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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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是指在放水作业过程中,对放水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和验收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的参考:
1. 验收标准:制定明确的放水工程验收标准,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2. 验收机构:确定放水工程的验收机构,一般由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组成,负责对放水作业的质量进行评估和验收。

3. 验收依据:明确验收的依据,包括相关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方案、质量检测报告等。

验收依据应与验收标准相一致。

4. 验收内容:对放水作业的各个方面进行验收,包括施工工艺、施工质量、设备设施使用情况、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5. 验收流程:确定放水作业的验收流程和时间节点,包括前期准备、施工过程中的中间验收和最终验收等。

6. 验收记录:对放水作业的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包括问题和缺陷的整改情况,记录应详细、准确,并由相关方进行签字确认。

7. 整改措施:针对放水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及时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确保放水工程的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8. 验收报告:根据放水作业的验收结果,编制验收报告,记录放水工程质量的评估结果以及整改情况,同时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以上是一个参考的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具体制度的内容和要求需要根据具体工程的情况进行调整。

放水作业的质量验收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制定和执行完善的验收制度对于确保工程质量的达标具有重要意义。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的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流程,提升作业质量,保证施工安全与有效性,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进行探放水作业的相关人员及项目。

第二章作业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第三条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应基于以下要求:1.作业过程合规:作业过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

2.施工质量优良:作业设备、料子应符合质量要求,并正确安装。

施工过程应规范、科学,并实现预期效果。

3.安全风险掌控:作业过程应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设备与环境的安全。

4.工程验收标准满足:作业结果应符合企业工程验收标准的要求。

第三章单孔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第四条单孔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应包含以下内容:1.作业前准备:检查作业现场布置是否符合要求,确定作业设备、料子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2.施工过程掌控:监督作业人员操作是否正确,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确保施工质量优良。

3.结果验证:对作业结果进行验证,包含水压、水量、水质等参数的监测,并与设计要求进行比对。

4.填报验收记录:依据作业结果填写验收记录,认真记录施工过程和结果,以备后续工程验收使用。

第五条单孔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步骤如下:1.作业前准备:验收人员依照作业要求检查作业现场、设备和料子,确保符合要求。

2.施工过程掌控:验收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紧密监督作业人员的操作,确保施工质量。

3.结果验证:验收人员与作业人员一同验证作业结果,包含监测水压、水量、水质等参数,并与设计要求比对。

4.填报验收记录:验收人员依据作业结果填写验收记录,认真记录施工过程和结果。

第六条单孔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的考核要点如下:1.作业现场布置是否合理,设备和料子是否符合要求。

2.施工过程是否规范,作业人员操作是否正确,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3.验收结果与设计要求是否全都,水压、水量、水质等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4.验收记录是否认真、准确。

第四章循环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第七条循环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应包含以下内容:1.作业前准备:检查作业现场的布置,确保设备和料子的有效性和合规性,并进行循环回水系统检查。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含单孔和循环验收)引言随着人口的增长和水资源的紧缺,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紧要问题。

放水作业是对水资源进行统一调度,并使其得到合理利用的一种措施。

为确保放水作业的质量,必需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

本文旨在探讨放水作业的质量验收制度,包括单孔和循环验收。

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是指对放水作业过程中水位、流量、水质等参数的监测,以及放水作业质量的评估和验收。

其目的是确保放水作业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水环境的保护。

放水作业的质量验收制度重要包括单孔和循环验收两种方式。

一、单孔验收单孔验收是指对单个放水孔进行质量验收,其目的是确保单个放水孔的放水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单孔验收的实在步骤如下:1. 验证放水孔的位置和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对于新建放水孔,需进行设计验收;对于已建放水孔,需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安装监测设备,包括水位计、流量计、水质传感器等。

在每次放水作业前,必需对监测设备进行检查和校准。

3. 进行放水作业。

在放水过程中,监测水位、流量和水质等参数,并记录数据,以便后续评估。

4. 对放水质量进行评估。

依据放水孔的标准和要求,评估放水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对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5. 编制验收报告。

依据监测数据和评估结果,编制验收报告,记录放水作业的认真情况和质量评估结论。

二、循环验收循环验收是指对整个放水系统进行质量验收,包括放水孔、渠道、水泵和其他相关设备。

循环验收的重要目的是确保放水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放水质量的合格。

循环验收的实在步骤如下:1. 验证放水系统的设计和施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包括系统的规划、设计、安装和调试等。

2. 安装监测设备。

依据放水系统的特点和要求,安装水位计、流量计、水质传感器、压力计等监测设备。

3. 进行放水作业。

在放水过程中,监测放水孔、渠道、水泵等各个部分的工作情况,并记录数据。

4. 对放水质量进行评估。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含单孔和循环验收)制度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含单孔和循环验收)制度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含单孔和循环验收)制度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含单孔和循环验收)制度验收必备条件:有专业人员、专用探放水设备、专门探放水队伍。

有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审批的探放水设计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参与本项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宣贯。

