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实施方案

贵州幺鸡矿业有限公司九筒县八条乡开心煤矿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九筒县八条乡开心煤矿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方案会审意见表1.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16年7项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6】7号)、《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安监煤矿【2016】1号)、《毕节市安监局毕节市工能委毕节煤监分局关于印发毕节市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安监【2016】7号)、纳雍县安监局、纳雍县工能局《关于印发纳雍县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纳安监管综合字 [2016]10号)文的通知,为集中消除矿井瓦斯防治、水害防治、防灭火、粉尘防治、顶板管理、提升运输和其它重大灾害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
结合本矿实际,制定重大灾害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重大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德华(矿长)副组长:胡彦斌(总工程师)成员:妇炎洁(安全矿长)、洁尔阴(机电矿长)沙和尚(生产矿长)、朱八戒(调度室)、史建彬(通防科)、郜宝玉(地测科)、苏东坡(安全科)丁长智(生技科)、张端龙(机运科)、及各班组长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苏金雄担任,具体负责本次重大灾害防治工作的信息收集、汇总及通报工作。
2.二、工作安排及要求第一阶段:矿召开安全办公会议,让全矿所有职工都深刻领会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对全矿所有采掘作业地点、硐室及其它巷道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内容,不留死角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
查出的问题,由矿长亲自安排落实整改情况,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同时寻找不足、堵漏洞、除隐患,彻底消除一切威胁安全生产隐患。
第三阶段:对重大灾害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销号验收和再排查、再整改、再复查验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8.09.08•【文号】安监总煤调[2008]162号•【施行日期】2008.09.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安监总煤调〔2008〕162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太原煤矿安全生产座谈会和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辽宁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积极推动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1-8月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25.2%和22.4%。
但是,8月份以来连续发生7起重大事故,尤其是9月4日至7日,连续发生4起重大事故,教训极为深刻。
8月1日,河南省平煤集团平禹煤电公司四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23人。
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12190机巷掘进工作面由于抽放时间短,防突措施不到位,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8月18日,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柏家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6人。
该矿属低瓦斯矿井,301采煤工作面因通风系统不合理,未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对拉工作面风量,致使工作面风流不稳、风量不足,工人违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炸。
8月18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尚岗煤矿发生火灾事故,死亡10人(其中盲目施救造成2人死亡)。
该矿在井下靠近煤层自然发火区域违章组织施工通风立眼,巷道顶板跨落,造成火区有毒有害气体溢出,导致矿工中毒死亡,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
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方案

通过对煤矿历史事故、隐患、危险源等数据进行 分析,识别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
现场检查
组织专业人员对煤矿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发 现潜在的安全风险。
专家评审
邀请行业专家对煤矿安全风险进行评审,提高风 险识别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风险评估标准与结果
评估标准
制定煤矿重大安全风险评估标准 ,包括危险源的潜在危险性、发 生概率、后果严重程度等方面。
2. 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实施方案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3. 明确责任分工和实施计划; 4. 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时间安排
实施方案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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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9月底前完成 煤矿重大安全风险识别 和评估;
2. 2023年10月底前制定 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3. 2023年11月底前明确 责任分工和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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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形 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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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 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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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 施效果评估
评估方法与指标体系建立
评估方法
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包括专家评估、问卷调查、 现场检查等。
指标体系
建立涵盖人、机、环、管四个方面的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员 工素质、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指标。
优化措施提出
针对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不足之处,提出具体的优化措施和建议,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有力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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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 施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措施建立与完善
建立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01
