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Q109专业设计分工规定
2010级分专业细则

2010级分专业细则发表日期:2011年11月15日 14:28 共浏览1442次【编辑录入:cm】一、10级分专业流程1、开学第五周(具体时间将发布在校园公文通里),各专业召开专业介绍会,主要介绍各专业特色以及就业趋势、为学生选报专业答疑等。
2、预选阶段:学生于第六周熟悉系统并按照系统要求预填报志愿,时间为10月19日、20日(周三、周四9:00—17:00)。
3、正式填报志愿阶段:学生于第七周正式填报志愿,时间为10月24日、25日(周一、周二9:00—17:00)。
4、系统根据学生志愿和前期成绩绩点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人数为止。
5、分专业结束后,学院将于院内网页公示分专业结果2个工作日(10月28日、29日)。
6、无异议后,学院确定各专业名单,并于院内网页公布各专业学生名单及分班情况。
二、10级分专业系统规则及要求1、系统有六个专业(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行政管理),学生按照顺序填报6个志愿。
工商管理专业下设工商管理方向和旅游与服务方向,两个方向只能选其一。
旅游与服务方向报读学生人数不足30人,则自动分配到工商管理方向。
2、系统根据“志愿顺序原则”及“学生平均绩点从高到低原则”进行分配。
3、省外学生按照原专业进行提前分配。
如果平均绩点在3.0以上,可于10月17-18日向张国强老师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参加系统分配专业,但原专业将同时作废,分专业的任何结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4、港澳台学生以及外国留学生不参加分专业,按原专业就读。
5、《高等数学》和《计算机基础》的课程成绩在C等级以下的,不建议填报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和电子商务专业。
6、分专业特殊情况申请流程及要求。
分专业结束后,未满足前三个志愿的学生,在目标专业人数未满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特殊情况申请调专业,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1)第二学年平均绩点在2.8以上(必须含目前所在专业必修课);(2)第四学期选目标专业两门必修课,成绩均在B以上;(3)申请时间:满足条件的同学必须在第四学期第十九周内提出申请,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可予以调转,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电气专业工程设计统一规定

7 供配电系统 ......................................................................................................................... 14
8 变(配)电所 ..................................................................................................................... 26
3 气象资料 ............................................................................................................................... 5
4 设计依据 ............................................................................................................................... 6
QC QC QC 5.1.3 各装置(单元)设计院各自负责界区内的变配电所、桥架、线路、动力、照明 H H H (不包括主干道的道路照明)、防雷、接地、维修等设计。
5.1.4 各设计单位向业主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及其范围依据各设计单位与业主签订的 相关合同予以界定,不因本规定中未列举而有所不同。 5.1.5 电缆、光缆、需要整体加工处理不允许从中间截断而又跨越界区线的设计对象, 由输出能量和信息的一方负责设计,输入范围到输入一方界区内的第一个端子或连接 件为止。对于分不清输出、输入方的设计对象(如通讯电缆),由负责主干线、主系统、 设施主体设计的单位负责设计。 5.1.6 各个装置的电源由总体设计院提供,其电源电缆(包括电缆桥架)由总体设计 院负责敷设至各个装置界区红线外一米处,具体交接点应根据供电外线的具体走向和 各个装置内的配变电所的布置商议确定。