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职业道德考评工作的通知
职业道德培训通知

职业道德培训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提升公司整体职业素养水平,加强员工职业道德修养,特举行一次职业道德培训。
培训内容涵盖职业操守、职业规范、职业道德等方面,旨在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提高团队整体素质,增强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
现将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本次职业道德培训将于XX年XX月XX日(周五)上午8:30准时开始,请各位员工提前安排好时间,按时参加培训。
二、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设在公司会议室,请大家准时到达,遵守会场秩序。
三、培训内容
职业操守:包括对公司规章制度的理解和遵守,对工作任务的认真负责态度等。
职业规范:介绍不同岗位的职业规范要求,如何做到专业化、标准化。
职业道德:强调员工在工作中应该具备的道德品质和行为准则,如诚实守信、团队合作等。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将采取专家授课与互动讨论相结合的形式,以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方式进行,希望通过生动有趣的方式使员工更好地理解和
接受培训内容。
五、参训人员
全体员工均需参加此次培训,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请提前向
人力资源部门请假并说明理由。
六、注意事项
请务必携带个人学习用品,并保持会场整洁。
培训期间手机静音,并保持专心听讲。
培训结束后将进行知识检测,请认真对待。
希望各位员工能够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认真参与培训,提
升自身素质,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公司人力资源部
日期:XX年XX月XX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03.20•【字号】晋人社厅函〔2019〕344号•【施行日期】2019.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全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344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26号)、《山西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实施办法》(晋劳社培〔2004〕292号)、《关于加强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进一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1〕31号)文件规定,2018年我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考评工作按照“自主申报、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的原则实施。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评职业(工种)(一)技师申报职业(工种)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美容师、美发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车工、钳工、焊工、铣工、磨工、电切削工、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锅炉操作工、手工木工、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防水工、电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架子工、机床装调维修工、模具工、制冷工、评茶员、汽车维修工、育婴员、保育员、有害生物防制员、保安员、安全评价师、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智能楼宇管理员、电梯安装维修工、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冲压工、安检员等。
(二)高级技师申报职业(工种)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美容师、美发师、眼镜验光员、评茶员、保安员、安全评价师、电切削工、机床装调维修工、汽车维修工、车工、焊工、电工、铣工、钳工、磨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铸造工、模具工、铸造工等。
人社部规范事业单位职业道德

人社部规范事业单位职业道德
佚名
【期刊名称】《共产党员:上半月》
【年(卷),期】2012(000)011
【摘要】记者近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勘)已于日前公布并实施。
舰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将受到相应处分。
【总页数】1页(P54-5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0.1
【相关文献】
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社部规[2017]1号文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2号 [J], 无;;
2.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的通知 [J],
3.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的通知 [J],
4.从源头上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人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答记者问 [J],
5.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4号) [J], 无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9.10.21•【字号】•【施行日期】2019.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要求,根据《黑龙江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17〕56号)和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9〕27号)精神,为继续深化我市职称制度改革,做好我市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工作时间安排(一)黑龙江省高级职称资格评审申报签转工作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于10月份启动,高级职称评审时间由省里统一安排(附件1),从2019年11月6日开始申报签转材料,评审时间从11月13日开始,“黑龙江省职称管理平台”申报时间从10月30日开始,按照附件1各评委会接收材料时间提前7天开通。
(二)哈尔滨市中、高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从2019年11月11日开始申报评审材料,评审时间从2019年11月27日开始(附件2、附件3)。
“黑龙江省职称管理平台”申报时间按照各评委会接收材料时间提前7天开通。
(三)中、高级职称资格核准工作2020年3月底前结束。
(四)初级职称资格认定工作2019年12月底前结束。
(五)破格晋升高级职称申报工作按照《黑龙江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黑人社规〔2017〕1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哈人社发〔2017〕119号)规定执行。
(六)实行自评直聘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由各单位自行确定,须提前一周报告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原则上应于2020年3月底前结束。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附件4-7)

