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版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贸易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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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内容讲解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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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中的经营单位专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 合同的我国境内企业、单位或者个人。 (二)编码规则 1、编码 经营单位编码,指经营单位向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 ,海关为之设置的注册登记编码。经营单位编码为10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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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码结构 经营单位编码的结构如下: A、第1位到第4位数为进出口单位属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其中1、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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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口日期 (一)、含义: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 。 (二)填报要求 1、日期均为8为数字,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 2、“出口日期”以运载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实际离境日期为准。因 本栏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可免予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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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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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第7至第10位数为顺序编号 上海电气的经营单位代码是3105910022,根据以上规则分解可知:
3105是上海电气属地的行政区划代码;9代表其他,说明既不是 经济特区也不是保税区也不是另外几种市内经济区划;第6为是 “1”,说明SEC是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剩下的四位数是 “0022”,这几位数是SEC在上海的顺序代码。 (三)填报要求 1、“经营单位”栏应填报经营单位的中文名称及编码。 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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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货单位 (一)含义:是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 (二)填报要求 1、由海关注册编码的发货单位必须填报中文名称及编码;没有编码 的填报其中文名称。 (三)发货单位与经营单位的关系 发货单位与经营单位不一定存在必然的关系。自行出口货物的发货 单位同经营单位;其他委托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发货单位与经营单 位不一致。 如图,该报关单中的发货单位与经营单位都是上海电气,说明他们 没有委托其他出口公司办理出口手续,上海电气自己拥有进出口经 营权。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部分行业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原则和审批程序》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部分行业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原则和审批程序》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部分行业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原则和审批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对外经济贸易部(已更名)•【公布日期】1996.11.05•【文号】[1996]外经贸资发第752号•【施行日期】1996.11.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部分行业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原则和审批程序》的通知(〔1996〕外经贸资发第752号1996年11月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深圳市外资办,长春、沈阳、西安、成都、南京、广州市外经贸委(厅、局),哈尔滨市外资局,武汉市外资办:为便于各级外商投资审批管理部门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政策,维护法规、政策的统一性,使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提高办事效率,我们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归纳和整理出了《部分行业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原则和审批程序》。

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按照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和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以及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是技术企业的确认和考核,请按我部近期将公布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管理规定》、《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规定》执行。

附件:如文附件部分行业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原则和审批程序外国船公司在华设立航运服务公司有关政策及审批原则、审批程序航运服务属限制外商投资领域,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列为限制乙类。

一、审批原则:1.审批外国船公司在华设立航运服务公司必须依据两国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签订的海运协定或海运会谈备忘录中我方按对等原则所承诺的内容进行;2.外国船公司具有15年以上航运资历,并在拟设独资船务公司的城市设航运代表处满3年;3.外国船公司的班轮船舶至少每月挂靠拟设独资船务公司所在城市港口一次;4.经营范围:为其母公司自有或经营的船舶进行揽货,签发母公司提单,结汇和签订业务合同;5.独资船务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美元。

报关单主要栏目的内容填报(贸易方式)

报关单主要栏目的内容填报(贸易方式)

贸易⽅式(监管⽅式)(此栏⽬是报关单考试的重点栏⽬) (⼀)含义解析 贸易⽅式主要理解为,海关为了对进出⼝货物进⾏监督管理的综合需要⽽对进出⼝货物流通的做法和渠道设定的管理⽅式,也称监管⽅式。

