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共72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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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概论

国际经济法概论

国际经济法概论第一章导论第一节国际经济法的概念、渊源和体系一、概念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的总称,是随着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而在二战以后形成的一个新兴的法学学科。

对国际经济关系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观点。

广义的认为国际经济关系是国家和国家之间和超越一国范围的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总和。

狭义的认为国际经济关系仅指国家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

因此,对国际经济法也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观点,我们采纳广义观点。

二、渊源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国际法与国内法两部分。

(一)国际法部分:1.国际条约,包括双边条约与多边条约;2.国际商事惯例;3.国际决议,主要指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决议。

(二)国内法部分:各国立法机关制定的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法规、条例等规范性文件。

三、体系国际经济法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等内容。

第二节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国际经济交往的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者,又称国际经济法律关系的参与者或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

一、自然人(一)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自然人行为能力一般始于一定的年龄并且具有正常理智,终于死亡和丧失意识能力。

各国法律一般依据自然人的年龄、身体状况和智力状况,把自然人划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

能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自然人,一般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二)外国自然人能力的确认由于各国民法一般认为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因此,自然人的权利能力较少发生法律冲突。

在国际私法中,对自然人权利能力的确认一般依自然人的属人法。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首先表现为各国对成年年龄的规定不同,而且关于完全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年龄界限的规定也不同。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确认原则上按照当事人的属人法,但是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如果严格实行属人法原则,可能给国际经济交往带来不便,因为内国的自然人和法人在与外国自然人进行经济交往之前,要求其了解外国自然人的属人法中关于行为能力的规定,是有一定困难的。

国际经济法 第二章 国际经济组织

国际经济法 第二章 国际经济组织

第一节 国际经济组织概论
(三)行政不执行的职能 国际组织的权威和职能,主要是由设立该组织的国际公约或 者相关章程赋予的,丏通过特定组织的常设机构监督不执 行。尽管国际上丌存在凌驾二主权国家之上的强制执行机 构如像国家法院、警察机构、监狱那样的强制性机构,主 要依靠相关成员的自劢执行,但是由制定特定规则的国际 组织监督该规则的执行,对于该组织的成员,还是具有一 定威慑力的。
基金组织的主要业务: 1)通过协调和磋商,监督成员国的汇率政策,提供政策建 议; 2)在成员国国际收支失衡时,为成员国政府提供贷款; 3)向成员国政府和中央银行提供技术援劣和培训。
第事节 全球性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
事、丐界银行集团 丐界银行 国际金融公司 国际开发协会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
第一节 国际经济组织概论 三、从职能看,既可以是具有经济贸易职能的组织, 也可以是不经济贸易职能有关的组织 。如根据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设立的国际货币基金 组织,其主要职能是促迚国家之间货币领域的合 作;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则 是“通过不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促迚国际贸易 法在全丐界范围内的丌断协调和统一。” 四、国际经济组织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和独立的权 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第四节 非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
非政府间组织:由政府以外的来自 丌同国家的成员组成的民间组织。 在国际经济贸易交往中,泛指政府 以外的从亊不国际经济贸易有关的 国际组织。
第四节 非政府间国际经济组织 特点: 第一,其成员由政府以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实体或组织组成; 第事,非营利性,这些组织丌同二与门从亊经营活 劢幵以追求利润为宗旨的跨国公司,这些组织所 从亊的是不促迚国际经济贸易发展有关的工作, 通过各种斱式参不和影响国际经济贸易活劢。 第三,这些组织根据特定国家的法待设立,有其各 自的章程、组织机构、活劢场所、办亊机构等。

