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消防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消防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消防管理【发文字号】兴市府办[2008]28号【发布部门】兴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7.15【实施日期】2008.07.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消防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兴市府办[2008]2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兴宁市消防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消防大队反映。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兴宁市消防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十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消防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社会化消防管理网络日趋完善,城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强,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整体提高,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十一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推动“十一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我市政治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梅州市消防工作“十一五”规划》和《兴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社会消防工作机制,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切实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兴宁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一)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城镇消防规划目标:到2010年,全市已制定总体规划的城镇要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的配套编制和法定审批。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兴市府〔2018〕39号、兴市府〔2018〕40号文件的通知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兴市府〔2018〕39号、兴市府〔2018〕40号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兴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8.06•【字号】兴市府〔2019〕24号•【施行日期】2019.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兴市府〔2018〕39号、兴市府〔2018〕40号文件的通知兴市府〔2019〕24号宁新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有关单位:鉴于《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街道寨仔村(文峰三路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兴市府〔2018〕39号)、《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街道寨仔村(文峰三路项目)房屋决定的公告》(兴市府〔2018〕40号)部分内容与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相抵触,现对《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街道寨仔村(文峰三路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兴市府〔2018〕39号)、《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街道寨仔村(文峰三路项目)房屋决定的公告》(兴市府〔2018〕40号)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一、删除《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街道寨仔村(文峰三路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一段中“和《关于印发兴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兴市府〔2012〕20号)”;二、将《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街道寨仔村(文峰三路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第四条中“只实行货币补偿”修改为“引导实行货币补偿”;三、删除《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街道寨仔村(文峰三路项目)房屋决定的公告》(兴市府〔2018〕40号)第一段中“和《关于印发兴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兴市府〔2012〕20号)”;四、将《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街道寨仔村(文峰三路项目)房屋决定的公告》(兴市府〔2018〕40号)第六条中“征收签约期限:时间从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5月18日止”修改为“征收签约期限:时间从2018年12月18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五、《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街道寨仔村(文峰三路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兴宁市南部新城宁新街道寨仔村(文峰三路项目)房屋决定的公告》修改后重新予以发布。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2010―2012)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消防管理【发文字号】兴市府办[2010]35号【发布部门】兴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6.10【实施日期】2010.06.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2010―2012)实施意见的通知(兴市府办[2010]3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兴宁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2010-2012)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公安消防大队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六月十日兴宁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2010~2012)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社会稳定,按照公安部、省政府和梅州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2010年至2012年我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平安广东、平安亚运和平安名城”为目标,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措施(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
各镇(街道)要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并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2.落实监管责任。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篇)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____年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一、背景分析消防安全是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与监督是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重要任务。
网格化管理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模式,通过将城市划分为多个网格,将管理责任下放到基层,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的全覆盖。
因此,____年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非常重要。
二、目标及任务目标: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率。
任务:1. 制定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和任务。
2. 完善网格化管理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建立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机制。
3. 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灭火和抢救速度。
4.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5. 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化水平。
6.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消防安全工作。
三、工作措施1. 制定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a. 制定网格化管理的目标和指标体系,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
b. 划定网格边界,确定各个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区域。
c. 制定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2. 完善网格化管理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a. 设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个网格的消防安全工作。
b. 建立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机制,包括日常巡查、隐患排查等工作流程。
c. 加强网格化管理的培训和评估,提高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3.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a. 建立消防救援队伍和装备体系,提高灭火和抢救速度。
b. 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c. 开展灭火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干部和群众的应急救援能力。
4.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a. 制定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计划,定期开展宣传活动。
b. 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c. 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班和讲座,提高公众的自救能力。
5. 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信息管理系统a. 建立消防安全信息库,汇集和管理消防安全相关数据和信息。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辖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辖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兴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05•【字号】兴市府办[2009]5号•【施行日期】2009.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辖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市府办[2009]5号)宁新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辖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五日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辖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梅州市府办《关于对火灾隐患整治重点地区挂牌督办的通知》(梅市府办〔2009〕8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9年2月20日起至11月30日对宁新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进行重点专项整治。
