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制度及办公室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制度及办公室职责(一)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委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药剂科,**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秘书,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1、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相关工作。
2、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审核制定(修订)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4、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5、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医院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6、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7、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审核确定药品遴选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确定本机构药品调整等相关事宜。
8、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9、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S)工作制度1、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根据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完成相应工作。
2、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工作会议与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在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代行主任职权,会议有2/3及以上委员参加方可召开。
如涉及本科室或近亲属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当回避。
3、定期向医院质量和安全管理委员会作一次工作汇报,为医院制定年度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及计划提供决策依据。
4、定期对药学部门和医师用药进行检查、评价、考核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相关措施的落实。
5、医务部门安排专人协调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6、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药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处方点评管理小组、临床用药管理小组。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以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列席会议。
二、委员会每季度会议基本内容包括:
(一)总结本季度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二)反馈对临床用药的督导检查情况;
(三)通报本季度各项合理用药监测指标的运行情况;
(四)审核新药引进、淘汰和药品价格、产地调整等事项;
(五)制定下一季度的工作重点。
三、每次委员会会议需有2/3以上委员到场,可依据当次会议议题需要邀请列席人员到场。
四、委员会会议决议性内容需形成会议纪要,经参会委员的半数以上投票同意、主任委员签字后,方可通过并颁发、实施。
五、药剂科在委员会闭会期间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根据需要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
六、药剂科和医务科负责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委员会。
七、每年年初举行年度工作会议,会议议程和地点由委员会秘书提前通知各委员。
年度会议内容包括:
(一)讨论审定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由主任委员签发;
(二)讨论通过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质量监控指标,由主任委员签发。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XXXX县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加强医院的药事管理,强化药品质量责任,制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掌握国家的药物政策,准确、高效执行国家的《药品管理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行使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完善职能,按照ISO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加强环节管理,强化药品质量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院长、主管院长、药剂科主任和相关科室主任组成,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院长任主任委员,主管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具有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和医疗行政管理人员任委员。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办公室设在药剂科,由药剂科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与本院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组成:主任委员: XXX(院长)副主任委员: XXX(主管院长)办公室主任: XXX(药剂科主任)委员: XXX XXX XXX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五条药事管理学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工作和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
(三)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院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事宜,负责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疗效与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四)制定药品入库检查、验收、储存养护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药品,按规定对药物进行储存养护。
(五)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点评与干预。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1. 引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医疗机构中负责药物治疗相关工作的专业委员会。
委员会的成立旨在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决策,确保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医疗标准,并有效地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本文将详细介绍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用药政策、指导临床用药、开展药物监测与评估、推广合理用药等方面。
2. 制定用药政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机构的用药政策,以确保医院内的用药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标准。
具体职责包括:•研究并制定医院内各类用药管理规范;•审核并更新医院内各类用药指南、临床路径等;•监督并评估医院内用药政策的执行情况;•提供药物相关政策的咨询和培训。
3. 指导临床用药委员会在临床用药方面发挥重要指导作用,以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并更新临床用药指南、处方规范等;•审核临床医生开具的特殊或高风险药物处方;•开展药物治疗监测与评估,提供合理用药建议;•提供临床医生关于用药选择、剂量调整等方面的咨询和培训。
4. 药物监测与评估委员会负责开展药物治疗的监测与评估工作,以确保患者在用药过程中获得最佳效果,并预防或及早发现用药相关的不良反应。
具体职责包括:•设计并实施医院内的药物监测与评估方案;•收集、分析患者的药物治疗数据,并提供相关报告和分析结果;•监测和评估患者用药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提供临床医生关于药物监测与评估方面的咨询和培训。
5. 推广合理用药委员会致力于推广合理用药的理念和实践,提高医院内患者的用药质量和安全性。
具体职责包括:•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患者对合理用药的认识;•制定并推广合理用药指南、宣传资料等;•培训临床医生和其他医务人员关于合理用药的知识和技能;•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合理用药评价与研究工作。
6. 结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医疗机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职责涵盖了制定用药政策、指导临床用药、开展药物监测与评估、推广合理用药等多个方面。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议程

2024年第一季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4.03.26
二、会议地点: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所有人
四、会议主持:王某
五、会议记录:张某
六、会议议程:
1、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药品使用金额排名
2、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重点监控药品使用金额排名
3、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排名
4、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过会新药滞销品种统计
5、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临时采购药品汇总情况及讨论后续采购方案
6、讨论2024年集采药品独家配送品种情况
7、讨论2024年第一季度临床科室西药购药申请情况
