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示本

台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示本
台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示本

台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

标代理机构比选示本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台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文件示范文本

(试行)

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

目录

第一部分说明

第二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第三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示

第四部分比选文件

第一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1、比选文件

2、比选报价

3、比选申请书

4、评审

5、中选

6、中选公示

7、比选书面情况报告备案

8、委托代理合同备案

第二章比选申请书

1、比选申请书封面

2、报价单格式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结构及资格信息

5、招标代理机构简介

6、拟投入本建设项目的招标专职人员情况汇总表

7、拟投入本建设项目的招标专职人员简历表

8、招标代理方案

9、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绩

10、拟在本招标项目中任职的项目负责人代理业绩

11、拟在本招标项目中任职的其他两位专职人员代理业绩第三章比选办法

方法一:综合评审法

方法二:直接评审法

第四章招标代理协议格式

第一部分说明

一、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活动,保障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预防在招标代理机构选择中腐败行为产生,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提高招标代理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范本。

二、《比选文件示范文本》是指导建设单位(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示范性文件,建设单位(招标人)可结合工程实际在编制比选文件时依法适当进行调整。

三、在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网(. )网站上设有“招标代理比选”专栏。比选公告、公示的发布,比选信息的录入都在专栏内完成,供建设单位(招标人)免费使用,具体情况请登陆网站查询。

四、本《比选文件示范文本》中下列词语的含义是:

比选: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投资、国有投资占主导或者控股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招标,总投资在应比选限额以上,且招标人采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人公布条件和要求,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比选人代表和台州市建筑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即中选人的行为。

比选人:是指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建设单位,也是招标项目中招标人,委托招标的委托人。

比选申请人:是指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格,响应比选文件并参加比选竞争的独立企业法人。

比选文件:由比选人按照有关规定,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该项目招标提出的资格条件、评审标准等要求的格式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具有代理资格,响应比选人的比选文件并参加比选竞争的独立企业法人。外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进台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比选。

比选申请书:是指比选申请人为响应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格式编制的申请文件。

中选:是指由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书进行评比,比选人最终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

第二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项目比选概况

本比选项目(项目名称)批准文号为:。

(建设单位名称)通过比选确定名(最多3名)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中选人。项目概况:(说明本次比选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等)。

2、比选内容

(1)。

(2)。

(3)。

(如本次比选不作招标代理委托内容划分的,比选内容全部填写在第1栏中;如果将招标代理委托内容分两到三个时,请在1~3栏分别填写委托内容,按照代理内容合同估算价额度大小依次排序)

3、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级资格。本比选不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网下载《比选文件》,或在规定时间的每天上

午,下午(上班时间,公休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外地招标代理机构还应持进台备案

证书原件,领取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

在,(详细地址)领取比选文件。

5、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地点

为:。(详细地址)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选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含手机):

传真:

Email:

日期:年月日注:1、备案的文字版需盖章,电子版可直接上传。

2、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公告发出之日即可发出比选文件。为保证异地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和编制比选文件的合理时间,从开始发出比选文件之日起至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截止,不得少于6个工作日。

3、委托招标代理内容由一家代理机构承担的,参加比选的申请人不应少于3家;通过比选择两名中选人的,参加比选的申请人不得少于5家;三名中选人的,参加比选的申请人不得少于6家。

第三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示项目名称:(内容同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内容同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应标注:某某市、县等)

比选内容:(内容同比选公告)

中选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比选申请单位:(参加比选的所有招标代理单位名称)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

公示截止时间:年-月-日

比选单位:(填写比选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

监督电话:

注: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示,发布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第四部分:

台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文件

比选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监督机构:

年月日

编制说明

一、本比选文件中的空格部分的是由比选人填写,无填写内容的,用“/”在空格处标示。

二、比选人按照比选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比选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比选公告编入比选文件中,作为比选邀请。

三、比选人对一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最多可以划分为三部分进行比选。鼓励全过程委托一个招标代理机构。

四、第四部分比选办法中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权重等由比选人根据项目特点自主确定。

五、注明为“可选项”的部分,由比选文件编制人选择是否采用,“可选项”的个数或分值由比选人根据项目情况选定。

六、本比选文件中标注有“盖章”、“签字(名)”、“书写”、“复印件”等字样处,在备案的文字版本,需严格执行;发往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系统中的电子版可直接上传;向比选人递交的比选文件电子版须用扫描件。

第一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本比选文件第二章要求的格式编写比选申请书。

2、比选报价

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累进计费。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否则比选申请书作无效处理。

