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规特装展台搭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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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位施工管理规定

展位施工管理规定

展位施工管理规定展位布展分为标准展位(以下简称标摊)和特别装修布展(以下简称特装)两大类。

1.1 标准展位(1)展品运输、安置及展品操作等应考虑上述地面承重能力;若展品的分布负荷或点负荷超过展馆技术规范要求,参展企业应于搬入展品前向市场统筹部申报,在采取有效措施并征得市场统筹部书面同意后,方可搬入;(2)严禁使用展馆内自动扶梯运送任何货物、设备或家具;原则上参展商不得雇佣馆外临时搬运工,若有需要,可雇佣馆内穿着服务标志的搬运工;(3) 运输物品时须自行提供地毯或夹板材料在地面铺设,以避免由于使用搬运工具(如铲车)造成的地面损坏;禁止用刀子、刀片等利器对地毯、标志、指示等进行直接切割;(4)展位的楣板文字(参展企业名称)由组委会统一制作,参展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5)由组委会统一搭建的展位和配置的展具,参展企业不得擅自拆装、改动,不得在展材上钉孔、涂喷油漆,不得锯裁、损坏展板和使用发泡双面胶和各类强力粘胶,如有损坏,照价赔偿.(6)所有由展馆提供或租用的展具、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完好无损归还给展馆,损坏照价赔偿.(7)场馆的用电由场馆电工负责监管,接线工作必须由场馆电工负责,禁止私自接电.(8) 展位配置的非照明插座只能用于25寸以下电视机、录像机、传真机、手提电脑等小功率电器设备;每个电源插座使用负荷限制在500W(2.5A)内,每一插座只允许接用一个电具,禁止用拖板相互串联使用;如因用电量超负荷而导致烧毁保险丝,更换保险丝按10元/次收费。

(9)严禁在展板及铝材上钻孔或钉刮,严禁在展板、展具上书写或涂画,如有损坏,按展板150元/块、铝柱250元/支、3米扁铝240元/条进行赔偿.1。

2 单层特装展位(1)单层特装展台设计要求○1单层特装展位布展是指同一参展企业两个以上位置相连的标准摊位,不采用标准搭建的模式,而是申请预留空地,并指定专业施工单位进行特装布展或使用其它材料进行单层复杂装修(构筑)布展。

大型展会展台搭建管理细则解读

大型展会展台搭建管理细则解读

大型展会展台搭建管理细则解读
第一条总体管理原则
为营造一个有序、宁静、舒适、卫生干净的展馆环境,保证参展商和
参观者的正常参观行为,维护展示会的展会秩序,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展台的设置
展台的位置:参展商应根据参展登记表所指定的位置设置展台。

若参
展商未能按照所指定的位置进行设置,应当移至指定的位置,否则会视为
违反管理细则,相应的处罚措施将依据情节轻重而定。

展台的外观:展台的颜色和设计应参考展会主办方提供的标准,设计
独特、美观,在统一外观的前提下体现个性特色。

展台的搭建:展台的搭建必须符合展会主办方提供的规范,安全可靠,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第三条展台用品管理
展台用品:参展商在搭建展台过程中,所使用的用品必须符合展会主
办方提供的规范,安全规范,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电器安全:参展商在搭建展台过程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具备安
全认证,并严格按照安装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照明设备:除射灯外,其他照明设备(如灯箱、LED等)应严格按照
当地电压标准进行安装,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展位搭建施工管理规定

展位搭建施工管理规定

附件二展位搭建施工管理规定一、进场前准备工作1.举办单位进场前需向现代会展管理公司交纳清场押金,待展览会结束后双方确认展览会期间没有损坏公司展馆设施及物品后全部退回予举办单位。

收费标准为:①租用面积在6000㎡以下的清场押金收取标准为5000元;②租用面积在6000㎡(含6000㎡)—10000㎡(含1000㎡)内的清场押收取标准金为10000元;③租用面积在10000㎡(不含10000㎡)—30800㎡(含30800㎡)内的清场押收取标准金为20000元;④租用面积在30800㎡以上的清场押收取标准金为40000元。

