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江河引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在水利工程建设中,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全面介绍水利工程监理的相关内容,包括监理的定义、任务和职责,以及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

二、监理定义和任务水利工程监理是指在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质量达标、进度合理、安全可靠的一系列活动。

监理的任务是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合同履行,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监理机构和人员1. 监理机构水利工程监理应由专门的监理机构进行。

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监理工作。

同时,监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 监理人员监理人员是水利工程监理的核心力量。

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监理人员应当遵守监理行业的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做到严谨细致地进行监理工作。

四、监理实施细则要求1. 监理前期准备(1)熟悉工程设计:监理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工程设计文件,了解工程的整体布局、结构特点和施工要求,为监理工作打下基础。

(2)制定监理计划:监理机构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重点、内容和时间节点。

2. 施工过程监控(1)工程巡查:监理人员应当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了解施工情况,并记录下来。

(2)质量检查: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查和检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3)合同履行监督:监理人员应当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4)安全管理:监理人员应当关注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 技术支持和协调(1)技术咨询:监理人员应当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解答疑惑,排除技术难题。

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水利工程专业监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理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各个阶段。

2. 监理范围2.1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规划设计文件的审查和评估- 建设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监督- 施工合同的履约情况检查- 工程检测和试验的组织和监督- 工程变更和索赔的处理- 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2.2 监理人员应确保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达到预期目标。

3. 监理流程3.1 规划设计阶段- 审查规划设计文件,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提出设计优化和改进建议,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3.2 施工阶段- 监督施工进度和质量,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对施工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 组织和监督工程检测和试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事宜,确保变更和索赔的合法性和合理性3.3 竣工阶段- 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确保工程符合规范要求- 跟踪工程使用阶段的情况,及时处理问题和提供技术支持4. 监理报告4.1 监理人员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 建议的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4.2 监理报告应客观、准确地反映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业主和建设单位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5. 监理责任5.1 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勤勉尽责、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业主和建设单位的商业机密和核心技术。

5.2 监理人员应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人的干扰和影响,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 结束语本实施细则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旨在规范和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实施。

监理人员应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履行监理职责,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达到预期目标。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工作的基本原则1.全过程监理: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到工程保修期结束,监理工作要贯穿整个过程。

2.独立、公正、客观:监理机构要独立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确保监理结果公正客观。

3.预防为主:通过加强前期工作,预先排除潜在的工程质量问题,避免后期出现问题。

4.强制性要求:监理机构有权利依法对工程进行监督和检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5.协调配合:监理机构要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和业主进行密切的沟通与协调,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二、监理工作的组织管理1.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监理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包括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质量控制等规定,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化进行。

3.设立监理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等职位,明确各个职责和权限。

三、监理工作的具体要求1.设计阶段监理:包括对设计文件的审核、设计方案的评审和优化、设计变更的审查等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工程实际要求。

2.施工阶段监理:包括施工进度的检查、施工质量的控制、材料的检验、技术方案的评审等工作,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3.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包括对竣工图纸的审核、施工质量的检查、工程验收的组织等工作,确保工程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4.保修期监理:对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确保修复工作按照要求进行。

四、监理工作的具体方法1.监理机构要按照预定的计划和要求,对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制定巡视记录和整改措施。

2.监理机构要定期向业主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监理机构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4.监理机构要定期开展技术交流和经验总结,提高监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以上是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一部分内容。

