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幼儿园章程
幼儿园章程公告模板

尊敬的家长、老师及全体幼儿:为了规范幼儿园的管理,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幼儿园的健康发展,现将本园章程予以公告如下:一、幼儿园名称及性质1. 幼儿园名称:[幼儿园全称]2. 性质:[幼儿园性质,如公立、私立等]二、幼儿园宗旨1.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法律法规。
2. 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的个性发展,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道德品质和初步的社交能力。
3. 提高幼儿的身心健康,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三、幼儿园任务1. 对幼儿进行德、智、体、美等方面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2. 为幼儿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确保幼儿在园安全。
3. 开展家长工作,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幼儿的成长。
四、幼儿园组织架构1. 幼儿园设园长一名,全面负责幼儿园的各项工作。
2. 设教导主任一名,负责教育教学工作。
3. 设保育主任一名,负责保育工作。
4. 设行政人员若干,负责幼儿园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幼儿园教育内容1. 生活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如饮食、睡眠、个人卫生等。
2. 德育教育:培养幼儿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3. 智育教育:发展幼儿的观察力、想象力、思维力和创造力。
4. 体育教育: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幼儿的运动技能。
5. 美育教育:培养幼儿对美的感受和创造力。
六、幼儿园收费标准1. 学费:按照国家规定及幼儿园实际情况执行。
2. 伙食费:根据幼儿的食量及营养需求合理制定。
3. 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及幼儿园实际情况执行。
七、幼儿园招生及入学1. 招生对象:符合国家规定的幼儿年龄及条件。
2. 招生时间:每年春季及秋季。
3. 入学程序:报名、面试、录取。
八、幼儿园安全与卫生1. 幼儿园设立安全委员会,负责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确保幼儿生活环境卫生。
3. 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九、幼儿园家长工作1. 定期召开家长会,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交流。
公办幼儿园章程

榆中县龙泉乡中心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榆中县龙泉乡中心幼儿园。
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幼儿园,隶属于榆中县龙泉学区。
本园于2014年9月经榆中县教育局批准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
园长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办园理念:蹲下来说话,抱起来教育;用爱养育,用心教育。
以真心、诚心、爱心换取幼儿的开心、家长的放心、社会的关心!”的办园宗旨。
第四条本园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健康体魄、健全智能、开朗性格、坚强意志、积极向上、全面发展的儿童。
”的办园目标,第二章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三)依据幼儿园规程有关规定招收幼儿;(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的设施和经费;(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七)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八)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幼儿园行政工作。
园长由榆中县教育局任命(或聘任)。
公办幼儿园章程

公办幼儿园章程第一篇:公办幼儿园章程中心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中张中心幼儿园。
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幼儿园,隶属于泾阳县教育局。
本园于2012年2月经泾阳县教育局批准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
园长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办园理念:蹲下来说话,抱起来教育;用爱养育,用心教育。
以真心、诚心、爱心换取幼儿的开心、家长的放心、社会的关心!”的办园宗旨。
第四条本园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健康体魄、健全智能、开朗性格、坚强意志、积极向上、全面发展的儿童。
”的办园目标,第二章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三)依据幼儿园规程和的有关规定招收幼儿;(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的设施和经费;(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七)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八)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幼儿园行政工作。
园长由泾阳县教育局任命(或聘任)。
公办幼儿园章程样本

公办幼儿园章程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保障幼儿的权利和利益,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幼儿园在幼儿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办幼儿园是指由政府出资兴办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普惠性幼儿教育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公办幼儿园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政府管理要求,依法合规办园。
第四条公办幼儿园以培养幼儿身心健康为宗旨,注重全面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和保育服务。
第二章幼儿园管理架构第五条公办幼儿园设立专业教育管理机构,依法履行幼儿园的各项管理职能。
第六条幼儿园设立教务处、保健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协同工作,保证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幼儿园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的内部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教育目标第八条公办幼儿园的教育目标是以儿童为中心,以优质的教育服务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提供多元化的学习机会。
第九条幼儿园秉承德育为基础,智育、体育为主,美育为辅的教育原则,注重培养幼儿的身心健康、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第十条幼儿园注重培养幼儿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引导幼儿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章课程设置第十一条幼儿园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课程,注重培养幼儿的语言、数学、科学、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基本素养。
第十二条幼儿园为幼儿开设兴趣课程和特色课程,提供多元化的学习体验,满足幼儿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第五章教育教学第十三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以幼教法规、教育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第十四条幼儿园注重优质师资队伍建设,确保教师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第十五条幼儿园实施小班化管理,关注个别幼儿的特殊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方案和支持。
第六章汇报与评价第十六条幼儿园建立完善的汇报与评价机制,定期向家长报告幼儿的学习情况、身心发展情况和园内活动情况。
第十七条幼儿园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相关评估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七章家长权益保障第十八条幼儿园依法保障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倾听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幼儿的成长。
幼儿园章程