各个装置设计院负责交接点(界区红线外一 米处)以内的电缆敷设(包括电缆桥架),交接点以内的电缆长度由装置设计院统计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QXT 109-2009概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QX/T 109-2009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前言本标准中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5)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5)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重庆市防雷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镇燃气防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燃气场站及设施、燃气金属管道、电气系统及电子系统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城镇燃气的防雷设计和施工,既有城镇燃气系统的雷电防护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注:本标准中储气罐均含储气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新闻公报,其随后的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式、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HGJ28-1990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城镇燃气从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中的地区性气源点,通过输配系统供给居民生、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公用性质的,且符合本规范气质量要求的可燃气体。
城镇燃气一般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和新型复合燃气。
3.2低压储气罐工作压强(表压)在10kpa以下,依靠容积变化储存燃气的储气罐和干式储气罐两种。
3.3高压储气罐固定容积储气罐。
工作压强(表压)大于0.4MPA。
领依靠压力变化储存燃气的储气罐。
3.4调压装置将较高燃气压强降至所需的较低压强调压单元总称。
包括调压器及其附属设备。
3.5调压站将调压装置放置于专用的调压建(构)筑物中,承担用压强的调节。
(完整版)化工设计工作专业分工规定

(JLM08-2/3)《设计工作专业分工规定》1.目的范围为加强对JPEC 各专业工作的管理,明确各专业的设计分工,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中的JPEC各专业间的分工与协作。
本规定只列出相关专业的界面,并非规定各专业的全部工作。
2.职责本规定由各专业室组织执行。
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和技术质量部负责协调。
3.内容3.1 工艺专业与其他专业的设计分工3.1.2 工艺专业与工艺安装专业1)工艺应在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图)中表示生产过程要求的排液、放空、和吹扫点。
由于管道布置的原因需要增加的高点放空、底点排液由工艺安装确定,一般不表示在PID图上。
异径管和拌热介质的供给、返回点、服务点的具体位置由工艺安装根据PID 图和布置需要确定。
2)工艺应在PID 中表示工艺特殊要求,如自流设备的相对标高或位置的要求,工艺安装按照PID 图进行设备平、竖面布置和管道设计。
如果工艺安装要求改变PID 图中管道的连接位置和方式,需和工艺商定。
工艺应在公用工程PID 图的施工图版中表示出工艺安装实际布置的管道分支先后次序,管径变化和连接方式。
3)管道说明表由工艺编制,其中的“管道等级”、“保温厚度”要根据《管道等级表》、《设备和管道隔热材料及厚度选用规定》选取,工艺安装应对照管道等级进行确认并会签。
表中未列入的管道等级,应共同确定等级号,并补充编制这些管道等级表的具体内容。
管道设计和管道级(类)别由工艺确定。
有特殊要求的管道清洗由由工艺提出、由工艺安装在设计中说明。
4)工艺设备简图中工艺开口尺寸、数量、标高由工艺提出,方位由工艺安装确定。
设备安装标高由工艺提出最底要求,工艺安装可进行适当调整。
5)管道设计中有工艺要求的特殊配件应经工艺确定并签署后,工艺安装才能用于管道设计中。
6)因管道布置原因需适当放大、缩小的管径,应取得工艺的同意。
7)洗眼器、淋浴点等安全设施由工艺专业提出要求的数量,工艺安装确定具体位置。
重点专业建设任务及分工表(试行)2012.7.8

相关的年度运行的总结材料1份。
6、验收
完成阶段性及整体验收
03.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与校企合作
负责人:
1、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
负责人:
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实训基地管理中心;
专业指导委员会成立的相关文件及工作记录材料;
成立实训基地管理中心机构材料;
制定实训基地运行制度;
专业指导委员会阶段性工作总结;
①兼职教师聘用制度和管理办法;
②从企业聘请高级技术人员或能工巧匠,指导学生校外顶岗实习及校内生产性实训的兼职指导教师。
②参与专业课程开发证明材料;