通过制定和实施这些细则,可以更好地保障水利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完整版下载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完整版下载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完整版范本一: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1 监理实施的目的1.2 监理实施的范围1.3 监理实施的基本原则1.4 监理实施的责任分工第二章:监理组织与职责2.1 监理组织的设置2.2 监理人员的职责2.3 监理组织与项目方的合作与协调第三章:监理程序与要求3.1 工程前期准备3.2 设计阶段监理3.3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3.4 施工阶段监理3.5 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第四章:监理工作内容与方法4.1 文件审查4.2 设计文件审查4.3 施工图审查4.4 施工方案审查4.5 监理日志的填写和管理4.6 实地检查与巡视4.7 质量检验与检测4.8 隐蔽工程的验收4.9 竣工验收工作4.10 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评定材料编制第五章:监理风险控制与安全管理5.1 监理风险控制的原则5.2 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5.3 施工安全检查与评估报告5.4 安全事故处理与报告要求第六章:监理资料管理与归档6.1 监理资料的收集与整理6.2 监理资料的归档与保存6.3 监理报告的编制与保存第七章:监理工作的验收与评价7.1 监理工作的自检与内审7.2 监理工作的外审与评估7.3 监理工作的总结与反馈第八章:附则8.1 监理违规行为处罚与奖励8.2 争议解决与纠纷处理8.3 本细则的解释与修订附件:监理相关表单、报告模板、流程图等法律名词及注释:1. 监理:指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评估与指导的专业机构或个人。

2. 施工方案:指工程施工的具体方案,包括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工程组织等。

3. 隐蔽工程:指在施工过程中不容易被看到或检查到的工程部位。

4. 竣工验收:指工程建设完成后的验收工作,包括对工程质量、安全、设计文件的评估和验证。

5. 归档:指将监理过程中产生的资料、文件整理存档的行为。

范本二: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监理工程范围与目的1.1 监理工程范围的确定1.2 监理工程实施的目的第二章:监理组织及职责2.1 监理组织架构与设置2.2 监理人员的职责与要求2.3 监理组织与工程方的合作与协调第三章:监理计划与实施3.1 监理工作计划的编制3.2 监理书的制定与分解3.3 监理实施的方式与方法3.4 监理进度的管理与控制3.5 监理工作的协调与沟通第四章:监理文档与报告4.1 施工图纸文件审查4.2 工程变更与通知的处理4.3 实地检查与巡视报告4.4 过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报告4.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4.6 监理记录与日志的填写与管理第五章: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5.1 工程质量管理要点5.2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要求5.3 施工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5.4 违规行为处理与处罚第六章:监理资料与文件管理6.1 监理资料的收集与整理6.2 监理文件与资料的归档与保存6.3 监理报告的编制与交付第七章:监理考核与评价7.1 监理工作质量评价与审核7.2 监理成果的验收与评定7.3 监理工作的总结与改进第八章:附则8.1 监理费用支付与结算8.2 争议解决与纠纷处理8.3 本细则的修订与解释附件:监理相关表格、报告模板、流程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 监理组织:指负责监督工程建设的专业机构或个人,担负管理、检查、指导工程过程的职责。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细则(两篇)2024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细则(两篇)2024

引言概述: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细则是指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阶段中,监理工作的具体细则和要求。

它对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在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过程中的职责、要求和监理方法进行详细规定,旨在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正文内容:一、监理单位的基本职责1.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理,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立工程组织协调机制。

2. 监理单位应组织监督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行为,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3.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如有问题及时提出并指导整改。

4.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

5.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工作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二、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2. 监理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身的监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3. 监理人员应严格履行职业道德,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确保监理工作的真实可靠性。

4. 监理人员应定期参加技术交流和业务研讨,学习新的监理理念和技术方法,不断提升自身的监理能力。

三、监理方法及要求1. 监理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理计划和方案,并按照计划进行监理工作。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措施。

3. 监理单位应认真处理工程进度和质量问题,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检查,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5.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验收过程的监理,确保工程达到规定的验收标准。

四、监理报告与交底1. 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进展、质量问题和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情况。

2. 监理报告中应包括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评价和监理意见。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监理范围和目的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定水利工程监理的范围和目的,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二、监理职责和义务
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质,并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

2.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合规操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4. 监理人员应与工程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

5.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和监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三、监理程序和要求
1. 监理人员应在工程实施前审查设计文件,并提出必要的修改和改进意见。

2. 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和计划编制,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

