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评论:公务员选拔不可画地为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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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

浅谈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

浅谈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公务员考录制度是公务员队伍的重要入口,我国自推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以来初步建立起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工作机制。

公开招考开阔了机关选人视野,为机关补充了新鲜血液注入了新的活力;为中心和地方各级机关招录到了大批高素质人才。

充实了公务员队伍,优化了公务员队伍结构,促进了机关行政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也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下面就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浅谈一下自己的观点。

(1)与时俱进的重大改革1980年,邓小平指出:坚决解放思想,克服重重障碍,打破老框框,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大力培养、发现和破格使用优秀人才。

从此,通过考试、择优选用,一些部门和地方在进人方式上进行改革的探索。

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吸收了基层改革的成功经验,提出录用国家公务员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994年,人事部颁布《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从此,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是考录制度打开了国家行政机关面向社会的一道大门,它使‘公务员’这个称谓最早在社会上叫响。

”人事部有关负责人这样评价考录制度的社会影响。

无疑,建立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党和国家在干部人事制度上革除陈规、锐意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这项突破传统人事制度的改革一出台,便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深得人心。

(2)优秀,真正成为优秀者的通行证“优秀,真正成为优秀者的通行证。

”回首几年前参加的录用考试,公开考试,竞争择优,使找路子、跑关系、走门子等不正常现象没了市场。

“卷子”代替“条子”,才干代替关系……身份、地域界限被打破,国家行政机关的“大门”向优秀者敞开。

(3)严把进口,建设适合时代发展需要的公务员队伍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施行,向社会敞开了国家机关的“大门”,同时,也向社会宣布了“凡进必考”的“进门”规则。

考试录用法规既是开展考录工作的重要依据,又是考录制度巩固发展的根本保证。

关于公务员招录办法中存在的不合理漏洞的反思

关于公务员招录办法中存在的不合理漏洞的反思

关于公务员招录办法中存在的不合理漏洞的反思摘要:由于媒体的不断曝光,公务员这一热门职业受到了极度的关注,公务员的招收问题百出,匪夷所思,让民众看到在一系列的问题中存在的不公正不透明不和谐的内容,同时社会的关注和舆论,让这些事件一直暗藏的潜规则浮出水面,接受光天化日的拷问,即使这样很多存在的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受害人的利益仍然无法的得到合理的解释和补偿,并且在另外一些地方,同样的不公正仍然在继续,我们也需要反思这一系列困惑及不和谐因素,让舆论监督体现自己的价值,让嚣张的不公正有所收敛。

对于更深入的解决这个问题,立法、执法的的因素至关重要,所以法律人应该从问题的根源——行政法规的完善、监督机制的实施、惩罚制度的完备等等——来解决这个问题。

关键字:公务员录用、体检、内定、监督、司法正文:2月17日,山西长治公务员考录弊案的首批5名责任人被提起公诉。

他们是:长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长赵波、长治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原科长吉新瑞、递补宋江明参加体检的考生贾美玉的父亲贾志红、和平医院健康体检科原主任韩玉梅和和平医院健康体检科原检验师杨文芳。

2011年8月11日,宋江明和其他考生一起参加了由长治市人社局组织的、在和平医院进行的体检。

在这次体检中,宋江明的血常规检验项目中的血红蛋白的测定值“异常偏低”———“70g/L”的测定值与“110-160g/L”参考值有较大差距,同时也低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90g/L (男性)”的相关标准。

宋江明的这次体检被当时的主检医师祁露霞判定为“不合格”。

“8月15日,韩玉梅(时任和平医院健康体检科主任)将体检结果告知吉新瑞(时任长治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吉新瑞将需复检的考生情况向赵波(时任长治市人社局副局长)汇报。

赵波在得知宋江明需复检后,便通过他人告知贾志红(时任长治市长治县荫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其女儿贾美玉有可能递补。

”在此前的笔试、面试等环节过后,报考“长治市环保局科员2”职位的前三名分别是宋江明、贾美玉和王菲菲。

关于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于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于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几点建议近年来,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改革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提高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下给出几点建议。