③兼职教师授课的证明材料(教学计划、教案、授课班级成绩表、教学总结等)。
④对兼职教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和职业教育理论的培训证明材料。
③建立兼职教师库
⑤兼职教师的聘书、兼职教师花名册;
负责人:
①制定专业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
①专业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
②选拔的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
②拟定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安排到国内外进行调研;
③到国外调研学习的证明材料、国外调研报告、调研总结;参加国内学术活动的证明材料;
③专业带头人到企业开展科研课题研究,撰写论文,培养骨干教师。带领专业团队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组织专业建设培养3名专业带头人
⑥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总结报告1份。
3、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负责人:
①新增校外实训基地,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①校企合作协议;
②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过程记录及相关佐证材料;
③学生顶岗实习材料;
④学生就业证明材料
②校外实训基地建设阶段性总结报告。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总结报告。
4、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Kyztql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

|||生活|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郭敬明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机房环境、电源及防雷接地应满足《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 72:97)的要求。
计算机机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设备间内所有设备应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其中包括计算机主机,网络连接设备等。
★设备间的地面面层材料应能防静电。
★设备间至少提供离地板255CM高度的空间,门的高度应大于210CM,门宽应大干90CM,地板的平均荷载应大于5kN/m2。
凡是安装综合布线硬件的地方,墙壁和天棚应涂阻燃漆。
★设备间应采用全封闭房间,防止有害气体(如SO2、H2S、NH3、NO2等)侵入,并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
★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至25℃之间,相对温度应保持60%至80%。
★设备间应安装符合法规要求的消防系统,应使用防火防盗门,至少能耐火1小时的防火墙。
★机房内的尘埃要求低于0.5um;对于开机时机房内的噪音,在中央控制台处测量时应小于70dB。
★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为0.15—1000MHz时不大于120d B。
机房内磁场干扰场不大于800A/m。
★计算机房内的照明要求在离地面0.8m处,照度不应低于200lx,其它房间的照明不应低于5lx,主要通道及有关房间可根据需要设置,但其照度要求是在离地面0.8m处不低于1lx。
★设备间应采用UPS不间断电源,防止停电造成网络通讯中断。
UPS电源应提供不低于2小时后备供电能力。
UPS功率大小应根据网络设备功率进行计算,并具有20-30%的余量。
设备间电源设备应具有过压过流保护功能,已防止对设备的不良影响和冲击。
★防雷接地可单独接地或同大楼共用接地体。
接地要求每个配线柜都应单独引线至接地体,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2欧姆;采用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时,不应大于1欧姆。