(2022 年 3 月 22 日经幼儿园教职工大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幼儿园的管理体制第三章教师和职工第四章幼儿管理第五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六章幼儿园财产、财务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管理,维护幼儿园、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实施依法治校,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全称为思南县塘头幼儿园。
第三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幼儿园。
地址:贵州省思南县塘头镇一街第四条:本园于 1999 年 10 月 20 日,经思南县教育局批准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办园。
思南县第四幼教集团。
园长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办园目标:呵护孩子惟一的童年,成就孩子幸福的未来。
幼儿园办园宗旨:让孩子健康快乐每一天。
办园理念:给孩子幸福的童年,让人生坚实的起步培养目标:健康、自信、文明、诚信园训:民主、和谐、团结、奉献园风:尊重合作,创新发展教风:平等、善诱、无私、奉献办园特色:传承民间文化,陶治幼儿情操第六条园微第七条学校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园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免。
持证上岗。
第九条园长的职权:(一)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二)执行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决定;(三)拟订并实施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校规章制度;(四)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五) 聘任和解聘幼儿园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幼儿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惩;(六)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七)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八)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其他授权。
第十条幼儿园根据编制,设置副园长、保教主任,在园长的领导下负责幼儿园相应的行政、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对园长负责。
幼儿园学校章程

幼儿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本幼儿园以提供优质学前教育服务为宗旨,致力于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培养健康、快乐、自信、有创造力的小公民。
本章程规定了本幼儿园的组织结构、管理方式、业务范围等重要事项,以确保幼儿园正常、高效地运行。
第二章举办者与性质本幼儿园由XX教育局批准设立,属于非营利性教育机构。
幼儿园举办者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愉快的学习环境。
第三章登记与审批机关本幼儿园已在XX教育局完成登记手续,并取得合法的办学许可证。
日常业务受XX教育局的监督管理,确保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四章办学宗旨本幼儿园的办学宗旨是为适龄儿童提供全面、均衡的学前教育,注重儿童身心健康、社会适应能力和创造力的培养,为儿童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五章业务范围本幼儿园的业务范围包括学前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儿童兴趣培养等。
我们将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计划,为儿童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活动。
第六章管理原则本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实行民主管理,注重教职工的参与和意见反馈。
同时,我们将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第七章人事制度本幼儿园将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我们将通过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教职工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八章财务管理本幼儿园将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公开。
我们将定期接受财务审计,确保幼儿园的财务状况健康稳定。
第九章资产管理本幼儿园将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我们将定期对资产进行清点和维护,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十章法定代表人本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为园长,负责代表幼儿园处理对外事务,签署相关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章程修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幼儿园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XX教育局备案后生效。
第十二章终止与资产处理若本幼儿园因故需要终止办学,将依法依规进行资产清算和处理。
2023公办幼儿园章程

