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移交程序
如何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移交工作

开发 和发 挥 国有 资产 的投 资 、融 资
机制 。 王 一 、 加 强行 政 事 业 单位 国有 资
产 清 查 核 实 工 理基 础 工作 薄弱 。 较 多 的单位 账 面只有 固
定 资 产价 值 . 没 有 建 立 固定 资 产 明 细账 , 不 能全 面 反 映 资产 管理 使用 情况 。 由于对 资产 的品牌 型号 、 数量、 存 放地 点 、 使用部门 、 使 用人 、 使 用状 况 等 未 作记 录 , 账存 资 产与 实物 资产 不能 一一 对应 . 给 资产 管 理工 作
( 三) 管理制 度缺 失 。由于 没有 健全 的管 理 制度 . 实物 资 产与登 记 在册 资产 不相符 的现象 比较 普遍 . 影 响 了资产 的安 全 完整 、 保值 、 增值 。 主要 表 现在 以下几 方面 : 一是 资 产 更新 后 . 清退 下 来 的 旧资产 闲置 在库 房无 人 问 津 . 没 有作 进 一 步 的分 类 处 理 , 更 没 有 回收 资产 的残 值 。二是 存在 漏记 资产 的 现象 . 使部 分 资产 形成 了账 外资 产 . 脱离 了监 管范 围 三是 由于管 理责
进 行 资 产 的清 查 核 实 .重 点 理 清 房 屋 资产 的产 权 归属 、 面 积测 绘 、 账 面
行 政 事 业单 位 固定 资产 在 保 证 行政 事 业 单 位 正 常运 转 . 促进 经济 发展 和社 会进 步方 面发 挥 了重 要作 用 审计 发现 . 行 政事业 单 位 固定资 产管 理工 作 中还 存 在 一些 问题 . 应 加强 管理 . 提 高管理 水平 。 存 在 的 问题 ( 一) 专职 管理 人 员缺乏 。 多数 行政 事业单 位 固定 资产 的管 理人 员是 兼职 人员 由于 未经 专 门的业 务培 训. 缺乏 专 业 知识 和 管 理 经验 . 开 展工 作 仅 凭个 人 理 解. 致使 固定资 产管 理 比较混 乱 。较 多 的单 位 存在 资 产 领用 及保 管无 记 录 、 公 共 资产无 清理 登 记和 个人 使 用 资产 无借 用手 续 等“ 三无” 现象
有关国有资产资产划转移交协议6篇

有关国有资产资产划转移交协议6篇篇1甲方(移交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接收方):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特定国有资产,现因特定原因需将相关资产移交给乙方,并由乙方接管。
为明确双方权益,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及合规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总则本协议旨在明确国有资产的划转移交事项、双方权利义务及交接程序等。
双方确认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保值增值及合规使用。
二、移交资产概述1. 国有资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2. 资产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如:房地产、设备、知识产权等)3. 资产数量及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附件清单)4. 资产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5. 资产价值评估:双方共同委托专业机构对移交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资产价值。
三、移交事项1. 甲方将上述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移交给乙方。
2. 移交过程中,双方应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避免损失。
3. 甲方应提供资产的合法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确保资产无争议。
4. 乙方在接收资产后,应依法依规使用、管理和保护资产。
四、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接收资产。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资产的使用、管理和保护情况。
2. 甲方义务:(1)按照本协议约定移交资产。
(2)提供资产的合法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
(3)确保资产无争议,无权利纠纷。
3. 乙方权利:(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移交资产。
(2)乙方在接收资产后,有权自主决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和保护方式。
4. 乙方义务:(1)按照本协议约定接收资产。
(2)依法依规使用、管理和保护资产。
(3)确保资产安全、完整,避免损失。
五、交接程序及时间安排1. 双方应共同制定详细的交接计划,明确交接时间、地点、方式等。
国有资产转让程序完整详细版

国有资产转让程序完整详细版国有股权转让有股权转让即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等规定和相应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之规定,对于转让方而言,国有股权交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一、初步审批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二、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三、审计评估XXX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四、内部决策让渡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让渡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如果采取协议让渡方式,应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让渡方和受让方应当草签让渡合同,并按照企业内部决策步伐进行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让渡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
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让渡的决议。
五、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被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股权的批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
六、签订协议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七、审批备案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八、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有关国有资产资产划转移交协议5篇