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高[1993]13号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高[1993]13号](https://img.taocdn.com/s3/m/d6f3123b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90.png)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正文:----------------------------------------------------------------------------------------------------------------------------------------------------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教高[1993]13号1993年7月1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地方、中央部委的管理权限,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以下简称“专业”)的宏观管理,增强普通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和活力,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当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同时又要遵循教育自身的规律,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第三条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考虑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或拓宽专业服务方向等办法可以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增设专业。
第四条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及其调整,应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其有关要求。
设置专业目录外的专业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专业设置的条件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发展规划,有稳定人才需求的预测报告,招生规模一般以每年60人为宜,不低于30人;(二)应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三)应与学校已设专业之间有相互支持关系,能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包括各项实践性教学环节),能有比较稳定的专业基础课程(工学类专业含技术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教师队伍及实验技术人员;(四)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办学基本条件,包括教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馆及图书资料、实习场所、体育设施和学生宿舍、食堂等必备的条件。
设计专业分工规定(电控部分)

设计专业分工规定(电气控制部分)说明:本分工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的所有环节,包括技术规范书编制、设备招标、工程设计各阶段。
1工作范围:1.1电气专业1.1.1本专业为发电、变电、供电系统及其控制技术的主管专业。
1.1.2本专业负责发电、变电、换流、供电及其自动化系统,元件保护系统,通讯系统(包括行政、生产调度、时钟系统、播叫系统、无线电、载波通讯、信息发布、综合布线等)、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电缆敷设设施的设计。
1.1.3本专业负责以下区域的归口设计:1.1.3.1各级电压配电装置,变压器场地,各级电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电气试验楼等的设计。
1.1.3.2通讯设备室、继电器室的设计。
1.1.3.3厂区及各车间内电缆敷设设施的设计。
1.2热工自动化专业1.2.1本专业为生产过程及其辅助系统热工检测、控制、报警、保护等技术的主管专业。
1.2.2本专业为自动化归口专业,负责厂级自动化系统及其计算机网络的总体规划设计和接口设计。
1.2.3本专业负责火力发电厂生产过程和辅助系统的热工自动化设计,本专业应根据所设计对象的条件和要求,配置一套具有对参数检测、越限报警、模拟量和开关量控制。
联锁保护功能在内的自动化系统。
对仪表和控制设备进行统一的系统设计和安装布置设计。
2专业接口2.1.电气专业对外接口2.1.1.电气专业与工艺专业接口a)工艺专业负责泵、风机等转动设备及其电动机的机械安装设计,并提出工艺范围内电动机工艺要求,电气专业负责编写工艺设备中电动机有关电气方面的要求。
b)当辅机电动机单独订货时,电气专业归口编制电动机技术规范,工艺专业配合提出有关机械设计和安装方面的要求。
c)随工艺设备成套供货的电气设备属电气专业工作范围。
d)工艺专业负责提出工艺系统动力设备的电负荷清单(电动机清单),由电气专业负责供电设计。