2.举办单位应在进场之前联络好有关展览工程公司,做好公司服务项目以外的展具租赁、展品运输搬运、眉板割字等现场服务的准备工作;3.举办单位应指定一家有经验的专业展览工程公司作为主承建商负责展览会的标准展位搭建和特装展位施工管理的监督,该专业展览工程公司必须经现代会展管理公司认可;4.举办单位必须在进场之前20天将展位设计图、电路图、展位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方法呈交现代会展管理公司;5.布展期间,负责搬运及装修的工人,需佩戴“临时工作证”。

举办单位应在进场前通知运输、施工单位将需将进场人员的名单交给现代会展管理公司,并按规定办理“临时工作证”,无证人员不得进行任何与展览会有关的现场施工;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现场负责人,在办理工作证时一并登记备案。

施工单位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文明、安全规范施工教育和法制教育,如发生问题,本公司及有关部门将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如在施工中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与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取得联系。

二、展位装修须知1.摊位搭建、安装和拆除的费用均由举办单位负担,且上述行为不得对公司其他租用者的展览会造成不必要的扰乱或破坏;2.展览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消防、管理部门批准的平面图施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修改;3.未经许可,不得在序厅大堂内施工、搭建或拼装;4.施工时,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明火作业,如有违反,责令整改并给予罚款处理;5.布展施工期间,严禁在馆内进行烧焊、喷漆、切割金属等工作;6.电器线路、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和专业规范,确保供电安全;①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电线接驳,应由经现代会展管理公司认可的主承建商的持有效电工操作证的员工进行,并接受由现代会展管理公司派出的电工指导;②参展商不得自行接驳或将自备之电器连接到展馆的电线上,否则公司有权拒绝供电;③用电超过1000W的展位应按三相供电执行;④安装电线必须三相四线均衡使用;⑤禁止使用花线、胶皮线和塑料蛇皮管,电线需使用双护套或穿线管和铁质蛇皮管,其接头必须采用专用接头连接,横跨通道的电器线路应有过桥保护;⑥禁止使用多头插座;⑦室外的电器照明设备都应采用防潮型,落实防潮等安全措施;⑧展厅内严禁使用镭射灯、霓虹灯或闪烁灯,碘钨灯等高温灯具经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⑨用电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供电;⑩公司有权切断有危险性的电源、任何危及展馆设施安全及影响其他参展商的装置。

特装展台搭建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特装展台搭建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特装展台搭建的美观性固然重要,也有一些通用的现场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需要遵循,这些规定在展台设计搭建中是显得尤为重要,今天毕加小编跟大家谈谈哪些规定需要注意的。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搭建,保证展台搭建流程科学合理性。

2开始进场前,应先行了解工作性质及现场环境,如电掣位置,消防器材位置、防火通道位置等;工作时要保证有足够的照明灯光,并保证地面无积水;跨道使用气、电需有过桥保护。

3 在高空(2米以上)工作时应系上安全带或其他防坠装备。

4 对于在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射出微粒或碎片、发出有害光线、溅出腐蚀性液体或伤害到眼睛的工序,须佩戴适当的护眼设备。

5便携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试运行,在确定该机能够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才可进行操作。

切勿佩戴手套,或持有棉纱等物品进行操作,避免手部被机械卷进。

6 非专业人员切勿修理任何机械或电力工具。

7 切勿使用损坏的工具。

8工作完毕后,应将各种电掣关闭,并将机械、器材、手工具等妥善处理,清洗,待检查妥当后收存。

9所有楼梯及通道应保持清洁及畅通,不得堆放搭建物料或垃圾。

10每日离开展馆前,展台搭建人员要集体清理现场,并将垃圾放在指定的地方。

11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2不得在展馆内奔跑、嬉戏,以免危害本人及他人安全。

13任何展台结构或展品(公司名称、标志、灯箱和海报)不得超出展位边界。

以上这些规定在国内各个展馆都是比较通用的,也都是硬性要求的,希望展台搭建工作人员注意。

特装展台搭建就毕加展览。

参展协议书展位装修规定

参展协议书展位装修规定

参展协议书展位装修规定尊敬的合作伙伴:为了保证展位装修的统一标准,提升展览效果,特制定以下展位装修规定,请贵公司严格遵守。

若有违规行为,将可能导致相应的处罚。

一、展位布置要求1. 展位装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涉及色情、暴力、宗教等不当内容。