有关国有资产资产划转移交协议5篇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国有资产资产划转移交协议一、双方协议的基础和目的为了规范和明确国有资产的划转过程,保障国有资产的流转安全与合法性,特制定此国有资产资产划转移交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原则的协议。
本协议的签署双方是资产划转方(以下简称“转让方”)和资产接收方(以下简称“接收方”)。
二、双方协议的主要内容1. 资产划转事项1.1 转让方自愿将所属国有资产划转至接收方名下,并接受接收方的资产接收。
1.2 接收方同意接受转让方所划转的国有资产,并保证对所接收的资产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 被划转资产的确定2.1 转让方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被划转资产清单,并出具相应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
2.2 接收方在确认被划转资产无误后,应签署资产接收证明,并且自觉承担起被划转资产的管理与维护责任。
3. 资产划转手续3.1 转让方应当清理被划转资产的相关手续文件,并主动协助接收方完成国有资产登记备案、过户等手续。
3.2 接收方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被划转资产的审计工作,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完成相关资产的过户手续。
4. 资产划转的过程4.1 双方应当就资产划转的过程进行合作,确保国有资产划转的顺利进行,并共同维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4.2 在资产划转的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并确保每一环节的合理、可行。
三、双方协议的权利和义务1. 转让方权利和义务1.1 转让方应当真实、准确地提供被划转资产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2 转让方有权要求接收方对被划转资产进行妥善管理和维护,确保资产的使用和流转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接收方权利和义务2.1 接收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提供详细资产信息,并对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2.2 接受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管理所划转的国有资产,确保资产的安全、稳定。
区国有资产移交工作实施方案(1)

XX区国有资产移交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和《XX区国有资产整合运作方案》(X区府办发〔2018〕XX号)等文件的要求,及时将清理后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移交给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集中运营管理。
为保证移交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移交的范围和内容(一)移交范围。
①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所使用的办公资产、所使用管理的出租门面及土地资产(不含群团资产、集体资产和、教育、卫生等系统的公益性资产)。
②工信、粮食、商业、林业等系统管理的企业资产。
③企业改制后移交给区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中心、区商业资产营运中心、区粮食营运中心的资产。
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人武部管理的资产。
⑤政府批准的其他资产。
(二)移交内容。
国有资产移交主要是经营权的移交。
个别条件成熟资产可以权属过户产权移交;部分行政企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并入注入区国资中心,可以实行产权移交。
大部分资产只需经营权移交。
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要将本单位使用的办公资产和所使用管理的出租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权全部移交给区国资中心。
其移交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房产、门面、土地、厂房、农场等的租赁合同、产权证书、抵押担保合同等(含承租户通过公开招租方式获得承租权的相关手续和资料)。
二、移交的程序和办法(一)移交程序。
①租金清算。
移交前清算所有经营性资产的租金和保证金上交情况。
②资料整理。
移交前所有的整理档案资料情况必须整理齐全。
③协议签订。
资产移交单位要与国资中心签订资产经营权移交协议并附移交清单。
④档案移交。
各项资产的产权证书、经营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收益情况资料和档案情况资料等必须全部移交清楚。
(二)移交办法。
①经营性资产移交。
除群团组织、集体组织外,全区行政、企事业单位所使用管理的房产、门面、土地、厂房、农场等资产的经营权全部移交区国资中心,由区国资中心实行现代企业制度运营管理。
②办公和自营自用资产的移交。
国有资产资产划转移交协议

国有资产资产划转移交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协议背景与目的1.1 国有资产的定义及范围1.2 划转移交的原因和必要性1.3 协议的目标和预期效果第二条合同主体2.1 国有资产划出方的基本情况2.2 国有资产接收方的基本情况第三条国有资产的划转3.1 划转资产的清单及详细信息3.2 划转资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变更3.3 划转资产的登记和备案手续第四条划转资产的估值与补偿4.1 资产评估机构的选定与评估流程4.2 划转资产的估值方法与结果4.3 如有必要,划出方对损失的补偿方式第五条合同的履行与监督5.1 双方在划转过程中的义务与责任5.2 设立监督小组或监管机构5.3 定期汇报与审计监督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6.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6.2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后果6.3 合同终止后的资产处理方式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7.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解决方式7.2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的管辖法院第八条保密条款8.1 双方对合同内容和相关信息的保密义务8.2 保密信息的范围与期限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修改与解除9.1 合同的生效条件9.2 合同修改的程序9.3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后果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10.2 违约责任的认定与承担方式第十一条合同的履行期限11.1 合同的签订日期11.2 资产划转的完成日期11.3 合同的终止日期第十二条附加条款12.1 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条款第十三条合同的签署与备案13.1 合同签署的时间与地点13.2 合同备案的程序与期限第十四条完整协议14.1 本合同构成双方完整的协议14.2 前期的任何口头协议或书面文件均无效14.3 本合同的修改与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协议背景与目的1.1 国有资产的定义及范围本协议所称的国有资产,是指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文物、森林、水资源等不动产和股票、债券、基金等动产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国家所有的资产。
有关国有资产资产划转移交协议6篇

