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规划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
业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商政办文[2014]19号
【发布部门】商丘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05
【实施日期】2014.09.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
知
(商政办文[2014]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商丘市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王仲田(副市长)
副组长:侯永(市政府副秘书长)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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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政萃2007菸21号

商丘市人民政府文件商政萃2007菸21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各县喋市嗒区人民政府喹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嗷2006年喹全市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喹认真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喹积极争取建设资金喹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喹不断优化建设环境喹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喹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持续萁快速萁健康发展菥2003年以来我市重点项目建设连续四年受到省政府大项目办通报表彰喹涌现出了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菥为进一步促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喹根据菅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商丘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奖惩的意见菀喋商政萃2004菸48号嗒精神喹市政府决定喹对在2006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年终目标考评中被评为优秀档次的重点项目单位法人代表萁项目责任人和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喹菖嗖菖对2003萜2006年度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责任单位萁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工作者和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菥希望受到表彰和奖励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喹不断进取喹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再做新贡献菥同时希望全市各级萁各部门以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喹在新的一年里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萁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三次党代会精神喹进一步统一思想喹提高认识喹牢固树立项目意识喹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喹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喹抢抓机遇争取项目喹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喹不断完善重点项目管理喹全面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喹把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喹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菥附件嗷1喁2006年度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名单2喁2003萜2006年度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责任单位和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工作者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工作者名单二伯 伯 七年三月二十二日菖喑菖附件12006年度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名单一萁2006年度优秀竣工项目喋13个嗒喋1嗒一等奖6个喋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项目嗒商丘至周口高速公路喋商丘段嗒喹总投资19喁4亿元喹项目法人代表王金山喹项目责任人马沉重喹项目责任单位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嗉神火集团3蒈13喁5万千瓦发电机组二期工程喹总投资5亿元喹项目法人代表李崇喹项目责任人王东华喹项目责任单位神火集团嗉商丘至菏泽喋省界嗒高速公路喋商丘段嗒喹总投资3喁99亿元喹项目法人代表王前东喹项目责任人户相玉喹项目责任单位商丘市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嗉S327线马开线喹总投资3亿元喹项目法人代表刘祖祥喹项目责任人吕道杰喹项目责任单位商丘市公路局嗉商电铝业集团鑫丰铝厂二期工程喹总投资3亿元喹项目法人代表郭海军喹项目责任人李巨东喹项目责任单位商电铝业集团嗉神火集团刘河煤矿喹总投资2喁4亿元喹项目法人代表李崇喹菖啻菖项目责任人李梦臻喹项目责任单位神火集团菥对以上项目喹市政府颁发奖牌喹对项目法人代表各奖励人民币2万元喹对项目责任人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菥喋2嗒二等奖5个喋总投资5千万元萜2亿元的项目嗒商丘丹尼斯大卖场项目喹总投资1喁2亿元喹项目法人代表杜申旭喹项目责任人杨在林喹项目责任单位梁园区人民政府嗉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病房楼项目喹总投资1喁2亿元喹项目法人代表高鹏喹项目责任人韩传恩喹项目责任单位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嗉天津世纪泰美自行车有限公司项目喹总投资1亿元喹项目法人代表张茹喹项目责任人胡世甫喹项目责任单位商丘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嗉夏邑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喹总投资1亿元喹项目法人代表李晓东喹项目责任人杨亚民喹项目责任单位商丘市电业局嗉商丘华商文化广场项目喹总投资0喁5亿元喹项目法人代表韩志明喹项目责任人王绍周喹项目责任单位睢阳区人民政府菥对以上项目喹市政府颁发奖牌喹对项目法人代表各奖励人民币1喁5万元喹对项目责任人各奖励人民币8000元菥喋3嗒三等奖2个喋总投资5千万元以下的项目嗒睢县烟草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喹总投资0喁3亿元喹项目法人代表王培先喹项目责任人陈向阳喹项目责任单位睢县人民政府嗉商丘市一中扩建项目喹总投资0喁3亿元喹项目法人代表吴孝菖嗟菖廉喹项目责任人李富强喹项目责任单位商丘市教育局菥对以上项目喹市政府颁发奖牌喹对法人代表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喹对项目责任人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菥二萁2006年度优秀在建项目喋8个嗒民权电厂一期工程喹项目法人代表朱国庆喹项目责任人江文玉喹项目责任单位民权县人民政府嗉永亳淮喋省界嗒高速公路喹项目法人代表段永灿喹项目责任人段永灿喹项目责任单位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嗉永煤集团新桥煤矿喹项目法人代表陈雪枫喹项目责任人赵大章喹项目责任单位永煤集团嗉神火集团薛湖煤矿喹项目法人代表李崇喹项目责任人李梦臻喹项目责任单位神火集团嗉河南龙宇煤化工年产50万吨甲醇生产线项目喹项目法人代表陈雪枫喹项目责任人翟渊涛喹项目责任单位永煤集团嗉神火集团年产4万吨工业型材用新型铝合金大直径铸锭工程喹项目法人代表李崇喹项目责任人王东华喹项目责任单位神火集团嗉商丘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喹项目法人代表李晓东喹项目责任人杨亚民喹项目责任单位商丘市电业局嗉新三义寨引黄供水南线工程喹项目法人代表张义品喹项目责任人刘建军喹项目责任单位商丘市水利局菥对以上项目喹市政府通报表扬喹作为下一年奖励的基础菥菖喽菖三萁2006年度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喋15个嗒商丘市发改委商丘市财政局商丘市商务局商丘市审计局商丘市建委商丘市规划局商丘市交通局商丘市工经委商丘市农办人民银行商丘中心支行商丘市城市信用社商丘市发展投资公司商丘市统计局商丘市优化办商丘市大项目办对以上单位喹市政府颁发奖牌喹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喹其中对市大项目办奖励5万元菥菖喾菖附件22003萜2006年度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责任单位先进工作者和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工作者名单一萁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责任单位喋16个嗒神火集团永煤集团商丘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商丘市交通局商丘市电业局商丘市市政局商丘市房管局商丘市农业局商丘市水利局商丘市农办商丘市教育局商丘市卫生局永城市人民政府梁园区人民政府菖喔菖睢阳区人民政府商丘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萁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工作者喋25名嗒赵大章蒋萍刘东涛王先正刘磊赵家启任举善崔河川关其芬沈祥涛瞿云鹏洪彩韩志明韩传恩袁其升宋保福袁继勇张远安晁继清张青春陈玉振翟彩萍黄庭山祝洪陈飞三萁全市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工作者喋20名嗒孟淑婷王景宇栗团结李进发田中会闫昭杰高爱军李超戚征宇冯俊修齐杰刘西玉李艾凌贺红光何路王萍张万红王磊刘仲张洪主题词嗷经济管理项目表彰决定抄送嗷市委各部门喹市人大喹市政协喹军分区喹市中级法院喹市检察院菥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3月22日印发菖喙菖。