加强招考程序的公开透明。

公务员招考是一项公共事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位考生都有平等的机会。

建议在招考过程中,及时发布招考信息,包括招考职位、选拔标准、报考条件等,以便考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应监督招考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招考程序的公开透明,防止权力腐败和操纵。

打破户籍限制,实行公平竞争。

目前,许多地方公务员录用制度存在着对本地户籍的倾向性,这种做法既不公平也不符合人才流动的需要。

建议取消户籍限制,实行公平竞争。

公务员招录应以考试成绩为依据,根据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评定录用人员,避免地域差异对录用人员的影响,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

加强选拔和培养机制的改革。

公务员选拔和培养机制应该以能力为核心,以绩效为导向。

建议建立多元化的选拔机制,根据不同职位的需求,采用综合素质评价、笔试、面试、实践能力测试等多种形式,全面评估考生的能力和适应性。

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对新录用公务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四,加强公务员福利保障。

公务员是国家的重要队伍,应该得到相应的福利保障。

建议建立健全的公务员薪酬体系,保证公务员的基本生活水平。

加强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教育,净化公务员队伍,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加强评价和监督机制。

公务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是政府形象的重要体现,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建议建立完善的评价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务员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和问责,真正做到权力为民所用、为民所评,保证政府机关的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是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

通过加强招考程序的公开透明、打破户籍限制、加强选拔和培养机制的改革、加强公务员福利保障以及加强评价和监督机制,可以有效提高公务员队伍的质量和素质。

公务员的热点政策解读

公务员的热点政策解读

公务员的热点政策解读随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公务员作为国家行政系统中的重要力量,承载着推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

因此,公务员的热点政策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当前公务员的热点政策进行解读,为读者提供全面了解和深入思考的视角。

一、鼓励优秀人才加入公务员队伍为了提升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鼓励优秀人才加入公务员成为一项重要政策。

根据国家的相关文件,各级政府将采取措施,通过高薪、高待遇的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报考公务员。

此举旨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执行力,进一步加强政府的服务能力和效率。

二、完善选拔机制,确保公正公平公务员选拔机制的完善是当前热点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

为了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公平,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规定。

通过优化考试科目设置、改革面试评分标准等方式,着力打造阳光透明的选拔环境,为广大人才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

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能够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还能够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务员选拔的信任度。

三、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专业能力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变革和治理挑战,公务员需要具备高水平的专业能力。

因此,加强公务员职业培训成为当前政策的重中之重。

各级政府将加大对公务员培训的投入力度,提供更丰富、更深入的培训课程,以提升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同时,政府还鼓励公务员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实践活动,拓宽视野,提高能力。

四、优化激励机制,激发公务员工作积极性为了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政府也在不断完善激励机制。

政府将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体系,依法依规对公务员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薪酬和晋升福利。

同时,政府还鼓励公务员参与创新项目和公益活动,为他们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职业发展机会。

五、加强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廉政建设是公务员政策中的关键内容之一。

为了净化政务环境、防范腐败风险,各级政府将加大反腐力度,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廉政体系。

公务员录用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完善

公务员录用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完善

公务员录用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存在的一些缺陷和需要完善的方面包括:
1. 权力任性:目前公务员考试中存在一些权力任性的问题,例如部分考官可能凭个人主观喜好进行评分,或者根据非客观标准做录用决定,这种现象需要避免。

2. 考试内容单一:现有的公务员考试主要以笔试和面试为主,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不充分。

需要加强对考生能力、道德品质、实践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3. 录用透明度不足:公务员录用的过程和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缺乏透明,容易给人以操纵和不公平的感觉。

应建立公开、透明的评价准则和录用流程,减少人为干预。

4. 考试周期长:由于公务员考试的流程繁琐,时间周期常常过长,导致考生等待时间过长,影响他们的发展计划和职业规划。

应缩短公务员考试周期,提高效率。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完善:
1. 加强考官培训:加强对考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评分的公正客观。

