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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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工作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药物合理应用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而设立的。

下面是该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 委员会设置一名主任委员和两名副主任委员。

医院的分管院长担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处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

委员会的其他委员由临床科室主任、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人员以及医疗行政管理人员组成。

2. 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审核并制定本机构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制定本机构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推动制定和实施药物治疗相关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监测和评估本机构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分析和评估用药风险、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和指导。

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供应企业以及申报医院制剂等事项。

监督和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以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和规范化管理。

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的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委员会(组)应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由药剂科负责日常工作。

这样才能确保医院药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XXXX县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加强医院的药事管理,强化药品质量责任,制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掌握国家的药物政策,准确、高效执行国家的《药品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行使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完善职能,按照ISO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加强环节管理,强化药品质量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院长、主管院长、药剂科主任和相关科室主任组成,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院长任主任委员,主管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具有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和医疗行政管理人员任委员。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办公室设在药剂科,由药剂科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与本院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组成:主任委员: XXX(院长)副主任委员: XXX(主管院长)办公室主任: XXX(药剂科主任)委员: XXX XXX XXX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五条药事管理学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工作和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

(三)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院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事宜,负责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疗效与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四)制定药品入库检查、验收、储存养护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药品,按规定对药物进行储存养护。

(五)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点评与干预。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1. 引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医疗机构中负责药物治疗相关工作的专业委员会。

委员会的成立旨在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决策,确保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医疗标准,并有效地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本文将详细介绍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用药政策、指导临床用药、开展药物监测与评估、推广合理用药等方面。

2. 制定用药政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机构的用药政策,以确保医院内的用药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标准。

具体职责包括:•研究并制定医院内各类用药管理规范;•审核并更新医院内各类用药指南、临床路径等;•监督并评估医院内用药政策的执行情况;•提供药物相关政策的咨询和培训。

3. 指导临床用药委员会在临床用药方面发挥重要指导作用,以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并更新临床用药指南、处方规范等;•审核临床医生开具的特殊或高风险药物处方;•开展药物治疗监测与评估,提供合理用药建议;•提供临床医生关于用药选择、剂量调整等方面的咨询和培训。

4. 药物监测与评估委员会负责开展药物治疗的监测与评估工作,以确保患者在用药过程中获得最佳效果,并预防或及早发现用药相关的不良反应。

具体职责包括:•设计并实施医院内的药物监测与评估方案;•收集、分析患者的药物治疗数据,并提供相关报告和分析结果;•监测和评估患者用药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提供临床医生关于药物监测与评估方面的咨询和培训。

5. 推广合理用药委员会致力于推广合理用药的理念和实践,提高医院内患者的用药质量和安全性。

具体职责包括:•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患者对合理用药的认识;•制定并推广合理用药指南、宣传资料等;•培训临床医生和其他医务人员关于合理用药的知识和技能;•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合理用药评价与研究工作。

6. 结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医疗机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职责涵盖了制定用药政策、指导临床用药、开展药物监测与评估、推广合理用药等多个方面。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上蔡县人民医院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医院各科室:为了保障医疗安全,保障临床供应,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加强临床药学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将原药事管理委员会与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合并,经调整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主任委员:曹广华副主任委员:雷继承委员:史国举程花格张付英耿延年王红卫杨志阳李国选王德臣朱深义商道峰周学良王发旺黄海龙杨毅雷月梅齐晓拂曹香叶刘运启曹渊李得祥王秀玲申鸣放黎永生刘银堂曹治民周宇常社教李林华王献华李国良黄杰英魏立萍曹卫红李伯晗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剂科,史国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李伯晗任秘书。

附件:《上蔡县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上蔡县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及《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为规范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监督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日常工作由药学部负责。

第三条委员会的目标是保障医疗安全,保障临床供应,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加强临床药学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第四条组织机构1.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主管副院长、药剂科长和医务科长等担任,成员若干人,秘书1人(兼任)2.委员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3.委员会设处方点评专家库,一般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组成,实行兼职聘任制。

一般聘用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文档序号:XXYY-ZWK-001文档编号:ZWK-20XX-001XXX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编制科室:知丁日期:年月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名单主任委员:xxx副主任委员:xxx、xxx、xxx委员:xxx(护理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药剂科)、xxx、xxx、xxx(妇科)、下设办公室:药剂科秘书:xxx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按《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制定本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工作的规章并监督实施。