2023公办幼儿园章程2023年公办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幼儿园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健康快乐的幼儿,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幼儿园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公办教育机构,依法行使教育管理权。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幼儿园的教职工、家长和幼儿本人。
第二章教育目标第四条幼儿园的教育目标是注重幼儿身心发展,培养其良好的生活习惯、社交能力和创造力,推动其全面发展。
第五条幼儿园以素质教育为核心,注重培养幼儿的合作意识、创造力、自我表达能力和适应能力。
第三章幼儿招生第六条幼儿园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年龄要求招收幼儿,实行公平、公正的招生政策。
第七条家长需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幼儿园按照报名情况进行面试或体检,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第八条幼儿园保留对特殊幼儿进行面试、体检等特殊程序的权利,以确保幼儿园教育目标的达成。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九条幼儿园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条幼儿园拥有科学、完善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保障教职工的教学权益和职业发展。
第十一条幼儿园注重家园合作,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与家长共同关注幼儿的发展与成长。
第五章教职工管理第十二条教职工的录用、晋升、薪酬等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幼儿园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幼儿园为教职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进修机会,提升其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第十四条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服务。
第六章家长权益第十五条家长有权了解幼儿的学习情况和身心发展状况,并与幼儿园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
第十六条家长有权参与幼儿园的管理和决策,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第十七条幼儿园要保障家长的知情权,定期向家长发布幼儿园重要事项的通知。
第七章管理与监督第十八条幼儿园实行科学、民主、法治的管理模式,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十九条幼儿园接受教育部门的监督,定期接受教育质量评估。
第二十条幼儿园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事宜。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制定之日起生效,并向幼儿园内各方公示。
公办幼儿园章程范本

