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全套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体系)
最新全套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汇编(体系)(2019汇编)

华泰建设集团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试行)集团生态环境保护部二○一九年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节依据、目的、适用围 (1)第二节管理容与要求 (1)第二章组织机构.................................................................... 3第一节成立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3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职责................................... 3第三章环境保护目标责任 .. (5)第一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5)第二节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 (5)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1)第一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1)第二节环境保护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14)第三节环保事故管理制度 (19)第四节环保培训教育制度 (24)第五节环保奖惩管理制度 (26)第六节环境治理管理制度 (28)第七节环境治理主要措施 (30)第八节“跑、冒、滴、漏”管理制度 (31)第九节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32)第十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35)第十一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 (39)第十二节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1)第五章附则 (44)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依据、目的、适用围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环保工作,改善企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以及市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节能、减耗,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生产资源集约化、生产方式环保化、生产工艺清洁化、道路运输无尘化、企业管理制度化、建设区域生态化,促进企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第三条认真贯彻国家“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环保理念,企业领导、员工要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及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企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做好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加剧,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变得越来越重要。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是指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维护生态安全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其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政府应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逐步改善环境,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二、建立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监测体系。
政府应设立环境监测机构,制定和实施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和管理。
三、制定环境风险评估制度。
政府应针对各类环境污染源实际情况,完善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及时评估环境风险潜在危害。
四、加强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管理。
政府应制定并实施保护生态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推动高效节能和资源回收利用。
以上是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一些方面。
正视环境问题、担当起环境保护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环境保护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系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管理,确保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环境保护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系统应当依法建立,定期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其有效运行。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环境保护责任制第五条各单位应当明确环境保护的责任分工,设立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制定环境保护计划和目标,并监督和评估其执行情况。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定期进行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设立环境监测点,监测并记录环境质量数据,及时报告环境问题和污染情况。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制定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做好环境事故的应对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污染物减排与治理第九条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防止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和推广先进的治理技术和设备,改善排放状况,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合理使用和管理资源,推广清洁能源和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第四章环境风险评估与预防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和预防,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环境风险评估机制,对潜在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通过科学技术手段,预测和评估环境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第五章环境信息公开与参与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及时公开环境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当积极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第六章环境保护奖惩与监督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奖励制度,激励和表彰环境保护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九条各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当接受环境保护监督和检查,定期报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
第三条企业(以下简称单位)应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第四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设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单位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章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第七条单位应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并严格执行。
第八条单位应加强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九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十条单位应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生态环境问题,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第四章生态环境保护培训与宣传第十一条单位应定期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单位应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增强员工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第五章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与考核第十三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机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整改。
第十四条单位应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对生态环境保护成果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达标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奖励第十五条单位应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第十六条单位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为社会生态环境的改善作出贡献。
第十七条单位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生态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
为了解决环境问题并推动可持续发展,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制度能够规范各方的行为,明确责任和义务,从而避免环境破坏和污染的发生。
其次,制度可以提供依据和手段,促进环境保护的落实和执行。
最后,制度也能够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加强各方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推动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内容1. 法律法规体系生态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构成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基础。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环保标准、责任和处罚措施,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2. 环境评估和监测制度环境评估和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关制度要求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建立起环境监测网络,及时收集和分析环境数据,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 环境污染治理和修复制度环境污染治理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
相关制度要求各类污染源采取减排措施,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同时,还需要建立污染修复制度,对已经受到破坏的环境进行修复和恢复。
4. 生态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各国建立了一批自然保护区。
相关制度要求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重要生态系统,提高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 生态环境公众参与制度公众参与是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重要环节。
