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抗旱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抗旱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25•【字号】鄂政办发[2009]79号•【施行日期】2009.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抗旱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79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我省地处南北过渡带,受太平洋、印度洋季风影响明显,降雨量南多北少,分布不均,加上独特的地形地貌特点,导致局部性干旱每年发生,部分山丘岗地干旱更为频繁,全省性的干旱威胁也不容忽视。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抗旱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68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防旱抗旱减灾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抗旱工作的重要性新中国成立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水利建设,初步形成了防洪、排涝、灌溉三大工程体系。
但是,我省现有灌溉工程体系尚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近一半耕地没有得到有效灌溉,已建工程普遍老化失修,灌溉能力衰减,特别是在大旱年份,小型水利工程设施抗旱能力弱、保灌率低,山丘地区工程性缺水更为严重;城乡供水体系抵御旱灾能力差,大部分城市供水水源单一,防范突发性水危机能力弱;水污染和水资源浪费现象比较严重;抗旱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抗旱管理能力弱。
近年来,由于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我省干旱缺水的矛盾更为突出,大旱和特大干旱间隔时间越来越短,受旱范围越来越广,旱灾损失越来越重。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用水量增加,以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水的依赖性加大,干旱的影响也从农业向城乡供水、工业生产、生态等领域扩展,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今年以来,我省气候较为异常,水旱灾害交替、频繁发生,干旱发生时间早于常年。
特别是进入8月以来,全省大部分地区降水少于同期均值,气温持续偏高,土壤失墒较快,干旱面积急剧增加,影响了农作物生长并造成新的人畜饮水困难。
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现状及发展对策

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现状及发展对策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也越来越受到农民和政府的关注。
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是指对农村地区进行的为改善农田灌溉、饮水和防洪排涝等方面的水利设施建设。
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现状与发展对策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1. 项目规模小小型农村水利工程自身投资规模不大,导致国家很重视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缺少有效的引导和支持。
2. 技术设备滞后由于缺乏专业的技术与设备支持,导致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难以提高工程技术水平。
3. 资金来源不明小型农村水利工程资金来源途径不明确,导致投资主体缺乏有效的资金保障,很难进行实施。
1. 加大政府投入政府应当加大对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提升水利工程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水平。
3. 创新资金来源政府可以探索多元化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资金来源途径,鼓励社会资本和企业加大对项目的投入。
4. 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机制,通过政府与社会共同参与的方式,推动水利工程建设的有效实施与管理。
5. 健全法律法规加强对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建设,提高工程的合规和可持续发展性。
三、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意义和价值1. 保障农业生产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能够提高农田的灌溉水平,保障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2. 提升农村生活水平通过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可以改善农村居民的饮水条件,提升农村生活水平。
3.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可以加强农村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现状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社会的积极参与下,一定能够迎来更好的发展。
唯有加强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才能够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鄂发[2008]1号文件责任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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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鄂发[2008]1号文件责任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2.27•【字号】鄂办文[2008]13号•【施行日期】2008.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鄂发〔2008〕1号文件责任分工的通知(鄂办文〔2008〕13号2008年2月27日)省直有关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鄂发〔2008〕1号),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责任分解如下:一、继续推进优势农产品板块建设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水平,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主产区建设优质稻板块达到2000万亩(省农业厅负责组织实施,省财政厅负责落实专项资金)。
落实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积极做好粮食收购工作。
加大对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省粮食局、省农业厅负责组织实施)。
2、大力发展经济特产作物。