2、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定期与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遇特殊情况可由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讨论解决医院药学管理的重大事项。

3、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开会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在半数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执行。

4、药剂科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决议;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剂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药事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性决定。

在此期间遇到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

药剂科的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上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

5、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

秘书应负责整理、保存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文件和档案。

6、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员依次临时主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管理规定

XX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机构 (2)第三章工作职责与制度 (3)第四章监督管理 (6)第五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健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会”)组织架构和工作制度,规范开展日常工作,健全药品遴选流程,加强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合理,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第三条(基本要求)药事会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政策和药品遴选等事项的决策和管理机构,所有涉及药事管理政策和药品遴选事项均须经过药事会集体讨论通过。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会,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本规定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或者指定医务人员负责药事工作。

第四条(监督管理)市卫健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医疗机构药事会工作的监督指导。

各区卫健行政部门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药事会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人员组成)药事会委员原则上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人数一般为单数,不少于7人。

根据工作情况,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社会行风监督员作为列席人员。

药事会每届原则上不超过3年,每届对委员进行调整,委员调整量不得少于总人数的1/4。

第六条(主任委员)药事会主任委员应当由医疗机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轮流担任。

担任药事会主任委员的,任期不得超过一届。

副主任委员应当由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机构设置)药事会下设办公室,原则上设在药学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和会议组织安排。

药事会可设立药品质量管理、麻醉和精神药品管理、临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和处方点评等管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

(完整版)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

(完整版)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二、药事管理暨药物治四、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三、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四、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二)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建立新药引进审批制度,制定新药遴选原则,组织对新药的评审论证工作。

(四)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对我院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五)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点评与干预。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概述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药学领域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药物治疗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二、委员会成员及职责1. 委员会成员委员会成员由各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包括临床药师、药物治疗师、药学研究人员以及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等。

他们应具备良好的药学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2. 委员会职责(1)药物治疗策略的制定和更新:委员会负责评估、制定和更新药物治疗策略,确保治疗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

(2)药物治疗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宣传:委员会制定和宣传与药物治疗相关的政策和指南,以指导医务人员正确使用药物和推动规范的药物管理。

(3)药物治疗的监督和评估:委员会负责对医疗机构内的药物治疗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合理用药、合理配药,并及时发现并解决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4)药物不良反应的管理和防控:委员会负责对医疗机构内发生的药物不良反应进行汇总、分析和报告,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

三、工作程序1. 委员会会议(1)委员会会议定期召开,原则上每月至少一次。

会议应有主席主持,并有专门记录委员会讨论和决策的秘书。

(2)会议议程由主席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包括药物治疗策略的讨论和制定、药物治疗政策的制定和宣传等内容。

(3)会议决议需经过多数委员的同意方可生效,会议纪要应当及时整理、汇总并向委员会成员发放。

2. 工作小组(1)委员会可以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药物治疗策略制定和药物治疗政策宣传等工作。

(2)工作小组成员由委员会成员组成,具体任务和分工由委员会授权。

(3)工作小组成员需要完成相关工作后向委员会报告,经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生效。

四、工作制度的监督与评估1. 内部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工作制度的严格执行。

主席应定期向委员会成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听取委员会成员的建议和意见。

2. 外部评估(1)委员会应接受相关机构的评估,以完善工作制度并提升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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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一、药事法规相关文件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摘要1.1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1.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1.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职责:1.3.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1.3.2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1.3.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1.3.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1.3.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1.3.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1.3.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2011年3月1日期执行)二、**人民医院相关文件(一)医院药学部基本情况1、药学部组织结构图院长主管院长药学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西药科15人制剂中心10人临床药学室3人中药科10人西药库门诊西药房病房药房中药库中药房西药制剂室中药制剂室2、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1、关于调整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决定(红头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的规定,为了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广大患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用药的权益,经过院长办公会决定,成立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济南市**人民医院2013年3月18日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2.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2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2.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2.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2.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2.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2.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日常工作任务3.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三名,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3.2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3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建立新药引进审批制度,制定新药遴选原则,组织对新药的评审论证工作。

3.4促进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对我院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促进安全、有效、适当、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

3.5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我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反馈通报和解决问题。

