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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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概论》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概论》心得体会

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概
论》心得体会
在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概论》这门课程期间,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以下是我
对该课程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是中国根据自身国情和
实践经验形成的独特理论。

这一体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指
导思想,强调人民至上、法治为基石的原则。

通过法治的方式来推
动社会进步和保障人民权益,十分符合中国的国情。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注重整合和平衡各种法
律资源。

在这一体系中,党的领导地位得到了重视,法律与道德、
规范与实践相结合,形成了一个相互依存、相互支持的法治体系。

这种整合和平衡使得法治更加全面、协调和高效。

此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注重法治建设的实践性。

在这一体系中,实践被视为法治的基础和检验标准。

法律的制定和
实施必须贴近实际、服务人民,最终实现公正和效果。

最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发展离不开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

法治的进步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形成共识和共同行动。

综上所述,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概论》让我更加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特点和重要性。

我相信通过深入研究和实践,我们能够更好地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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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通用3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通用3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通用3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心得体会篇1通过前一点时间的学习,本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

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

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

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

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心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心得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心得社会主义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

在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法治在中国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也领悟到了如何将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前进的有力武器。

首先,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是依法治国。

这是通过法律的力量对国家治理、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进行把握和调整,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利益的有效手段。

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深刻认识到法律的权威和法律规范的约束力,不断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规定,积极参与到维护法律的实践中。

其次,社会主义法治的要义是平等保障和公正司法。

这是在法治框架下,通过平等保障和公正司法,保护人民权益,处理各类纠纷和矛盾,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

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公平、公正和法律保护的有效运作,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和谐。

再次,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需要加强法律治理和制度创新。

这是通过科学、公正、效能和可持续的法律机制,规范社会行为,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途径。

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把握法治发展的时代背景,回应社会需求,注重科技创新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建立起符合实践需要的法律体系,营造法治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中,我也认识到了当前中国在法治建设方面的优势和不足之处。

首先是优势。

中国已经建立起广泛参与的法治文化体系,形成了全面、立体、多层次的法律制度,推进了法律意识和文明司法。

同时,中国还采取了实施政府依法行政、推进司法公正、加强民主监督、创新社会治理以及改革行政诉讼等一系列措施,深入推进了法治建设。

其次是不足。

中国在法治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司法现象对人民权益保护不够有力,法治观念需要进一步普及,法治宣传和人才队伍建设还有待提高等。

应该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提高司法公正,加强勤政廉政,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为法治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2.内涵:依法治国:核心内容人民民主;法制完备;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权力制约执法为民:本质特征以人为本;保障人权;文明执法公平正义:价值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合法合理;程序正当;及时高效;服务大局:重要使命把握大局;围绕大局;立足本职党的领导:根本保证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3.本质属性:三统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1)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为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提供政治保障。

(2)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为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提供群众基础,是真正落实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要求。

(3)坚持依法治国,为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提供鲜明的时代内涵和可靠的法律保障。

(4)“三个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与活的灵魂。

三至上(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1)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意味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各项事业都在党的领导之下,坚持党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这本身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

2)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就要求做到执法为民、服务大局、公平正义,要求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把人民的需要作为工作重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

3)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要求全社会对宪法法律一体遵行,党要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执法、司法严格实施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正是的坚持依法治国内在要求。

依法治国第一段: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

(广大人民—在党领导下—依法管理国家社会、经济文化等—保证各项工作依法进行—实现制度化、法律化—是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注意力转移而转移)依法治国是我党在治国方略上重大抉择。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总结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总结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总结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1、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1)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思想宝贵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学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法与经济的关系、法的本质、人权、人民主权、人的自由和解放、法律权威和法的职能经典论述。

(2)列宁的法治思想:列宁主义的法治理论和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实践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开启了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道路(3)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法治思想(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中的法治思想 2、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文化资源)民为邦本、公正执法、以法治国、礼法并用等合理成分3、西方法治思想(有益借鉴)人民主权论、基本人权论、权力制约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至上论等。

(二)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四次创新:1、第一代领导集体: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第二代领导集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律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死刑不能废除;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一国两制构想法律化,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3、第三代领导集体: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4、第四代领导集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八个方面: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实现了领导干部职务和政治生活的法治化转变;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人权得到可靠法律保障;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法治环境不断改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得到加强。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1、一切立法活动的先导;(立法)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执法)3、司法机关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司法)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导引;(文化)5、发展法学教育、繁荣法学研究的重要保障。