也可以理解为,海关为综合管理的需要⽽对进出⼝货物的分类。

所谓综合管理的需要包括海关监管的需要、征税的需要、统计的需要,为了满⾜不同的需要设定有不同的贸易⽅式,这样就可以⽅便海关的监管、征税和统计。

海关根据报关单上填写的贸易⽅式(监管⽅式)就能够确定进出⼝货物的性质,明确监管要求。

海关发布有《监管⽅式代码表》,⾥⾯设定有现⾏的贸易⽅式共87个,每个贸易⽅式都有对应的代码。

这87个贸易⽅式中绝⼤多数都是⽇常不经常⽤到的,⽽需要特别学习的是教材中标上“*”号的8个贸易⽅式。

这8个贸易⽅式占我国进出⼝贸易量的绝⼤部分,在报关员资格考试中,报关单部分所考内容也基本上是在这8个贸易⽅式范围内。

因此,考⽣应该把学习的重点放在这⼏个贸易⽅式上(在下⾯的介绍中特别增加⼀个)。

其他的贸易⽅式在教材中有介绍,对于学习时间⽐较充裕的考⽣可以全⾯地看看,以后⼯作中若是⽤到可以作为参考。

重点的贸易⽅式介绍如下,要记住这些贸易⽅式的简称和代码。

(1)⼀般贸易0110: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或单边出⼝的贸易,但海关另外设定贸易⽅式的单边进出⼝货物除外。

所谓单边进出⼝就是逐笔售定,即逐笔成交,买卖双⽅在付款和交货完成后不再有任何的关联。

与之相对应的有代理、寄售、加⼯贸易、对销贸易、易货贸易、租赁贸易,等等。

在海关管理中对许多的单边进出⼝贸易海关出于监管、征税、统计的需要另外规定有贸易⽅式,他们就不属于⼀般贸易了。

⽐如,享受国家特定减免税政策的外商投资企业进⼝的投资设备物品,虽然也是单边进⼝,但因为需要特别办理海关审批⼿续,享受减免税待遇,因此,海关另外设定有贸易⽅式。

在87个贸易⽅式中,多数的监管⽅式都是针对特殊的进出⼝货物,海关对它们有特别的监管或统计的需要。

外商独资企业法细则(5篇)

外商独资企业法细则(5篇)

外商独资企业法细则(以下简称《法细则》)是为了贯彻执行《外商投资法》有关外商独资企业的规定,规范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运营和改革等事项而制定的法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吸引外商投资,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健全与国际经济贸易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根据《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外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建立并完全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运营和改革等事项,适用《外商投资法》和本细则的规定。

第四条外商独资企业享受与中国境内企业相同的权益和待遇,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外商独资企业应当依法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履行社会责任。

第六条外商独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第七条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运营、改革等事项,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审批、备案等程序。

第八条国家对外商独资企业进行管理,应当依法保护外商独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第九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外商独资企业提供便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商投资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第十条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外商投资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十一条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前,应当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申请、投资许可申请等。

第十二条外商独资企业设立的投资金额、投资方式、投资领域和设立条件,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外商独资企业设立的审批程序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设置不合理的审批条件和程序。

第十四条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应当依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投资主体,不得违反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五条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前,应当经过审查核准,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第十六条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后,应当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的程序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第十七条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后,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备案等程序。