国际经济法 第一章 国际经济法概论

国际经济法 第一章 国际经济法概论
观点二: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国际经济关系不仅包 括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且还包 括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 关系。国际经济法应当是一独立的法律部门,而不 应为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
第二节 国际经济法概述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
本书观点:
国际经济法调整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及其 他经济实体之间、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以及他们 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包括不同国家的平等当事人 之间的经济交往关系、主权国家对此项交往进行管 理和管制的关系,以及国家或者国际经济组织就它 们之间的经济关系进行相互协调的关系。国际经济 法是表现为一国范围内的涉外经济立法、国际公约 和国际惯例中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三节 国际经济法的形成与发展
二、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 一战后,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高度垄断的资
本主义。一方面,工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 垄断组织的形成,使社会资本的集中和集聚达到 了空前高度;另一方面,由于战后资本主义世界 的经济危机,使得国际争夺原料和市场的贸易战 更加激烈。
为此各国普遍制定了对进出口贸易实施管制 的各类行政法规,加强了对本国经济的干预,出 现了大量调整国家与私人之间关系的“公法规 范”,同时,这一时期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 公约和国际惯例的数量也有了明显的增长,此外, 许多国家之间还订立调整双边贸易关系和其他商 业关系的双边协议。
第一节 经济全球化与国贸易额的迅速增加 3、跨国公司全球化 4、跨国金融交易全球化 因此,经济全球化使得贸易、投资、金融交易等均成为世界性
的经济活动,无论国家是否愿意,这些都已经成为客观存 在的现实。与此相适应,国家之间的依赖程度,也是前所 未有的。
第一节 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
2、国内法与国际法相互渗透 法律规则在对国际经济关系进行调整时,国际法与国内法是

国际经济法概论

国际经济法概论

国际经济组织法与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法的关系与互动
国际经济组织法与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法的关系
• 两者都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则,具有互补性和互动性
• 两者在调整对象、法律渊源、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国际经济组织法与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法的互动
• 两者在立法、司法、执法等方面相互借鉴和影响
• 两者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发展趋势和改革方向具有相似性
• 国内法:如各国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法等
区域经济一体化法的主要内容
• 区域经济一体化原则:如自由贸易、保护贸易、公平贸易等
• 区域经济一体化规制:如区域经济合作、区域市场一体化等
• 区域经济一体化合同:如区域经济合作合同、区域技术转让合同等
• 区域经济一体化争端解决:如区域经济一体化争端解决机制、区域经济一体化仲裁等
• 国际投资法理论:主要包括资本输入国与资本输出国之间的权益平衡理论、国际投资保护与管制理论等
• 国际货币法理论:主要包括货币主权理论、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理论等
• 国际金融法理论:主要包括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理论、国际金融风险预警与控制理论等
• 国际经济组织法理论:主要包括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理论、国际经济组织的决策机制理论等
国际金融法的基本框架
• 国际条约:如《巴塞尔协议》等
• 国际习惯:如国际金融关系中的国际惯例等
• 国内法:如各国的金融法、银行法等
国际金融法的主要内容
• 国际金融原则:如金融稳定、金融监管、金融创新等
• 国际金融规制:如国际金融风险预警、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等
• 国际金融合同:如国际贷款合同、国际债券合同等

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历程
• 20世纪40年代,国际经济法开始形成

国际经济法讲义(完整版)

国际经济法讲义(完整版)

国际经济法讲义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导论第一节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国际经济法是伴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产生和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一门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国际经济法是所有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称,是指调整国际经济法主体之间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所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经济法具有主体多元性、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和法律规范的综合性等特征。

一、国际经济法主体的多元性国际经济法主体具体包括国家、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组织。

国家在国际经济主体中其特殊性,一方面国家可以制定和签署立法,组织实施立法,管制本国涉外经济活动,作为立法和行政主体。

另一方面国家可以直接参与国际经济投资贸易活动,作为民事主体。

在后种情况下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将涉及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在当代国际经济领域,国与国之间的场合并不一定是指真正意义上的国家与国家之间。

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国家,广义上还包括不具有主权性质的特别行政区域,在世界贸易组织体制下称之为单独关税区,即指一国范围内具有行政边界,享有行政、立法和独立的司法等权力,并能在一定范围内从事对外社会经济活动和签署条约,享有特别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行政区域。

二、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特殊性国际经济法调整对象是国际经济关系,包括横向的国际经济关系和纵向的国际经济关系。

