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
江苏省地方标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江苏省地方标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南》编制说明一、目的意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是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其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法治江苏建设成效。
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质量和整体水平,不断激励基层开展民主法治建设的动力,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城乡基层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方面的引领表率作用,夯实法治江苏建设基础,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目前,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已开展了近15年,但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省级层面,尚未有统一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本指南出台将促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本指南作为首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省地方标准,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将填补我省乃至全国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空白。
二、任务来源本标准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1批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苏质监标发〔2017〕59号)批准立项。
三、编制原则(一)一致性原则。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采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30号)、《关于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苏司通[2006]156号)和《江苏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标准》(苏司通[2009]5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一致的原则和方法,同时参考GB/T 32000-2015《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的相关内容。
(二)科学适用性原则。
为确保该项标准适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建设,该项标准的制定不仅吸收兄弟省份的成熟技术和经验,同时,在充分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苏中、苏南、苏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建设的差异,科学、合理地编制了本标准的内容。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法治江苏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法治江苏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1•【字号】苏办法[2012]30号•【施行日期】2012.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法治江苏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苏办发〔2012〕30号2012年6月11日)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深化法治江苏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法治江苏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大会精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形成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工作合力,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就全省深化法治江苏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提出如下意见:1.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党委(党组)中心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市、县(市、区)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的学法报告活动。
(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办)2.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的监督考核。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和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全面实施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到2013年全部建立制度,到2015年,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率达90%;把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作为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重视提拔使用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优秀干部。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大人事代表联络委)3.重点推进县级党委权力公开。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省紀委、省委组织部)4.完善依法决策程序。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11•【字号】•【施行日期】2021.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江苏印发《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建设法治社会是建设法治江苏的基础,是实现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认真落实法治江苏建设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领域制度规范,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具有江苏特点、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全力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助推法治江苏、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前列,使高水平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履行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谱写好“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大力提升全社会法治素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原则。
示范村标准

“民主法治示范村”十个基本标准1、村“两委”组织建设有力:村级自治组织健全,村委会及下属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范,村两委有综合办公楼,房屋结构为框架、砖混、砖木和木房等,建筑面积300㎡--500㎡,办公设施齐全,环境卫生比较好,落实有党建、政法、综治、调解室、法律书屋和普法宣传栏等,村委会能自觉接受党组织领导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依法开展工作,有效发挥作用,村“两委”班子团结协调,廉洁自律,奋发有为,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推动发展、共同致富的能力。
2、是民主选举规范有序。
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村委会及其下属组织和村民小组及所有需要民主选举产生的群众性组织,产生程序合法,无非法剥夺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无暴力、威胁、贿选、欺骗、伪造选票等严重破坏选举的行为。
农村无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委派、撤换或变相撤换村委会成员的行为,无违法罢免村委会成员的现象。
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明确计生、安监、调解和普法等人员分工、职责。
3、民主决策切实落实。
有完善的村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
村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无侵犯民主权利行为的发生。
凡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均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委员会依法办事,所作决定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4、民主管理扎实细致。
