道作业的环境标准和有关通风防尘要求(一)隧道作业的环境标准1、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2、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3、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4、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5、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碳)浓度应在5 mg/m3以下;6、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 mg/m3;7、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 mg/m3;8、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 mg/m3;9、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o C;10、隧道内的噪音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
(二)隧道作业中的有关通风及防尘要求1、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
分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2、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
保证每分钟得到4m3的新鲜空气。
3、无论风机是否运转,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4、隧道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泡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5、在凿岩和装渣工作面应做好防尘工作,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6、防止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
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二、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监理重点(一)监理工程师应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洞内爆破统一指挥系统,检查爆破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
(二)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爆破器材加工房的布置,其位置应设在洞口以外的至少50m远的安全地点。
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
长隧道施工必须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硐室安全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装药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的单位对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和炮眼状况的检查记录。
隧道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隧道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隧道施工是一项复杂而危险性较高的工程,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且确保工人和公众的人身安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监理工作。
本文将阐述隧道施工安全监理的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二、安全监理岗位职责安全监理员是施工现场上负责安全监督工作的重要岗位,其职责如下:1. 监督施工方合理编制隧道施工安全计划,并确保隧道施工安全计划得到有效执行;2. 审核施工方提交的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提供专业建议;3. 监督施工方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4. 检查施工现场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5. 定期检查施工设备的安全状况,包括检查起重设备、通风系统以及紧急逃生通道等的可靠性;6. 协助施工方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三、实施细则1. 编制安全计划:施工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隧道施工安全计划,并提交给安全监理员进行审查。
该安全计划应包括施工方的安全目标、责任分工、安全培训、检查和事故处理等内容。
2. 技术措施审核:施工方应提交隧道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方案、临时支护方案、通风方案等。
安全监理员应仔细审查这些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并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3. 施工人员培训:施工方应组织施工人员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紧急疏散演练等。
安全监理员应监督施工方做好培训工作,并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4. 现场检查:安全监理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方按照规定的安全标准进行作业。
检查内容包括施工设备的安全状况、通风系统的有效性、紧急逃生通道的畅通性等。
5. 应急预案:施工方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应急演练。
安全监理员应协助施工方制定应急预案,并参与应急演练,确保施工现场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隧道工程是一项复杂而具有高风险的工程项目,因此需要进行安全监理。
为了确保隧道工程的安全性,需要实施一系列的监督和管理措施。
本文将从隧道工程的安全监理目标、监理职责、监理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的目标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的目标是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质量。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预防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 保障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的可持续发展;3. 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推动工程技术创新。
二、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的职责1. 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2.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施工工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4. 监督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5.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6. 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
三、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的程序1. 施工准备阶段:(1)评估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能力;(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3)协调编制施工计划。
2. 施工过程监理:(1)参与施工单位的工作会议,了解工程进展情况;(2)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抽查和检验,确保其质量;(4)协调解决技术问题,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5)参与工程验收,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估。
3. 施工结束阶段:(1)协调编制竣工验收报告;(2)提交监理报告,总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经验。
四、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的技术要求1. 熟悉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2. 具备较强的组织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协调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工作;3. 具备一定的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应对突发事件;4. 具备熟练的检测和试验操作技能,能够准确评估施工质量;5. 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严格遵守监理规定和承诺。
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模版

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模版一、引言隧道工程安全监理是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细则旨在规范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提高工程施工的安全水平。
二、监理机构职责1. 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合理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对其进行审查和验收;2. 监督施工单位确保人员培训合格,掌握相关安全操作技能;3. 监督施工单位落实现场的安全保障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4. 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改进建议;5. 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和验收;6. 监督施工单位及时记录和上报事故和安全事件,并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三、施工单位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组织专门的安全管理团队,并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2.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确保落实到位;3. 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4.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会议和安全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5. 施工单位应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工器具,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6.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7.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机构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
