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新版用地分类标准
城市规划-新版用地分类实用标准

P21
图书展览设
施用地
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纪
念馆、美术馆和会展中心等设施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说明
兼容类型
大
类
中
类
小
类
P22
其他活动设
施用地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宫、青少年宫、儿
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P3
教育用地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等用
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S3
静态交通设
施用地
城市交通相关的静态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
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该用地应划入P1
S31
社会停车场
库用地
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
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
S32
公交专用停
车场库用地
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
的停车场库用地
S33
加油加气站用地
提供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的加油服务以及天
R42
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主要公共设施和服
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该用地应归入中小学用地(P33)
P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按照对于水\大气
\噪声等的环境指标分类
M1
一类工业用
地
对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M2
二类工业用
地
对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 总则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城乡用地town and country land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3.1.1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3.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
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3.1.3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3.2 城乡用地分类3.2.1市域内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8中类、17小类。
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表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4.2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4.2.1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和绿地五大类主要用地规划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宜符合表4.4.1的规定。
表4.4.1规划建设用地结构。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完全版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完全版
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
第一节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1.1城市用地分类
1.1.1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1.1.2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
1.1.3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大类、中类、
小类。
1.1.4 其中,R、C、M W U、S、T、D G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E6类用地属于村
建设用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1.1.5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
部分类别。
1.1.6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 1.1的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1.1。
(完整版)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 总则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城乡用地town and country land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3.1.1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3.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
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3.1.3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3.2 城乡用地分类3.2.1市域内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8中类、17小类。
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表3.2.2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4.2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4.2.1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和绿地五大类主要用地规划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宜符合表4.4.1的规定。
表4.4.1规划建设用地结构11。
完整版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总贝]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城乡用地tow n and cou ntry land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 3.1.2。
表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2.0.2 城市建设用地urban development land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 3.2.2。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指上述用地之和,单位为hm2。
表2.0.2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2.0.3 人口规模population人口规模分为现状人口规模与规划人口规模,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
常住人口指户籍人口数量与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数量之和,计量单位应为万人,应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0.4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urban development land per capita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2.0.5 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sin gle-category urba n developme nt la nd per capita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设施用地以及绿地等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除以中心城区(镇区)内的常住人口数量,单位为m2/人。
(完整版)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doc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总则1.0.1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制定、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促进城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 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城乡用地town and country land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城乡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 3.1.2 。
表 2.0.1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代码用地类别中文名称英文同(近)义词codes Chinese EnglishH建设用地development landE非建设用地non-development land2.0.2城市建设用地urban development land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内各类用地的术语见表 3.2.2 。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指上述用地之和,单位为2 hm。
表 2.0.2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代码用地类别中文名称英文同(近)义词codes Chinese EnglishR 居住用地residential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services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ommercial and business facilitiesM 工业用地industrialW 物流仓储用地logistics and warehouseS 交通设施用地street and transportationU 公用设施用地municipal utilitiesG绿地green space2.0.3人口规模population人口规模分为现状人口规模与规划人口规模,人口规模应按常住人口进行统计。
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最新整理)

表 2.0.1 城乡用地分类中英文对照表
代码
用地类别中文名称
英文同(近)义词
codes
Chinese
English
H 建设用地
development land
E 非建设用地
non-development land
2.0.2 城市建设用地 urban development land
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 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城市建设用地内各类 用地的术语见表 3.2.2。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指上述用地之和,单位为 hm2。
中等专业学校用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
A32
地
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
5
类别代码 大类 中类 小类
类别名称
范围
A33 中小学用地
中学、小学用地
A34 特殊教育用地 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
A35 科研用地
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A4
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
H1
城乡居民点建
城市、镇、乡、村庄以及独立的建设用地
设用地
H11
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 城市建设用地 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
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H12 镇建设用地 非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建设用地
H13 乡建设用地 乡人民政府驻地的建设用地
2.0.12 气候区 climate zone
指根据《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93)》,以 1 月平均气温、7 月平均气温、7 月平均 相对湿度为主要指标,以年降水量、年日平均气温低于或等于 5℃的日数和年日平均气温高 于或等于 25℃的日数为辅助指标而划分的七个一级区。