3. 监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确认工程进展和质量情况。

4.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材料和设备进行验收,确保其质量和符合要求。

5. 监理人员应在工程竣工后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合同要求和可使用。

四、监理报告和文件
1. 监理人员应定期提交监理报告,汇总工程进展和质量情况,并提出问题和建议。

2. 监理人员应保存好监理文件和资料,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和备份。

五、责任和违约处理
1. 监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如监理人员出现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如监理人员未履行监理职责或严重违约,工程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以上为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简要内容,具体细节和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正式、规范】第一章绪论1.1 背景与目的水利工程监理是确保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合规、高效进行的重要环节。

本文档以规范和细化水利工程监理实施过程,旨在提供指导和参考,确保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1.2 依据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水利工程监理业务相关要求编制而成。

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条例》等。

1.3 定义(此处水利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常用术语及其定义)第二章水利工程监理组织及职责2.1 监理组织结构(此处描述监理组织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分工等)2.2 监理人员职责(此处监理人员的职责,包括负责监理、记录、报告、协调等)第三章水利工程监理实施过程3.1 前期准备(此处描述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施工方案审查等)3.2 施工监理(此处描述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过程监控、质量检验、进度控制等)3.3 竣工验收(此处描述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包括验收程序、验收标准、验收报告等)第四章监理报告与记录4.1 日常监理记录(此处描述监理过程中的日常记录事项,包括监理日志、会议记录等)4.2 监理报告(此处描述监理报告的编制要求,包括报告格式、内容要点等)第五章附件(此处本文档所提及的相关附件)【文档结尾】附件:1. 监理合同范本2. 监理日志表格样本3. 施工方案审查表格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水利工程:指利用水资源进行建设和利用的工程,包括水利水电工程、灌溉工程、排涝工程等。

2. 水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

【简洁、实用】第一章水利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1 背景与目的本文档旨在为水利工程监理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参考。

通过规范和细化水利工程监理实施过程,确保水利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1.2 依据本文档的编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水利工程监理业务的相关要求,以确保监理工作的合规性。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水库、堤防、护岸、渡槽、泵站、渠道等各类水利工程。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理行业规范,为业主提供专业、高效、公正的监理服务。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理工作,确保监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和争议,并向业主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向业主及时汇报。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并提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评估报告,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第二章监理工作流程第九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规划,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并报业主审核和批准。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现场监理,开展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争议,并向业主提供专业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召开监理会议,与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讨论和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和落实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程序,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监理规划,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过程监理,并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监理工作要求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客观和独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慈溪段)二期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为确保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慈溪段)二期工程的施工质量,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搞好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1.1慈溪市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建设指挥部(下称建设单位)委托浙江河口海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实施工程施工阶段的建设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及其人员从事监理业务,必须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科学、服务”的原则。

努力为工程建设服务,维护国家利益和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

以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精神,认真搞好建设监理工作。

1.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颁发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省水利厅有关文件,以及经批准的有关工程的建设计划,设计文件和依法签订的合同。

1.3建设单位必须在监理单位监理范围、内容和该项目给监理工程师授予的权限,书面通知承建单位,以确保承建单位接受监理工程师监督管理。

1.4监理人员应由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有相当技术水平和施工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

1.5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慈溪市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建设指挥部;设计单位为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为河南黄河工程局(I标)、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II标)、开封黄河工程开发有限公司(Ⅲ标)、浙江江河建设有限公司(IV标)、宁波盛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V标)、平湖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VI标)二、监理组织2.1浙江河口海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慈溪段)二期工程建设施工阶段进行监理,并成立浙江河口海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慈溪段)二期工程监理部。

2.2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分时段15人组成。

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项目监理工作。

2.3监理部工作除直接接受监理公司领导外,还接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服从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行使的政府监督。

在维护国家利益和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委托方负责。

三、监理内容及其职责3.0工程概况: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慈溪段)作为浙东引水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列为省、宁波市及慈溪市的重点工程,2020年5月经市发改局慈发改投[2020]47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