8、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中药药事情况
9、讨论2024年第一季度临床科室中药购药申请情况
10、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某同志作总结发言。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计划(共10篇)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计划(共10篇):治疗学工作计划药物委员会管理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麻醉药品五专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篇一:2015年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计划2015年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计划2015年医院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将在各位委员努力下和临床各科室干部职工的支持下,对照“二甲评审标准”积极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高度重视医院药事管理工作,把安全、有效、合理、经济地使用药物作为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头等任务定期召开临床用药方面的相关药事管理工作会议,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有目的地研究、解决和通报医院药事工作方面的相关问题,并根据评审标准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修定我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医院处方集》,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监测工作和考评机制,使药事管理工作逐渐与标准接轨,提高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效率。
二、强化药品质量基础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意识,进一步加强对特殊药品、抗菌药物及高危药品的管理。
按照药事管理标准逐条梳理管理细则,规范工作行为。
药事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临床药师对药品使用和药品基础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检查、督导。
严格药品采购、新药引进等程序和措施,保证购进药品质量。
对药品储存、流通和使用全过程加强监管,层层把关,责任落实到人,严防各个环节出现质量事故和安全隐患,加强退药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
转变医院药事管理工作思路,强化合理用药、药学服务意识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应逐步从保障药品供应向以临床药学为主体方面转移和过渡。
应紧密围绕“安全合理用药”这个主题,深化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强化药学服务意识,把病人的利益、安危放在首位。
积极探索门、急诊窗口优质服务流程和管理模式。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在合理用药、行风建设等方面多下功夫,率领药学人员对对抗菌药物、血液制品、激素类及其它高风险药品进行重点监测、调查和分析,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措施,减少医药资源浪费,提高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第一编: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一、药事法规相关文件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摘要1.1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
二级以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成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医疗机构由药学、医务、护理、医院感染、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药师、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1.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1.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职责:1.3.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1.3.2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1.3.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1.3.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1.3.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1.3.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1.3.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2011年3月1日期执行)二、**人民医院相关文件(一)医院药学部基本情况1、药学部组织结构图院长主管院长药学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西药科15人制剂中心10人临床药学室3人中药科10人西药库门诊西药房病房药房中药库中药房西药制剂室中药制剂室2、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1、关于调整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决定(红头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的规定,为了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广大患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用药的权益,经过院长办公会决定,成立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济南市**人民医院2013年3月18日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2.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9年12月1日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三、名词定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是医院药事和药品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也是对医院药事管理各项重要问题做出决策的专业技术组织。
四、内容(一)组织机构1.药事委员会由医院院长、主管副院长、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及具有专业代表性的技术人员组成。
2.药事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院长担任。
副主任委员2人,分别由主管副院长和药剂科主任担任。
委员9~30人,应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10年以上药品临床使用经验的有专业代表性的各学科专家担任。
设秘书2人(医务科1人,药剂科1人)。
可根据情况设无投票权的特邀委员或观察员若干人。
(二)运行机制1.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开会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可邀请院内外有关专家参加。
2.原则上会议每季度一次,总结和检查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
遇特殊情况可由三名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3.药事委员会会议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4.药事委员会会议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5.药剂科是药事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药事委员会的决议。
6.药剂科是药事委员会的常设机关。
在药事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剂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药事管理职能,做出临时性决定。
在此期间遇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药剂科的所有临时性决定均应在下次药事委员会会议上进行通报,并经会议通过方可成为正式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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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结构:主任:高宇(副院长、内科副主任医师)副主任:范云(副院长、内科副主任医师)詹世斌(副院长、外科主任医师)熊文斌(医务科主任、内科主任医师)唐忠芬(药剂科主任)委员:杨晓萍(医务科副主任)张丽(护理部主任)郭林(感染控制科主任)胡忠明(门诊部主任)赵俊勇(神经内科主任)董伟(外二科主任)郭力(儿科主任)谢凯(心内科主任)袁建忠(感染科主任)李克(急诊科主任)欧阳立菊(院长助理)白丽江(中医科负责人)郭峰(院长助理、检验科主任)李琼芬(妇产科主任)胡忠琼(呼吸消化科主任)韦林(外一科主任)李晶(医务科副主任)杨美琼(医务科副主任)周燕(药剂科副主任)汪钦荣(药剂科副主任)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药剂科,办公室主任由唐忠芬兼任。
(一)人员设置说明:1.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2.院长任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主管院长、药剂科负责人及医务科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
3.委员由药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4.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和药剂科协调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相关事宜。
5.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二)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管理组织设置(三)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3.分析评估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和指导。
4.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