2. 多元评价体系: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不仅包括笔试和面试,还可以考虑引入综合素质评价、案例分析、实践考察等多种形式。

3. 增加公开透明度:完善公务员录用的信息公开制度,包括考试信息、评分标准、录用流程等都应该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4. 简化录用流程:简化公务员录用的流程,缩短整个考试周期,提高录用效率。

通过以上完善措施,可以提高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更好地发挥公务员队伍的作用,服务社会发展。

公务员管理规定

公务员管理规定

公务员管理规定公务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承担着重要的行政职责。

为了保障公务员队伍的专业性、公正性和廉洁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公务员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公务员招录、选拔、培训、考核、晋升和纪律处分等方面,对公务员管理规定进行介绍。

一、公务员招录公务员招录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

我国依法实行招录制度,确保公务员选拔公正、公平、公开。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招录以考试为主要方式,并兼顾公开招聘、遴选和委任。

招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以全面了解考生的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

在招录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平竞争原则,确保每个考生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

二、公务员选拔公务员选拔是为了从招录考试合格人员中选拔出适用于具体工作岗位的人才。

公务员选拔应坚持公正、透明、公平的原则,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选拔方式可以通过面试、考察、资格审查等环节进行,以全面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同时,选拔环节中的程序和结果必须对外公开,确保选拔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公务员培训公务员培训是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重要手段。

在培训过程中,必须注重培养公务员的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增强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

培训内容要与当前国家发展需求相结合,包括政策法规、专业知识、管理技能等方面内容。

培训形式可以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培训、在职培训等多种方式,以适应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公务员培养需求。

四、公务员考核公务员考核是评价公务员工作表现和能力的重要手段。

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遵循科学、公正、公平的评价标准。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工作业绩、能力素质、廉政情况等方面。

考核方式可以采取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综合评价等形式,既要注重定性评价,又要充分考虑定量评价,确保考核结果准确客观。

五、公务员晋升公务员晋升是激励公务员持续进取、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

在晋升过程中,必须注重公务员的业绩表现、专业能力和廉政情况,坚持文明激励和严肃纪律相结合的原则。

试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试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试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变化的过程,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在不断探索中积累了宝贵的知识和经验。

尽管各项改革目前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制度变革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程度的惯性特征,旧的观念、旧的体制、旧的做法仍然留有诸多痕迹。

总体上讲,制度变革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还有明显差距,显得有些滞后。

因而,进一步转变观念、优化体制、改进操作就成为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迫切任务。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中的障碍(一)制约我国公务员制度完善的观念因素。

思想解放是制度变革的前提,观念创新是一切创新的先导。

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仍面临着强大的思想阻力。

1. “官本位”意识。

我国作为一个有着二千多年封建历史的国家,传统的文化理念不可避免地在人们的思想中长期存在,这种思想突出的表现就是“官本位”意识,从而构成了我国文化生态环境的复杂多样性。

其具体表现是:评价一个人的事业成功与否,以其官职大小来衡量;各种社会生活、政治待遇,以官职大小分级享受,为官者仍是社会的轴心,形成官民倒置现象。

在公务员制度建立之初,我们就提出向“官本位”开战的口号,但努力至今仍然没有真正突破这种陈腐的观念。

许多事情仍然习惯于套用行政级别进行处理,这在地方政府机构中表现得更为突出。

由于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都要与行政级别挂钩,无形中强化了整个社会的“逐官”意识,从而造成“千军万马奔官来”的不良局面。

由此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如“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污染了社会风气。

2. “干部能上能下”。

这种现象也是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存在的问题。

早在上个世纪80 年代初,党和政府就提出要逐步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并进而建立了离退休等相关制度,对职务任期也作了明确的规定。

但观念的转变并不是一个“冲锋”就可以解决的问题。

20 年过去了,的确有了很大的改变,但由于缺少干部能下的相关配套措施和社会环境,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公务员选拔中的公平与透明原则