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并得到严格执行。
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村规民约内容全面、合法,修改完善及时,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不含有侵犯村民合法权利的内容。
村干部实行依法管理,能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公共事务。
5、民主监督推进有力。
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建设有永久性村务财务公开栏,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账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方案

定期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
加强资金保障
建立创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创建工作所需资金纳入村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 时足额投入。
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争取更多的资金和项目支持“民主法治示范 村”创建工作。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方 案
汇报人: 2023-11-17
目录
• 创建背景与目的 • 创建任务与要求 • 创建内容与重点 • 创建保障措施与机制 • 创建效果评估与反馈 • 创建展望与未来发展
01
创建背景与目的
背景介绍
我国农村治理的挑战与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村治理面临许多挑战,如基层组 织建设薄弱、村民自治意识不强、法治建设滞后等。
示范村创建的背景
为了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农村 治理水平,中央决定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创建目的
推动村民自治和法治建设
通过创建示范村,可以加强村民自治意识和能力,推动基层民主 政治建设,提高农村治理水平。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通过示范村的创建,可以引导和带动周边村庄的经济发展,促进农 村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
重要事项如财务开支、土地承包等应通过村务公开栏及时向村民公 开,增强透明度。
完善村规民约
通过制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村规民约,规范村民的行 为,维护农村稳定。
加强基层民主管理
01
02
03
加强村委会建设
提高村委会成员的素质和 能力,加强其组织协调、 服务群众的能力。
推进村民自治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考核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1.10.09•【字号】苏司通[2011]136号•【施行日期】2011.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考核工作的通知(苏司通[2011]136号)各市司法局:根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司通[2011]105号)精神,各地已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为确保创建质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将联合组成四个考核组,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对各市申报的单位进行考核,并对前六批已被表彰的省级示范单位随机抽查考评。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时间从10月中旬开始到月底结束。
具体考核时间根据工作安排调整确定,由各考核组联络员与各地自行联系。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考核以《江苏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标准》(苏司通[2009]54号)为依据,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台账、会商评议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组分工第一考核组(考核地区:徐州市、连云港市、宿迁市)组长:李长山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组员:许海鹏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科员班丽(女)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主任科员(联络员:班丽联系电话:139****7531)第二考核组(考核地区:常州市、南通市、镇江市)组长:朱学义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组员:姚志强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主任科员雷纳君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科员(联络员:雷纳君联系电话:139****7672)第三考核组(考核地区: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组长:任国平省委政法委依法治省工作处处长组员:柏佳春省委政法委依法治省工作处副主任科员童童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主任科员(联络员:童童联系电话:139****5668)第四考核组(考核地区: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泰州市)组长:郑坚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调研员组员:胡宇飞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副主任科员赵静君(女)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主任科员(联络员:赵静君联系电话:139****9553)四、有关要求(一)前六批已受省级表彰及第七批申报表彰的村、社区均列入考核范围,应按考核内容和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各类台帐资料,认真做好相关准备。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情况介绍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情况介绍一、全国和省、市创建活动情况简介为贯彻党中央提出的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精神,2003年6月,司法部、民政部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在全国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2005年10月,司法部又制定下发《“全国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试行)》。
经各地层层推荐、认真考核、媒体公示等程序,自2004年7月至2008年1月,司法部、民政部共命名表彰“全国民主法治村”1009个。
其中2004年7月命名表彰首批299个(包括苏州市1个:太仓市城厢镇伟阳村);2006年1月命名表彰第二批310个(包括苏州市1个:常熟市支塘镇蒋巷村);2008年1月命名表彰第三批400个(包括苏州市1个:吴江市震泽镇龙降桥村)。
江苏省的创建活动由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03年10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并明确了创建工作的基本标准,在全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2004年11月,经各级考核推荐,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命名表彰首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00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00个;2006年,命名表彰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48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50个。
2006年12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制定下发《关于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文件,决定省级继续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各市、县(市、区)全面转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
要求到2010年,9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县(市、区)创建标准;5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省辖市创建标准;1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民主法治示范村简介

民主法治示范村简介民主法制示范村简介村位于xx县城西南部5公里处,全村有564户1966人,总面积67.6平方公里,荣获省级文明村、省级“美丽乡村•文明家园”试点村、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近年来,该村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目标,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民主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坚持法治、德治和村民自治相结合,坚持把群众法治意识、思想道德的“里子”和村容村貌、群众福祉的“面子”同步推进,让百姓在“富口袋”的同时也“富脑袋”,实现物质、精神“双丰收”。