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我的心得体会归纳总结

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我的心得体会归纳总结

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我的心得体会归纳总结。

一、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特征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以依法治国为基本方略,以公正司法为保障,以法治教育为基础,以宪法为核心。

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终受益者和评判者,在任何时候都要把保障人民利益和维护人民权益放在首位。

以依法治国为基本方略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要义。

一个法治化的国家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不分贵贱,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公正司法为保障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保证。

只有建立起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机关和审判体系,才能保证每个人都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保护。

以法治教育为基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前提。

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和提高公民法治素养,让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从而更好地参与和推动法治建设。

以宪法为核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最高指导思想。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法治建设的基石,宪法要求政府管理国家、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依照法律保护人民权利。

只有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实施管理,才能对国家和社会形成强有力的制约和规范。

二、社会主义法治的意义与价值社会主义法治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破除了旧的社会法制体系中的弊端和缺陷,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治为个人和社会提供了保障和利益,是平稳公正的社会治理模式,有助于推动社会生产力和文明程度的提高。

社会主义法治让社会更公正、更有秩序。

社会的安定和有序是任何社会治理模式的核心目标。

在社会主义法治中,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是其基本职责之一。

法律在积极引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并通过法律的制约和监督,用法律规范社会行为的各个层面,使得社会公正和平稳化得到有力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有保障个人权益的作用。

个人权利在社会主义法治中拥有了更广泛和更有效的保护。

个人的自由、财产、隐私等权利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公民据此能够更大程度自由发挥自身的权利和能力。

理论法学总结

理论法学总结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总结第一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构成:1、核心和精髓——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2、根本原则——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3、基本理念——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4、政治基础——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重要保障——建设公平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和基本内容法治的基本概念——通过法律使权力和权利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社会主义法治的特点——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政治性:以社会主义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人民当家作主,代表最广大的人民的利益】人民性:根本目标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社念的理论基础人民是法治的主体,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力社念的特点科学性: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开放性:与时俱进;兼容并蓄【社念始终能够指导中国的法治实践,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三个至上的精神实质【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三个至上的内在关系【(1)党的事业就是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2)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遵守和执行宪法和法律(3)人民利益就是宪法和法律的最高价值(4)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标志,共同反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人民民主——政治基础和政治前提法制完备——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依法治国树立宪法法律权威——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社念的核心内容权力制约——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以人为本:执法权本质执法为民保障人权:执法目的是社念本质特征文明执法:执法手段社念的基本内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正义合法合理是社念的价值追求程序正当及时高效服务大局——把握大局、围绕大局、立足本职——是社念的重要使命【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局部利益服务于总体利益】党的领导——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领导、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领导、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组织领导第二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运用一、社念在立法中的基本运用——执法为民要求民主立法;公平正义要求科学立法二、社念在执法中的基本运用——法治国是执法的基础和前提——法律保留;法律优先执法为民是执法的本质要求执法目的;执法手段与方式公平正义是执法的重要要求服务大局是执法的必须考虑【局部利益与总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司法中的运用:1、运用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法律效果是首要标准——公平正义的要求【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兼顾;做到个案公平与普遍正义的兼顾;做到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的兼顾】政治效果是根本保障——党的领导、服务大局的要求【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职权的兼顾;做到推动发展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兼顾】社会效果是最终目标——执法为民的要求【做到依法判决与诉讼调解的兼顾;做到依法审判与接受监督的兼顾;做到坚持专业性与坚持群众路线(人民性)的兼顾;做到坚持法理、情理与道理的兼顾】2、“古今”与“中外”资源在司法中的地位本质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统一来源上:来于人民、属于人民我国司法体制的优越性配置上:四大权力互相制约与配合行使上:独立行使职权与接受监督相结合国家利益与私人利益相统一VS私人利益至上社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区别礼治、德治与法治相统一VS法治作为主流社会控制手段情、理、法相统一VS以法律本身为思考重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VS法律效果为追求目标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动力与路径动力:以政府推进为主,以社会演进为辅:【政府推进为主符合我国的国情;政府推进能够减少法治建设的风险与成本;政府推进能够巩固法治建设的成果】路径:统筹兼顾、以我为主【法律移植符合全球化的要求;法律移植有利于迅速完善本国的法律体系;法律移植有利于为创新提供标本;本土资源有利于调动法制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本土资源有利于增进制度的适应能力】第三部分:法理学部分从社会看法律——法与道德一、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关于“法与道德”的基本认识——始终坚持法与社会现象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原理,使各种社会现象共同为国家的发展服务二、法与道德的基本理论1、西方法与道德关系的两大基本流派自然法学派基本主张【结合命题:法与道德在概念上有必然联系;无效命题: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没有效力,不是法律】法律实证主义学派基本主张【分离命题:法与道德在概念上没有必然联系;有效命题:没有道德基础的法律有效力,仍然是法律】2、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下法与道德的关系法与道德的联系【内容上:很多时候法律的内容来自于道德;效力上:完全违背基本道德的法律很难维持其效力,而违背法律的道德也会面临被改造或否定的命运;实施上:法与道德互相实现】法与道德的区别【起源上的区别:法主要来自国家的强制规定,道德则来自社会的自发演进;对象上的区别:法主要规范人的行为,道德则可以约束人的思想与观念;起作用方式上的区别:法主要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作为实施后盾,以制裁为主要模式;道德更多依靠社会舆论与社会压力,以自律为主要模式3、如何分析法律的道德基础问题法的成立与生效不以道德为基础,然而,法应该接受道德的影响,对于不道德的法律,我们应该坚持法律本身的标准加以完善和修改4、如何分析道德的法律强制问题合法性分析——道德是否符合法律的基本要求可行性分析——性质上是否可以强制:一般来说私人道德,只涉及到思想与观念的道德是不能法律强制的;公共道德,涉及到人与人行为的是可以法律强制的强制的成本与收益:法律强制会不会引起新的社会问题,能不能有效的取得成效有没有更好的替代性手段:除去法律,有没有其他的手段来实现该道德,包括社会激励、政府弘扬、舆论倡导、个人教化等5、如何分析法律与道德冲突的问题法律定性——要运用部门法的知识分析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道德定量法与道德相关的论述题1、如何分析法律的道德基础?2、如何分析道德的法律强制?3、如何分析法与道德的冲突?答题步骤:一、是什么;二、为什么;三、怎么办。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依法治国:即国家和社会所有的行为都应该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实现法律的平等适用和公正执行,保证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2.法律至上:法律是整个社会的根基和规范,是公民的行为准则和红线,必须得到全体公民的尊重和执行。