进出口报关流程

进出口报关流程

进出口报关流程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贡,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出口报关解析一.通关的基本程序: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申报: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2.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3.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申报应注意的问题:报关时限:报关时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限为装货的24小时以前;不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查验: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相符的一种监管方式;1.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2.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征税: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放行:1.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2.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3.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在我国每天大约出口价值亿美元的货物,出口核销退税每延迟一天,就要给广大客户造成很大损失;如何加快出口核销退税速度呢在单证操作方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正确填写出口报关单;报关单的有关内容必须与船公司传送给海关的舱单内容一致,才能顺利的核销退税;对海关接受申报并放行后,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部分货物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及时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单及更正后的箱单发票、提单副本进行更正,这样报关单上内容才能与舱单上内容一致;进出口报关具体操作流程:进口:一、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及换单费、THC费等给我司,由我司代客户到所属船公司换取进口提货单;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1.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2.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3.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五、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出口: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客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七、出口通关结束;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进出口报关注意事项:在进出口贸易的实际业务中,绝大多数是卖方负责出口货物报关,买方负责进口货物报关;即绝大多数的贸易公司只是同自己国家的海关打交道;下面是关于我国的基本报关综述;一.报关单位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管理的主要制度实际是报关注册登记制度;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口岸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企业必须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要履行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必须先经海关批准成为报关单位;能够向海关注册登记的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另一类是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办理报关和代理报关登记,在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由报关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指派专人即报关员办理;报关员必须经海关培训、考核合格并获得由海关颁发的报关员证才可以从事报关工作;一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有:经批准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经海关认可,直接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经营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的企业;其经海关认可的经常办理进出口货物手续的单位;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1.经贸管理部门批准其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影印件;3.银行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4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5.有关部门批准开业的证件副本或者影印件;以上内容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二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并同时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资信证明文件,如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或银行存款、保证进出口货物税款能够及时缴纳的证明文件,或是向金融机构投保并向海关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者通过公证机关以固定资产抵押形式保证缴纳的资信证明文件;申请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企业取得报关单位的资格后,即可由专职或兼职报关员办理货物进出关境的手续;报关单位的资格随同原申请成为报关单位的企业的撤销而自动终止;如更改注册登记内容时,需重新向海关申请;二.报关期限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在海关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出口货物报关期限与进口货物报关期限是不同的;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除海关特许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装货前给海关以充足的查验货物的时间,以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果在这一规定的期限之前没有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拒绝接受通关申报,这样,出口货物就得不到海关的检验、征税和放行,无法装货运输,从而影响运输单据的取得,甚至导致延迟装运、违反合同;因此,应该及早地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做到准时装运;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加快口岸疏运,促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使用,减少差错,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内没有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将征收滞报金;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5天;转关运输货物为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的第15天;邮运进口货物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为海关申报之日;滞报金的每日征收率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计算滞报金的公式为:滞报金总额=货物的到岸价格 X 滞报天数 X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存储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除外;三、报关程序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放行三个阶段;一进出口货物的申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进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二份有的海关要求报关单份数为三份;报关单填报项目要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不能用铅笔;报关单内各栏目,凡海关规定有统计代号的,以及税则号列及税率一项,由报关员用红笔填写;每份报关单限填报四项货物;如发现情况有无或其他情况需变更填报内容的,应主动、及时向海关递交更改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两份有的海关要求三份;填单要求与进口货物报关单基本相同;如因填报有误或需变更填报内容而未主动、及时更改的,出口报关后发生退关情况,报关单位应在三天内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都必须在向海关递交以填好的报关单的同时,交验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接受海关审核诸种单证是否一致,并由海关审核后加盖印章,作为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随报关单同时交验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有:海运进口提货单;海运出口装货单需报关单位盖章;陆、空运运单;货物的发票其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需报关单位盖章等;货物的装箱单其份数与发票相等,需报关单位盖章等;需要说明的是如海关认为必要,报关单位还应交验贸易合同、定货卡片、产地证明等;另外,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或免验的货物,应在向海关申请并已办妥手续后,随报关单交验有关证明文件;进出口货物许可证;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制度,是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保护手段;我国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也采用这一制度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实行全面管理;必须向海关交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并不固定,而是由国家主管部门随时调整公布;凡按国家规定应申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报关时都必须交验由对外贸易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并经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始能放行;但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所属的进出口公司、经国务院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个部位所属的工贸公司、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的进出口公司,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出口商品,视为以取得许可,免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只凭报关单即可向海关申报;只有在经营进出口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时才需要交验许可证;检验检疫制度: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海关总署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通关模式为“先报验,后报关”;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启用新的印、证书;新的检验检疫制度对原卫检局、动植物局、商检局进行“三检合一”,全面推行“一次报检、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规程和“一口对外”的国际通用的新的检验检疫模式;而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实施进出口检疫的货物启用“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取消原“商检、动植检、卫检”以放行单、证书及在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通关的形式;同时, 正式启用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原来以“三检”名义对外签发的证书自2000年4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同时,从2000年起对外签订合同、信用证时都要按新制度办事;海关要求报关单位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一方面是监督法定检验商品是否已经接受法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另一方面是取得进出口商品征税、免税、减税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凡列入种类表的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均应在报关前向商品检验机构报验;报关时,对进出口商品,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收;除上述单证外,对国家规定的其他进出口管制货物,报关单位也必须向海关提交由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特定的进出口货物批准单证,由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再予以放行;诸如药品检验,文物出口签定,金银及其制品的管理,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管理,进出口射击运动、狩猎用枪支弹药和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进出口音像制品的管理等均属此列;二进出口货物的查验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 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费用;海关查验货物时,要求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查验货物的包装等工作;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货物保管人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查验货物时,由于海关关员责任造成被查货物损坏的,海关应按规定赔偿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办法: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一式两份,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双方签字,各留一份;双方共同商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或修理费用必要时,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确定,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确定后,由海关填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损坏货物、物品赔偿通知,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单向海关领取赔款或将银行帐号通知海关划拨,逾期海关不再赔偿;赔款一律用人民币支付;三进出口货物的放行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此时,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才算结束; 另外,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2018年1-5月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行测