继续巩固和加强优质棉花、双低油菜、果茶、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优势和特色农产品板块建设,推进规模化连片种植。
突出重点区域和产品,建设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省农业厅、省商务厅负责组织实施)。
继续筹措资金用于烟叶基本烟田“千村千亩”工程建设,开展现代烟草农业试点(省委农办会同省烟草专卖局、湖北中烟公司、省财政厅落实资金并组织实施)。
3、加快发展畜牧水产业。
开展畜牧大县创建工作,加快转变畜禽养殖方式,落实规模养殖用地政策和对畜禽养殖业的各项补贴政策。
2008年省里筹措资金对新建经过验收的万头养猪场每个补贴100万元(省农业厅负责组织实施,省财政厅落实有关专项资金)。
加大与中粮集团的战略合作,支持中粮集团在我省投资建设大型现代化养猪场和屠宰厂,带动农民标准化生猪养殖,同等享受国家和省里的优惠政策。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保持农业和农村发展良好势头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保持农业和农村发展良好势头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1.17•【字号】鄂发[2005]1号•【施行日期】2005.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保持农业和农村发展良好势头的意见(2005年1月17日鄂发[2005]1号)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进一步加强我省农业和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努力保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良好势头,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任务目标(一)努力实现“三增”。
粮食增产15亿斤以上,全省人均粮食占有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突破3000元;农业增加值增长4%左右。
(二)深化农村三项改革。
1、农村税费改革。
切实抓好农业税免征工作。
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体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体系和农村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农村经营管理。
严格规范涉农收费,坚决禁止和纠正各种违规乱收费,确保全省农民负担不反弹。
严格执行村内“一事一议”的议事程序、范围、标准。
及时依法、依规处理侵犯农民权益的人和事。
探索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
积极做好村级化债工作。
2、乡镇综合配套改革。
按照《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试行)》(鄂发〔2003〕17号),坚定不移地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
进一步深化7个试点县(市)改革,积极稳步推进全省面上改革,真正做到减轻农民负担,减少财政支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发展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3、国有农场改革。
以理顺国家、农场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为主线,在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社会职能剥离和职工养老保险等项改革的同时,重点实施农场农业税费改革和农场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建立起新的运行机制,激发活力,促进农场更快更好地发展。
探索小型农田水利管护机制新思路——基于湖北省51个乡镇组织的调查

根据引导规划 、 民主参与 、 建后管护 、 法 律 监 管 的程 序 探 标准 , 并 注意研 究市场新需 求 , 及时开发适销对路 的产 品 , 提 高 个层 面 ,
即重主体 【 2 ]付 桂 生 :新 农 村 建设 与城 镇 化 的辨 证 关 系及 其 互动 探 析 Ⅱ 】 . 而对于相关配套设施 及管理维护方面的投入相对较少 ,
王个 [ 3 】李 丽 辉: 2 0 1 1年 中央 财 政 _ = = ¨
h t m, 201 2 -01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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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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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R A R Y E c o N o MI c s
定的无序性和盲 目性 , 造成资源浪费 , 环境破坏。另外有些新
2、 对 策 分析
农村建设也 出现规划不够明晰具体 , 不重视整体规划等问题。
( 1 ) 加 强基础设施建设 。 通过对政府 、 金融机构 和国 内外企
探 索 型 农 用 水
酒 著 5
【 摘 要】小型农 田水利 工程 的建设、 管理及 维护是农村水 利
种社 会力量投身农村 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 扩
大 乡村旅游影响 。
如 何 建设 好 、 管 理好 这 些基 础 设 施 工 程 , 实 践 ( 2 ) 完善产业政 策 , 提高农村产业带动力 。 为了营造新农村 的 一 项 关键 性 工作 。 并 建设与 乡村旅游业发展的 良好环境 , 应大 力培 育农 村合作经济 表 明 必 须 改 革 工程 的建 设 体 制 、创 新 建设 和 运 行 的 管 理机 制 ,
加快推进粮食主产区农田水利建设——湖北省粮食主产县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调研报告

容量均要 求小于 l0 k , O 0 W)但平 原地 区许 多灌 区末 级渠 道 都大 于 1 流 个
量 , 于 河 网地 区 而 言 , 型 泵 站 也 难 对 小
工程 布局 , 结果 只能是 “ 头痛 医头 、 脚 痛 医脚 ” 。当阳市反 映 , 这几年灌区建
了大量 的农 民用水户协会 ,覆盖了大
部分村组 ,但是长期运作得好的协会 仍然较少 :有的协会靠水费分成维持
运转 , 但经费来源极不稳 定; 有的协会
支持 5 3 — 0万亩的中型灌 区建设 ,一 l 5万 亩 中型灌 区几 乎没 有政 策扶持 。
潜江市仅有的 4个中型灌 区 , 2 从 O世
建设 的某个环节 ,没有从整体上考虑
利设施 建设 ( 中: 系要求流量小于 其 渠
1 /、 型灌溉泵站和排水泵站装机 s小 m3
湖北 省 乡镇水 利 服 务机 构 的数
量 、经费保 障程度和服务水平在全 国 处于前列 ,但基层水利服务体 系总体 上仍然较为薄弱 。 一是职责定位不 清。
建设 )不顾 中间( 、 干支渠没 有整修 ) , 形成 “ 梗阻 ”灌 区整体效 益仍然 不 肠 ,
的、 过跨沟渠的小型生产生活桥 、 机械 化生产必须 的机耕路等都不在农 田水 利建设政策 的支持范 围, 目前只能通
佳 。二是灌溉和排涝脱节。监利县水
网密布 ,农 田水利建设资金基本都 用 于提高排涝防洪能力 ,结果堤防越 修 越高 , 排水泵站越来越多 , 实施扬水灌 溉难度却越来越大 ,基本没有抗旱 能
有 的泵站 已经运行 4 0多年 ,破损 不 堪 。山丘 区塘坝 、 塘淤积非 常严重 , 堰
突出抓好绩效管理 推动小农水重点县又好又快发展

金3. 亿元用于小农水建设,有力推 理。一是突出政府监管职责。坚持把领 关 口。严格 绩效 挂钩 ,根 据考 评结果 , 82 1
1 农村财政与财务 21#g5 4 o2 期
理财经纬
以林养渠” 以鱼养 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 相应扣减后三名县市补助资金用于奖励 水利设施,推行 “ 先进 ,有力促进了项 目建设和资金管理 堰” 以库养会”的管护模式等。 、“