按照《浙江省建筑业条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委托人(建设单位)支付。具体费用支付方式由比选人和中选人在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根据不同工程招标内容,按照中选人报价据实支付。

本次报价只报《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比例百分数(%)。

3、比选申请书

、比选申请书的编制

3.1.1比选申请书的格式

比选申请书应按第二章“比选申请书格式”进行编写。至少包括“比选申请书格式”2~11的各项内容。本比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本比选文件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以提供。

3.1.2比选申请书应全部用不褪色的墨水(粉)书写或打印、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比选申请书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3.1.3比选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份(与前附表一致)。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1.4比选申请书的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散页无效。具体装订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

3.1.5其中比选申请书第8项“招标代理方案”,应单独装订,并与比选申请书一起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

比选申请书的签署

3.2.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加盖印鉴,否则申请书无效。

3.2.2比选申请书的密封与标识:

比选申请书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比选申请书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比选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3.2.3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比选申请书应该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迟到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比选申请书分为“申请书”和“报价单”两部分。其中申请书部分应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结构及资格信息、招标代理机构简介、拟投入本建设项目的招标专职人员情况汇总表、拟投入本建设项目的招标专职人员简历表、招标代理方案、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绩、拟在本招标项目中任职的项目负责人及两名专职人员代理业绩等内容。

4、评审

评审委员会

评审工作由比选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应当由比选人在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日当天,从台州市建筑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员,以及与参加比选申请人存在经济利益或亲属关系的评标专家应当回避。

比选活动应当按比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在当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

比选程序

比选人在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的情况下,在比选文件规定地点、时间当场开封所有比选申请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对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剔除无效申请文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无效申请文件,除此以外,评审委员会不得再以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来判定无效申请文件:

1、报价超过条规定的上下浮动幅度的;

2、未按3.2.1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

3、不符合3.3.1条,迟到的;

4、营业执照和招标代理资格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5、未按3.2.1条规定盖章或签字的;

6、招标代理机构拟投入到本建设项目的招标专职人员的人数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可选项);

7、拟到本建设项目任职的项目负责人已代理同类项目的个数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可选项);

8、发现在比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情形的。

(二)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先对“比选申请书”内容逐项打分。

(三)对代理工作方案评审打分。(可选项)

(四)启封报价单,公开报价,由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办法计算得分。

(五)根据打分情况,按照得分高低确定中选人。

评审标准

凡评审标准中没有列出的评定内容在评审时不得作为打分的依据。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增加、减少和另外细化本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也不得要求(或接受)比选申请人提供额外(比选文件以外)的资料和说明。

5、中选

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人个数,应与比选公告拟划分内容相对应,一般不超过3个招标代理机构。

委托内容为整体一部分的只能选择一个中选人。比选超过一个中选人时,评审委员会应将中选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序,排序与比选公告内容顺序对应,排序第一的承担比选内容中第一部分的招标代理工作,以此类推。

6、中选公示

比选人将在台州市建筑业信息网发布比选中选公示,公示期为两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比选人应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核查要求,比选公示应注明监督部门、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具体格式详见第三部分。

7、比选书面情况报告备案

比选人应当在比选公示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执法机构提交竞争性比选书面情况报告并备案。

书面情况报告应由比选人加盖公章,应包括项目概况、比选过程、比选结果,比选结果应有比选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作为备案资料的比选书面情况报告,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7.3.1领取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7.3.2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7.3.3比选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7.3.4比选申请书符合性审查情况;

7.3.5比选委员会对参加比选申请人的打分情况相关表格

8、委托代理合同备案

除发生投诉情况外,比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中选人订立书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在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比选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合同》报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在委托合同履行中,出现超出比选内容,且相对合同额度较小时,经报原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建设单位可以不再组织比选,在中选人中直接选择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第二章比选申请书

1、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书时必须使用本章所附格式并符合有关要求;本章未规定格式的,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编制。

2、比选申请人应按本章所附格式的先后顺序编制比选申请书。

3、比选申请书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比选申请人”一栏填上比选申请人的全称并在名称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4、比选申请书中的表格或空格如填写不下,可编辑扩充或另附页。除形式外,比选申请人不得改变其内容要求。本章所附格式,比选申请人为编制比选申请书可以进行复印或编辑。

5、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申请书格式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密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1、比选申请书封面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2、报价单格式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

致:(比选人)

我公司仔细研究了比选文件和委托代理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报价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的: %(80%~120%)。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比选人)的