e)工艺专业负责各车间的总体设备布置设计,电气专业提出现场电气设备、电缆沟道、电缆桥架的布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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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设计分工规定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各专业设计人员能分工明确、互相协作,有秩序地开展设计工作,保证设计内容的完整,确保设计质量及进度,特编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采用以新体制为主的中小型工程设计企业和工程公司。
2 专业的划分专业划分为:工艺、工艺系统、分析试验、环境保护及安全卫生、设备布置、管道布置、管道材料、管道机械、热工、采暖通风、给排水、设备、工业炉、机泵、维修、粉体工程、建筑、结构、总图运输、电气、电信、自控、费用估算、工程财务分析共24个专业。
3 工艺专业3.1 负责工程项目的前期工艺准备及工艺包、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详细工程设计各阶段中的工艺设计。
3.2 参加工程项目的预可行性与可行性研究等设计前期工作。
3.3 选择技术路线、生产方法, 负责确定生产装置的工艺流程、完成工艺流程图(PFD)和工艺控制图(PCD),提出概略布置, 编写工艺说明、操作规程、分析试验要求, 以及对装置进行必要的工艺计算(物料衡算、热量衡算和设备工艺计算)。
3.4 购买国内外专利技术或基础工程设计时, 参加审查评定和技术谈判, 并在工程项目批准后负责将其转换、完善成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详细工程设计的工艺设计内容, 并且对所选的技术的合理性和可靠性负责。
3.5 根据需要, 参加大型的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或总体设计。
3.6 确定原料、辅助原料、燃料及产品、副产品的规格、数量、存贮量。
3.7 确定生产用水、电、蒸汽、压缩空气、氮气、冷量、真空等的技术参数与数量,并按规定向有关专业提供技术条件。
3.8 确定生产操作制度及定员。
3.9 根据设备的工艺计算,完成设备工艺数据表及设备结构草图。
3.10 编制工艺设备一览表和配合设备专业编制设备请购文件。
3.11 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品的贮存,装卸设施的工艺设计。
3.12 工艺生产用的空压站、氮氧站、冷冻站(深冷)、洗槽(桶)站的工艺设计。
3.13 消防设计3.13.1 化工生产装置中的惰性气体消防、蒸汽消防的设计。
3.13.2 向设备专业提供球罐或储罐本体水消防设计条件。
3.13.3 向给排水专业提供除1.13.1和1.13.2以外的消防设计条件。
3.14 提供工艺估算(概算)和工程财务分析相关条件。
4 工艺系统专业4.1 基础工程设计阶段4.1.1 编制本专业工程设计规定。
4.1.2 根据工艺流程图(简称PFD)、工艺控制图(简称PCD)、物料平衡表、设备工艺数据表及条件图、工艺操作和分析要求的工作条件、说明和公用物料条件提出管道仪表流程图(简称PID)A版,图中应表示出全部设备、主要工艺物料管道、阀门及管件、主要仪表、控制阀与安全阀等。
4.1.3 提出有关公用物料系统设备工艺数据表、机泵工艺数表、并向有关专业提出条件。
4.1.4 进行管道水力计算。
4.1.5 进行泵的NPSH计算并提出机泵压差计算要求。
4.1.6 提出与系统计算有关的设备标高和泵的净正吸入压头(NPSH)表。
4.1.7 提出全部设备的接管汇总表(包括设备设计压力、物料接管口尺寸,以及按管道材料专业、管道材料等级表规定的接管口法兰等级和法兰面型式,仪表接口要求另见仪表条件)及经过修正的机泵数据表。
4.1.8 按管道材料专业有关规定,提出管壁厚度数据表中有关数据,以供管道力学、管道机械专业人员计算管壁厚度。
4.1.9 提出化工工艺装置内的公用物料条件表(如:用水、排水、蒸汽、软水、脱盐水及精制水、压缩空气、氮气等)。
4.1.10 提出界区条件表。
4.1.11 根据以上不同时期,不同深度的工作与其它专业返回条件,相应地提出PID B版(内审版),本版包括化工工艺专业和操作部门提供的开停车使用管道流程,以供各专业评议(附B版管道命名表)。
4.1.12 提出控制阀和流量计数据表。
4.1.13 根据PI图B版及所附B版管道命名表核对评议会的审查意见,并结合有关订货资料提出PI图C版(用户版),以供用户审核(附C版管道命名表)。
4.1.14 进行安全阀与爆破片计算和选型,并提出有关数据表。
4.1.15 提出特殊管件数据表,如特殊阀门、疏水阀、限流孔板、呼吸阀、消声器等,供有关部门补充订货。
如无定型产品,则由工艺系统专业提出条件图,交付有关专业(如管道材料专业或设备专业)完成制造图,然后由工艺系统专业将特殊管件数据表以及有关专业所完成的制造图一并交管道材料专业。
4.1.16 提出设备、管道绝热类型及厚度。
4.1.17 提出设备、管道保温(冷)类型与要求。
4.1.18 评定与工艺系统专业有关的设备与管件及阀件的制造厂图纸和资料。
4.1.19 根据PI图C版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提出PI图D版(确认版),附D版管道命名表。
4.2 详细工程设计阶段4.2.1 根据设备订货先期确认图纸资料(即ACF)和制造厂提供的最终管、阀件的图纸资料;管道布置图E版、设备布置图E版(详1版或称研究版)、泵的NPSH表(3版),对PI图D版修改,提出PI图E版(详1版),附E版管道命名表。
4.2.2 根据设备订货最终图纸资料(即CF)、管道布置图F版、设备布置图F版(详2版或称设计版)和泵的NPSH表(4版即最终版),对PI图E版修改,提出PI图F 版(详2版),附F版管道命名表)。
