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红军案例分析标答48句话
左红军总结《专业实务案例分析》通关必备36张图

建筑工程学院2013年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辅导左红军《专业实务案例分析》通关必备36张图优路教育2013年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案例分析通关必备(36张图)案例(无节奏流水)某分项工程包含依次进行的甲、乙、丙三个施工过程,每个施工过程划分成四个施工段组织流水施工,三个施工过程的流水节拍见下表。
为了缩短工期,项目经理部的进度控制部门安排乙施工过程提前一天开工。
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乙施工过程的每个施工段完成后至少要养护两天,才能进行丙施工过程的相应施工段施工。
各施工过程的流水节拍见问题:1.该分项工程应采用哪种流水施工的类型组织施工?说明原因。
2.甲、乙、丙三个施工过程之间的流水步距分别为多少天?3.试计算该分项工程的流水工期。
4.绘制该分项工程的流水施工横道图。
答案:1.该分项工程应采用无节奏流水施工的类型组织施工。
因为该分项工程的同一个施工过程流水节拍不相等,不同施工过程的流水节拍也不相等,流水节拍没有规律可循。
2.两个流水步距(1)甲和乙2 6 9 11—) 3 5 8 112 3 4 3 -11k甲、乙=4天实际k甲、乙=4-1=3天(2)乙和丙3 5 8 11—) 4 6 7 103 1 24 -10k乙、丙=4天实际k乙、丙=4+2=6天3.T=∑k+∑t n+∑j-∑c=(4+4)+(4+2+1+3)+2-1=19天4.如图2.1.1图表1案例【2007公路(五)部分内容】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承接了一座4×20m简支粱桥工程。
桥梁采用扩大基础,墩身平均高10m。
项目为单价合同,且全部钢筋由业主提供,其余材料由施工单位自采或自购。
项目部拟就1号~3号排架组织流水施工,各段流水节拍见下表。
1#排架2#排架3#排架A基础施工10 12 15B墩身施工15 20 15C盖梁施工10 10 10根据施工组织和技术要求,基础施工完成后至少10天才能施工墩身。
案例分析答题技巧

每一要点最好先用一两句话、一两个词概括,然后再简单论述几句。
事故案例分析报告的一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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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经过(概述) 二、事故性质认定和原因分析 1.性质认定 2.直接原因 3.间接原因 三、事故责任划分与处理建议 1.直接责任 2.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间接责任) 3.领导责任 四、事故教训 五、预防措施与对策 1.技术措施与对策 2.组织管理措施与对策
白昀
是否执行了安全标准化
组织保障:机构、人员配备
是否落实了有关 “三同时”的要求
企业负责人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安全投入不足。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是否执行
是否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是否存在官僚和腐败现象,因而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执法力度是否到位。
案例分析需要掌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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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措施重点 机械危害控制措施 电危害控制措施(7个方面) 防爆控制措施 管理控制措施
管理、技术教材上的有关内容,特别是选择,有时也有叙述。
1
2
白昀
整改措施
*
01
针对不同的事故及其原因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02
取代或控制用量 明火或高温表面 摩擦与撞击 防止电火花
三要素 燃料 氧气 火源
白昀
01
电气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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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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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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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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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白昀
*
纯知识型方面的问题 一般这种题与给出的现场或场景没有直接关联的关系,题目 给出的资料/信息,答题一般也用不上,属于纯知识型问题。 如: (1)简述火灾爆炸的发生条件/三要素; (2)影响可燃性混合气爆炸极限的因素; (3)简述制定预防可燃性混合气发生火灾爆炸措施的原则 并按每项原则举出三个实例; (4)简述某装置/设备运行/生产过程/作业活动中应 有的安全附件/安全设备/应急装备;
案例分析答题方法与技巧

本案中,胡某某利用自己的职务,明知他人有具体的请托事项而收 受其财物,虽然收受财物时未作出任何承诺,也无法证明事后他利 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谋取了利益,但这并不影响其行为的本质,其 行为仍应当构成受贿。主要理由如下:
一是从胡某某的行为来看,其非法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明显侵犯 了职务上的廉洁性。本案中,在明知他人对自己有请托事项的情况 下,胡某某仍然收受请托人财物,显然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且主 观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成心非常明显,因此,其收受财物的行为 明显违背了职务上的廉洁性要求。
2、以受贿论的情形:〔1〕党和国家 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财物 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 人所有的,以受贿论。〔2〕党和国家 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党 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 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 物,或者收受、变相非法收受请托人 财物的行为。〔此行为专业术语通称 为“斡旋受贿〞〕
〔4〕触犯此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情形:贪污党费、 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 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5〕 贪污共犯问题: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 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 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 污共犯论处,行为人可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6〕贪污既遂与未遂的认定。应当以行为人是否 实际控制财物作为区分标准,已实际控制财物的 为既遂。
2、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国家工作人员范围: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单 位〔国有公司、企业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 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侵犯的对象是公 共财务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 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资金 的财产。〔注私人 财产,以公共财产论〕〔3〕贪污刑事立案金额标 准:5000元以上。
2020年佑森左红军解读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实务》真题及答案解析版本