结合宁新街道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为落实省政府的重点地区火灾隐患整治排查工作,加大我市宁新街道辖区的整治力度,必须坚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为着力点,以不断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的,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为落实梅州市政府的重点地区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加大对我市火灾隐患整治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督导办公室和整治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
组长:罗颖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罗建军(市府办副主任)廖红彬(市安监局局长)廖桂宏(市公安局副局长)曾洪彬(宁新街道办主任)涂文生(市消防大队大队长)成员: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安监局、建设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文广局、供电局、消防大队、宁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1名负责人。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兴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14•【字号】兴市府办[2009]45号•【施行日期】2009.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森林资源正文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兴市府办[2009]4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兴宁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兴宁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森林防火程序,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防御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广东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梅州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防并举,不断提高森林防火的现代化水平,千方百计确保全市森林防火安全,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千方百计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4.2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 森林防火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方针和打防结合的原则。
1.5 现状。
我市地处粤东山区,林地面积大,地形复杂,林种结构不合理,纯松林面积大,致使森林火灾发生频繁,属一级火险县(市)。
在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加大了森林防火工作力度,积极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狠抓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强化乡镇、办事处的消防监督职能,有效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县政府决定在乡镇、办事处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区(农村)履行责任、社会单位全面负责、广大群众共同防范”的网格化消防工作机制,着力做大做强做实乡镇、办事处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加强领导,明确网格化管理的工作职责为加快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我镇成立了网格化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何聪道任组长。
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站办所负责人、各村村委主任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消防中队,由消防中队队长刘国彬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告成镇辖区、阳城工业区、徐庄镇辖区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具体职责分工是:(一)告成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告成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指导各村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镇其他班子成员为分管责任区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四)各村村委主任为所在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分解任务,细化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内容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消防安全监管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出台实施方案,收集相关信息,划分各级网络,对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等问题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账和档案,确定各级网络、各个责任区指责。
通过建立三级网络,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监管网络,把网格化管理科学涵盖到整个辖区,力争实现“无缝隙、无缺口”的消防安全监管格局。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后勤三年规划的通知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后勤三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兴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3•【字号】兴市府办[2010]49号•【施行日期】2010.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后勤三年规划的通知(兴市府办[2010]4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兴宁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后勤三年规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八月十三日兴宁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后勤三年规划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要求,切实履行《消防法》赋予公安消防部队的应急救援职责,为切实提高我市应急救援队伍后勤可持续保障能力,推动全市应急救援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结合本市实际,经认真研究,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提高为目标,紧紧围绕新形势下依托消防部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切实保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信息化、应急救援专业化建设等重点任务,全面增强综合保障效能,确保我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基本原则(一)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建立由当地政府牵头、消防部门组织实施的联勤联训制度,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的应急处置职责,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救援实战拉动演练。
(二)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人员配备按照不少于30人的标准配备,现役官兵人数不足的由政府调剂事业编制或招聘合同制消防员予以补充。
(三)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建设经费(包括: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个人防护、器材装备配备、教育培训、训练演练、非现役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纳入政府同级财政预算。
(四)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装备的配备,除符合城市消防站装备配备标准要求外,还要结合本地区灾害事故类型及实际需要,优先配备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等综合性应急救援车辆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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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
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兴市府办[2012]30号
【发布部门】兴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8.06
【实施日期】2012.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市府办[2012]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兴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公安消防大队反映,联系电话:3394609。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兴宁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次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和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
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中央综治办等五部门《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12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市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任务,至2014年,在全市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
其中2012年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任务的镇(街道):兴田街道、宁新街道、福兴街道、刁坊镇、新陂镇、宁中镇、龙田镇、永和镇;2013年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任务的镇:坭陂镇、叶塘镇、新圩镇、水口镇、径南镇、石马镇;2014年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任务的镇:罗浮镇、罗岗镇、黄陂镇、黄槐镇、合水镇、大坪镇。
通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街道、镇和社区、行政村消防组织机构健全、消防专(兼)职人员明确、消防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完善、消防档案资料齐全、消防巡查检查制度落实、消防宣传培训氛围浓厚,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谢益民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副主任陈东辉、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善波、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陈晓龙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
三、“网格化”管理的基本工作模式
“网格化”管理是以镇(街道)为基础,以行政村(社区或街区)为基本单元将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消防管理网络。
基本工作模式是以镇、街道为“大网
格”,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解决基层消防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的问题;以行政村、社区为“中网格”,细化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消防管理职责,解决经常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以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成立群众性消防组织,解决日常防范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四、九类责任主体及其工作职责
(一)镇(街道)。
主要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总体领导和协调推动,贯彻落实上级管理机构安排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的分析研判和所属防控力量工作的指导、督导、检查,组织实施本辖区各项排查整治行动。
(二)综治办。
主要负责组织发动巡防队员、保安队员、治保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镇(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安监办、派出所。
安监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四)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五)行业主管部门。
工商、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