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
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渔业水产资源
【发文字号】商政办[2017]20号
【发布部门】商丘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1.20
【实施日期】2017.0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的通
知
(商政办〔2017〕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商政〔2014〕45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商政办〔2014〕52号)精神,市政府对全市各县(区)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考核。
现将考核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
2015年度全市各县(区)持续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完成较好,制度建设逐步完善。
但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机制还不够健全,水资源
规划体系还不够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筑牢底线思维和增强节水意识,统筹处理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的关系,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
2017年1月20日附件: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结果。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丘市人民政府文件商政〔2010〕55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商丘市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五月三十日商丘市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为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科学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监督检验检疫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10〕14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建城〔2010〕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为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筑节能为重点,以技术创新和制定创新为动力,因地制宜,统筹实施,着力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全面完成节能改造任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供热计量改革实施方案制定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和建筑节能改造是国家政策性规定,也是国家“十一五”期间节能规划中一项重要的工作。
目前我市大部分既有建筑供热系统普遍缺乏计量设备和调节手段,热用户无法自主调节,供热能源浪费严重,供热建筑无计量装置,无法考核单位和设施的能耗。
实施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照供热计量收费,可大大提高用户节约用热的积极性,促进供热系统的节能。
同时,对建筑物实施节能改造,可降低热耗约30~50%,有效减少原煤消耗,减少二氧化硫和氮氧化合物的排放,使资源综合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三、供热计量改造的计划和目标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和省政府下达的节能改造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以下工作计划和目标:(一)实施供热计量改造,重点通过行为节能降低能源消耗,从而实现节能目标。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部门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的意见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部门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
系制度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商政[2014]70号
【发布部门】商丘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1.12
【实施日期】2014.1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部门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的意见
(商政[2014]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 [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2005] 5号)、《<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豫发 [2005 ]1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部门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的意见》(豫政 [2014]59号)要求,认真落实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对口联系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对口联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
做好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对口联系工作,有利于民主党派、工商联知情、
出力,更好地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有利于凝聚各方面力量,为构筑中原经济区东部战略支撑提供广泛支持。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高度重视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工作,在市委领导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畅通民主党派、工商联知情参政渠道,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围绕实现商丘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务实发展,。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12•【字号】商政办〔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商政办〔2019〕13号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现将《河南省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对违法违规、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的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依法依规予以停工的履行下列程序(一)由建设工程所在区(含)以上归口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分管行业扬尘治理停工有关工作,经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批准后,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