制度要求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增强公众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关注度,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各国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例如,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加强了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工作;欧盟建立了严格的环境标准和污染排放监管制度;美国制定了一系列环保法律,实施了环境污染的减排和治理措施。
生态保护管理制度

生态保护管理制度1. 背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生态环境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和挑战。
为了保护珍贵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和实施生态保护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指导生态保护管理工作,确保生态环境的质量和稳定性,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3.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生态保护管理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在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水域等自然系统以及人类活动影响到的生态环境中,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4. 主要内容4.1 生态监测与评估- 建立生态监测网络,定期对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研究生态变化及其影响因素。
- 制定生态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生态环境的质量状况并进行监测结果分析和报告。
4.2 生态保护规划- 制定生态保护规划,明确生态保护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 强化生态保护区划管理,实施差异化保护政策,划定保护区边界和功能分区,保护重要生态系统和关键物种。
4.3 生态修复与恢复- 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修复受损生态系统,恢复生态功能。
-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濒危物种保护和栖息地保护,促进物种自然繁衍和栖息地的恢复。
4.4 强化环境监管- 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 完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推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4.5 宣传与教育- 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
- 加强生态保护知识的普及,培养生态文明的理念和价值观。
5. 执行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定期进行生态保护工作的自查和评估。
6. 监督与考核建立生态保护管理系统,定期进行生态保护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对不履行保护责任和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7.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生态保护部门所有,经过必要的程序和程序修改后,由生态保护部门发布实施。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文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文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态安居环境,根据生态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生态环境,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执行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
第三条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统筹规划、科学管理,依法治理、源头防控,责任明确、监管有力。
第四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是:控制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保护水资源,提高水质;加强固废治理,推动循环经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态安全。
第五条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不同区域、行业和对象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和标准。
第二章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第六条建立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确定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的指标体系、方法和标准,及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源监测结果。
第七条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监测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污染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第九条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区域,要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目标,并跟踪监测其整改进展情况。
第三章污染物排放管理第十条各类污染源应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必要的污染治理设施,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系统,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环境保护部门有权随时对污染源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污染源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污染物排放监测,并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建立污染物排放数据监测和公开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污染物排放情况。
第四章生态保护和恢复第十四条公共绿地、湿地、森林等自然生态资源应得到保护和合理利用,不得随意破坏。
第十五条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保护和恢复工作,并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施。
最新全套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体系)(2019年汇编)

四川华泰建设集团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试行)集团生态环境保护部二○一九年1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节依据、目的、适用范围 (1)第二节管理内容与要求 (1)第二章组织机构................................................................ 3第一节成立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 3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职责 ................................ 3第三章环境保护目标责任 .. (5)第一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5)第二节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 (6)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1)第一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1)第二节环境保护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14)第三节环保事故管理制度 (19)第四节环保培训教育制度 (24)第五节环保奖惩管理制度 (26)第六节环境治理管理制度 (28)第七节环境治理主要措施 (30)第八节“跑、冒、滴、漏”管理制度 (31)第九节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32)第十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35)第十一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 (39)第十二节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1)2第五章附则 (44)3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依据、目的、适用范围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环保工作,改善企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以及广安市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节能、减耗,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生产资源集约化、生产方式环保化、生产工艺清洁化、道路运输无尘化、企业管理制度化、建设区域生态化,促进企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第三条认真贯彻国家“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环保理念,企业领导、员工要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及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企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做好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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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泰建设集团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试行)集团生态环境保护部二○一九年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节依据、目的、适用范围 (1)第二节管理内容与要求 (1)第二章组织机构................................ 3第一节成立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3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职责................ 3第三章环境保护目标责任. (5)第一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5)第二节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 (5)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1)第一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1)第二节环境保护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14)第三节环保事故管理制度 (19)第四节环保培训教育制度 (24)第五节环保奖惩管理制度 (26)第六节环境治理管理制度 (28)第七节环境治理主要措施 (30)第八节“跑、冒、滴、漏”管理制度 (31)第九节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32)第十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35)第十一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 (39)第十二节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1)第五章附则 (44)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依据、目的、适用范围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环保工作,改善企业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以及广安市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节能、减耗,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生产资源集约化、生产方式环保化、生产工艺清洁化、道路运输无尘化、企业管理制度化、建设区域生态化,促进企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第三条认真贯彻国家“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环保理念,企业领导、员工要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及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企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做好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集团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适用于各部门、各单位与环保关联的一切相关作业。
