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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0•【字号】闽政办[2011]133号•【施行日期】2011.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13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有效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今年1~4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1.1%,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90.8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

特别是“五一”期间,我省连续发生4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关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势头,决定自2011年5月中旬至2011年底,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通过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客运市场和车辆通行秩序进一步规范,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等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加明晰,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明显降低,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及分工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包括: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整治、机动车辆检测维修和报废回收整治、公路及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场站整治、路面行车秩序整治、重点车辆安全整治、提升事故应急救援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30•【字号】并政办发[2011]7号•【施行日期】2011.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1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市公安局关于《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市公安局)为确保2011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督促指导,强化源头管理,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实现“三个下降,三个不发生”,即:春运期间,交通事故受伤人数同比下降,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国省道长时间交通拥堵,不发生因管理疏漏致使旅客滞留道路挨饿受冻事件,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春运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

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杨继承(市政府副秘书长)副组长:张建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杨志凌(市安监局局长)尹喜平(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成员:孟德东(市新闻中心主任)王晓峰(市文明办副主任)王世瑛(市发改委副主任)董克平(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利(市城乡管委副主任)于振龙(市教育局副局长)张政春(市纪委常委)刘自国(市司法局副局长)崔崇恩(市财政局副局长)高海林(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曹永明(市文广新局副局长)袁琳(市卫生局副调研员)白晓平(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孔向明(市环保局副局长)黄道义(市旅游局副局长)刘豹(市安监局副局长)温建国(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卫华(市农机局副调研员)赵勇(市工商局副局长)孙乃俊(市质监局副局长)苏晓燕(市气象局副局长)贾秀荣(市客运办主任)杨大康(市公交公司副总经理)蔺徐平(太原警备区副参谋长)张小武(武警太原支队后勤部长)韩国琦(太原公路分局副书记)王维红(省保监局财产险处副处长)成学亮(中保财产太原分公司副总经理)李金如(中保人寿太原市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邰富春(太平洋人寿保险山西分公司总经理)邓雅军(太平洋财产保险山西分公司总经理)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负责全市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交通安全联络制度

交通安全联络制度

交通安全联络制度一:为切实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整合部门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工作制度的通知》(**公共交管〔2005〕8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大足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能联席会议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定期通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问题,制订有关事故预防工作措施,部署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研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宏观政策及制订、完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其职能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大足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由县公安局、宣传部、监察局、建委、计经委、市政局、交通局、教委、卫生局、工商局、水务局、质监局、安监局、县政府法制办1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县公安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若遇人事变动自动替补)。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会议由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召集,邀请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或办公室副主任出席会议。

根据县领导指示、联络员工作组向联席会议提出的建议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联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到会的,需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并委托本单位相关领导到会。

联席会议需要召开会议时,由县公安局研究提出会议的时间、内容、列席人员等,征得各成员单位意见后,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联席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部门要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事故伤亡的大局出发,积极提出意见、建议。

关于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210号)和三部局6月4日召开的全国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我市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5号)的要求,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通过明确管理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合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以遏制群死群伤、最大限度控制伤亡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对营运客车和驾驶人动态监控为重点,坚持源头管理和路面管控并重,切实增强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构建道路客运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全面促进客运安全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我市道路客运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加强和改进我市道路客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安监局工会主任)成员:(市交警大队教导员)(市交通局路政运管科科长)(市安监局安全综合监察股股长)(市运管处副处长)(市客运公司经理)(市出租车公司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加强和改进我县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运输局,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兼任副主任。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13•【字号】晋政办发[2009]3号•【施行日期】2009.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08〕35号)精神,省公安厅组织制订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五整顿、三加强”和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其他运输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对事故隐患路段,交通、城建等部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整治,推动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提升各交通运输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各行业、各领域的整体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成立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分管公安工作的副省长副组长:巨宪华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连琪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张润省交通厅副厅长唐晋省安监局副局长边智慧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成员:邢顺喜省监察厅副厅长李海渊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王赋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闫晨曦省建设厅副厅长李书凯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李金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华善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国强省质监局副局长杨春山山西保监局副局长傅平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赵勇省工商局副巡视员姚建忠省农机局副局长谢新宁省军区后勤部副部长杨万伟武警山西总队后勤部副部长戴飞省公路局局长李华中省交通运输管理局局长董新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通知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通知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XX〕XXX号)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20XX年X月至X月在全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督查目的进一步督促各地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XX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深入查找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推动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一)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宣传学习《意见》的情况;(二)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意见》贯彻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或制度的情况;(三)各地区按照《意见》的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四)各地区推动贯彻落实《意见》的有效做法和经验;(五)各地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形势分析研判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三、时间安排及督查形式(一)各地自查阶段(X~X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要立即组织本地区开展检查督查活动,及时形成自查报告,并于X月XX日前以省级安委会文件形式将自查报告及电子文档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抽查检查阶段(X月中旬~X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派出检查组,对各地区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检查,并通报各地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集中督查阶段(X~X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督查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人员以及相关专家组成(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集中对各地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向当地人民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天津市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3.16•【字号】津安办[2012]14号•【施行日期】2012.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安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津安办〔2012〕1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最近,针对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情况,特别是其它一些省市重大事故连续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精心部署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