2018年1-5月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行测

2018年1-5月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行测
统计分析显示,中国2018年高技术产品贸易中,高技术产品出口额为7430.4亿美元、进口额为6655.2亿美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0.8%、13.4%,高技术产品进出口贸易占商品贸易比重与上年基本持平,为30.5%。

从技术领域看,2018年仍保持以往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电子技术为主的格局,其中,计算机与通信技术仍居绝对主导地位,2018年出口额达5050.3亿美元,较上年增长9.6%,占高技术产品出口总额68%。

生物技术增长最快,在出口和进口方面的增幅明显高于其他技术领域。

从企业类型看,高技术产品贸易出口仍以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为主,但所占份额持续下降。

2018年,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额中的份额为50.4%。

2018年,中国高技术产品进出口主要贸易伙伴与上年基本相同,其中,高技术产品出口的前5大贸易伙伴仍然是中国香港、美国、韩国、日本和荷兰;高技术产品进口排前5位的贸易伙伴分别是中国台湾、韩国、日本、美国和马来西亚。

2018年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的高技术产品出口额为1609.1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3%,从“一带一路”国家进口1149.6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6.4%,进出口实现双增长。

外商独资企业法细则

外商独资企业法细则

外商独资企业法细则一、概述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以其自有资金在中国境内独立投资、独立经营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法为保护外商独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其经营活动,促进外商独资企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二、设立条件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应符合下列条件:1. 外国投资者需要具备合法的身份和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投资额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来源合法;3. 投资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4. 不得从事国家限制外商投资和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

三、设立程序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如下:1. 提交设立申请,包括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情况等信息;2. 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3. 核准机关审核申请材料,作出核准决定;4.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营业执照;5. 外商独资企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

四、经营范围外商独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投资项目相适应,不得超出核准的范围。

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生产、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2. 进出口贸易及相关服务;3.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服务;4. 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调查和数据处理服务。

五、股权变更外商独资企业的股权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1. 依法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及时办理相关手续;2. 股权转让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外商独资企业法规定;3. 股东变更后,外商独资企业不得超出其核准的经营范围。

六、税收政策外商独资企业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缴纳相关税款,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外商独资企业应及时申报纳税,并按时缴纳税款,不得进行税务违法行为。

七、劳动用工外商独资企业应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合同,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外商独资企业不得违法雇佣未满法定劳动年龄的未成年人。

八、合同管理外商独资企业应严格按照合同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认真履行合同的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违约。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山东岩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天眼查

山东岩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天眼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所属行业:
批发业
经营状态:
在业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注册时间:
2014-05-12
注册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迎宾路北、沿河路东(申家村)016 幢 01 单元 102 号
营业期限:
2014-05-12 至 2024-05-11
经营范围:
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销售钢材、木制品、矿产品、纺织
品、工艺品、五金、文体用品、燃料油(无储存,不含闪点在 60 度以下的燃料油)、煤炭、焦炭、水泥、石材(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日照市东港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日期:
2018-07-27
1.2 分支机构
3