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探索并构建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和基本框架,造就一支素质高、师德精良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2008年修订)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教师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对学生的成长具有重要而持久的影响,全县广大教师应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修师德,强师能,铸师魂,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职工。
第二章考评的原则第四条坚持教育为主,重在规范的原则。
各学校和单位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并践行新《规范》,鼓励教师通过自我教育和自我学习,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使考评的各项规定和标准真正起到正面引导和规范的作用。
第五条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各学校和单位要加强教师平时师德情况记载,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职工和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严格程序、量化考评、客观地评价教师职业道德情况。
第六条坚持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
各学校和单位的考评细则,要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力求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第七条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各学校和单位要以考评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评等级。
第三章考评办法、内容及等次评定第八条考评内容。
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及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为准则,要求教师、学生及家长、学校分别对教师进行考评(考评标准详见附件)。
第九条考评办法。
学校和单位要按照考评的基本程序,采用自评、学生及家长评议、教师评议、学校评议等相结合的办法,经过综合考评,确定等次。
第十条等次评定。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9—70分),合格(69—60分),不合格(59以下)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2.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4.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5.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办班收费补课,产生恶劣影响的;6.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7.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8.有旷工行为的;9.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10.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9.11.14•【字号】吉人社办字〔2019〕33号•【施行日期】2019.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9〕33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单位(部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驻省中直有关单位,各评聘结合改革试点单位,省内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按照年度工作部署,现将《2019年度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1月14日2019年度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37号)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健全完善职称制度体系(一)树立三重评价导向,试行新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根据人社部和国家相关部委分类指导意见精神,结合行业属性和岗位实际,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个、试行一个、逐步优化”的原则,分类制定和试行工程、经济、农业、技工学校、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等系列新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推行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强化继续教育经历和到基层一线服务经历在职称评价中的权重,破除职称“四唯”倾向,树立重品德、重能力水平和重实绩贡献的评价导向。
(二)拉平三个系列等级,促进各系列职称均衡发展从今年开始,全省各系列职称均按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四个层级设置,未设置正高级的系列均调升到正高级。
具体在全省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增设正高级实验师层级,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增设正高级讲师层级,在全省中小学系列增设正高级教师层级。
公司职业道德培训通知

公司职业道德培训通知尊敬的全体员工: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职业道德素养,增强职场文化意识,我司计划举办一次公司职业道德培训活动。
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培训目的在商业社会中,一个企业的成功与否往往与员工的职业道德息息相关。
作为一家有良好声誉和强大竞争力的公司,我们深知道培养高尚职业道德意识对于员工和企业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本次培训的目标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的道德准则,提高员工这方面的专业素养,以塑造一个充满公平、正直、诚信和敬业精神的企业文化。
培训时间和地点本次职业道德培训将于X月X日上午9:00准时开始,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请各位员工提前做好会议签到准备,并准时参加。
培训内容第一部分:认识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什么是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定义及特点职场中需要遵守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与企业形象企业形象与职业道德关系解析优秀职业道德对企业品牌建设的积极影响第二部分:公司内外部关系及行为规范内部关系处理同事之间的合作与沟通技巧管理者与下属之间的权责平衡外部关系维护与客户、供应商等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交流技巧在行为上体现公司核心价值观第三部分:突发情况处理及决策准则面对突发情况时的道德决策道义观念对决策的影响道德困境下如何作出正确决策处理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职场不合理行为解读如何正确应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培训方式本次培训采用交互式授课方式,结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和角色扮演等形式以帮助员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
同时,我们将邀请行业专家作为培训导师,对相关企业实践进行分享。