第二节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五条集团生态环境环保工作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环保优先,发展至上的理念,做好固体废弃物及危废品的处置工作,做到环保整改率达100%,确保全年无一般性及以上的重大环保事故。
第六条为保证集团各项生态环境环保工作目标的实现,应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体系,层层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集团年度环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未按要求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给予相关责任人200 ——5000元的处罚。
第七条各单位、部门要根据集团的年度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制定本单位、部门的环保工作目标,并为实现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
未制定的给予相关责任人 200——5000 元的处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节成立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帅晓东副组长:刘启明成员:沈鹏,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集团生态环境保护部。
具体人员组成如下:生态环境保护部主任:沈鹏(兼)生态环境保护部副主任:杨建平成员: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及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职责第八条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重视公司生产产生的废水、粉尘、固体废物以及噪声的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
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企业的日常生产管理中。
第九条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指导、管理、监督各部门、各单位所属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条加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建立健全落实全员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废水、粉尘、废渣和噪声污染的治理,提出治理规划,落实治理资金,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污染治理。
第十一条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活动。
第十二条负责组织各类环保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
第十三条负责对各施工单位现场环保工作的制度、方案、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负责环保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五条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落实专人管理,做好运行台账记录,建立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各类环保实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六条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申报企业生产和排污状况,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企业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发生重大改变时,及时向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完成集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第一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为保护环境,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杜绝各类环保事故的发生,经集团研究决定,制定如下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第十八条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十九条杜绝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采购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时要索取相关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或安装、调试、运行。
第二十条新建、改扩建项目时,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建设项目对环境有污染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新建、改扩建项目时,应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条件不符合禁止建设和施工。
第二十三条新建、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运行正常后3个月内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禁止继续生产。
第二十四条严禁向生活水体排放各种含有害物质的污水。
第二十五条污水排放的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二节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集团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副总为副组长,集团环保部及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及专兼职人员具体落实环保工作。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环保职责一、总经理是集团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集团的环保工作负总责。
二、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制度、标准和集团有关环境保护的决定、制度。
三、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环保目标责任制,督促层层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
四、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对造成事故、事件的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决定。
五、确保环保资金投入,减少污染影响。
六、定期向集团董事局报告环境保护和污染状况及建议。
第二十七条分管副总经理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一、分管副总经理是集团环保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全面牵头、负责集团环保工作的组织开展。
二、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决定、制度。
三、负责建立健全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主持召开生产环保专题会议。
四、检查、考核集团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组织对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六、及时如实上报环保事故。
七、定期向集团总经理报告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第二十八条生态环境保护部环保职责集团生态环境保护部是集团环境监督管理工作部门,对集团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的环保工作实施监管。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决定、制度。
二、检查、考核集团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的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监督集团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管理网络。
四、监督集团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五、监督检查执行“三同时”规定的情况,参加建设项目环保及其设施的验收工作。
六、参加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的建设项目、技改项目的验收工作,并有权进行监督。
七、定期及不定期组织检查集团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的环保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制度建设、台帐登记、档案建立、环保培训、三废排放、事故处理、隐患排查及整改等。
八、对不执行环保工作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超标的单位或个人,有权责令停止排放、进行整改并作出处罚。
九、有权对单位或个人提出环保工作的意见。
十、参加环保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一、定期向集团分管领导报告环境保护和污染状况及建议。
十二、及时如实上报环保事故。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各单位环保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环保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制订本部门、本单位的环境的责任制。
三、负责组织本部门、本单位排查环境因素并评价。
四、识别本部门、本单位适用的环境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就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五、就环境管理问题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
六、组织环保监测与检查,并督促整改不符合环保规定的项目。
七、负责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环保工作制度、计划和本部门、本单位的长远规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八、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环境保护的目标及“三废”治理计划,并提出实施规划的具体方针和措施。
九、落实好两个“三同时”,即新建项目的“三同时”及环保工作“三同时。
十、组织制定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一、负责环境保护奖惩制度,定期向有集团提出考核意见。
十二、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各种污染事故,并及时向集团汇报。
第三十条环保专员环保职责一、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二、组织本部门、本单位与环境有关的教育与培训。
三、组织制订各种环境运行管理制度并实施。
四、组织制订各种环境应急预案并实施。
五、组织环保新技术的学习和交流,推广环保新技术的应用,促进环保工作的开展。
六、宣传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环保知识。
七、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及本单位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环保工作的各项禁令和规定。
八、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有关“三废”的治理方针、政策。
九、对不执行环保工作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超标者,有权责令停止排放,进行整改。
十、严格落实“三同时”的规定,确保环保工作的开展。
十一、确定环境监测点,并建立制度、制定、档案和其它基础工作。
十二、对随意倾倒废液、废渣的部门及个人有权制止,并提出批评或处罚。
十三、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操作管控,对储罐、机泵等按要求认真及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或避免跑、冒、滴、漏的发生。
十四、监督落实“清净下水”措施,并严格按监督执行,不得造成水体污染。
十五、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与维修,避免环境污染事故,保证环保设施运行率达100%。
保证工作环境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十六、正确分析、判断和及时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环保事故处理在事故萌芽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