停工整改通知应明确停工原因、整改要求、整改完成时间等。
(三)其他部门和单位发现扬尘污染问题需要停工治理的,向区(含)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转交或督办所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由区(含)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商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做出是否停工决定。
二、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应履行以下程序(一)工程申请开复工前,建设单位组织并通过工程项目扬尘治理开复工自检。
(二)建设单位向工程项目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1.《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申报表》;2.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3.《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三)区(含)以上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收到项目开复工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扬尘治理验收,在《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申报表》上出具是否同意开复工意见,同时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备案。
2019年2月12日河南省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开复工验收工作,强化扬尘污染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商政办[2017]51号【发布部门】商丘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4.06【实施日期】2017.04.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商政办〔2017〕5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办秘函〔2016〕48号)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确定的检查标准,2017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总体情况2017年第一季度,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73个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合格网站24个,合格率为67%,总体质量有所下降,不少网站仍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链接不可用、空白栏目较多、互动回应情况较差、办事指南缺少要素和个别网站无法访问等问题。
其中,民权县、睢县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中,超半数在本次检查中被判定为不合格,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强整改。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内容保障不到位,更新不及时。
保障网站内容的正常更新是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部分单位网站内容保障和信息更新工作仍存在严重问题。
本次检查的24个不合格网站中,市教育体育局、民权县国土资源局等19个网站存在空白栏目或长期不更新现象,市公安消防支队在商丘市政府网申请开设的“火灾隐患”曝光台栏目长期未进行内容更新。
(二)网站管理不规范,整改力度不够。
部分单位对于网站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进行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睢县卫生计生委等5个网站在上季度检查后未按要求进行认真整改,本次检查中仍然因同样问题被判定为不合格;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恢复上线后首页链接无法访问。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建国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1 / 1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建国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商政任[2015]8号
【发布部门】商丘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23
【实施日期】2015.09.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建国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商政任〔201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建国任商丘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商丘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
王春芳、付五好、姬艳峰任商丘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耿小均任商丘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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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商政办[2015]86号
【发布部门】商丘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6.30
【实施日期】2015.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
定的通知
(商政办〔2015〕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商务中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6月30日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商丘市委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商发〔2014〕18号),设立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能转变
加强的职责:
(一)加强应急、督查、信息等服务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关工作。
(三)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范全市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县(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五)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制、机制和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六)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八)负责全市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
(十一)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十二)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十三)负责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
(十四)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宣传培训工作。
(十五)承担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核并出具意见;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清理、编纂,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对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十六)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相关职责。
负责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承担协调市政府各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县(区)政府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及行政执法中的争议和问题。
(十七)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八)负责组织或参与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