公办幼儿园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与地址本幼儿园名称为“[幼儿园名称]”,位于“[具体地址]”。
第二条性质与任务本幼儿园为公办教育机构,旨在为幼儿提供全面、科学、健康的学前教育,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初步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意识。
第三条办园宗旨我们坚持“以儿童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每一个孩子的个性和发展需求,努力营造温馨、和谐、安全的教育环境。
第四条法律依据本幼儿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设立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组织形式本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下设教学管理、行政管理和家长委员会等组织机构。
第六条园长职责园长负责全面领导幼儿园工作,组织实施教育计划和活动,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营和师生安全。
第七条教学管理教学管理负责人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监督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八条行政管理行政管理负责人负责幼儿园日常行政事务,包括财务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等。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由家长代表组成,参与幼儿园管理,监督教学质量,维护家长和幼儿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教职工与学生第十条教职工本幼儿园教职工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幼儿。
第十一条学生幼儿入园应符合规定的年龄和健康要求,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和同伴。
第四章教育与教学第十二条教育目标本幼儿园致力于培养幼儿的身心健康、社会适应、语言表达、科学探究、艺术素养等方面的能力。
第十三条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应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教育目标,注重综合性、实践性和趣味性。
第十四条教学方法教学方法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注重启发式教学,鼓励幼儿主动探索和创造。
第五章安全与卫生第十五条安全制度本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卫生保健本幼儿园应注重幼儿卫生保健工作,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定期开展体检和预防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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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幼儿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园全称为中张中心幼儿园。
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幼儿园,隶属于泾阳县教育局。
本园于2012年2月经泾阳县教育局批准设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本园实行园长负责制。
园长是本园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办园理念:蹲下来说话,抱起来教育;用爱养育,用心教育。
以真心、诚心、爱心换取幼儿的开心、家长的放心、社会的关心!”的办园宗旨。
第四条本园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健康体魄、健全智能、开朗性格、坚强意志、积极向上、全面发展的儿童。
”的办园目标,第二章幼儿园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幼儿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依法治园,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幼儿一日活动;(三)依据幼儿园规程和的有关规定招收幼儿;(四)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自主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园的设施和经费;(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七)依法维护幼儿园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八)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三)维护幼儿、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家长了解幼儿在园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幼儿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幼儿园行政工作。
园长由泾阳县教育局任命(或聘任)。
第九条有条件的幼儿园按照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支部,幼儿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加强教工队伍的建设和师德教育,保证、监督幼儿园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三)组织制订并实施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四)负责建立并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五)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
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六)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七)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八)组八织和指导家长工作;(九)负责与社区联系和合作。
第十一条幼儿园在园长领导下建立园务委员会,下设年级组、教研组、后勤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十二条幼儿园建立教育工会。
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参与幼儿园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女工工作小组;建立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保障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幼儿园的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以上各机构组成幼儿园管理网络,各司其职,又分工合作,互相配合,确保政令畅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第四章教师及其他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教师有下列权利:(一)依据国家规定的幼儿园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幼儿的具体情况,自主制定和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进行一日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园本培训、进修学习等活动。
(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和其他福利待遇;(四)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幼儿园管理,对本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重大事务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对处分不服有申诉权;(五)使用幼儿园设施、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第十四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四)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开展安全健康常识教育;(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经常与幼儿家长保持联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共同做好幼儿教育工作;(六)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制有害于幼儿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七)定期向园长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第十五条为保障教职工完成幼儿园工作,幼儿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办公条件;(二)提供必需的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三)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幼儿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四)评估教职工的工作,并给予鼓励、帮助和奖惩。
第十六条幼儿园保育员享有与教师同等的权利。
其应当履行的职责是:(一)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二)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三)在医务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四)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玩具。
第十七条幼儿园医务人员享有与教师同等的权利。
其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是:(一)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二)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三)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四)向全园工作人员和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等常识;(五)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
第十八条其他职工的权利及义务参照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幼儿的权利和监护人的义务第十九条幼儿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一日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幼儿园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玩具;(二)在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的发展上获得公正评价;(三)享受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四)对幼儿园、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条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协助本园对幼儿进行教育,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二)支持幼儿参与幼儿园各项活动,让幼儿在集体活动中与同伴友好交往;(三)遵守本园的有关管理制度;第六章课程设置、开发与教学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的课程设置要遵循幼儿教育规律,遵循课程改革的原则,以以幼儿发展为本的课程理念全面安排共同性课程和选择性课程。
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幼儿园课程三级管理的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园本课程,形成适合本园的课程体系。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要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借鉴国内外先进教育理论,积极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各种教学模式,满足每个幼儿对安全与健康、关爱与尊重的基本需要,并为幼儿提供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与幼儿阶段的学习特点与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激发幼儿积极、主动地学习;尊重幼儿学习与发展的个体差异,体现个别化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三条本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引导幼儿用普通话表达自己的想法。
第七章卫生保健管理第二十四条搞好园内整体规划,从幼儿园实际出发,分步创设符合幼儿特点的净化、美化、绿化、童化的绿色校园,把幼儿园建成孩子的乐园。
第二十五条严格管理园内环境卫生,建立健全卫生包于的监督评比制度,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园内无果壳,纸屑、烟头、痰迹、污迹,公物无损坏。
第二十六条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严格执行接送制度,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失火、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和防止幼儿将异物放人眼、耳、鼻、口腔内以及交通安全等事故,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七条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的档案,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统一使用消毒餐具,建立病患儿童隔离制度,积极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第三十条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编制营养平衡的幼儿食谱,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第三十一条保证幼儿随时饮水的条件,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不得限制幼儿大小便的次数,时间等。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要逐步改善条件,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第八章幼儿园的其他管理第三十三条本园应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治园,按章办事。
第三十四条实行校务公开,民主办园,建设和谐校园。
第三十五条本园建立园务会议制度。
重大问题经园务委员会酝酿,在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园长提交教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工会议)审议讨论决定;与教工福利待遇密切相关的问题,提交教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工会议)讨论通过。
第三十六条本园园长室、工会、教研组、后勤组等机构组成管理网络,分工合作、各司其职。
第三十七条本园在人事管理上遵循如下原则:(一)本园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和岗位任职条件以及本园的相关制度聘用教职工。
(二)本园聘用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聘用的保育员和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格和任职条件。
第九章幼儿园与家庭第三十八条本园建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幼儿园园长指导下工作。
其主要任务是,帮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工作计划和要求,监督幼儿园工作,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在学校的指导下办好家长学校。
第三十九条本园每学期召开2次家长委员会会议,介绍幼儿园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间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设想、措施,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第四十条本园教师应广泛联系家长,按要求做好家庭访问工作。
第十章幼儿园与社区第四十一条本园应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宣传幼儿教育的知识,支持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争取社区支持和参与幼儿园建设。
第四十二条本园要依托社区,努力开发社区教育资源,依靠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本园热情为社区服务,组织老师和幼儿为社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第四十三条依靠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开展校园内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优化办园环境。
第十一章幼儿园的经费管理第四十四条本园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
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应提交园务委员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本园按要求定期向教职工公开财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十六条本园对幼儿膳食费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