为进一步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季度举办一次“道德评议日”活动,每次评议会确定一个评议主题,孝老敬老、赌博风气、环境卫生、遵纪守法等相关主题都纳入道德评议会的内容,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道德风尚大家议,选出了先进典型,也评出后进群众,建成了一支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身边好人”队伍,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地调动了起来,实现了德治、法治与村民自治有效融合。
同时为了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修建村级文化大舞台,坚持道德熏陶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积极组织乡贤文化队,每天下午,都在广场讲解法律知识、跳跳广场舞、扭扭秧歌,打打渔鼓、正是因为这些文化活动的影响,全村打架斗殴的少了,遵纪守法的多了,打麻将的少了,跳广场舞的多了,矛盾纠纷少了,邻里之间更和谐了,在全村形成了“人人知法学法、户户平安和谐”的良好局面。
根据村情实际,将学法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爱护环境卫生、维护社会秩序、参加公益事业、树立文明新风、勤劳致富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中,并将其设置在进入村委会的醒目位置,让大家来相互学习、互相监督,形成“我制定,我签字,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让“土政策”成为村民心中的“准法律”,成为村民自治和依法治村的生动实践。
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同时,在广大农户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学法守法示范户”的评先活动,全村评先出“十星级文明户”10 户,“学法守法示范户10 户,并进行了授牌,形成了人人尊法、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唱响了遵纪守法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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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标准项目创建标准考核方式备注
一、组织建设有力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健全,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
挥。
实地查看
村、居党组织能有效领导和支持村、居民依法参与事务管理,监督村务、
社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
查看相关制度、台帐、
档案
基层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
带头执行民主管理制度。
查看相关制度、台帐、
档案
村、居自治组织健全,村、居委会及下属委员会、村(居)民会议、村(居)
民代表会议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范并有记录和档案。
查看相关制度、台帐、
档案
村、居委会能自觉接受党组织领导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
工作指导,依法开展工作,有效发挥作用。
走访
村“两委”班子团结协调,廉洁自律,奋发有为,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推
动发展、共同致富的能力。
走访
民主选举村、居委会及其下属组织和村、居民小组及所有需要民主选举查看选举档案
二、民主建设规范依法进行产生的群众性组织,产生程序合法,无非法剥夺村、居民选举
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无暴力、威胁、贿选、欺骗、伪造选票
等严重破坏选举的行为。
农村无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委派、撤换或变相撤换村委会成
员的行为,无违法罢免村委会成员的现象。
查访
民主决策
科学规范
有完善的村、居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
查看相关制度、台帐
村、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无侵犯民主权利行为
的发生。
随机走访
落实“一事一议”制度,凡涉及全体村、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均由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查看会议记录、决定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办事,所作决定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查看决策、工作记录
民主管理
扎实有序
民主管理
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规民约为基础的各项民主管理
制度规范健全,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并得到
严格执行。
查看相关章程村、居干部实行依法管理,能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公共事务。
查看会议通知、会议记
二、民主建设规范扎实有序村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代表
会议。
录
村、居委会公章、财务、用人用工等管理有序,台账资料完整,
并有专人保管。
查看财务管理制度
民主监督切实有效设立意见箱并建有固定的室外公示栏。
实地查看
村、居委干部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全面实行村、居委会向村、
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
查看会议记录,报告书
面材料
村务、社务公开制度健全并得到落实,村当月财务情况于下月
5日前公布,其他村、社区重大事务,应在议定或落实后两日
内详实公示,群众有疑问的,村、居委会应在10日内给予解
释和答复。
查看财务公开档案
建立村、社区民主监督小组、村(社)务公开监督小组,确保
广大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落实,群众满意率
达到95%以上。
查看领导小组文件,随
机走访
村有规范的集体审批程序,村级财务定期审计,群众对财政情查看民主评议记录及评
况清楚、满意。
每年对村“两委”成员至少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无被评为不合格的村“两委”成员,无村民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罢
免,无党组织成员受党纪处分。
议结果
三、法治建设扎实组织法制
宣传
认真落实普法规划,做到年度有学法教育计划,“两委”有学法记
录。
看记录农村要做到村有法制宣传组,村民小组有法制宣传员,户有“法
律明白人”。
实地查看村、社区要建有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法制图书角(室)。
实地查看
每季度举办法制讲座(或授课及其他普法活动)要不少于1次,
更换法制宣传栏不少于1次。
实地查看法制图书不少于20种100本、报刊杂志不少于2种。
实地查看推动依法
治理
村、居民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正确寻求处理涉法问题的途径。
随即走访调解组织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建有规范的调解室,调解登记
完整,民间纠纷受理率达100%,成功率达90%以上。
看台帐
三、法治建设扎实基层不稳定因素能及时消除,两年内无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
访事件发生,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和群体性事件。
参考信访、公安相关资料
开展平安创建各村、社区治安组织和治保网络健全,职责明确,工作落实。
实地查看
建立巡逻联防制度,建有规范的警务室,有条件的村、社区应
建电子监控警务室。
实地查看
有规范完整的违法犯罪情况和社区矫正情况登记,帮教安置工
作到位,无矫正对象违犯监管规定被收监和再犯罪情况发生。
看记录
辖区治安良好,综合法理各项措施落实,对暂住人口管理有效,
创建平安村、平安社区成效显著,两年内无常住人员重大刑事
犯罪。
参考综治、公安相关资
料
四、社会和谐发展经济不断
发展村有明确的村内近期、中期、长远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年度
工作计划按时完成。
查看台帐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农民收入增长。
查访
村内集体投资项目公开招投标,公平竞争,民主决定,集体资
产能有效保值增值。
查访
建立各种适合村民群众需要的农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激励
和调动有不同优势的村民发展经济,帮助困难村民共同致富。
查看相关台帐资料
公益水平提高村、社区面貌绿化、美化、净化。
实地查看
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实地查看
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展好,优抚安置、养老扶幼、扶贫助困、
最低生活保障等得到落实,无失学儿童,无老人、幼儿和残疾
人被遗弃。
查看相关台帐,随机走
访
合作医疗制度健全,有应急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
防各种疾病发生。
查看相关台帐
村、居民有学习、活动场所,经常举办群众性娱乐活动。
实地查看,随机走访
民风文明和谐村、居民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互相帮助,讲究科
学,反对迷信,文明办理婚丧喜事,素质不断提高。
随机走访
社会风气良好,无封建迷信活动,无赌博、吸毒等现象,常住
人口两年内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
看计生部门出具相关证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