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确
2023年矿山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共8篇)

2023年矿山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共8篇)目录篇一、2023年矿山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篇二、2023年开展水上交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7)篇三、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9)篇四、全市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15)篇五、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18篇六、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22)篇七、学校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8)篇八、2023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31篇一、2023年矿山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为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2・22”特别重大煤矿坍塌以及去年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湖南长沙u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等事故。
为了全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和改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结合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目标为导向,深入排查全县生产、建设及停产矿山企业,坚决堵漏洞、补短板、扫死角、全覆盖、零容忍,全面治理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全县安全生产稳定环境。
二、排查范围全县生产、建设及停产停建矿山企业。
三、重点排查整治内容(一)共性排查整治重点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13.05.13•【字号】豫煤安监一〔2013〕115号•【施行日期】2013.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豫煤安监一〔2013〕115号各产煤省辖市人民政府、省有关直管县人民政府,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省骨干煤炭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委要求,经我局研究,现就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各煤炭企业必须制定实施细则,逐条分解,明确责任,逐项落实,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继续推进煤矿“打非治违”工作。
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四个一律”和省政府相关要求,严厉打击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非法违法行为,严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
三、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规定和制度,实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制度,根治隐患重复出现现象。
四、抓大系统,确保完善可靠。
建立矿井采掘、通风、瓦斯、机电、提升、监测监控、防灭火、防治水、防冲击地压等各主要安全生产系统风险预控机制和安全评价制度,对不合理、不可靠、不完善的,必须停产整顿。
五、严格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煤矿井下任何采掘地点必须进行打钻效果检验,防突效果不达标的(出现喷孔、夹钻、顶钻等现象),一律不得进行采掘活动。
六、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
煤矿井下任何采掘活动周围(包括本层和顶底层)必须查清积水情况,治理不到位的,一律不得组织开展生产活动。
七、严格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技措费用。
在目前资金紧张情况下,首先保证安全资金投入;必须如期完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全面推广使用井下语音广播系统和打钻视频监控系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落后 ,资源 整合 提高档 次 ,大矿托 管 、提 高水 平 ”的要求 ,抓
好小 煤矿的 治理 整顿工 作 ,加大 对无证 非法 生产 小煤矿 的打 击 力 度 ,严 防 已关 闭矿 井死灰 复燃 。三要 督促 各类煤 炭企 业 ,搞 好安 全 质量 标准 化 ,加 强安全 基础 管理 ,推进 安全技 术进 步 ,提 升安 全生产 水平 ,确 保安全 生产 。 二是 深入 开展非 煤矿 山、危险 化学 品、烟 花爆竹 等行业 ( 领域 ) 安全专项 整治 。 一要 深入开 展非煤 矿 山安 全整治 工作 。 力推 动以 大 通 风系统为 重点的井 工矿 各工 艺系统的完善 继续在 小型露天 采石 场 推广 中深孔爆破 技 术, 强制 推行分 台阶 ( 层) 分 正规 开采 ;进 一步 加 大采矿 秩序 整顿力度 , 击非法 建设 、 打 非法 生产 、 非法 经营行为 , 严 格安全准入 , 坚决取缔 关闭非 法和不具备 安全生产 条件的非 煤矿 山;强化尾 矿库的治 理 , 止 由于违 规筑坝 、 防 超储 等因素 导致垮 坝 事 故的发 生。 二要 加强 危险化学 品的 安全整治 。 真实 施 “ 认 三同时 ” 制 度 ,严格新 建项 目安全 准入 ;深入排 查 、摸 清危 险化学 品生产 、 储 存、运 输 、经营企 业的情 况 ,分类评 估 ,重点监 控 ,细化 措施 , 加 强监管; 严格 落实 危险化学 品经营 单位销 售实 名制 , 防止 被盗和 丢 失;结合安全 生产许 可证和 经营许 可证到 期换证 工作 , 坚决关 闭 不具备安 全生产 条件 的各类 危险化学 品生产经营单 位 , 高危险化 提 学品领域 整体安 全生 产水平 。 三要加大烟花 爆竹行 业的安全 整治力 度 ,推进工 厂化 、规模化 、标 准化生 产经营 , 决取缔 关 闭非 法和 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遏制国有重点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遏制国有重点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6.11.23•【文号】安监总煤矿[2006]245号•【施行日期】2006.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遏制国有重点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矿[2006]245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各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近期,国有重点煤矿接连发生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查找突出问题,抓紧抓好隐患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多发势头,现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国有重点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截止11月21日,国有重点煤矿今年来已发生事故342起、死亡631人。
虽然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但起数上升5.6%。
其中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瓦斯事故同比起数上升120%,死亡人数上升65.6%。
重大瓦斯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国有重点煤矿重大事故的55%和59.6%。
在国有重点煤矿发生的8起特大以上事故中,有7起是瓦斯爆炸和突出事故、1起是煤尘爆炸事故。
分析事故原因,盲目乐观、麻痹松懈错误思想倾向,是当前一些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些企业规章制度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技术管理弱化,安全基础脆弱;甚至隐患四伏熟视无睹,严重违章习以为常,"三违"现象屡禁不止。