有关国有资产资产划转移交协议6篇篇1国有资产资产划转移交协议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制定和执行国有资产资产划转移交协议,是必不可少的。
国有资产是国家的财富,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必须加强管理和保护。
资产划转移交协议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一种方式,是国家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一、协议的内容1. 转让方:国有资产所有人2. 受让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3. 资产内容:国有资产的种类、数量、价值、所有权等相关信息4. 资产划转期限:资产划转的时间范围5. 资产划转条件:资产划转的要求和条件6. 资产划转方式:资产划转的具体方式和程序7. 资产划转的责任和义务:转让方和受让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8. 资产划转的监督和检查:对资产划转的监督和检查机制9. 其他事项: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事项二、协议的执行1. 资产划转的具体实施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认真履行资产划转的职责和义务。
2. 转让方要将国有资产划交给受让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资产划转。
受让方要按照协议的规定接收国有资产,并妥善保管和管理国有资产。
3. 资产划转完成后,受让方要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登记,并建立台账,做好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4. 资产划转的过程中,双方要互相配合,共同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资产划转的顺利进行。
5. 资产划转的结果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接受监督和检查。
三、协议的监督和检查1.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资产划转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转让方和受让方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资产划转的合法、规范和安全。
3.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资产划转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四、协议的终止1. 协议的有效期届满后,如果双方没有继续的意愿,协议自动终止。
2. 如果有一方违反了协议的规定,导致了资产划转无法继续进行,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国有资产移交程序

国有资产移交程序为做好市属国有企业划转移交工作,现将有关企业划转涉及有关程序通知如下:一、资产划转1.由划出单位梳理拟划转资产资产明细清单,详细列表,一般需包含以下内容,若无账面价值,则划入单位需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的市场价值为准;2.由划入单位拟写划拨请示文件并附上拟划转资产清单报国资委审批并印发批复文件,若划转资产为行政、事业单位所持有的资产,则需上报到市政府审批同意并印发批复文件;(所有划转行为需是无偿划转,否则会产生相应税费);3.由划入、划出单位根据划转资产清单,现场核对资产情况,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订移交协议,协议格式根据资产类型等不同制定;4.划入单位根据划转批复文件、划转资产清单向税务部门申请税收减免或免征的涉税证明;若划转资产清单无账面价值,则需进行资产评估,以市场价值申请免税5.划入单位根据划转批复文件、划转资产清单、税务部门涉税证明、原产权证书、权籍证明、宗地图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变更手续;二、股权划转(承建制划转)1.由划出单位梳理拟划转股权明细清单,详细列表,一般需包含以下内容;2.由划入单位拟写划拨请示文件并附上拟划转股权清单报国资委审批并印发批复文件,若划转股权涉及行政、事业单位所持有的股权,则需上报到市政府审批同意并印发批复文件;(所有划转行为需是无偿划转,否则会产生相应税费);3.由划入、划出单位、被划转股权单位根据划转股权清单,核对股权情况,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订移交协议,协议格式根据股权类型等不同制定;(实际操作中,该步骤可以与“4”条一并实施)4.被划转单位根据划转批复文件、划转股权清单、工商登记机构统一股权转让合同(由划入、划出单位签订)、股东会决议、新制定的公司章程等到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5.由于股权变更不涉及被划转单位的经营管理变动,相应的债权债务无需进行划转移交,而由划入单位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人员交接(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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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市属国有企业划转移交工作,现将有关企业划转涉及有关程序通知如下:
一、资产划转
1.由划出单位梳理拟划转资产资产明细清单,详细列表,一般需包含以下内容,若无账面价值,则划入单位需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的市场价值为准;
2.由划入单位拟写划拨请示文件并附上拟划转资产清单报国资委审批并印发批复文件,若划转资产为行政、事业单位所持有的资产,则需上报到市政府审批同意并印发批复文件;(所有划转行为需是无偿划转,否则会产生相应税费);
3.由划入、划出单位根据划转资产清单,现场核对资产情况,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订移交协议,协议格式根据资产类型等不同制定;
4.划入单位根据划转批复文件、划转资产清单向税务部门申请税收减免或免征的涉税证明;若划转资产清单无账面价值,则需进行资产评估,以市场价值申请免税
5.划入单位根据划转批复文件、划转资产清单、税务部门涉税证明、原产权证书、权籍证明、宗地图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变更手续;
二、股权划转(承建制划转)
1.由划出单位梳理拟划转股权明细清单,详细列表,一般需
包含以下内容;
2.由划入单位拟写划拨请示文件并附上拟划转股权清单报国资委审批并印发批复文件,若划转股权涉及行政、事业单位所持有的股权,则需上报到市政府审批同意并印发批复文件;(所有划转行为需是无偿划转,否则会产生相应税费);
3.由划入、划出单位、被划转股权单位根据划转股权清单,核对股权情况,编制移交清单,双方签订移交协议,协议格式根据股权类型等不同制定;(实际操作中,该步骤可以与“4”条一并实施)
4.被划转单位根据划转批复文件、划转股权清单、工商登记机构统一股权转让合同(由划入、划出单位签订)、股东会决议、新制定的公司章程等到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登记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5.由于股权变更不涉及被划转单位的经营管理变动,相应的债权债务无需进行划转移交,而由划入单位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人员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