建设部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第1.0.3条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第2.0.1 条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
第2.0.2条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
第2.0.3条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但不得增设任何新的类别。
第2.0.4条城市用地分类应采用字母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各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第2.0.5条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必须符合表2.0.5的规定: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一)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二)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三)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四)第三章城市用地计算原则第3.0.1条在计算城市现状和规划的用地时,应统一以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范围为界进行汇总统计。
第3.0.2条分片布局的城市应先按本标准第3.0.1条的规定分片计算用地,再进行汇总。
第3.0.3条城市用地应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
每块用地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第3.0.4条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用一万分之一或五千分之一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分区规划用地应采用五千分之一或二千分之一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
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应采用同一比例尺的图纸。
第3.0.5条城市用地的计量单位应为万平方米(公顷)。
数字统计精确度应根据图纸比例尺确定:一万分之一图纸应取正整数,五千分之一图纸应取小数点后一位数,二千分之一图纸应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不齐全,环境较差的,需要加
以改造的简陋住宅用地,包括危改房、城中村、棚户区、临时住宅等
R4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及其必要的配建道路和绿化用地,
住宅建筑可兼容适当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商业性的功能兼容不应超过建设量的3%;配建绿化和道路用地为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和道路用地,不包括承担城市公共使用的绿地和支路。
S3
静态交通设
施用地
城市交通相关的静态设施用地,不包括交通
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该用地应划入P1
S31
社会停车场
库用地
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
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
S32
公交专用停
车场库用地
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
的停车场库用地
S33
加油加气站用地
提供汽油、柴油等成品油的加油服务以及天
主要为周围小区或更大社区提供各式商业服
务,包括小型零售、影楼等商业设施以及独立地段以零售为主的农贸市场、商品市场等用地
C13
餐饮旅馆用
地
饮食、宾馆、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
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C14
娱乐设施用
地
单独设置的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歌厅、
舞厅、洗浴中心等用地
C15
康体设施用地
保龄球馆、台球厅、健身房、高尔夫球场、
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及其必要的配建道路和绿化用地,
住宅建筑可兼容适当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商业性的功能兼容不应超过建设量的3%;配建绿化和道路用地为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和道路用地,不包括承担城市公共使用的绿地和支路。
R12
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主要公共设施和服
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该用地应归入中小学用地
R42
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主要公共设施和服
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该用地应归入中小学用地(P33)
P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N4
草地
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N5
其他用地
设施农用地、盐碱地、沙地、裸地、沼泽地、弃置地等
表5: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号表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说明
兼容类型
大
类
中
类
小
类
R
居住用地
安排住宅和相应的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
低层住宅用地,如别墅区、独立式花园住宅、四合院等
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门类
大类
中类
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T5
管道运输用地
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
V
区域市政公用设施用
地
为区域范围服务的能源供应、环境卫生、殡葬、防洪等设
施用地
V1
能源供应设施用地
区域性水电站、火电站、核电站、风能发电场、变电站等
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等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等用地
D2
外事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D3
保安用地
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括
公安局和公安分局,该用地应归入行政办公用地(P1)
D4
宗教设施用地
提供给合法的宗教团体举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及其附属设
核心内涵在于必
须控制以保障满足民生需求的公共服务设施
P1
行政办公用
地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设施
用地
P2
文化设施用地
图书展览等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原C31、C33的广
播电台、电视台纳入本方案C23传媒业用地,C32纳入本方案C24艺术团体用地,C33的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纳入本方案U16广播电视设施用
区域范围内除了城乡居民点以外的其他建设用地
T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
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T1
铁路线路用地
铁路线路用地
T2
公路用地
高速公路和一、二、三级公路线路用地,包括村镇公路用
地
T3
货运港口用地
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
用地
T4
机场用地
W1
普通物流仓
储用地
对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物流仓储用地
W2
特殊物流仓储用地
对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物流仓储用地
包括危险品仓库、
对环境有影响的堆场等用地
S
城市交通用地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道路、枢纽站场、静态交通设施等用地
S1
城市道路用地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用地,包括
其交叉路口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等内部配建的道路用地
S11
快速路用地
快速干路用地
S12
主干路用地
主干路用地
S13
次干路用地
次干路用地
S14
支路用地
主次干路间的联系道路用地
S15
其他道路用
地
步行街、自行车专用道等用地
S2
交通枢纽站
场用地
城市内部与生活密切相关的铁路、公路、港
口站场设施以及公共交通站场枢纽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说明
兼容
S21
以营利为主要目
的商业服务设施,不一定完全由市场经营,政府如有必要亦可独立投资或合资建设,如剧院、音乐厅等机构
C1
商业设施用
地
从事各类商业销售活动及容纳餐饮旅馆业、
娱乐康体等各类活动的用地
C11
大型零售商业用地
为全市或更大区域提供服务的各式零售业用
地,包括综合百货商场、大型购物中心、大型超市等
C12
中小型零售商业用地
(P33)
R2
二类居住用
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
中、高层住宅用地
R2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及其必要的配建道路和绿化用地,
住宅建筑可兼容适当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商业性的功能兼容不应超过建设量的3%;配建绿化和道路用地为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和道路用地,不包括承担城市公共使用的绿地和支路。
V2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区域性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
V3
殡葬设施用地
区域性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施用地
V4
防洪设施用地
区域性防洪堤、排涝泵站等排水防洪设施用地
V5
其他区域市政设施用
地
水利枢纽、区域引水设施等其他区域市政设施用地
D
特殊用地
特殊性质的用地
D1
军事用地
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军事设施用地,如指挥机关、营区、
按照对于水\大气
\噪声等的环境指标分类
M1
一类工业用
地
对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M2
二类工业用
地
对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M3
三类工业用
地
对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
W
物流仓储用地
用于物资储备、中转、配送、批发、交易等的用地,包括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但不包括加工;包括大型批发市场
P52
体育训练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P6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
设施的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原C9中的宗教设
施用地纳入D类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说明
兼容类型
大
类
中
类
小
类
C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各类零售商服、商业性办公、研发设计等综合设施用地
储、市政等用地,包括其间的道路与绿地
B
镇建设用地
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辖区内的居住、商服、工业、仓储、
市政等用地,包括其间的道路与绿地
J
乡建设用地
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辖区内的居住、商服、工业、仓储、市
政等用地,包括其间的道路与绿地
K
村庄建设用地
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居住、商服等用地,包括其间的道
路与绿地
Ⅱ
区域其他建设用地
P4
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原C53休疗养用地
纳入本方案C13餐饮旅馆用地
P41
一般医疗用
地
一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急救中心和血库
等用地
P42
特殊医疗用
地
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
医院
P43
卫生防疫用
地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和检验中心等用地
P44
其他医疗卫
地
P21
图书展览设
施用地
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纪
念馆、美术馆和会展中心等设施用地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说明
兼容类型
大
类
中
类
小
类
P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