C.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D.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答案:A
解析:单位工程是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各单位验收。
20.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墙面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属于A级的场所是()。
A.宾馆
B.办公楼
C.医院病房
D.住宅楼
答案:C
解析:墙面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是医院病房;而宾馆、办公楼、住宅楼的墙面装饰材料燃烧等级属于B1级。
A.单股铜线
B.绝缘多股铜线
C.编织软铜线
D.铜绞线
答案:C
解析: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使用编制软铜线。
17.施工现场污水排放需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发证的主管部门()。
A.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B.环境管理部门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市政行政管理部门
答案:D
解析:施工现场污水排放要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政管理部门签署污水排放许可协议,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
答案AE
解析:按事故的原因和性质分类,分为生产事故、质量问题、技术事故、环境事故。
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
27.建筑施工中,垂直运输设备有()。
A.塔式起重机
B.施工电梯
C.吊篮
D.物料提升架
E.混凝土泵
答案ABDE
解析:垂直运输设备大致分为四类:1.塔式起重机;2.施工电梯;3.物料提升架;4.混凝土泵。
28.根据控制室内环境的不同要求,属于I类民用建筑工程的有()。
A.餐厅
B.老年建筑
C.理发店
D.学校教室
E.旅馆
答案:BD
解析:I类民用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案例分析讨论材料(含答案要点)汇编

案例分析讨论材料案例一:某药店从一无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阿莫西林数盒,并且未作购进记录,事后被药品监管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
于是执法人员对该药店立案查处,并对上述药品进行了抽验,检验结果为假药。
【问题】1.本案例中某药店存在哪些违法行为?2.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是分别处罚还是选择一相对严重的情节进行处罚?答:1、该药店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从没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规定、第四十八条“销售假药”的规定、第十八条“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的规定。
2、某药店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多条规定,依据相关条款是分别处罚,还是合并处理后择一情节较重行为处罚,这涉及到如何理解“合并处罚”的中“吸收原则”、“合并原则”的涵义及其与“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关系。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为人数个违法行为应分别处罚;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触犯一个法律规范的两个法条,行政机关可一次作出两个处罚。
)首先,从“合并处罚”的性质来看,行政法中的“合并处罚”参照了刑法中的“数罪并罚”原则。
因此,参照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可以这样来理解“合并处罚”,即某个行政相对人在某一行政法律关系中,存在两种以上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裁量后,按照法定原则最终决定适用何种类型的处罚。
尽管《行政处罚法》中并未对这种处罚类型加以明确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却往往会出现某些需要合并处罚违法行为,以此来减轻相对人的负担。
从本案来看,某药店的行为分别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七十四条以及第十八条的规定,而违法者均为药店。
因此,具备数个同时需受处罚的情节。
而这时,执法人员就要考虑两种不同情形,即如果这些法律规范规定由不同的执法部门对上述行为进行处理,那么,就不能做出重复罚款的决定。
只有当这些条款属于同一个执法部门时,才属于“同一行政法律关系”,才存在法条竞合的空间。
2023年一级建筑建造师左红军课程

2023年一级建筑建造师左英雄课程一级建筑建造师是我国建筑行业的重要从业人员,具备一级建筑建造师资质意味着责任重大、技能要求高。
在2023年,左英雄课程备受关注,成为热门话题。
这是一个颇具挑战的考试,需要考生在建筑行业的知识和技能上有着扎实的掌握。
下面我们将从不同的方面来探讨2023年一级建筑建造师左英雄课程。
一、课程背景2023年一级建筑建造师左英雄课程是为了适应我国建筑行业新形势、新要求而设立的。
建筑行业发展迅速,技术更新换代快,对一级建筑建造师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越来越多的专业知识需要掌握,越来越多的技术需要运用,而左英雄课程正是为了满足这一需求而设立的。
它以新的视角、新的理念来引领建筑行业的未来发展。
二、课程内容左英雄课程包含了大量的知识点,涵盖了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材料与施工工艺、建筑构造、工程经济与合同管理等多个方面。
其中,工程管理的内容颇为丰富,包括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多个方面。
建筑材料与施工工艺也是考试的重点,考生需要掌握各类建筑材料的性能特点、使用范围以及合理的施工工艺。
左英雄课程的内容十分全面,考生需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三、备考建议针对2023年一级建筑建造师左英雄课程的备考,我认为,首先要系统学习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比如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材料与施工工艺等方面的基础知识,这是备考的基础。
要结合实际工作经验,理论通联实际,通过实际案例来加深理解,这样会更加深入、真实地掌握相关知识。
多做一些真题,提高解题能力和应试技巧也是备考的重要方面。
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坚持不懈,只有经过长期的努力和积累,才能在左英雄课程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四、个人观点我认为2023年一级建筑建造师左英雄课程是一个非常有挑战性的考试,但也是一个非常值得努力的目标。
通过系统学习、理论通联实际和不断的练习,我相信每一位考生都能够在这门考试中取得不错的成绩。
左英雄课程的涵盖面很广,也为我们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提高了行业内从业者的整体素质。
左红军笔记《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管理部分