(一)横向国际经济关系横向的国际经济关系强调的是经济活动中主体的自愿、权利和平等性。

包括二类关系:一是国际经济法主体相互之间从事国际经济交易活动所产生的关系;二是国家间、国际经济组织及其相互之间促进国际经济发展进行合作与协调所产生的关系。

(二)纵向国际经济关系纵向的国际经济关系强调是经济活动中主体的责任、义务和不平等性。

包括二类关系:一是国家对国际经济活动进行管制所产生的经济关系;二是国际经济组织依据国际条约对一国的涉外经济管制活动进行干预所产生的经济关系。

三、国际经济法的多样性国际经济法的多样性是指国际经济法渊源或者说表现形式的多样性。

国际经济法概论第一章

国际经济法概论第一章
关系
六.对外贸易管理法律制度(WTO法律体系);
第一章 国际经济法概述
第一章——目录
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第四节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对象
二.国际经济法是随着国际经济法交往的发展而形成的一 个新兴的法律部门 应用
然人与法人间、自然人和法人与他国或国际组织的经济关
系)
一.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的理由
二.从国经际经关系来看,自然人和法人始终是国际经济关系的
主体
三.从当代的客观实际来看,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从事的跨
国经济交往,愈加占有重要地位
四.国际经济关系是个统一体,自然人与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 间的国际经济关系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性
问:如何完成跨国贸易(经济活动)?
人——贸易主体 工具——合同、运输、保险、支付
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框架
一.国际货物贸易法律关系(5组) 二.国际货物买卖法:买卖双方的法律关系; 三.国际货物运输法: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四.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投保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法律 关系
五.国际贸易支付:买卖双方和承担支付义务的银行之间的法律
部门法概述
宪法 民商法 行政法 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 社会法 刑事法 诉讼法
国际经济法的法律框架
一.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跨国经济(以营利为目 的)活动
二.通过买卖“标的”获取盈利(货物、知产、服务)
三.通过投资获取盈利(直一.核心内容:货物贸易
②涉及的领域比以前广泛;③其所含的法律规范,已不
单限于传统私法和通商条约,还包括涉外经济法,各种

国际经济法【整理】

国际经济法【整理】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第三节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国际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国际合作以谋求发展原则一、国际经济主权原则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领域变现为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即国家的经济主权。

国家的经济主权是国家主权不可分割的部分,是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基础。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包括:⑴各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⑵所有国家主权平等;⑶互不侵犯;⑷互不干涉;⑸公平互利;⑹和平共处;⑺各民族平等权利和自决;⑻和平解决争端;⑼对以武力造成的、使得一个国家失去正常发展所必需的自然手段的不正义情况,应予补救;⑽真诚地履行国际义务;⑾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⑿不谋求霸权和势力范围;⒀促进国际社会正义;⒁国际合作以谋发展;⒂内陆国家在上诉原则范围内进出海洋的自由。

第二章国际货物贸易法一、《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CISG适用的范围:CISG是1988年1月1日起生效,我国是成员国之一。

宗旨是:以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为目标,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国际贸易,促进各国间的友好关系.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规定了适用条款,第二部分规定了合同的成立,第三部分规定了货物买卖,第四部分规定了最后条款.****介绍CISG的适用范围,讨论其不涉及事项并分析其原因。

公约适用于:⑴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⑵由国际司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⑶货物买卖;货物,通常是指有形财产,包括尚待生产与制造的货物。

公约用排除法,列举了不适用公约的货物买卖:①股票、债券、票据、货币、其他投资证券的交易;②船舶、飞机、气垫船的买卖;③电力的买卖;④卖方的主要义务在于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买卖;⑤仅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买卖;⑥由拍卖方式进行的销售;⑦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

⑷就买卖合同而言,公约仅适用合同的订立和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公约不适用于:①合同的效力,或其任何条款的效力或惯例的效力;②合同对所有权的影响;③货物对人身造成的伤亡或损害的产品责任问题。

国际经济法律制度概论

国际经济法律制度概论
国际税收协定的执行
包括协定的解释、修订、终止以及争 端解决等问题。各国在执行国际税收 协定时,应遵循协定的规定,并加强 国际合作与协调,以确保协定的有效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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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责任
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
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地位,其法律地位通常由公司注册所在地的法律确定。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 需遵守东道国和投资来源国的法律法规。
跨国公司的法律责任
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遵守国际劳工标准、环境保护、反腐败等方 面的规定。同时,跨国公司还需关注其供应链中的法律责任问题,确保供应链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投资争端的类型
国际投资争端主要包括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争端、投资者之间的争端以及投资者与东道国私人 主体之间的争端等。
国际投资争端的解决机制
为解决国际投资争端,国际社会建立了多种争端解决机制,包括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 心(ICSID)仲裁、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仲裁等。这些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 化的争端解决途径,有助于维护国际投资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04 国际投资法律制 度
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与保护
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
国际投资主要采取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种形式,其中直接投资包括绿地投资、跨国并 购等,间接投资则主要通过国际证券市场进行。不同投资形式受到不同法律制度的规范
和保护。
投资保护的法律制度
各国通过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多边投资保护公约以及利用国际商事仲裁等方式,对 国际投资进行法律保护。这些法律制度旨在确保投资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降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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