(项目名称)的比选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和委托代理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所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委托代理人部门:职务:

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的通知 川发改政策[2010]130号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川发改政策[2010]130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的通知 各市(州)、各扩权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防止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提高竞争透明度和比选效率,保证比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促进比选竞争制度化、规范性、标准化,我委针对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中存在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公开征求了各级招投标监督部门、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的意见和建议,修订并重新编制了《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比选文件》),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委托招标的,招标人只能按《标准比选文件》的规定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允许以其他名义或自定方法、标准规避比选和排斥潜在申请人。但国家有关部门直接管理招投标的项目已经按有关规定另行确定了招标代理机构的,从其规定,项目业主应将其规定、项目审批和招标事项核准情况、委托代理合同报送我委备案。 二、《标准比选文件》分为合格法和评分法两种比选办法。总投资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总投资以审批、核准、备案或下达的资金计划文件为准)以上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应实行评分法;总投资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由比选人在合格法和评分法中自行选择一种比选办法。实行评分法比选失败后,比选文件备案部门可以将评分法变更为合格法。 三、招标代理业绩申报自2010年3月22日起开始。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业绩申报、公示和公告办法,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良好信用和不良信用)记录和公告办法,另文公布。 四、《标准比选文件》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4]399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中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5〕118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绩确认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5]456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绩(2005—2006年度)确认工作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6]399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公开比选规范文本)中几个具体条文修改的通知》(川发改政策[2006]661号)同日废止。 我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实行统一的《标准比选文件》制度。本《标准比选文件》施行后,各地各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与《标准比选文件》不一致的,以《标准比选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或抵触的内容要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 五、招投标标准规范工作重点在编制,关键在执行。各招投标监督部门和市场主体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对《标准比选文件》不适应现状和发展要求的,我们将及时作出修改、补充和解释。 六、本文件同时在省指定比选网站公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招投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查阅、下载本文件的标准文本,可登录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0b11337794.html,)。 附件: 1.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合格法) 2.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评分法)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某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DOC 35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文件 比选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0**年__月__日

第1章委托招标代理项目概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已经____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比选人拟采用业主自行邀请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1、招标单位: 2、项目名称: 3、工程地址: 4、结构类型: 5、工程规模: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7、工期要求: 8、质量要求:按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验收合格

第2章邀请函 : __________________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核准文号为:_____。 _________________作为比选人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有关本项目的基本情况请参见第1章“委托代理项目概况”。 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不应低于_____________。不满足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应至少具有 1 个同类(类似)项目业绩。没有达到类似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参加比选。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为:从20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天发售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00时至11:00时),招标代理机构务必于北京时间200____年____月____时____分(截止)之前提交代理申请书。 比选文件在_______________发售,每套收费人民币150 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应派代表持招标代理资

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

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资质等级: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三个等级。 业务范围: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有效期: 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一)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上述1外还应当: (一)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备1和乙级中的(三)、 (四)、(五)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

模拟试卷 一、填空题(共20题,40个空,每空0.5分,共20分)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政府采购中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3、政府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和委托、雇佣等。 4、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5、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6、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8、政府采购程序中,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9、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0、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11、评审专家原则上在一年内不得连续-三-次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12、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3、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招标的,应当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4、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 15、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收。 16、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为准。 17、开标前,招标采购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漏以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18、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 7个工作-日。 19、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也可以组织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当面进行--质证--。 20、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环境保护--,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1、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于---招标投标法---。 22、我省认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介是-------------和--------------。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54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第四条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五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六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七条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第八条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

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占控股地位项目的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维护招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以及国家、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人具备自主招标能力的,可自主招标;招标人不具备自主招标能力的,应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并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第三条参与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 第四条招标人按照工程规模大小可选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也可按单个标段分别选定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时应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原建设部第154号令)划分的代理范围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不按合同开展代理业务,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投标监督机构查实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招标代理机构参与下一个标段的选定。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按照项目投资规模可

分为随机抽取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形式。其适用范围规定如下: (一)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以下(含3000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除可直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外,也可采用随机抽取法选定代理机构; (二)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以上6000万以下(含6000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采用随机抽取法选定代理机构; (三)项目总投资额60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招标人应采用综合评估法或随机抽取法选定代理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选定办法适用范围,但直接委托方式的上限值不能高于3000万、综合评估法的下限值不能高于6000万,调整后的办法应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第六条随机抽取法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招标人在政府指定媒介上发布公开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并在公告前2个工作日内将公告内容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建设规模、投资情况、委托代理服务费金额、实施时间和地点; 3.对投标人要求的报名条件、报名办法等事项;