四、现场安全管理1. 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封闭和人员进出的合理控制;2.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如电气设备、爆破物品等;3. 加强对施工设备、工具和材料的检查和验收,杜绝使用不合格产品;4.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5. 加强对施工工艺的控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6.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7.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理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五、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1.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2. 定期进行安全风险管控监测,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性;3.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4. 对施工现场的特殊安全风险,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5. 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并及时记录和报告。
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隧道工程的安全施工和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障施工进度和质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隧道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隧道施工前期的规划、设计、准备工作,以及隧道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隧道工程的监理应遵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监理组织第四条隧道工程监理应由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监理机构承担,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五条监理组织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任务和目标,并通过监理合同与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约定。
第六条监理组织应设立专职监理人员,并配备相关监理工具和设备,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监理职责第七条监理组织应对隧道工程的施工计划、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材料供应等进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监理组织应周期性或不定期进行现场巡视,检查隧道工程施工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条监理组织应对施工中的施工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条监理组织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设计单位等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隧道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第四章:监理文书第十一条监理组织应及时对隧道工程的施工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和汇总,形成监理报告。
第十二条监理报告应包括项目概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情况等内容,并提出问题和建议。
第十三条监理组织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业主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并就监理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
第五章:监理处罚第十四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理组织有权向业主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处罚建议,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监理组织在发现施工中出现严重安全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通知业主和施工总承包单位采取措施,停止施工。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施工单位,监理组织有权建议解除与该单位的合同,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隧道工程是一项复杂而危险的工程,为了确保工程的安全进行,必须进行专门的监理工作。
下面是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一些建议。
一、施工前期准备:1.监理单位应与工程施工单位共同制定隧道工程施工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安全管理措施。
2.监理单位应参与隧道工程的设计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安全要求。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二、施工过程监控:1.监理单位应对隧道施工现场进行常态化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2.监理单位应对隧道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抽查,确保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
3.监理单位应对隧道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监督,确保其正确使用。
4.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进行审核和监控,确保施工进度符合要求。
三、安全事故预防:1.监理单位应组织隧道工程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监理单位应制定隧道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明确各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力。
3.监理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隧道施工现场的安全应急措施和处理程序。
4.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提出改善意见和措施。
四、消防安全:1.监理单位应对隧道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消防设备进行抽查和测试,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3.监理单位应针对隧道施工现场的消防隐患进行整改,并跟踪随时防范。
五、施工材料质量控制:1.监理单位应对隧道施工材料的质检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2.监理单位应组织对隧道施工材料进行抽样检验,确保其质量合格。
3.监理单位应对隧道施工材料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要求。
六、施工过程记录和整改:1.监理单位应对隧道施工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材料使用量、工序完成时间等。
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023年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2023年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隧道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性,保障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2023年以后开始的隧道工程施工,包括新建、改扩建等各类隧道工程。
第三条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的目标是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实施,施工期间发生事故的概率降低到最低。
第四条隧道工程安全监理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安全监理单位,各方应各负其责,密切合作,共同推进隧道工程的安全施工。
第五条隧道工程安全监理应依法依规进行,做到权威、公正、公平、透明。
第二章施工前的安全监理措施第六条隧道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和风险分析。
评估应包括施工地质、水文地质、地下水位、地下管线等因素,确定隧道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
第七条安全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工序、爆破方案、疏散通道设计、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八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熟悉各项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与公共安全的衔接。
第三章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理措施第十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进行必要的划定安全区域,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设备及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
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安全设施破损,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及时上报安全监理单位。
第十四条安全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区域的保洁工作,清理施工垃圾、破碎物、积水等,确保施工区域的整洁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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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莹崖至琥珀杨家道路工程(二期)隧道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编制:批准:青岛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洞口、开挖、凿孔及爆破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1.洞口段施工安全监理要点1)在隧道洞口段施工前,监督施工单位根据洞口附近的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条件及施工条件等,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隐患,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等,制定保障洞口段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
2)在平常的工作中,经常检查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三级交底落实情况等。
3)在茶山隧道出口的洞口段,出口狭窄,地形陡峭,在陡峭悬崖边缘,要求施工单位设置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
