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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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与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与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与工作制度1、加强我院药事管理,规范药品采购管理,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指导安全用药和合理用药,成立药事管理与临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药事管理与临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分管副院长、药学部主任和医教科研部主任担任副主任以及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专员、临床药学组组长,各重点专科主任或副主任等人员组成;药学部主任兼任或者指定专人担任秘书。

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与易制毒药品管理小组、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小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小组、抗肿瘤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小组,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承担相应监管工作。

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定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确定本院用药目录、处方手册和新药引进规则。

(3)建立药学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采购或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申请等药事工作的评审。

(4)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

(5)指导与监督检查毒、麻醉、精神、易制毒及放射性等特种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指导与监督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与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负责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调查、报告管理,定期分析临床药物使用情况、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用药预警,提出淘汰药品品种建议。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规范处方书写。

(8)定期开展处方点评,对临床用药和处方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

(9)对临床用药的重大缺陷进行调查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10)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药事管理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项。

(11)加强政治理论和医德医风学习,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服务意识,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文明礼貌,优质服务,使用“窗口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不与病人争执,落实首接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医院药品采购、供应、使用等各流通环节的管理机构,临床用药在医院的整个流通过程必须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统一管理和监督下进行。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医院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部及药学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人员等组成。

三、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组织制订医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四、制订和调整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审核申请购入的新药或需淘汰的药品品种。

五、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和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六、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点评与干预。

点评结果及时通报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七、审查药品采购计划和实际执行情况,决定特殊或紧缺药品的分配和使用方案。

八、定期组织检查各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违法违纪者,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

九、定期组织检查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情况并汇总分析。

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床科室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立即向药学部报告,并做好观察与记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

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安全、有效、经济用药。

十一、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统一采购供应。

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制度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会议应听取药剂科的工作汇报,就会议议题进行充分、民主地讨论并做出决议。

2.相关部门整理好需讨论的议题,提前1周交药剂科,药剂科负责汇总,于会议召开前报主任委员审阅,并按委员人数印制,发给全体委员审阅。

3.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参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人数的3/4。

若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由副主任委员依次临时主持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4.会议的内容:
①审查医院合理用药的情况;
②审查需要淘汰或停用的药品;
③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情况;
④审核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⑤其他与药事管理相关的实物。

5.会议讨论:会议内容问题解决(改进)措施、应达到的标准、责任人及落实时限。

6.会议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3/4以上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

7.药剂科负责决议落实工作的协调、监督、检查、指导,遇到不能裁决的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人员)协商,或向主任委员报告。

8.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秘书负责会议通知、资料准备与发放、会议记录、全部文件的建档和保管工作。

9. 会议形成的信息中可以公开公布的,应采用适当的形式及时向有关人员发布。

10.医院全体人员均有义务了解会议精神,发现药事管理问题并通过规定渠道向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制度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1 次会议。

会议听取药学部的工作汇报,就会议议题进行充分、民主地讨论并做出决议。

二、会议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召集,必须有2/3 以上委员出席。

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应征集对药事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出议题,交会议讨论。

四、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讨论并提出解决问题或改进工作的意见,就每个议题做出决定。

五、会议记录应真实、完整,并形成会议纪要,内容包括:主持人、参会人员、决定事项、内容简述、责任部门、落实时限、检查与监督,会议纪要经主任委员签字报主要院领导。

六、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指定人员负责会议通知、资料准备与发放、会议记录、全部文件的建档、保管和相关信息发布等工作。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制度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人员组成主任委员:院长副主任委员:主管药学、医疗的副院长总药师、药学部负责人、医务科负责人委员:质管科、护理部、疾控科、医保管理科负责人,眼科医院、妇产医院、脑科病院、脑病中心(**市院区)、心脏泛血管病院、心血管疾病中心(**市院区)、肺科病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中心(**市院区)、消化病院、消化疾病中心(**市院区)、泌尿肾脏病院、肾脏泌尿疾病中心(**市院区)、骨科病院、骨病中心(**市院区)、风湿免疫病院、老年病中心、内分泌与代谢疾病中心、血液肿瘤中心、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中心、麻醉与围术期医学中心、急诊与重症病院、医美与整形病院、全科医学科、儿童保健中心、新生儿科、儿科(**市院区)、儿科(**院区)负责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学部。

办公室主任:药学部负责人成员:药学部药库组长、药品采购员,医务科专职干事1名(二)委员会职责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医院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6.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7.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一)小组成员组长:主管药学的副院长副组长:主管医疗的副院长成员:医务科、疾控科、护理部负责人,药学部、肺科病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中心(**市院区)、急诊与重症病院、血液肿瘤中心、感染性疾病科、临床检验中心负责人、相关专业临床药师(二)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加强医院的药事管理,强化药品质量责任,制定本制度:
二、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会)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委员会成员本着严谨求实的态度,热心药事管理工作。