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XXXXX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单位招标 代理服务项目 比 选 文 件 比选人:XXXXX 2018年5月

目录 第1章项目概况 (3) 第2章比选公告 (3) 第3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4) 第4章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5) 第5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5) 第7章评审 (6) 第8章其他事项 (6)

第1章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XX建设项目 2、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XXXXXXXXXX 3、建设单位:XXXXX 4、具体任务要求: 负责XXXXX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单位招标代理工作,编制招标文件,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按程序组织开评标活动,在招标工作完成后将本次招标资料整理归档,并移交业主单位。 6、付款方式:在本次XXXXX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单位招标工作完成之后,由中标单位支付。 第2章比选公告 XXXXX(以下简称“比选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诚邀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比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XX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单位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2、建设单位:XXXXX 3、项目地址:XXXXX 4、代理范围:项目管理单位招标 5、项目基本情况:xxxxxx 6、本次招标代理服务比选最高限价X万元,报价含XXXXX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单位招标评标专家劳务费。进行下浮比例报价,申请报价幅度为上浮比例报价的,作为否决申请处理。 6、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二)比选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相应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2.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甲级; 3.申请人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0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已完成代理3个总投资额不低于1500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 4. 2015至2018年5月未有违法犯罪记录和未正处于立案调查阶段;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试行)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试行)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年04月12日阅读次数:950 】【字号:大中小】【我要打印】【关闭】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自2015年11月13日经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六届理事会第三次扩大会议表决通过并实行。) 全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业标准规范 (试行)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研究分会 2015年11月13日 1 总则 1.1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工作的质量、效率和规范化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本行业标准规范。 1.2 本行业标准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代理工作,包括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货物、服务。 1.3招标代理工作实行项目组负责制。项目组须明确代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能力,并实行实名制,对所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 1.4招标代理机构应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开展代理工作,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1.5招标代理机构除应履行本行业标准规范外,还应遵守国家、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6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其资格审查、招标、开标、评标、定标、授予合同和招标档案等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2 术语 2.1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2.2电子招标投标 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的过程。 2.3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是指招标人委托给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一种招标组织形式。 2.4招标人 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5投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方案

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方案 为规范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工作。选定备选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具体项目实施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司内部比选方式在备选招标代理机构中选定。 一、备选招标代理机构及选定范围 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具有国家规定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类项目相应招标代理经营范围,应为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备案的单位。 集团公司每两年通过一次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结合集团公司业务情况选取十家具有资质及能力的招投标代理公司作为备选招标代理机构,参与配合集团公司招标活动。 二、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原则 (一)集团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为招标业主单位且下属子公司标的金额超过一定规模,即工程类xxx万以上,货物类xx万以上,服务类xx万以上的项目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方,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统一由集团公司组织。 (二)招标人选定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司内部比选方式

在备选招标代理机构中选出; (三)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原则上应遵循招标一次选定一次;一个工程项目分期招标的可一次选定,也可多次选定; (四)招标人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五)公司内部比选工作应在接受同级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工作按集团公司有关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的程序 (一)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为招标代理公司选定的牵头部门,集团公司根据本通知成立选定招标代理公司比选小组,成员由集团公司的公司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组成。 (二)在选取招标代理单位时,由招标人向综合管理部提出招标要求, 综合管理部牵头公司领导、有关部门从已选取的十家具有资质及能力的招投标代理公司,结合招标人的招标要求,通过公司内部比选方式及资格审查,确定招标代理公司。 (三)十家参评公司按照顺序利用10分钟时间,分别从公司概况、针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方案、主要代理业绩、信誉承诺与保障、投标报价、现场考评等方面阐述。比选评审小组按照设定的《招标代理机构评价表》(附件1)对各公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实施。 各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从业管理 第五条在本市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进行基本信息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企业信息、人员信息和业绩信息。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日内自行更新。 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人员应与本机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且熟练掌握招投标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第八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与招标人依法签订招标代理书面委托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招标代理活动。 第九条招标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得代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代收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应责任。 第十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将招投标全部档案资料移交招标人。招标人需要招标代理机构另行保存档案资料的,应当在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档案管理的范围、期限和费用。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所代理招标工程的招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二)从事同一工程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活动;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标准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分标准(2016) 一、招标代理取费(50分) 1、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下浮率报价(保留一位小数,最低下浮率为20%); 2、以最低报价者得最高分; 3、高于最低报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每高1%,扣1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二、人员素质(30分) 1、项目负责人配备(15分); ①项目负责人为中级职称的得基本分10分, ②项目负责人为中级职称并同时具有造价工程师的得12分, ③项目负责人为高级职称的得12分, ④项目负责人为高级职称并同时具有造价工程师的得15分。 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江苏省招标代理培训合格证。 2、清单及标底编制人员配套(10分):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选择相应的清单及标底编制人员的专业人数应满足工程需要。缺一专业此项不得分。 具体要求: ①专业配备齐全且拟派注册造价师人数占清单及标底编制人员总人数的90%及以上得10分; ②专业配备齐全且拟派注册造价师人数占清单及标底编制人员总人数的