3.6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3.7结合临床和药物治疗,开展临床药学和药学研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制订相应管理制度,加强领导与管理。

3.8监督制订药品采购制度和工作流程,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按规定购入药品;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入库检查、验收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药品。

3.9监督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使用、定期进行培训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3.10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对我院药事工作定期做阶段性分析、总结,讨论研究药事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3.11定期组织学习及学术讲座。

4、**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例会制度4.1药管会每季度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特殊情况,召开临时会议。

4.2会议议题:4.2.1例行议题:4.2.1.1药品采购供应情况(由西药科、中药科总结汇报)4.2.1.2首营品种申请、审批情况。

4.2.1.3临时使用药品采购情况汇总。

4.2.1.4近期新品种的使用情况/短缺品种/积存品种。

4.2.1.5本季度药品采购量、销售额等。

4.2.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由临床药学室总结汇报)4.2.2.1细菌耐药性检验分析报告和预警报告4.2.2.2全院药品前50名排序、抗菌药物前10名排序。

4.2.2.3各个住院科室和门诊应用抗菌药物品种排序4.2.2.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析和干预报告4.2.3麻精药品使用管理方面(有西药科总结汇报)4.2.4合理用药方面(由临床药学室总结汇报)4.2.4.1处方点评4.2.4.2病历用药点评4.2.5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由临床药学室总结汇报)4.2.6综合目标考察评分(由药学部总结汇报)4.2.7临床各科室意见反馈4.2.7.1需要增加或淘汰什么新品种、新剂型、新规格4.2.7.2对药品供应的意见和建议4.2.7.3临床科室用药自身存在什么问题4.3临时议题: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根据药管会的职责范围,确定临时议题的内容。

4.4会议记录内容:4.4.1形成会议签到薄4.4.2形成会议原始记录4.4.3形成会议决议4.4.4形成会议决议实施情况记录4.4.5会议记录内容整理存档(三)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1、关于调整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通知各药学部门:为加提升我院药事质量,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证用药安全有效,杜绝药品质量及药患事件发生,鉴于人事变动,结合我院实际,现将人员调整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2013年6月13日2、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制度2.1定期(每季)检查、考核全科药品质量、工作质量和管理情况,及时分析、处理存在的问题,督促全科质量与安全标准的落实。

药品质量管理,主要是指对药品采供、药品调剂、药品存储等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质量与安全管理(微观上的管理)。

药学工作质量管理,主要是指对药学工作的各部门、各环节进行全面质量与安全管理(宏观上的管理)。

2.2检查调剂室和药库麻精药品、高危药品、易混淆药品、急救药品、抗肿瘤药品、贵重药品、效期药品、冷链药品等需要特殊管理药品情况。

2.3检查护士工作站药品质量和特殊药品管理情况。

2.4定期到临床各科室了解医护人员及病人对药剂工作意见,介绍新药,收集有关不良反应的情况,不断提高药剂工作质量,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2.5每季度召开一次质量与安全管理会议,对本部门的质量与安全管理进行检讨,对全院的药学质量与安全进行总结分析。

2.6定期向临床科室通报医院临床用药安全监测结果,提出整改建议。

对从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员工有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教育。

3、药学工作质量与安全控制指标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和《医院工作质量管理考核》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科工作实际,制定以下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指标:3.1调剂工作指标:3.1.1门诊处方总数复核率100%.3.1.2门诊处方合格率≥95%(抽查100张处方)。

3.1.3发药出门差错率<1/10000。

3.1.4中药饮品误差±5%。

3.1.5麻精药品严格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3.1.6无伪劣药品。

3.2药库管理指标3.2.1严格执行采购、验收、保管管理制度,资质档案、验收记录、保管记录等规范完整。

3.2.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严格按特殊药品管理执行。

3.2.3库存药品总金额<2月的销售额。

3.2.4年报损率<0.25%。

3.2.5药品供应满足率>96%,中药院内配合率>90%。

3.2.6每季盘点帐物相符、自查盘点更正后达100%合格。

3.2.7药品储存合理,药品完好率100%,中药饮片95%。

3.2.8月报有效期药品预警准确。

3.2.9各项药品保管措施(温度、湿度、光线、防尘、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共10项)完好有效。

3.3中西药剂科综合目标管理考评项目(考评表)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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