2. 展位设计应充分展示贵公司品牌形象,并与展览主题相符。

3. 展位面积应充分利用,合理规划展示产品,并确保展品摆放整齐、清晰可见。

4. 展位搭建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的防火、安全规定,并确保搭建牢固、稳定,不得影响其他展商的正常经营。

二、展位装修时间1. 展位搭建时间为展览会开始前的指定日期,搭建完成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2. 展览期间不得进行展位装修活动,确保展会期间展馆环境整洁有序。

三、展位装修规范1. 展位背景墙应统一使用展会指定的展览板材,并严禁以其他任何材料进行替代。

2. 展位装修高度限制为3米,超过此高度需提前向主办方申请,并取得书面许可。

3. 展位内悬挂物品应牢固安装,不得超出展位范围,并确保安全、稳定,防止掉落。

4. 展位照明应满足亮度需求,采用合适的照明设备,并确保使用安全。

四、展位拆除及场地恢复1. 展览结束后,需按时进行展位拆除,不得影响其他展商的拆展工作。

2. 展位拆除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及分类废弃物品,确保场地清洁整齐。

3. 如展位造成任何损坏,贵公司需承担相应的维修或赔偿责任。

五、违规处理1. 如发现展位装修违规行为,主办方有权要求贵公司立即整改,并保留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的权利。

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展览板材、超高超限装修、擅自更改展位布置、私自开展装修活动等。

请贵公司仔细阅读以上规定,并确保全体员工严格遵守。

感谢贵公司的支持与合作,我们期待贵公司的展位能够呈现出最佳的效果,为本次展览会增添亮丽的一笔。

此致敬礼。

大型展会展台搭建管理细则范文

大型展会展台搭建管理细则范文

大型展会展台搭建管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型展会展台搭建管理,确保展会的顺利进行,保障参展商的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大型展会中的展台搭建工作,包括展台设计、搭建、布展、拆除等。

第三条展台搭建工作的目标是实现展台的美观、安全、高效搭建。

第四条展台搭建工作要坚持“保护环境、绿色节能、安全高效、合理经济”的原则。

第五条展台搭建工作要依托专业队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展台搭建组织机构第六条展台搭建工作应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明确各岗位职责。

第七条展台搭建组织机构由展会组织方和展台搭建方共同组成,包括项目经理、设计人员、搭建人员、安全员等。

第八条项目经理是展台搭建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展台搭建工作,保证展台搭建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第九条设计人员负责展台搭建的设计工作,根据展商的需求和展会的要求,制定展台设计方案。

第十条搭建人员负责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展台的搭建工作,包括搭建搭建框架、搭建展示物品等。

第十一条安全员负责展台搭建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检查安全设施、指导安全操作、防范安全事故等。

第三章展台搭建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展台搭建工作应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包括准备工作、设计工作、搭建工作、布展工作、拆除工作等。

第十三条展台搭建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展台位置、准备搭建材料、组建搭建团队等。

第十四条展台设计工作包括展台设计方案的确定、展示物品的摆放、灯光音响的设置等。

第十五条展台搭建工作包括搭建展台主体结构、安装展示物品、调整灯光音响等。

第十六条展台布展工作包括展示物品的整理、展台的清洁、布置道具等。

第十七条展台拆除工作包括拆除展台主体结构、清理展示物品、恢复现场等。

第十八条展台搭建工作应保证每个流程的质量和进度,确保展台搭建按时完成。

第四章展台搭建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展台搭建工作必须按照安全规范进行,确保搭建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条搭建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搭建工作。

展会展位规章制度范本

展会展位规章制度范本

展会展位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展会展位管理秩序,维护展商合法权益,提高展会品牌形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展商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展会主办方负责对展位进行分配,并根据本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参展商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对其展位负责。