70%及以上得6分; ③专业配备齐全且拟派注册造价师人数占清单及标底编制人员总人数的50%及以上得3分。 3、开评标辅助人员(3分): 开评标辅助人员具有招标代理培训合格证的得基本分1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 4、招标代理培训合格证(2分) 项目组中具有招标招标代理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占全部参加人员总数80%以上的得2分,占60%以上的得1分。 三、招标代理类似业绩(10分) 1、以近三年内的类似代理业绩为准(此款以业主的条件为主)(时间以投标截止日为准,比选时带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代理合同原件备查); 四、社会信誉(8分) 1、近两年内获得省优秀招标代理机构的得8分; 2、近两年内获得市优秀招标代理机构的得5分; 3、近两年内所代理工程任何无投诉情况的得2分; 4、所代理工程出现投诉情况并经证实确实是招标代理单位责任的每次扣1分,最高扣分不超过4分(此项在比选前向当地招标办询查)。 五、资质等级(2分) 1、甲级资质得2分; 2、乙级资质得分; 3、暂定级资质得1分。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 比选单位: 二零一六年三月

第一章邀请函 致: 根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办法》的规定,经过电脑随机抽取,确定你单位为比选候选单位。请贵单位在收到文件后第一时间予以回复并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积极准备投标资料,并按时递交,我公司将按规定对比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一、项目概况 略。 二、招标范围 略。 三、时间要求 项目时间不得超过25个工作日。 四、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 2:30。 递交地点:略 五、投标资料数量:纸质版一正四副,电子版一份。 六、投标资料内容 1、投标承诺函(格式自定,包括工期、质量、收费报价等方面的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公司简介(资格、资信、组织机构、人员结构以及制度建设情况);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税务登记证副本; 7、资质证书副本、获奖情况; 8、同类型业绩证明材料; 9、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人员状况; 10、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及组织措施等; 11、项目质量控制方法及承诺; 12、其他服务承诺; 13、收费报价(以国家现行规定为基础,结合市场自主报价,但不得高于指导价)。 七、保密要求 双方同意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除一方履行义务的必要或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递交 1、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文件应用A4 纸打印,装订成册,胶装,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处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律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 选定办法 福建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程的实施方案和通知》(闽委办[2009]93号)要求,结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闽建筑[2007]36号)实施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下列依法公开招标的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适用本办法: (一)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二)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批准概算120万元及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项目; (三)单项工程批准概算15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招标项目; (四)单项批准概算6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 (五)虽在限额以下,但业主自愿采用本办法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比选,是指由省或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通过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能力、业绩、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比较,从中优选一批招标代理机构进入名录库,招标人从名录库中公开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并委托其代理建设工程招标事宜。 同一个项目,招标人可一次性选定招标代理单位。 第四条名录库分省和设区市二级。各县(市、区)不得设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省级名录库在全省使用,设区市级名录库在本设区市内使用。 第五条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定一次。省级名录库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通过对申请进入名录库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择20名招标代理机构进入名录库(第20名出现得分并列时同时进入名录库)。在名录库排名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管理 毅青政府采购信息报2007-1-16 15:23:01 我国的招标代理资质管理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这是有我国招标投标制度发展的历史原因的。初涉此行业的公司对各项资质会有“云里雾里”的感觉,但要细细厘清,也不是非常困难。 大致归类,目前我国对招标代理资质的管理有四个文件。了解哪些项目由什么样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不得不细看这四个文件。 一是建设部[2000年]第7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二是商务部[2005年]第6号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三是财政部[2005年]第31号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四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对于这个四文件,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还处于糊涂状态。 什么样的资质可代理什么样的项目,首先应了解这四个文件对我国招标代理资质的划分、管理和范围。目前,我国的招标代理资质共分4个部分。 一是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分甲级、乙级和暂定资质。建设部第79号令中规定的代理范围是: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项目。本办法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