2.开挖及凿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班前检查制度,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定板和两帮是否稳定。
2)机械凿岩,宜采用湿式凿岩机,可以降低粉尘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并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品。
3)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应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4)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
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5)为防止点击事故,开钻前必须详细检查各部位的绝缘装置,佩戴必须的绝缘防护用品。
6)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7)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8)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
3.爆破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
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独头巷不少于200m;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时,不少于500m。
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6)装药前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温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8)为防止点炮时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
严禁用明火照明。
9)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管理;防止漏电引爆。
10)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哑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11)当发现哑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2)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
无关人员与机械等均应撤离至安全地点。
13)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该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
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点。
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
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二、洞内运输作业时的安全要点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进行检查,并处于完好状态,其制动必须有效可靠,严禁人料混装。
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3.所有运输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配戴防护用品,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爬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装渣用小型装载机配合翻斗车装渣时,应有联络信号,翻斗车旋转半径内严禁站人。
6.洞内运输1)洞内运输的车速应进行控制,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 km/h,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 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 km/h,有牵引车时15 km/h;会车时15 km/h。
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交通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公司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6)洞外卸渣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渣边缘0.8m处设置挡板。
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7.爆破器材运输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国家规定。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和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
人力运送时,雷管和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
汽车运送时,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内运送,其间距相隔50m以上。
有轨机动车运输时,雷管和炸药不宜在同一列车上运送,如果必须用同一列车运送时。
装雷管与炸药的车辆必须用三个空车厢隔开。
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
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
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两层。
5)有轨机动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护送人员与装卸人员只准在尾车内乘坐,其他人员严禁乘车。
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放在专用带盖的木质车厢内,车内应铺有胶皮或麻袋并只准放一层。
6)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动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三、支护作业中的安全要点1)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行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例如,采用普通水泥砂浆锚杆支护、早强水泥砂浆锚杆支护、早强药包锚杆支护、缝管式磨擦锚杆支护、楔缝式内锚头锚杆支护、脱壳式内错头预应力锚索支护、喷射混凝土支护等。
不管采用哪种方法支护,都应:①隧道工程坑道开挖后,应尽快安设锚杆,且一般宜先喷射混凝土、再钻孔安设锚杆。
②锚杆的孔拉、孔径、孔深及布置形式符合设计要求。
③锚杆杆体露出岩面长度,不应大于喷层的厚度。
④应确保隧道工程辅助稳定措施中的锚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这些措施主要有:a.环形开挖留核心土挡护开挖面。
b.喷射混凝土封闭开挖工作面。
c.超前锚杆锚固前方围岩(超前支护)。
d.管棚超前支护前方围岩(包括短管棚、长管棚、插板)。
e.超前小导管注浆加固围岩和堵水。
f.超前深孔围幕预注浆加固围岩和堵水。
g.临时仰供封底。
h.隧道开挖工作面及围岩预注浆加固。
不管采用哪种方法,在施工中应经常观察地形、地貌的变化及地质和地下水的变民情况,预防突然事故的发生并应有应变的安全技术措施。
必须坚持先支护(强支护)、后开挖(短进尺、弱爆破)、快封闭、勤量测的原则,以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定期进行检查。
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进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
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以确保施工安全。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
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
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
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6)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7)采用木支撑时,应选用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径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时不得小于25cm,其他边接杆件梢径不得小于15cm,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cm。
木支撑宜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
8)钢支架安装宜先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起重吊装”的规定要求。
9)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搭设牢靠,并经常检查。
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分应检查合格,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左右。
严禁将注浆管对人放置。
10)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
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以确保安全。
11)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表出现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为确保安全,观测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测量,注意各种情况的变化,并加强与施工班组的联系。
需强调的是:在锚杆作业中,发生的事故,多是因围岩或喷射混凝土剥落、坍塌所造成,而其产生则是由于清理浮石不彻底、凿岩机械的振运、喷混凝土与受喷面粘结不良所致。
因此,为了锚杆施工的安全,应加强观察,及早发现危险征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中,应指定专人,规定定期进行锚杆抗拔试验,防止因锚杆滑脱而造成不安全事故。
这是因为锚杆种类和锚固方法多种多样,可能选择不当或因地下水的影响使锚固砂浆流失或达不到强度,致使锚固力不足,从而导致锚杆滑脱。
另外,必须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技术检查制度,填写相关安全报表,分析安全动态,以便有效地进行安全管理。
在喷射混凝土作业中,在喷射开始前,应详细检查围岩受喷面的情况,应彻底清理危石、浮石,应根据喷射方式(干喷、湿喷或混合喷)、混凝土配合比等,采用合适的降尘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空气中粉尘含量,以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对从事喷射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进行喷射作业时,必须配戴防护用具(防尘口罩、防护面具、眼镜、胶皮手套、劳保雨鞋等)。
当拌和机设在洞内时,应对拌和机和皮带运输机的回转部分予以覆盖,防止产生卷夹人身事故的发生。
必要时,应在拌和机所在位置附近设置集尘机,以净化空气。
当采用人工喷射时,应配备牢靠的喷射支架,以防止在发生管路堵塞时由于喷嘴剧烈振动而引起危害。
当转移喷射点时,必须先关闭喷射机,在喷嘴前方不得站人。
在处理管路堵塞时,喷头应有专人看管,以防消除堵塞后因喷嘴剧烈振动而引起摆动喷射伤人事故发生。
在钢拱架施工中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例如:①在钢拱架制作和搬运过程中,应将构件绑所牢靠,以防止发生整体构件或连接铁件碰撞伤人、车辆倾覆、构件附落伤人事故。
②钢拱架的架设应由专人按规定信号进行指挥,并随时观察围岩动态或初喷混凝土层的变化情况,防止落石或坍塌引起伤人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