截止 2018 年 11 月 19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5.6 严重违法
5.2 失信信息
截止 2018 年 11 月 19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5.3 法律诉讼
截止 2018 年 11 月 19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6

5.4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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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版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贸易专题报告序言本报告针对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的进出口贸易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并对主要指标进出口金额,出口金额,进口金额等进行了总结分析。

借助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的了解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的实际进出口贸易状况,从全面立体的角度了解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的进出口贸易现状,把握行业前景。

本报告借助权威多维度数据分析,客观反映当前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贸易真实情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相信对了解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的进出口贸易现状具有极高的参考使用价值,亦对商业决策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贸易专题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中国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以及商务部。

目录第一节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贸易现状概况 (1)第二节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贸易进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2)一、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2)二、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总值现状统计 (2)三、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占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总值比重统计分析 (2)四、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分析 (3)五、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分析 (3)六、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总值(2015-2017)统计分析 (4)七、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分析 (4)八、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同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5)第三节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指标分析 (6)一、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现状统计 (6)二、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总值现状统计分析 (6)三、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占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总值比重统计分析.6四、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分析 (7)五、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分析 (8)六、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总值(2015-2017)统计分析 (8)七、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分析 (8)八、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同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9)第四节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贸易进口金额指标分析 (10)一、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现状统计 (10)二、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总值现状统计 (10)三、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占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总值比重统计分析10四、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2015-2017)统计分析 (11)五、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2016-2017)变动分析 (11)六、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总值(2015-2017)统计分析 (12)七、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分析 (12)八、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同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13)图表目录表1: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贸易现状统计表 (1)表2: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2)表3: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总值现状统计表 (2)表4: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占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总值比重统计表..2 表5: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表 (3)表6: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4)表7: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总值(2015-2017)统计表 (4)表8: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9: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同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5)表10: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6)表11: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总值现状统计表 (6)表12: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占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总值比重统计表 (7)表13: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表 (7)表14: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5: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总值(2015-2017)统计表 (8)表16: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8)表17: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同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9)表18: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现状统计表 (10)表19: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总值现状统计表 (10)表20: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占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总值比重统计表 (11)表21: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2015-2017)统计表 (11)表22: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2)表23: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总值(2015-2017)统计表 (12)表24: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2)表25: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同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对比统计表(比上年增长%) (13)第一节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贸易现状概况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贸易现状详细情况见下表(2017年):表1: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贸易现状统计表第二节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贸易进出口金额指标分析一、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2: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二、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总值现状统计表3: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总值现状统计表三、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占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总值比重统计分析表4: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占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总值比重统计表指标数量(千美元)占总值比重四、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分析表5: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表五、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分析表6: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六、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总值(2015-2017)统计分析表7: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总值(2015-2017)统计表七、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分析表8: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八、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同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表9: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同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对比表(比上年增长%)第三节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贸易出口金额指标分析一、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10: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现状统计表二、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总值现状统计表11: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总值现状统计表三、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占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总值比重统计分析表12: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占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总值比重统计表指标数量(千美元)占总值比重四、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分析表13: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2015-2017)统计表五、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分析表14: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六、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总值(2015-2017)统计分析表15: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总值(2015-2017)统计表七、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分析表16: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八、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同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表17: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同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出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对比表(比上年增长%)第四节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出口贸易进口金额指标分析一、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现状统计表18: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现状统计表二、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总值现状统计表19: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总值现状统计表三、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占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总值比重统计分析表20: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占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总值比重统计表指标数量(千美元)占总值比重四、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2015-2017)统计分析表21: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2015-2017)统计表五、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2016-2017)变动分析表22: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六、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总值(2015-2017)统计分析表23: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总值(2015-2017)统计表七、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分析表24: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统计表(比上年增长%)八、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同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表25:山东省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同各地区外商独资企业进口金额总值(2016-2017)变动对比表(比上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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