在具体管理环节上,瓦斯监控管理松弛,采掘通风管理不严格,停送电管理混乱,放炮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区)"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力等。
加之目前正值四季度用煤高峰期,市场需求量大幅度上升,一些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抢产量、抢进度、抢时间、抢效益,口头上安全第一,实际上忽视安全,甚至置之不顾。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我国煤矿事故频发,严重危害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煤矿安全形势严峻。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本行动的总目标是:在三年内,大力整治煤矿安全隐患,消除煤矿事故隐患,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行动内容和措施1.加强煤矿监管执法a.建立健全煤矿监管执法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b.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严肃违法违规行为。
c.完善煤矿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监管执法水平。
2.强化安全生产责任a.煤矿企业要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b.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隐患。
c.对安全生产优秀企业给予奖励,对安全事故责任企业追究法律责任。
3.提升煤矿安全设施和技术设备水平a.加大对煤矿安全设施和技术设备的投入,提升设施和设备的质量。
b.推广应用安全技术设备,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
c.加强对安全设施和技术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a.加大对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b.定期开展煤矿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c.建立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培养专业的煤矿安全管理人才。
5.加强煤矿安全事故调查a.建立健全煤矿安全事故调查机构,加强调查力量。
b.对煤矿安全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找出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c.对煤矿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进展1.成立煤矿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整治行动的实施。
2.分别成立煤矿监管执法机构建设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安全设施和技术设备提升领导小组、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安全事故调查领导小组,负责各自的工作推进。
3.行动开展过程中,要定期召开行动情况汇报会,及时评估工作进展,调整工作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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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按照《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X〕16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煤矿安全准入,推动煤矿重大灾害整治,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引导煤矿淘汰退出落后产能,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重点灾害:瓦斯、水害、火灾;
重点煤矿:灾害严重煤矿、兼并重组煤矿、亏损严重煤矿;
重点县(区):X县、X区。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安全准入
1.严格限制开采区域。
矿井垂深超过1200米的区域,暂停一切回采活动;新建非突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第一水平)不得超过1000米,改扩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不得超过1200米,新建、改扩建小型矿井开采深度不得超过600米;新建突出矿井开采深度(第一水平)
不得超过800米,生产矿井延深水平不得超过1200米。
煤层瓦斯测算压力达到3兆帕及以上的(通过地面钻井预抽能降至3兆帕以下的除外),经评估论证,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急倾斜煤层,地表水、强含水层和老空水区域下的急倾斜煤层等均要列为禁采区域,不得进行新井建设或改扩建;现有生产煤矿已进入上述区域的要进行安全论证和经济技术比较,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区域,要划定为禁采区,不得进行开采。
责任单位:X煤业集团,省煤层气X煤矿,产煤县(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办)。
2.严格安全准入和许可。
自X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新核准(审批)的建设项目和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对安全设施设计批复之日起1年内未开工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批文件要予以撤销;对已第二次延期安全设施设计批复仍未进行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限不得超过采矿许可证期限,采矿许可证到期的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不申请延期的要予以注销。
责任单位:X煤业集团,省煤层气X煤矿,产煤县(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办)。
3.严格工艺技术及设备准入。
新建、扩建项目要实行机械化开采,建设项目采用的工艺、设施、设备、器材等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
采煤工作面严禁使
用木支柱(极薄煤层除外)和金属摩擦支柱等支护形式,严禁单体支柱放顶煤等非正规采煤方法。
生产企业要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严把设备、电缆、胶带等安全入井关,使用的设备必须按规定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定期对在用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由有资质的机构对主要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及时更新老旧设备,严禁超期服役、带病运转。
责任单位:X煤业集团,省煤层气X煤矿,产煤县(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4.严格人员准入。
从事煤炭生产建设的企业必须有相关专业和实践经历的管理团队。
煤矿必须配备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及防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副矿长,并经安全考核合格,且严禁在其他煤矿兼职。
配全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和水文地质等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经历。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配备专门的防突机构和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须符合要求并持证上岗,其中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20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专业人员每个专业不少于3人,地测专业不少于1人。
责任单位:X煤业集团,省煤层气X煤矿,产煤县(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强化治本攻坚,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