4.2.3 根据设备订货最终图纸资料(即CF)、管道布置图G版、设备布置图G版(施工版)和管道轴测图返回的修改意见,提出PI图G版(施工版),附G版管道命名表,即为详细工程设计成品。
4.2.4 完成详细工程设计各类成品汇总表、数据表,即限流孔板汇总表、安全阀采购数据汇总表、疏水阀采购数据汇总表、爆破片采购数据表、特殊管件数据表以及特殊管件汇总一览表等。
4.2.5 配合有关专业编制请购文件。
4.2.6 完成工艺系统专业设计成品文件的图纸目录和界区条件表(如果需要)。
5 分析试验专业5.1 承担生产装置设计中的中央化验室和车间化验室(包括岗位分析)以及其他装置的分析化验设施的分析工艺设计。
5.2 负责选择取样、分析方法和取样、分析设备选型。
5.3 负责编写分析手册。
5.4 编制分析试验设备一览表和设备请购文件。
6 环境保护及安全卫生专业6.1 负责编制项建书、可行性研究(包括选厂报告)、初步设计中的环保篇章,劳动安全卫生篇章,工业卫生篇章。
6.2 编写和配合其他单位编写环境影响评价书或评价表。
6.3 负责废气、废渣综合利用与处理。
生产废水的综合利用与装置区内部的予处理设计。
6.4 承担或参与三废治理工程设计、综合利用工程设计及三废治理新技术开发工作。
6.5 配合有关专业部门编制请购文件。
7 设备布置专业7.1 基础工程设计“A”版设备布置图阶段:7.1.1 参加开工报告的准备工作;7.1.2 编制工程设计规定;7.1.3 绘制“A”版设备布置图;7.1.4 考虑吊装的空地;7.1.5 编写装置设备布置图要点说明;7.1.6 编写设备布置存在的问题;7.1.7 确定装置界区内建、构筑物的型式与主要尺寸。
7.2 基础工程设计“B”、“C”、“D”版设备布置图阶段:7.2.1 确定装置设备布置设计原则以及技术标准、规范。
根据工程特点,完成并提出工程设计规定;7.2.2 与配管专业协商对布置有影响的重要管道进行研究,以确定有关设备位置;7.2.3 确定主要设备支承标高与泵的净下吸入压头;7.2.4 确定装置区内建、构筑物楼层标高及提出设备荷载平面图(表);7.2.5 提出主要操作、维修平台和梯子条件;7.2.6 参加设备的吊装方案讨论会;7.2.7 完成各专业的设计条件,见HG20546.3-92第3章;7.2.8 绘制“B”版设备布置图,发送有关专业进行内审,待修改意见完善后,发布“C”版并发送用户;按用户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发布“D”版关设计经理及有关专业。
7.3 详细工程设计“E”版设备布置图阶段:7.3.1 确定和调整设备定位尺寸和标高;7.3.2 在配管专业配合下提出平台和梯子条件;7.3.3 向有关专业提出条件;7.3.4 与配管专业协商对布置有影响的部分重要管道进行研究,确定有关设备的位置与标高;7.3.5 完成“E”版设备布置图。
7.4 详细工程设计“F”版设备布置图阶段:根据管道布置研究图、最终设备图及各专业提出的意见,核对有关图纸及条件,完成“F”版设备布置图,必要时可绘制设备布置立面图。
7.5 详细工程设计“G”版设备布置图阶段:综合审核意见和各专业意见及配管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整完成“G”版设备布置图。
7.6 根据设备相关专业提供的各类设备地脚螺栓资料,完成设备地脚螺栓一览表,确定设备基础条件中的二次灌浆(包括抹面)高度。
8 管道布置专业8.1 阶段的划分化工装置的工程设计通常分为基础工程设计阶段和详细工程设计阶段。
在这两个阶段中,管道布置专业共需完成四版管道布置图。
8.1.1 在基础工程设计阶段,应进行管道走向研究,并绘制管道走向图(简称初版)。
8.1.2 在详细工程设计阶段,应进行管道布置研究和设计,并依次完成管道布置图的研究版(简称E版)、设计版(简称F版)、施工版(简称G版)。
8.2 基础工程设计阶段的主要任务8.2.1 编制项目的专业工程规定。
8.2.2 根据有关文件(如合同中工作分工条款、工程设计基础数据等)确定界区条件。
8.2.3 根据PI图和设备布置图“A”、“B”、“C”、“D”版绘制管道走向图,验证设备布置方案、吊装维修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研究管廊的宽度及层数等。
8.2.4 研究地下管布置方案(AFP)。
8.2.5 需要时,配合管道机械专业进行柔性分析和应力计算。
8.2.6 配合电气、仪表、安全、消防、土建等专业确定电缆槽架走向、危险区划分、消防设施布置方案,主要构筑物的楼面、平台、梯子布置方案等工作。
8.3 详细工程设计阶段8.3.1 研究版(E版)管道布置图1) 根据PI图和设备布置图“E版”,绘制研究版管道布置图;对设备布置提出调整意见。
2) 接收有关专业的设计条件并验证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 向相关专业提出条件,如设备基础、楼面、墙和平台的开孔、设备管口方位、预焊件等。
4) 确定地下管道布置方案、洗眼器和软管站位置等。
5) 配合管道机械专业(也称管道力学专业,下同)进行应力计算。
6) 配合仪表、电气专业确定仪表箱(盘)电气配电柜和电缆槽架位置。
7) 配合材料控制专业进行第二次材料统计。
8.3.2 设计版(F版)管道布置图1) 根据PI图和设备布置图“F版”绘制设计版布置图,并提出修改意见。
2) 在管道布置图上确定仪表位置。
3) 配合管道机械专业在管道布置图上确定管道支架位置。
4) 与相关专业进行图签会签。
5) 绘制管道轴测图并配合材料控制专业进行最终材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