1.验收人员组成:单孔验收:当班钻探负责人、当班安全员在每个探放水钻孔(单孔)完成后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钻探下一个钻孔。

单循环钻探验收:一个钻场,所有设计钻孔施工完毕为一个循环。

钻孔施工全部结束后,要安排专人负责,组织防治水科、安全员、探放水队等联合验收。

2.验收形式:现场验收钻探进尺、钻孔方位、钻孔倾角等参数。

3.钻孔进尺、钻孔方位、钻孔倾角等没有达到设计要求(遇老空或构造除外)都视为废孔,并通知地测防治水科重新现场定孔、补探。

4.钻孔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顶钻、卡钻等现象,无法继续钻进,探放水队现场负责人必须通知地测防治水部门,由地测防治水部门现场确认。

确认后如果确实无法继续钻进的,验收时对钻孔未达到设计要求的,不计入验收考核进尺,并要求重新补钻,补钻完毕后按要求进行验收。

5.单孔作业结束后,按要求进行验收,在验收确认前,不得擅自拔出钻杆,移动钻机。

6.单孔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下一个钻孔。

井下掘进巷道的超前钻探,要做到钻探留痕。

必须保证钻孔清晰可见,并按要求悬挂钻孔标识牌。

7.单循环钻探验收合格后,由防治水技术人员填写探放水钻孔现场验收、安全确认移交表,内容包括:探水地点(位置)、探水时间、钻孔方位、倾角、孔深和钻探情况等内容,由验收人员签字后存档保存。

8.每次钻探工程结束后,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确认签字移交,确认移交后,由地测防治水部门编制允许掘进通知单,经矿井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审查后,发送掘进队恢复掘进施工。

9.探放水过程中探放水队当班负责人应对每个钻孔情况留有原始记录,探放水结束后应按要求悬挂探放水管理相关牌板。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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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规范和强化矿井探放水管理工作,构建探放水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防止和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依据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规定
第二条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严禁在水文地质资料不清和掘前采前不探的情况下生产作业。

第三条矿井必须坚持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综合探测方法,查明水文地质情况。

第四条采掘前,地测部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三维地震勘探,圈定构造分布情况。

第五条三维地震勘探完毕后,地测部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地面瞬变电磁勘探等电法手段圈定和查明含水层分布情况和富水性分布范围。

第六条地测部根据成果报告,及时修编地测图件,编写地质说明书,及时编制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指导安全生产。

第七条地测部根据物探成果及水文地质资料编制探放水设计。

进行采掘活动前,必须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认真实施井下钻探工程。

第八条回采和掘进工作面设计时,生产部。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鑫隆煤业有限公司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地测科二零一三年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为了杜绝水灾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严格落实“物探先行、钻探跟进、探掘分离、不探不掘”的探放水原则,确保探放水工作到位,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为便于保证井下探放水现场管理规范,提高探放水工作的可靠性和连续性,进一步落实井下探放水责任制。

特对井下探放水工作验收规定如下:一、为加强我矿探放水工作管理力度,保证探放水工作的质量,我矿特成立探放水施工检查验收组,验收组成员由地测科、安监科、技术科、探水队、采掘队以及防治水办公室人员组成,验收组办公室设在防治水办公室内。

二、探放水工作验收程序1、探放水设计必须合理、规范,在《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各部门领导审批之前,严禁擅自进行探放水作业。

2、在《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严格按照设计的方位、角度、孔深施工,每次钻探后要由矿主管领导组织安排探放水的验收工作,参加部门应由地测科、安监科、技术科、探水队、采掘队以及防治水办公室等人员共同进行验收。

验收时按照《探放水设计》和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合格后验收人要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字同意。

未按规定验收,或在验收过程中弄虚造假的,考核责任人1000 元。

3、探放水质量检查验收领导组要严格根据探放孔设计认真检查核对并在探放水验收表上签字,提出合理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负责复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

4、对不符合设计标准的探放水孔应重新钻探直到合格为止。

5、矿其他有关职能科室对探放水地点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未按探放水设计及措施探水加重处罚。

6、验收内容以所批复的作业地点《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为准。

7、探放水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施工中不得随意更改设计。

施工中,若遇地质条件变化或出现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对钻孔设计位置、数量、深度或角度进行调整时,钻探队技术负责人必须与地测科联系。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一、背景介绍探放水作业是一项涉及到船舶、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等多方面因素的工作,为了保障探放水作业的质量和安全,建立一套质量验收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验收范围探放水作业的质量验收范围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船舶安全探放水过程中,船舶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在作业前需要对船舶进行检查,确保其良好的状态,并对距离、速度、方向等进行合理的控制,从而保证探放水过程中不会出现危险事故。

2. 施工人员素质作业人员的素质不仅与作业质量有关,更与探放水事故的可能性有直接关系。

因此,对作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安全意识、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加以全面检查,并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能够独立完成探放水工作。

3. 机械设备探放水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机械设备,如起重机、盘锯等,这些设备的状态直接关系到作业的质量和安全。