培训效果评估为确保此次培训取得满意效果,我们将设计培训效果评估问卷,以了解培训后员工对于公司职业道德理念和规范掌握程度,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提升。
任何一个成功的企业都离不开员工们的共同努力。
通过这次公司职业道德培训活动,我们期待每个人积极参与并付诸实践,逐步树立起高尚职业道德榜样。
希望各位员工能珍惜这次机会,并将所学应用到今后的工作中。
郑州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9.09.05•【字号】•【施行日期】2019.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11月16日上午09:00—12: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考生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三)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三、获得职业水平证书的条件高级社会工作师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
参加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方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
四、报名办法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但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2019年度职业道德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根据《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考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度我院职业道德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全体医务人员(含医疗、护理、药剂、医技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后勤人员,以上人员均包括合同制人员。
二、考评组织:医院工作人员考核委员会负责全体人员的职业道德考评工作。
各部、科室成立相应职业道德考评小组(部分科室合并成立考评小组),负责本部、科室职业道德考核。
三、考评内容:考评内容分医务人员和行政后勤人员两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考评实施办法》。
四、考评方法:职业道德考评工作设督导协调组、临床医技组、护理组、行政后勤组四个工作组。
职业道德考评分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群众评价、单位评价四个步骤,具体考评方法详见职业道德考评实施办法。
工作人员填写《山东省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考评表》或《行政后勤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考评表》(每人填写一份,医护人员需填写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号码),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行政后勤人员填写《山东省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考评表》,各考评小组将考评表及汇总表纸质版分别报相应职业道德考评工作组(医疗和护理人员分别报医务部和护理部,职能部门人员报院务部),各考评工作组负责汇总审查所辖科室的个人医德考评表及小组考核汇总表,审查合格考评表在群众评价栏内盖章、考核优秀汇总表由各工作组组长签字后,将上述表格报纪委办公室()。
五、考评结果:分为考评得分和考评等次两部分。
考评得分由个人、科室和主管部门根据职业道德考评标准,结合科室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及日
常考核情况进行打分;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优秀人员比例控制在本考评小组总人数的15%以内。
六、时间安排:
各部、科室(小组)要严格按照《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考评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职业道德考评的各项工作。
科室人员、职业道德考评小组要严格对照考评标准,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做好对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考评,工作人员考评委员会做好考评的监督指导工作。
2020年1月10日前各考评小组将考评结果及考核优秀人员名单由组长签字后分别报各考评工作组(医务部、护理部、院务部),各种相关表格到医院外网公共邮箱下载,密码:3081177。
职业道德考评监督电话:3081116,电子信箱。
附件:
1、2019年度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考核与工作组人员组成
2、2019年度职业道德考评分组及优秀名额分配一览表
3、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考核情况汇总表
4、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考评表
5、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行政后勤人员职业道德考评表
6、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
7、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行政后勤人员职业道德考评标准
2020年1月6日
附件1:
2019年度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考核与工作组人员组成
一、工作人员考评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任:葛国文
副主任:胡温庭
委员:赵世军邓爱军慈春增亓太忠侯宁宁朱俊义张合礼
二、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组人员名单
(一)督导协调组
组长:马长庚
成员:陈淑芹孙志霞冯震宇魏海健王沙
(二)临床医技组
组长:张培荣
成员:于小勇玄桂英邱玉金孙伟高福生郭民孙西河
(三)护理组
组长:郝桂兰
成员:隋萍刘金兰魏素臻牟灵英臧萍
(四)行政后勤组
组长:张磊
成员:张合礼李汉高张成明刘伟德
附件2:
注:各考评小组组长负责成立考评小组,并负责本考评小组的考评工作
附件3-1
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临床医技组)
附件3-2:
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护理组)
附件3-3:
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行政后勤组)
附件4:
山东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
2.考评不合格原因填入备注栏;
附件5: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行政后勤人员职业道德考评表
2.考评不合格原因填入备注栏;
附件6:
2、考评结果判定:
⑴基础分达90分及以上或总分达108分及以上为优秀;
⑵基础分为80-90分或总分达96-108分为良好;
⑶基础分达60-80分或总分达72-96分为一般;
⑷基础分为60分以下为较差
⑸上述考评结果的确定应参考“限制条件”。
3、限制条件:
⑴总分虽达108分但扣分超过10分者不能评为“优秀”。
⑵总分虽达96分但扣分超过20分者,不能评为“良好”。
⑶凡扣分达30分者,最高只能评到“一般”。
⑷凡扣分项达40分者,只能评为“较差”。
附件7: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行政后勤人员职业道德考评标准(共计120分)
2、考评结果判定:
⑴基础分达90分及以上或总分达108分及以上为优秀;
⑵基础分为80-90分或总分达96-108分为良好;
⑶基础分达60-80分或总分达72-96分为一般;
⑷基础分为60分以下为较差
(5)上述考评结果的确定应参考“限制条件”。
3、限制条件:
⑴总分虽达108分但扣分超过10分者不能评为“优秀”。
⑵总分虽达96分但扣分超过20分者,不能评为“良好”。
⑶凡扣分达30分者,最高只能评到“一般”。
⑷凡扣分项达40分者,只能评为“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