5.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 品 不 良 反 应 监 测工作 小 组 特殊药品管理工作小组小生物、血液制剂 管理工作组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高危药品管理工作组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和规范化管理。
(四)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1.认真履行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2.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我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建立新药引进审批制度,制定新药遴选原则。
4.遵循有关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定期组织药师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点评和干预。
点评结果及时通报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干预解决。
6.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血液制品临床使用指导原则、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指导原则,制定我院药物临床使用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
7.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并按照规定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做好观察和记录。
8.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供应。
9.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使用、定期进行培训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10.建立健全医院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药品的采购、贮存、调剂等过程实施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11.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讨论研究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的各项工作,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对我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工作定期做阶段性分析、总结,讨论研究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12.严格保密:会议未做出决定前,对会议的议题及内容不外传、正确履行职责。
(五)医务科负责医院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协调机制1.医务科是对全院医疗工作和医务行政实施组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院长和主管院长领导下对全院医疗工作和医务行政工作担负计划、组织、实施、控制、协调的职能,医务科对医疗工作的管理包括对医疗科室和医技科室。
2.药剂科是医技技术科室,在院长和主管院长领导下,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职责主要包括药品供应、调剂,工作性质具有业务监督性、专业技术性、经济管理和咨询指导性。
3.医务科和药剂科职责明确,药剂科在医务科监督管理下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4.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医务科和药剂科根据工作特点认真分工,共同完成。
5.药剂科在医务科组织下开展对临床科室用药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药剂科在对全院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临床科室用药不规范的行为要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履行其管理控制的职能。
7.药剂科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时,医务科要积极配合和药剂科一起接待检查,并根据上级部门的反馈意见,督促或配合药剂科进行整改。
二、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各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1.宁洱县人民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ADR)委员会主任:范云(副院长)副主任:唐忠芬(药剂科主任)委员:杨晓萍(医务科副主任)李晶(医务科副主任)赵俊勇(神经内科主任)胡忠琼(呼吸、消化科主任)董伟(外二科主任)袁建忠(感染科主任)李琼芬(妇产科主任)周燕(药剂科副主任)韦林(外一科主任)李克(急诊科主任)谢凯(心内科主任)1.宁洱县人民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ADR)小组组长:周燕组员:赵俊勇李成仙胡忠琼晋黎蕊谢凯徐加梅李琼芬沙蕊董伟车琼芬韦林陈天琼袁建忠奎文琼李克黄惜青高丽工作职责:(1)全面组织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2)审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相关制度及流程;(3)组织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4)协调全院药品不良反应工作的其他重要事宜。
(5)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并书面向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
(二)特殊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高宇副组长:范云唐忠芬成员:杨晓萍董伟李琼芬胡忠琼赵俊勇高丽袁建忠陈寅玲特殊药品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剂科工作职责:(1)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和测试工作。
(2)审批核准各病区(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备品种和数量。
(3)监督考核我院各病区(各科室)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科室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
(4)负责处理特殊管理药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组织召开会议讨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修订相关制度及规定。
(6)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并书面向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
特殊药品管理工作组组长:唐忠芬成员:周燕陈寅汪钦荣工作职责:(1)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质量管理、不良反应报告、报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负责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供应、保管、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
(2)督查各病区(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备品种和数量。
(3)定期(每月)考核我院各病区(各科室)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上报特殊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4)负责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报残损、丢失、被盗、使用纠纷等)和事件处理,并上报特殊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5)执行特殊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的决策。
(三)生物、血液制剂管理工作组组长:詹世斌(副院长)副组长:杨晓萍(医务科副主任)唐忠芬(药剂科主任)成员:赵俊勇(神经内科主任)董伟(外二科主任)韦林(外一科主任)谢凯(心内科主任)胡忠琼(呼吸消化科主任)李琼芬(妇产科主任)工作职责:1.建立健全本院生物制剂的品种遴选、临床使用管理、评价及监管等各项办法;2.负责本院生物制剂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3.药剂科负责本院生物制剂的供应。
4.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并书面向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
(八)抗菌药物管理1.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长:高宇副组长:詹世斌杨美琼成员:熊文斌郭林张丽郭峰唐忠芬汪钦荣杨晓萍李晶胡忠琼钱晓英袁建忠李克杨雪娟李竺窈赵俊勇李琼芬韦林董伟谢凯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审议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3)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和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管,责成相关部门及人员落实干预和改进措施;(4)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5)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并书面向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
(十)高危药品管理工作组组长:范云(副院长)副组长:杨晓萍(医务科副主任)唐忠芬(药剂科主任)成员:赵俊勇(神经内科主任)董伟(外二科主任)韦林(外一科主任)谢凯(心内科主任)胡忠琼(呼吸、消化科主任)李琼芬(妇产科主任)李克(急诊科主任)黄惜青(急诊科护士长)徐加梅(心内科主任)李成仙(心血管内科主任)晋黎蕊(呼吸消化科护士长)李先苗(儿科护士长)邹恩丽(血透室护士长)沙蕊(妇产科护士长)陈天琼(外一科护士长)车琼芬(外二科护士长)陶瑜(手术室护士长)奎文琼(感染科护士长)工作职责:1.建立健全本院高危药品的目录修订、临床使用管理、监管等各项制度;2.负责本院高危药品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评价及监管;3.药剂科承担本院高危药品的购进、供应、存放、调配、使用、销毁、监管等日常工作。
4.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并书面向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