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保证设备在工作时处于良好状态,并对作业中的设备状况进行监控,及时排除故障。

4. 工艺流程探放水作业涉及的流程比较繁琐,包括设备布置、防护设置、东西进出口管理、防火、防爆等方面的工作。

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与工艺流程相关的验收标准和控制措施,使全过程各项工作井然有序,确保探放水的质量。

三、验收措施为确保探放水作业的质量和安全性,应采用下列控制项目,并定期进行验收:1. 检查船舶在开始作业前,对船舶进行检查,包括检查船体、配套设备(如锚、救生设备、通信设备等)与人员的操作证件等。

同时还应确认船舶的最大受风面和受风的方向,确保在探放水过程中船舶的安全。

2. 检查作业人员资质对作业人员进行初次培训后,应按要求进行考验。

合格后,按照人员的不同专业分工进行岗前培训和技能操作练习,并对其实际操作进行评估。

对于探放水作业中新招的人员,还应进行试单操作和顶岗实习。

3. 检查机械设备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更换易损件,并对设备的运转、轮廓、负荷等状况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测量仪器的检查和校准。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是指为了确保放水作业质量达标,对放水作业进行评估和验收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放水作业质量标准:明确放水作业的质量要求,包括水质、水量、水流速度等指标,在放水前和放水过程中要求按照标准进行操作。

2. 验收方法和流程:制定放水作业的验收方法和流程,包括验收人员、验收时间、验收地点等要求,确保验收过程严格、全面、公正。

3. 验收指标和评价标准:制定放水作业的验收指标和评价标准,根据水质、水量、水流速度等要素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合格。

4. 验收记录和报告:对放水作业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放水前的准备工作、放水过程中的各项操作,以及放水后的验收情况等。

并撰写验收报告,记录放水作业的质量评价结果。

5. 验收结果处理:根据验收结果,对放水作业的合格与否进行判定,并给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如果放水作业未达到质量要求,要求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

6. 监督和检查机制:建立放水作业质量监督和检查机制,对放水作业进行定期或随机的抽查,以确保放水作业质量的持续改进和合格。

通过制定和执行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可以提高放水作业的质量,确保水源的安全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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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煤太钢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暂行)
总工办
2013.3.17
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方针,确保我公司探放水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探放水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探水作业规程》实施。

2、探放水孔由总工办、安监部、跟班领导、调度指挥中心主任等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验收时按照《探放水设计》和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合格后验收人要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字同意。

未按规定验收,或在验收过程中弄虚造假的,考核责任人罚款1000元。

3、对不符合设计标准的探放水孔应重新钻探直到合格为止。

4、探放水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施工中不得随意更改设计。

施工中,若遇地质条件变化或出现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对钻孔设计位置、数量、深度或角度进行调整时,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总工办联系。

经总工办现场确认,确实需要调整和改变钻孔参数时,由总工办对设计参数进行变更,施工单位按设计变更后的参数进行施工。

在施工中如果私自调整钻孔参数或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的,此钻孔不予验收,并对当班负责人罚款5000元。

5、探放水钻孔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要求填写现场交接班记录,并将当班详细情况向下班汇报。

当班负责人必须做好每个钻孔的施工详细情况、钻孔进尺情况,并按要求填写《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探放水管理牌板》、《钻孔标识牌》,未完成钻孔施工记录和未填写各类牌板的,考核现场施工队伍钻探负责人500元。

6、探放水钻孔施工中,如果出现抱钻、塌孔等现象,无法继续钻进,施工单位探放水负责人必须通知总工办,由总工办现场确认。

确认后如果确实无法继续钻进的,验收时对钻孔进尺小70m,不计入验收考核进尺,并要求重新补打,补打完毕后按要求进行验收。

7、探放水钻孔验收时,必须对其钻孔长度进行验收。

验收时钻孔孔长度应不小于《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中填写的钻孔长度。

验收时如果发现没有按设计要求进行钻孔,且钻孔长度小于《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表》中钻孔长度,考核探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罚款500元,考核施工单位罚款20000元。

8、探放水钻孔验收,其钻孔倾角充许范围为±1,钻孔倾角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验收。

为了杜绝水灾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严格落实“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确保探放水工作到位,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为便于保证井下探放水现场管理规范,提高探放水工作的可靠性和连续性,进一步落实井下探放水责任制。

特对井下探放水工作验收规定如下:
1、探放水设计必须合理、规范,在《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各部门领导审批之前,严禁擅自进行探放水作业。

2、在《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严格按照设计的方位、角度、孔深施工,每次钻探后要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安排探放水的验收工作,参加部门应由总工办、矿建部、安监部、调度指挥中心等组成。

3、探放水验收组要严格根据探放孔设计认真检查核对并在探放水验收表上签字,提出合理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并负责复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

4、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对探放水地点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未按探放水设计及措施探水加倍处罚。

5、验收内容以所批复的作业地点《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为准。

未尽事宜可参照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中第六章防治水的一般规定和第三节井下防治水第259条—277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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