效,在创新中求发展”的工作理念,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县通过领导小组统筹、水利规划统筹、 懈。二是落实社会监理责任。聘请专业
动工作 思路 、投入方式 、 护模 式 、 管 监 预算管理 统筹等方式 ,不 断加 强农田水 工 程监 理员 ,发现 问题及时 纠正 ,确保
督方式等四个方面的转变,以绩效管理 利资金整合。21年,全省小农水重点 工程质量。三是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 00 为核心,积极探索小农水建设管理的新 县有效整合资金高达 1 亿元。例如 , 项 目区每个村设立公示牌,自觉接受群 2 路子 ,实现了小农水重点县又好又快发 鹤峰县整合相关资金 5 0 0 多万元实施 众监督。有的县还从项目所在地村组干 0
一
,对前期工作 、建设管理 、 步完善政策激励、建设管理、考核验 投融资渠道,鼓励各类社会资金以合作 实施细则》
收 、长 效管 护 等机 制 都提 出 了明确 要 制、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小型水 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建后管护等方面
湖北省小农 求,并通过召开现场会和事前 、事中、 利建设,通过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 作了系统的规定。制定了 《
,按 照 事后全过程监管,保证各项措施落实。 革,盘活存量、扩大增量,逐步探索形 水重点县竞争立项 暂行 办法》
关于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与建议

二者资金也有最高限额 , 通过 “ 一事一 塘 、堰塘至农田的支渠、毛渠淤泥较为
农投资指南 ,指导各部门支农投资安 目建 议 书 、可 行 性研 究 报告 和 初 步设 行 ,造成一 部分 资金 流失 的主要 原
排。
计 ,在规划指导下 ,今后所有渠道的 因 ,要创新资金运行机制 ,设立专户
( )资金投入相 对不足 一
南漳县是个农业县,农业在经济份 级有关部门同意批准。资金投入和项目
“ 三分建、七分管” 。长期以来,农
额中举足轻重。虽然近几年各级加大了 建设出现了一些各自为战,项目规划及 业项目工程存在着重建轻管的思想,小 对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 , 但与实际 布局缺乏通盘考虑,再加上建设投资标准 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用、管相互脱 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以九集镇为 也不一致;因此, 造成农村小型水利工程 节,运行管理和维护补偿责任难于落实
一
( )项 目建设的任务 比较 重 三
目前 ,农田小型水利基础设施有了 落实来看 , 泵站、堰塘的管护机制要好
定的改善 ,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客观 于渠道的管护机制。有的是只用不管、
地方财政是个吃饭财政 ,对农业和小型 地讲,农田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还任 不维护;有的管护报酬不能兑现,管护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十分有限 , 有时 重而道远 ,就南漳县九集镇来讲 ,目 责任人没有积极性等,小型农田水利基 配套资金很难到位。再从农民自筹资金 前 ,该镇还有33 多条毛细渠系需要 础设施运行管护机制缺乏有效的、持久 20
( )项 目建设投入 比较分散 二
( 渠道不 畅)” 旱 凸子” 、“ 、渍涝地 、 “ 望天收” ,有的淤泥严重后,干脆当田
当前, 对农田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种,导致涝不得排 、旱不能灌。二是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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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
来源:鄂政发〔2010〕50号
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意见
鄂政发〔2010〕5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建设,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重大意义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是重要的农业基础设施,是农民群众热切期盼的民生工程。
经过多年建设,我省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已具有一定规模,但普遍存在超期服役、超限运行,老化失修、老损严重,管护缺位、效率低下等问题,加上今年我省遭受严重洪涝灾害,我省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损毁十分严重。
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是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持续发展的关键措施;是改变农村水环境现状,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有力手段。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明确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县级农村水利综合规划为统筹,以中央和省财政农村小型水利建设项目为平台,以整合各项财政支农资金为保证,以工程配套改造和管护机制改革为手段,以提高农业保障能力为目标,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推动农村小型水利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目标任务。
以现有大中型灌区的田间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续建、配套和改造为主,开展小型水库、小型排灌泵站和小型塘、坝、堰、窖、井等水源工程以及田间末级渠系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
同时,要在突出重点的基础上,建设适度规模的高效节水灌溉、现代化灌排渠系、雨水集蓄高效利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含水价改革)等不同类型的示范片。
在区域规划布局上,因地制宜,江汉平原以小型灌排设施更新改造为主,大力开展中低产田改造,继续扩大高产农田面积;鄂北岗地以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主,不断提高末级渠系配套率,大力发展节水灌溉;鄂东、鄂南、鄂西、鄂西北等山丘地区以巩固、改造、发展塘、坝、窖等小型水源工程为主,着力恢复和扩大灌溉面积,逐步消除水利灌溉“死角”。
要通过3-5年集中建设,基本解决“卡脖子”工程和“最后一公里”工程等突出问题,达到田间渠道畅通无损、渠系建筑物启闭灵活、排灌泵站运转正常、水源工程能蓄能排、中小河流健康安全的效果,初步实现基本农田“旱能灌、涝能排”的目标。
要按照轻重缓急的要求,抓好水毁工程修复工作。
要结合工程管护和运行机制改革,着力提升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
水平,逐步实现持续良性运行,使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投入政策
各地要按照“规划统筹、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共建”的原则,多渠道增加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投入。
切实增加公共财政投入。