四、负责《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处方集》的修订,对《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外的药品申请,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客观公正的给予评价。

五、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遴选原则,建立评审专家库。

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六、定期分析本院药品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院所用药品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监督管理,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合理用药评价会议,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九、监督、管理临床验证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用药安全。

十、督查、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十一、指导和监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工作,组织调查发生在医院的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进行评价。

十二、负责全院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概述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药学领域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药物治疗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二、委员会成员及职责1. 委员会成员委员会成员由各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包括临床药师、药物治疗师、药学研究人员以及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等。

他们应具备良好的药学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2. 委员会职责(1)药物治疗策略的制定和更新:委员会负责评估、制定和更新药物治疗策略,确保治疗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

(2)药物治疗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宣传:委员会制定和宣传与药物治疗相关的政策和指南,以指导医务人员正确使用药物和推动规范的药物管理。

(3)药物治疗的监督和评估:委员会负责对医疗机构内的药物治疗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合理用药、合理配药,并及时发现并解决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4)药物不良反应的管理和防控:委员会负责对医疗机构内发生的药物不良反应进行汇总、分析和报告,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

三、工作程序1. 委员会会议(1)委员会会议定期召开,原则上每月至少一次。

会议应有主席主持,并有专门记录委员会讨论和决策的秘书。

(2)会议议程由主席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包括药物治疗策略的讨论和制定、药物治疗政策的制定和宣传等内容。

(3)会议决议需经过多数委员的同意方可生效,会议纪要应当及时整理、汇总并向委员会成员发放。

2. 工作小组(1)委员会可以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药物治疗策略制定和药物治疗政策宣传等工作。

(2)工作小组成员由委员会成员组成,具体任务和分工由委员会授权。

(3)工作小组成员需要完成相关工作后向委员会报告,经委员会审核通过方可生效。

四、工作制度的监督与评估1. 内部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工作制度的严格执行。

主席应定期向委员会成员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听取委员会成员的建议和意见。

2. 外部评估(1)委员会应接受相关机构的评估,以完善工作制度并提升工作水平。

医院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1. 前言为了加强药事管理工作,确保医院药物治疗学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特成立医院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2. 委员会设置医院药事管理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分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由医院领导组织成立。

主任委员兼职,由医院药事管理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由院内具有医学、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从事药物治疗学工作的人员兼职担任。

3. 委员会职责•制定药物治疗学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药物治疗学各项工作的开展;•研究药物治疗学各项政策、法规、标准及规范等方针,提出建议和意见;•研究制定本院药物应用规范、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使用药物更安全、合理、经济;•组织开展药物治疗学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质量;•对药物治疗学各项工作进行研究和交流,学习国内外有关药物治疗学最新的技术和进展情况;•对本院出现的药品使用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制定纠正措施,查处违规行为;•协调解决药品供应和药品产业界争议性问题;•审定本院药物采购计划,制定药品采购标准和采购合同。

4. 委员会工作程序(1) 成立委员会由医院领导组织成立,题定委员会名称、设置职务,任命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员名单。

经医务部审批后开始工作。

(2) 会议制度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

主席根据需要决定委员会的其他会议,并通知全体委员参加。

会议召开由主任委员组织,委员会秘书负责记录会议,主任委员签发会议纪要。

会议内容包括:•通报医院和委员会工作动态;•各项工作汇报;•讨论和解决药物治疗学业务方面的重要问题;•审议并决定各项工作计划。

(3) 工作记录与档案委员会秘书负责工作记录,委员会工作文件或文件副本,应在委员会秘书处登记存档,并保留备查。

(4) 功能部门、医务人员、药品生产经营者对委员会的建议委员会负责对功能部门、医务人员、药品生产经营者对委员会的建议进行研究和答复,并根据需要,将其提请医院领导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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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合理用药;制定本机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2.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医院对药品临床应用进行监督、指导、教育和咨询的组织,职责是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保护病人用药安全。

3.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合理用药指导小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药品质量监督小组”。

4. 审订医院基本用药目录、药品处方集,依据临床用药需求每年一次调整基本用药。

5. 制定本院药物遴选办法,审核、批准新药采购申请,替代及淘汰疗效不确切、不良
反应多发和滞销的药物品种。

6. 加强临床用药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监督落实各项临床用药指导原则。

对不合
理用药进行用药干预,促进药物合理使用。

7. 推动开展临床药学工作,促进药物利用研究、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8. 定期分析药品管理情况,实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管理,重点加强对抗菌
药物、抗肿瘤药物和中药注射剂的监测管理。

9. 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0. 组织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开展对医务人员的合理用药教育,监督、检查临床科室的
合理用药情况并持续改进。

11. 倡导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合理用药、规范调配,纠正不合理用药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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