3.公正公平:法治的核心是维护公正和公平的原则,确保一切行为都
要遵循公平、公正的标准,避免任何形式的不平等和不公正的行为。

4.人民为本:法治的最终目的是保护人民权利,促进人民福利,维护
公民权益和自由,保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5.宪法保障:宪法是全国公民和各级政府行为的准则,必须得到全体
公民的尊重和执行,确保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6.领导干部带头:领导干部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力量,必须带头遵
守法律,积极推动法治建设,并负起承担责任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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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总结宋光明万全的准备是胜利之因,祝大家顺利通过司法考试!网上互动答疑地址:/sifakaoshipeixun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1、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1)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思想宝贵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学本体论、价值论、方法论,法与经济的关系、法的本质、人权、人民主权、人的自由和解放、法律权威和法的职能经典论述。

(2)列宁的法治思想:列宁主义的法治理论和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实践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开启了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道路(3)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法治思想(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中的法治思想 2、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文化资源)民为邦本、公正执法、以法治国、礼法并用等合理成分3、西方法治思想(有益借鉴)人民主权论、基本人权论、权力制约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至上论等。

(二)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四次创新:1、第一代领导集体: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第二代领导集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法律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死刑不能废除;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一国两制构想法律化,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3、第三代领导集体: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4、第四代领导集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八个方面: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实现了领导干部职务和政治生活的法治化转变;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人权得到可靠法律保障;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法治环境不断改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得到加强。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1、一切立法活动的先导;(立法)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执法)3、司法机关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司法)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导引;(文化)5、发展法学教育、繁荣法学研究的重要保障。

(教育)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三者统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统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结构根本要求: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统一)要求法律人具有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专业性)(统一)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一)最终的根本标准首要的基本标准根本原则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统一)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根本保证)法律约束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以人为本、保障人权、文明执法思想、政治、组织领导政治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保障: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注意:一、如何理解三个至上,对三者统一、三个至上、三性、三个效果如何有机统一的把握是关键,对大家做论述题有帮助1、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三个代表。