第二章展位规划第五条展位规划由展会主办方制定,包括展位大小、位置、布局等内容。

第六条展位分为标准展位和特装展位,标准展位尺寸为3m*3m,特装展位尺寸和布局由展商自行设计。

第七条展位位置根据展商类别、展品特点等因素确定,展位布局应符合展会整体规划。

第八条展位不得随意更改位置、大小、布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主办方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三章展位使用第九条展商在展会期间应按时到场,装饰、陈列、经营展位。

第十条展商应保持展位整洁、美观,不得私自更改展位结构。

第十一条展商需严格按照展位使用规定设置展品,不得超出展位范围。

第十二条展商不得在展位外做宣传、促销等活动,如需举办活动应提前向主办方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四章展位管理第十三条展商应妥善保管展品和展位设施,不得私自转让、倒卖展位。

第十四条展商应遵守展馆规定的用电、用水等管理规定,确保展位供电供水正常。

第十五条展商需遵守展览行为准则,文明参展,不得干扰其他展商和参观者秩序。

第十六条展商需遵守展会安保规定,不得擅自加固展位,保障展会安全。

第五章展位维权第十七条展商如发生展位争议,可向主办方提出申诉,主办方将依据规章制度、合同等相关文件协调解决。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展商,主办方有权采取警告、罚款、取消展位等措施。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展台特装搭建总则

展台特装搭建总则

附件五:
展台特装搭建总则
1.一至六号馆搭建高度不得超过5米,序厅搭建高度不得超过5米。

2.玻璃均须使用钢化玻璃,且不可独立作为搭建结构的支撑,玻璃幕墙须贴防爆膜及警示带。

玻璃地台上不可有搭建结构,搭建结构须落地。

3.各展位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饰,木质结构须刷防火涂料后方可进场搭建。

4.搭建展位内如有场馆立柱,则须通知施工单位实测实量后方可进场施工。

5.压力容器禁止进馆,展位设计不可有水池、喷泉等存水结构。

6.各展台封顶面积不得超过整体展位面积的1/3,储物间、洽谈间等封闭空间不得封顶。

7.各展台搭建跨度6米以上,至少有一个大于直径10厘米的有效支撑柱、并须加底盘和法兰盘。

8.汽车进场前油箱油须放到红线下,汽车钥匙须有专人管理。

9.所有有吊点需求的展位吊点只能吊挂在场馆指定吊点上,且与场馆吊点接触部分须用航空吊带,并须使用电力升降平台施工作业。

10.二层结构的二层须小于整体展位的1/3,一层须为开放式设计,二层不可封顶。

二层面积超过50平米须有两个楼梯。

搭建二层展位须提交国家一级建筑工程师及设计院的审核章及图纸。

11.展位不得遮挡展馆安全门、防火卷帘门、消防栓、消防沟、电梯门等固有设施。

12.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13.展厅内加班须提前通知主场加派保安留守。

14.室外搭建物视天气情况加固稳定性,须有应急预案。

15.所有电箱不得存放在储物间等封闭空间内。

电箱接驳必须有漏电保护及接地保护,否则场馆将不予送电
主场单位负责人:
联系方式: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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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规特装展台搭建规定
及审核用图纸图列
递交截止日期:2012年8月15日
1.基本条款
1.1 本规定适用于双层展台、室内单层高度超过4.5米(含4.5米)及顶部结构搭建面积超过展位面积50%
以上特装展台。

1.2 以下规定以双层特装展台为例,如有疑问请咨询上海汉海展览咨询有限公司李小姐,请联系电话:
+86-21-28906633转603.
1.3 双层展台一层和二层必须为同一家参展单位,二层展位费用按其二层展位面积的2倍支付。

1.4 面积为60平米及以上、宽度不低于6米得展位可以搭建双层展台。

1.5 二层展台的面积不得超过一层展台面积的30%。

1.6 搭建二层展台须经由省(直辖市)级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设计,并由省(直辖市)级施工资质的施
工单位施工。

1.7 搭建二层展台的参展单位需填写并回传《超规特装展台设计审批表》(表07B,第26-27页),填报
时间截止于2012年8月15日。

2.图纸审核
根据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有关规定,为确保各类展会展台的规范施工以及参展单位、观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所有涉及双层展台的展位搭建设计图纸必须交至上海汉海展览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指定审图和管理公司)进行审核,对于已通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审核的展台,则须由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复核。

