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商丘涉铁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领导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全市下半年重点经济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商政办〔2016〕83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全市下半年重点经济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正文:----------------------------------------------------------------------------------------------------------------------------------------------------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全市下半年重点经济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商政办〔2016〕8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7月20日,市委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研讨(扩大)会议,市长张建慧对我市下半年经济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准确把握商丘当前的发展阶段性特征,清醒认识商丘基本市情,进一步坚定发展的信心,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会议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
请各责任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每月2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适时就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一、持续聚焦产业集聚区,不断完善产业链条,壮大产业集群,实现产业高端化和产业价值链上突破1.抓好扩能项目建设。
根据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确定每个产业集聚区抓好5个扩能项目建设,加大协调力度,加大破解瓶颈制约力度,加大服务扶持力度,推进5个扩能项目尽快建成投产,为完善产业链条、夯实产业基础、促进经济发展奠定基础,进一步增强抵御和抗击风险的能力,营造更广阔的招商空间、更好的招大引强的条件。
责任领导:江文玉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全面启动新开工项目。
对今年计划新开工项目、产业集聚区内项目要加快开工建设。
市政府重点项目三项清单已发至各县(区),要对照清单和去年招商引资、今年计划新开工项目仔细梳理,具备条件的尽快开工建设。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丘市人民政府文件商政〔2010〕55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商丘市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五月三十日商丘市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为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科学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监督检验检疫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10〕14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建城〔2010〕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为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筑节能为重点,以技术创新和制定创新为动力,因地制宜,统筹实施,着力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全面完成节能改造任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制定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是国家政策性规定,也是国家“十一五”期间节能规划中一项重要的工作。
目前我市大部分既有建筑供热系统普遍缺乏计量设备和调节手段,热用户无法自主调节,供热能源浪费严重,供热建筑无计量装置,无法考核单位和设施的能耗。
实施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照供热计量收费,可大大提高用户节约用热的积极性,促进供热系统的节能。
同时,对建筑物实施节能改造,可降低热耗约30~50%,有效减少原煤消耗,减少二氧化硫和氮氧化合物的排放,使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三、供热计量改造的计划和目标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和省政府下达的节能改造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以下工作计划和目标:(一)实施供热计量改造,重点通过行为节能降低能源消耗,从而实现节能目标。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商丘市人民政府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商丘市人民政府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梁园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2016年4月12日,市人民政府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示范区人民医院、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园等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为加快项目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商丘市人民政府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李思杰(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陈向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吕文松(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树仁(市卫生计生委主任)薛凤林(梁园区人民政府区长)成员:刘建军(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任宏华(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明勇(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曾庆国(市环保局副局长)柳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许庆运(市规划局调研员)冯先宏(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刘建华(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洪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郭艳丽(梁园区总工会主席)胡继勇(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局长)肖伟才(国网商丘供电公司工会主席)蒋家东(市中心医院院长)王斌(市第五人民医院院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张树仁兼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示范区人民医院项目组、尚荣集团区域企业总部项目组、医药企业项目组、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组和药品医疗器械物流中心项目组等五个项目组。
(一)示范区人民医院项目组。
组长:陈向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副组长:吕文松(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树仁(市卫生计生委主任)成员:刘建华(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胡继勇(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局长)蒋家东(市中心医院院长)王斌(市第五人民医院院长)(二)尚荣集团区域企业总部项目组,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牵头组建。
(三)医药企业项目组、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组和药品医疗器械物流中心项目组,由梁园区人民政府牵头组建。
来源:/fg/detail2019126.html。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2016年信息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16〕39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2016年信息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2016年信息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16〕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商丘市2016年信息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6日商丘市2016年信息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拓展网络经济空间,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发展整体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信息化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市为目标,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加快重点行业智能化改造,培育发展新技术、新业态和新型生产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顶层设计,推进统筹协调。
加强对信息化发展趋势和规律的跟踪研究,依托国内优秀科研机构,对我市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深入分析市场需求、产业基础、创新能力,编制发布《商丘市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科学指导我市信息化发展工作,加快推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二)突出示范带动,推进“两化”深度融合。
一是实施“机器换人”智能制造示范工程。
充分利用高新技术、互联网技术对生产流程、工艺和产品进行改造提升,促进自动化成套(集成)装备、工业机器人、人机智能交互、智慧车间、智能化功能部件等现代制造集成系统和核心智能测控装置的广泛应用,推动优势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商政[2017]37号【发布部门】商丘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实施日期】20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商政〔2017〕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6〕7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职权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豫政〔2017〕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行政职权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行政许可事项5项,承接1项;取消行政处罚1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征收3项、其他职权26项、公共服务2项;下放其他职权1项、公共服务1项;调整行政处罚1项、行政征收3项、其他职权4项、公共服务17项;新列入行政处罚12项、行政强制2项、其他职权4项、公共服务2项;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项,调整4项,新列入6项。
二、严格规范行使行政职权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行使职权,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
要及时对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作相应调整,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
对取消的行政职权,要不折不扣执行,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和变通;对下放的事项,要加强业务培训和督促指导,明确相应的监管措施,确保承接部门接得住、管得好;对保留的行政职权,要进一步优化服务,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要全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建国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1 / 1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建国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商政任[2015]8号
【发布部门】商丘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23
【实施日期】2015.09.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建国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商政任〔201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建国任商丘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商丘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
王春芳、付五好、姬艳峰任商丘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耿小均任商丘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调研员。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构编制【发文字号】商政办[2015]86号【发布部门】商丘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6.30【实施日期】2015.06.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商政办〔2015〕8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6月30日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商丘市委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商发〔2014〕18号),设立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能转变加强的职责:(一)加强应急、督查、信息等服务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关工作。
(三)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全市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县(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五)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制、机制和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六)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13•【字号】商政办〔2018〕107号•【施行日期】2018.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18〕10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商丘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月13日商丘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构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是新形势下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的重大举措,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治本之策。
为贯彻党中央、省、市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全面遏制事故发生,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原则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带动,总结完善,逐步推广的原则,在全市推行双重预防,严格源头管控,提升本质安全,防范事故发生,推动我市安全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步骤(一)培育试点,示范引领。
2018年12月底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要确定一批基础较好的企业作为试点企业,在开展体系建设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在本地、本行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
2019年6月底前,在深化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基础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重点推进并基本建成道路运输、建设、文化、旅游、民爆、卫生、教育、冶金、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双重预防体系。
(三)扩大覆盖,全面实施。
2019年12月底前,在全市各个行业领域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双重预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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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商丘涉铁市政工程质量安全
管理领导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商政办文[2016]28号
【发布部门】商丘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7.15
【实施日期】2016.07.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商丘涉铁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领导组的通知
(商政办文〔2016〕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商丘涉铁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领导组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梁清民(市铁路办主任)
薛天江(市铁投公司董事长)
成员:王晓东(市铁路办副主任)
张锋(市铁投公司副总经理)
丁效东(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志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春彦(市公路局副处级调研员、质监站站长、高级工程师)任磊(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铁路办,王晓东兼任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