公务员选拔中的公平与透明原则

公务员选拔中的公平与透明原则公务员选拔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过程,直接关系到国家政府的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的质量。

为了确保公务员选拔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性,各级政府部门应当遵循一系列具体原则和程序。

本文将探讨在公务员选拔中如何确保公平与透明的原则,并且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

一、公平原则公平是公务员选拔的核心原则之一,它要求对所有参与选拔的人员进行平等对待,确保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来展示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首先,选拔程序应当公开透明。

政府部门应当将选拔程序明确地告知所有参与者,同时向公众公布程序和标准,确保所有人都了解整个选拔过程。

只有公开透明的选拔程序,才能避免利益输送、腐败问题的发生。

其次,选拔标准应当客观公正。

公务员选拔标准应该是多样化的,注重考量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选拔过程中,应依据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能力,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评估候选人。

同时,选拔评委应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审,杜绝主观偏见的干扰。

另外,选拔结果应当公示。

一旦选拔过程结束,政府部门应当及时公示选拔结果,并且向所有参与者解释结果的依据和理由。

对于被淘汰的参与者,政府部门应当向他们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改进建议,帮助他们提升能力和竞争力。

二、透明原则透明是公务员选拔中的另一个关键原则,它要求选拔过程的信息和决策都是公开的,以让参与者和公众能够了解和监督。

首先,选拔程序的规则和流程应当明确清晰。

政府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选拔细则和操作指南,明确每个环节的要求和步骤。

这样一来,参与者和公众就能够清楚地了解整个选拔过程,并且能够根据细则进行合法的申诉和监督。

其次,选拔过程中的决策应当公正公开。

所有选拔决策都应当基于明确的评估标准和程序,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能因为个人关系或其他非法因素而偏袒某个候选人。

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管机制,确保选拔决策的透明和合法性。

最后,选拔结果应当公开发布。

政府部门应当通过官方网站、媒体等渠道公布选拔结果,并且提供详细的统计数据,以供公众了解整个选拔过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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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评论:公务员选拔不可"画地为牢
湖北省招考公务员越来越倾向对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

该省有关部门负责人称,未来3-5年内,刚出校门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将不再具备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长江商报》4月13日)
当日,上海媒体报道了另一则相关消息:今后,上海市级机关的公务员将"不直接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拔"。

目前,该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等12家单位已着手试点从区县和街道的优秀公务员中选调公务员。

两地都对公务员报考设限,不约而同向"基层工作经历"倾斜,这样一来,报考大门势必越来越窄。

对在校大学生的直接影响暂且不论,笔者更担心有违社会公平。

在构建和发展现代政治制度背景下,政府机关政策和方案的制定、变革和实施,首要应该兼顾社会公平。

具体到每一个政策和方案,都应该追求社会效益化,让尽可能多--多得不能再多--的公民得到平等的机会,或获得保障。

这也是每一个现代公民的诉求。

公务员报考倾向基层,无形中把包括应届生在内更大一批社会大众排斥在外,使他们丧失了报考的资格,这是一种机会不平等,也是一种"画地为牢"。

12家市级单位仅从区县和街道选调公务员,看起来,这更像是一场自编自演的圈内秀场。

圈外的人都是观众,也只能做观众。

说应届生擅长考试占有优势,又说他们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缺乏对群众疾苦的了解,也不具有应对复杂局面的实践经验,云云。

这些话既自相矛盾,又恰恰反映了当今公务员考试的弊端。

如果通过笔试和面试,能科学而有效地识别考生的素质能力和经验知识,这种"尴尬"还会出现么?退一步讲,不管应届生能否通过考试和选拔,平等参于地机会却也不可因之剥离。

中国从来就不缺少民间智慧,大量民间智者、良才也等待着为人民服务的恰当机会和位置,这需要有关部门去挖掘和遴选。

在用人政策上,不妨敞开胸怀,不拘一格,不可"画地为牢",也不可有违社会公平。

毕竟,知人善任、用人唯贤才是不二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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