2.1 审核需提供的图纸(图例详见第39-41页)
a. 展台整体效果图(正,两侧面);
b. 底层平面图;
c. 上层平面图;
d. 正立面图;
e. 侧立面图;
f. 剖面图;
g. 结构图;
h. 展台规划说明书及搭建材料技术数据。

2.2 复核展台提供的图纸(一式四份)
a. 展台整体效果图(正,两侧面);
b. 底层、上层平面图;
c. 正立面图和侧立面图;
d. 剖面图;
e. 活载,风载,静载计算数据及结构图(加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章);
f. 结构计算书(加
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章);g. 展台审核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质证明复印件(仅此件为一份);h. 展台规划说明书及搭建材料技术数据。

3.支付方式
如需通过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审图,审图费为人民币50元/平方米。

如已通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审核的展台,则支付人民币25元/平方米审图复核费。

有效审图面积为上层实际搭建面积加地面实际搭建面积。

备注:
1. 委托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审核或复审的图纸必须将尺寸用阿拉伯数字具体标识,切忌
只用网格线标明。

如有此情况发生,图纸将会被退还,无法审核。

若因此而造成时间上的延误,后果由参展单位及施工单位承担。

2. 所有搭建公司所提供的图纸必须按规定比例绘制,且必须标明详细的尺寸(米)。

传真的图纸和文
件不予受理。

3. 双层展台搭建设计图纸未经注册结构工程师审核通过,且未经主办单位审核的参展单位,主办单位
和展馆及相关审图单位有权禁止该单位在展馆范围内施工。

4.双层展台搭建技术要求
4.1展台构造
展台可按照传统方式搭建或采用模块化材料,构造材料标准适用于地板、围板、天花板。

4.2展位安排/上层展台设计
楼梯、开放的展区及会客区必须距离过道1米以上。

相邻展台之间应有3米间距。

如果不可能保持上述间距,则应安装不低于2米高的屏风使两展台完全隔离。

面向相邻展台的一侧应是白色,外观干净空白。

相邻展台可将这一面用做宣传。

4.3 栏杆
栏杆不得低于0.9米。

首层展台开放处的地面上应设置0.05米高的防摇动木板条。

为防止物体(例如酒杯)放置在栏杆上而滑落,栏杆的扶手及顶端应做成圆弧形。

4.4承载能力
天花板强度:当用作承受普通的参观客流、会议、产品推介或作为存贮用地时,上层展台的承载能力最少为5千牛/平方米。

根据规定,以下情况下承载能力允许减少到2千牛/平方米:上层展台用作办公室、销售处(面积小于50平方米)、休息室或走廊,人员在此不会作长时间停留。

楼梯不向公众开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在递交的文件上应明显标注这些房间的指定用途。

楼梯强度:楼梯都必须按照上海建筑条例的标准建造,承载能力应达到5千牛/平方米。

栏杆/支柱强度:栏杆及支柱在扶手处设计应确保承受水平施加的1千牛/平方米的力。

4.5 防火要求
4.5.1上层展台最远点至走道的逃生路线应小于25米。

4.5.2 上层展台面积小于等于100平方米,应设有一部伸出在展台之外的楼梯。

4.5.3上层展台面积大于100平方米,至少在展台两端设置两部楼梯,其中一部楼梯伸出在展台之
外。

在楼梯踏板下面的空间不能用于堆物,也不能安装架子。

4.5.4如果被上层展台覆盖的面积超过30平方米,必须安装喷淋系统,每12平方米或被覆盖面积
的各区域内安装一个喷头。

喷淋系统应覆盖所有房间。

4.5.5上层展台不得安装密闭天花板或天篷。

可以使用标准的1厘米×1厘米的金属网格。

包括照明
电器所占的面积在内,开放的面积不得小于80%。

从展台的任何隔间或内部区域都应能清楚看
到外面的展厅。

4.5.6如果确有需要,相关主管单位有权要求参展单位必须增加额外的安全或防火措施,直到获得
整个展台的最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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