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 二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分甲级、乙级和预乙级资质。商务部第6号令中规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指依法成立、经商务部审定并赋予国际招标资格、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的法人。三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分甲级和乙级。财政部第31号令规定,“政府采购中介是指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以及政府采购咨询、培训等相关专业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四是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分甲级和乙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管理办法中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使用国家主权外债资金的中央投资项目,国际金融机构或贷款国政府对项目招标与采购有要求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业务,包括受招标人委托,从事项目业主招标、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招标、政府投资规划编制单位招标,以及中央投资项目的勘察、可行性研究、设计、设备、材料、施工、监理、保险等方面的招标代理业务。 对于技术改造设备招标代理,据笔者所知,目前已经取消。其实除国际设备采购外,所有设备都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设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建设部令第154号)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建设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招 标 人: 二〇 年 月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邀请书 : 为更好地做好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招标质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现决定采用比选的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代理项目概况与范围 1.1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1.2项目总投资:亿元 1.3招标范围: 建设项目的工程实施性规划、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代理。 2、资格要求 2.1比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比选人应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政府采购乙级及以上资质,中央投资招标代理预备级及以上资质。 2.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通过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4比选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比选人2012年以来,具有3000万元(含)以上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 2.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名义参选的代理机构。 2.7比选人不得借用资质。 2.8比选人需有效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人员是参加比选公司的正式职工。 3、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3.1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4月24日上午10:00整 。

3.2地点: 4、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 系 人: 电 话: 比选须知条款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招标人 2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 3招标范围 4比选人资质条件1.营业执照:比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比选人应同时具备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政府采购乙级及以上资质,中央投资招标代理预备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通过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财务要求:比选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业绩要求:比选人2012年以来,具有3000万元(含)以上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 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名义参选的代理机构。 比选人不得借用资质。 比选人需提供职工半年内工资花名册原件等有效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及专职人员是参加比选公司的正式职工,并在代理过程中始终不得更换。 5签字或盖章要求 比选人应按照比选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流程解析

【招标代理流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流程解析 前期工作 备案:比选人应当在比选公告发布3日前将比选方案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公告:必须进行比选的项目,应当在省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公共媒体上免费发布比选公告,同时该媒体公开在电子数据交换网络上代为接受申请人自愿报名。 比选公告应当载明比选人的名称和地址,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申请人的资质等级、强制标准等报名条件以及报名办法等事项。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报名:比选申请人凭资质等级证书等比选公告规定的条件报名。 现场监督:比选人进行比选时,应当通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到场监督,有关部门应当到场监督。 确定比选被邀请人 比选人确定2个至3个比选申请人为比选被邀请人参加比选竞争。比选人应在此范围内预先确定比选被邀请人的个数并在比选公告中载明。 符合比选公告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在2个以上等于或者少于预先确定的比选被邀请人个数的,比选人应向全部比选申请人发出比选邀请。 符合比选公告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超过预先确定的比选被邀请人个数的,比选人在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按预先确定的比选被邀请人数量从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确定,当场向其发出比选邀请。比选人应当将比选项目的内容、特点和要求书面告知比选被邀请人。比选被邀请人根据比选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提出报价。 组建比选评审委员会 比选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与比选被邀请人进行谈判并进行评选。 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选派本单位有关技术、经济、招标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者3人以上单数。比选人单位不具备规定的专业人才的,应当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补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一)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三)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评审的。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主动提出回避的,一经发现,应当立即终止其参加评比。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154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建设部令第154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第四条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五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六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七条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第八条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标办法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一、评标办法 本次比选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中标 候选人。经评审报价相同的中标候选人则以《信用报告》中评分高的投标 人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信用报告》中评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自行 确定中标人。 二、评审程序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由 5 人组成,全部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二)清标。清标小组由本地所有评标专家组成。清标内容及步骤如下:第一步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扫描件进行清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一)“投标文件文件应包含

下列资料”的要求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符合第五条规定 企业信誉符合第五条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五条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第六、(二)条规定 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注 投标服务范围符合第四条规定 投标报价符合第六、(三)条规定 权利义务符合第六、(九)条规定 第二步经济标清标。剔除出现重大偏差投标单位,对所余各投标单位 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第三步形成书面的清标报告。 (三)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核对清标情况,确认有效投标单位及投标价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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