党的事业就是维护、发展人民利益,忠诚于党的事业就是人民利益至上。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人民利益就是宪法和法律的最高价值,要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宪法和法律至上就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体现,是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的制度表达。

2、反对片面强调法律至上:(1)法律受社会生活的制约,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为统治阶级服务。

(2)任何国家的法律都必然受到民意的影响,从民意中寻找到法律制度与法律活动本身的合法性。

因此,强调: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

3、反对只讲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不讲法律效果。

(1)宪法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表现为法律文本的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是党的事业与人民利益的制度表达(2)统治阶级遵守法律,正是对统治阶级利益的最大维护。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要求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强调“法大于权”,(3)不得以牺牲法治为代价追求所谓“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4、要求法律人必须讲求:(1)政治性:法律人要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毫不动摇,忠诚于党的事业,要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党的领导与服务大局)(2)人民性:坚持以实现人民利益为法律人的出发点与归宿点;坚持以人民是否满意作为判断政法工作成败得失的根本标准(执法为民与公平正义)(3)专业性:法律人要增强立法、执法、司法能力,提高专业素养。

(依法治国)二、对于五大重要方面内涵的把握,同样对于论述题有帮助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树立宪法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以人为本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保障人权是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文明执法是执法为民的客观需要。

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而价值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合法合理是公平正义的内在品质,程序正当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与载体,及时高效是衡量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尺。

4、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把握大局是服务大局的前提条件,围绕大局是服务大局的根本保证,立足本职是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

现阶段,党和国家的大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5、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1)思想领导: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2)政治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制度的本质上,坚持三者统一;在司法权的来源上,来自人民;在司法权的配置上,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在司法权的行使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自觉接受党、人大、政协、群众监督;在司法权的运行上,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3)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组织领导。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这里同样对于论述题有帮助(一)完善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内容民主、程序民主,扩大公众参与立法;法制统一:宪法至上,下位法不与上位法抵触,同位阶法不抵触;体系完备: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二)依法行政合法行政是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合理行政是合法行政的重要补充高效便民是依法行政的价值体现权责统一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政务公开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三)严格公正司法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树立司法权威,发扬司法民主。

司法民主包括司法主体民主、司法程序民主、司法目的民主。

司法主体民主体现为:其一,人民直接参与司法(人民陪审员与人民监督员),其二司法人员通过人大制度产生。

司法程序民主的核心是司法公开制度。

司法目的民主表现为司法为民。

四、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把握,对论述题有帮助(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理解从法律体系本身来看,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要把握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应当齐全;第二,各个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应当制定出来;第三,以法律为主干,相应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当制定出来与之配套;第四,法律体系内部应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

用以上标志来衡量,我国已形成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统一整体。

(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三个方面相适应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历程来看,充分体现了三个方面的“相适应”。

一是与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相适应。

二是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

法律体系构建必须紧紧把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紧紧把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不能脱离和超越现实,也不能为了体系而体系。

三是与法律体系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

法律体系逐步形成和不断完善的过程,既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反映,也是法律体系自身规律的体现。

法律体系要经历一个从无到有、从初步形成到基本形成再到形成、然后经过不断完善趋于更加成熟的过程。

(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征的把握1、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这就决定了我们构建的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体系,它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它包括的全部法律规范,它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必须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以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要求。

这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法律体系的本质区别。

哪些法律需要制定,哪些法律不需要制定,具体法律制度的内容如何,都要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出发,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和长远利益出发。

2、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

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

改革开放作为当代中国的伟大社会实践,为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波澜壮阔的舞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相伴而生、相互促进,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一方面,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法律体系构建提供内在需求和动力,提供实践基础和经验。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越向前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越深刻,对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的要求就越迫切,法律体系构建所依赖的基础也就越扎实。

另一方面,法律体系的构建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法制环境,积极发挥促进、规范、指引和保障作用,注意妥善处理法律稳定性和改革变动性的关系,在及时肯定已有成功做法、巩固已有改革开放成果的同时,又要为进一步改革开放留下空间。

3、这个法律体系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科学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

与此相适应,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集中行使立法权的前提下,为了使我们的法律既能通行全国,又能适应各地方千差万别不同情况的需要,以便在实践中能行得通,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宪法原则,我国逐步确立了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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