左红军案例主要分五章:1、质量管理;2、安全管理;3、现场管理;4、信息管理;5、规范管理;6、流水施工;7、网络计划;案例分析题一般就三题:一、找错题(35分左右);二、简答题:1补齐题;2、现场总结的作文题三、计算题:1、清单涉及的计算;2、成本涉及的计算;3、流水网络涉及的计算;答题技巧第一章:质量管理(10分)质量针对的是永久工程的实体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资料验收的统一标准考点一:验收的六项规定一、五个概念:1、验收:(考试中看验收组织主体不能错位)⑴针对实体的验收(小的:甲方可委托监理验收乙方;大的:竣工验收只能甲方验收乙方);永久工程实体验收,包括构成永久工程的材料设备由监理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不签字,材料设备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⑵针对措施的验收(项目经理验收作业班组eg搭设的脚手架行不、塔吊安装的行不;考试中问脚手架搭设完监理及时组织了验收是否妥当?不妥,应由项目经理组织验收,因为脚手架是措施项)记住:模板是个例外,由监理工程师验收2、空间概念(工序-检验批-分项-分部)3、质量检查⑴检查的主体(2方):①施工单位(先检查);②监理方(旁站、巡视检查、平行检验)引申:验收的主体:验收的组织主体:验收的参加主体:验收的监督主体(有时如:地基基础验收、竣工验收):质监站⑵检查的单元(什么时候检查)①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都要检查;②工序是施工单位的最小检查单位;③关键工序监理要进行旁站检查(旁站是监理检查的一中方式)⑶检查的方法:①目测法:看、摸、敲、照;②实测法:靠、吊、量、套;③试验法:理化试验、无损检测(常用有超声波探伤、X射线探伤);4、怎么验收?(作文题)---自检审检两结果①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报验,并附相关报告(简称:自检)。
②监理审核资料合格后,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检查(简称:审查资料、检查实体)③如审查和检查均合格,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施工单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④如审查或检查不合格,施工单位按监理要求整改,自检合格后重新报验。
(完整版)左红军48句话

左红军案例分析标答48句话1、分包单位可以将分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
2、施工方案经论证审查合格,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3、工程分包应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合同中未约定的,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
4、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并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5、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6、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的15日内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7、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垫资,并不能把承诺垫资作为加分的条件,这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投标人。
8、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不得开工。
9、合同法律关系是独立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建设单位依据施工总承包合同支付工程款;总承包单位依据劳务分包合同支付分包工程款,总承包单位不能以建设单位未付工程款为由拒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
10、总承包单位依法将部分工程分包的,不解除总承包单位的任何合同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部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总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11、如工程量的增加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12、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程损失应由业主承担;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期损失应由业主承担。
13、因异常恶劣的气候属于不可抗力,施工机械损坏和施工人员窝工是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14、索赔成立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事件是对方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事件;事件已造成本方当事人的损失;按索赔程序及时提出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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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左红军案例分析标答48句话本资料由优路教育教研人员,根据对2004-2012 年全国一级建造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真题深入研究的基础总结而成。
主要是用来解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中案例分析里的简答题部分的内容,主要涉及到案例分析考试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合同、成本五大块内容,有的内容直接是考试中的简答答案,频繁在考试的标答中出现,但天下没有万能的标答,也不能诠释所有文字题答案,所以学员在实际的学习和案例分析答题中,
要密切关注案例的实际背景,这48句经典内容有助于迅速提高案例分析答题的专业性和准确性,从而在考试能够取得高分。
1、分包单位可以将分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
2、施工方案经论证审查合格,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3、工程分包应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合同中未约定的,应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
4、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并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5、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
告上签字。
6、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的15日内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7、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垫资,并不能把承诺垫资作为加分的条件,这是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投标人。
8、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
工许可证,施工单位不得开工。
9、合同法律关系是独立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建设单位依据
施工总承包合同支付工程款;总承包单位依据劳务分包合同支付分包工程款,总承包单位不能以建设单位未付工程款为由拒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
10、总承包单位依法将部分工程分包的,不解除总承包单位的任何合同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部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总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11、如工程量的增加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幅度,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12、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程损失应由业主承担;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工期损失应由业主承担。
13、因异常恶劣的气候属于不可抗力,施工机械损坏和施工人员窝工是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责任。
14、索赔成立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事件是对方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事件;事件已造成本方当事人的损失;按索赔程序及时提出了索赔。
15、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16、建设单位收到工程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1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18、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19、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0、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1、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2、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
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3、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24、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
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5、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6、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7、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8、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29、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
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30、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经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审查论证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然后报送了项目监理机构,总监审查合格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31、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32、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33、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4、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并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35、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36、安全检查主要方法:“看”、“听”、“问”、“量”、“测”、“转”(运转试验)。
37、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8、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分包单位应根据每天工作任务的不同特点,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
39、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造册,资格证书复印留查,并按规定年限进行延期审核。
40、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对夜间施工或人员经常通行的危险区域、设施,应安装灯光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41、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
42、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43、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4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5、任何投标文件均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应有委托授权书原件。
46、根据相关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其投标文件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否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7、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48、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