市安委会办公室也已专门下发了通知,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抓好各类隐患排查整改提出了要求。

近日,市委书记张高丽同志又专门为此做出了重要批示,强调安全重于泰山,务必抓实抓好,确保不出大的事故。

市委副书记、滨海新区区委书记何立峰同志也作出批示,要求各区县和市直相关单位抓好落实,力求全市生产经营平安无事。

副市长王治平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市领导批示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学习,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贯彻落实高丽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等重要文件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迅速把批示精神传达到基层单位和企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关于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X月XX日全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为深刻吸取“8·5”沪渝高速宿松段和宿松县“8·11”一次死亡3人较大交通事故教训,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内容(一)各地、各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二)各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特别是市级挂牌督办道路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月排查道路安全隐患;(三)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四)督查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五)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六)各地、各运输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演练情况;(七)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二、督查时间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三、督查分组安排第一组:组长:XX 市公安局调研员成员:XXX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XXX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管科负责人(兼小组联络员)XXX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XXX 市安监局行政许可科科长XX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科长督查地区:XX县、XX县、XX县及有关危货运输企业(见附表)。

第二组:组长:XXX 市公安局副局长成员:XXX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指导科科长(兼小组联络员)XXX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XXX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运管科长XXX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主任督查地区:XX经济开发区、XX区、XX区、XX区、XX县、XX高速及有关危货运输企业(见附表)。

第三组:组长:XXX 市交通局副局长成员:XXX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书记XXX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纪委副书记XXX 市交通局安全科科长(兼小组联络员)XXX 市安监局综合办副主任督查地区:XX市、XX县、XX高速及有关危货运输企业(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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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安监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对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批示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对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批示精神的通知》(南安监[2012]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不搭乘非营运的车辆出行。

附件:转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对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批示精神的通知
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 2012年2月27日
南安监[2012]15号
转发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对近期道路交通安全
工作批示精神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对近期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批示精神的通知》(桂安监管二[]2012)1号,以下
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实际,严格按照《通知》要
求认真贯彻落实。

同时要认真分析研究春运期间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
势,同时针对当前春运期间农民工外出务工、学生返程车流量增大的特
点,要督促有关部门在国道、省道及领市交界的卡口等客运流量较大的
主干道加大路面巡逻密度,加大对营运客车超员、占道行驶、超速行驶、
强行超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对近期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批示精神的通知
桂安监管二[2012]1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特别是近期一些地市道路交通较大事故频发,截止2月8日,全区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2起,死亡46人,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1起和6人。

2月8日,自治区马飚主席和杨道喜副主席分别在《泉南高速公路较鹿寨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6人重伤40多人轻伤》(《值班要情》第25期)上作出重要批示,马飚主席批示:“请全力救治伤员,查清事故原因。

近期交通事故较多,请开展全区交通安全大检查,多派员上路开展安全检查。

”杨道喜副主席批示:“对近期频发的重大交通事故,应有过硬的措施,请区公安厅、安监局、交通运输厅认真落实马主席的重要批示,立即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开展上路执法。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较大事故多发的势头,特提出以下要求: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的批示精神,全力做好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要深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针对当前春运期间及学习返程高峰期车流、人流增大以及各地的特点,研究采取对策措施,集中开展道路安全大检查,特别要督促有关
部门加大对过境车辆、非载客车辆非法载客行为及运输车辆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当前道路交通安全。

加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查处工作力度,严格实行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道路交通事故,严格实行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对辖区内己经发生的涉及到运输经营单位的道路交通较大事故,要抓紧查处结案。

不仅要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运输企业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通过认真查处事故,严肃责任追究,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隐患堵漏洞,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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