各地要不断增加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投入,确保投入总量持续增长,投入比例稳步提高。
继续设立省级农村小型水利建设专项资金,逐步增加投入,有计划分步骤支持各地农村小型水利建设。
各市、州、县政府要按照“调整结构、整合资金、加大投入”的要求,积极引导,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增加对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投入。
进一步整合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各地各部门在实施有关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应当与县级农村水利综合规划相衔接,在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的前提下,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大力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高产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将农村小型水利作为建设重点。
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投入。
各地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主体作用,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民主议事、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等方式,用足、用活、用好农村“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建设。
为积极推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小型水利建设,2010年,省财政先安排1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进行试点引导,待总结经验后,再逐步加以推广。
各市、州、县已经设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要逐年增加资金规模,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尚未设立的,要力争短期内设立。
同时,要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将抗旱、节水灌溉等机械设备纳入补贴,引导和鼓励农民积极投入,发展节水灌溉和提高农机化率。
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
通过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及投资回报机制,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类社会资金以合作制、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小型水利建设。
四、创新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机制
建立激励机制。
对中央和省财政直接补助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专项工程项目,积极探索竞争立项的有效形式,严格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综合考虑自然因素、经济因素和绩效因素,重点考虑绩效因素,达到奖优罚劣、争先创优的效果。
对全省面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推行“以奖代补”,按照多干多补、少干少补、先干先补、不干不补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小型水利建设。
强化项目管理。
各地要在精心设计、精致施工、精细管理上狠下功夫,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管理模式,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县级财政报账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同时,努力提高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化管理水平,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农村小型水利项
目相关信息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分析处理,直观反映全省建设情况,确保各地项目集中连片、分步实施。
创新考核验收办法。
要根据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新形势、新特点,不断细化完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考核验收办法。
对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投入、项目整合、投资使用和监管以及管护机制等进行全面考核,并按考核结果逐年重新确定各项目县资格和资金安排额度。
对农村小型水利建设重点县,要严格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末位淘汰等方式充分调动各项目县的积极性。
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建立群管为主、专管为辅,专群结合的新型农田水利服务体系。
落实省级财政用于水利技术服务的“以钱养事”资金,积极探索实现公益性水利技术服务和民间自治管理共赢发展的模式和办法。
要大力扶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组建用水户协会,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推广以林养渠、以鱼养堰、以库养会及受益户共有制等有效形式,明确产权主体,筹措管护资金,真正走上平时有人管、损毁有人修、更新有能力的良性轨道,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农村、农民长期受益。
要大力推广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不断完善灌溉水价改革和水费计收制度,逐步推进水利工程两部制水价,对农业供水已实现终端计量的,用水户协会的合理运行费用可计入水价成本,努力构建水价财政补贴机制,切实解决水利工程建后管护的资金难题。
五、切实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将农村小型水利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要认真编制县级农村小型水利建设规划,并纳入县级农村水利综合规划。
各部门与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相关的资金必须切实按照规划组织实施。
同时,要建立监督机制和评估机制,对项目申报、建设管理、建后管护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认真做好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舆论宣传。
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农村“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和发动群众自觉履行义务,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民主管理,努力营造受益农民自觉投入、社会参与共建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