2020年9月经市发改局慈发改投[2020]248号文件初设批复。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慈溪市西河区,计划建设工期自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概算总投资42895.89万元,分二期实施,目前一期工程已实施完成,二期工程实施八塘横江自羊路头闸至建塘江段17.6公里河道拓疏及配套设施建设,投资概算29952万元.本次施工范围为二期工程除绿化工程以外所有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及临时工程,建安概算18869万元。

工程施工建设质量要求为合格及以上,工期要求为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9月30日。

工程共划分六个标段,标段建设内容具体如下:1、第一标段:河道拓疏全长2260米,面宽80米,建造跨江主桥梁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建安概算约2400万元。

2、第二标段:河道拓疏全长1768米,面宽80米,建造跨江主桥梁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建安概算约2020万元。

3、第三标段:河道拓疏全长3162米,面宽80米,建造跨江主桥梁2座及相关配套设施,崔陈路江南堤维修加固1050米。

建安概算约2900万元。

4、第四标段:河道拓疏全长3038米,面宽80米,建造跨江主桥梁3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建安概算约2700万元。

5、第五标段:河道拓疏全长3612米,面宽80米,建造跨江主桥梁3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建安概算约2800万元。

6、第六标段:河道拓疏全长3530米,面宽80米,建造跨江主桥梁2座及相关配套设施。

建安概算约2500万元。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为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9月30日竣工。

3.1监理部以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全过程控制服务。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部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简明的监理报表和监理月报,在施工单位定期报表的基础上复核、核定实际完成的工程质量和工程量,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的审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工程质量总述及工程监理总报告。

3.2审核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素质,包括技术水平、工作态度等,必要时可以要求撤换不称职的施工人员。

3.3检查督促项目部的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如项目经理、技术总工、质量检测人员,不能到位的限期责令到位并开展工作,同时向业主建议对不称职的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更换。

3.4审核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质检大纲及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应措施、制度。

3.5工程监理人员有权调阅施工单位有关本工程的技术文件、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等有关资料,对施工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建立的质检组织和制度及质量技术条件和质量控制要求进行审核,施工单位应无条件应予以配合。

3.6审核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不经监理签证不得采用。

3.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规程、标准以及批准的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核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控制工程质量。

3.8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等)、机械设备、建筑构件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等进行审核。

有权责成施工单位对材质进行抽检,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构件等用于工程。

3.9检查工程采用的特殊材料,如:土工格室及天然环保土工布等。

3.10有关重大的设计修改和技术洽商,除提出监理意见之外,应争得建设及设计单位的意见,在可行的情况下,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3.11根据双方洽商的付款规定和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经监理部核实工程质量、数量,在付款凭证签证后建设单位方可予以付款。

3.12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权制止不文明施工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3.13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阶段、部位、环节、各系统的分段工作的检验,验收以及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负责组织初验,签署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最终验收。

3.14根据有关规定及本部制订施工资料整理内容要求,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工作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交建设单位归档。

3.15审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方案由责任方提出),监督事故处理过程。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负责。

3.16凡属下列情况(或类似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部有权制止施工,通知施工单位及时纠正和返工;⑴不按批准的设计施工;⑵使用的原材料、设备、构件不符合设计要求;⑶工程质量低劣、数量、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⑷采用未经签定且无法保证质量的工艺;⑸应经监理人员检查而未检查签证的隐蔽工程。

3.17对于不合格工程,监理部将其从完成的工程量中扣除,并责令其返工或进行技术处理,经返工或进行技术处理检查合格后再予计入。

3.18工程竣工资料由监理部会同业主提出整编要求,资料整编后须经监理部审查签证后方予确认。

3.19监理部必须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做好施工阶段质量监理工作,建立监理日记,编制监理月报,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质量监理情况。

3.2020工单位的监理工作,我部均以“监理意见”、“监理通知单”和“监理指令”等监理文件来表达。

负责检查施工单位对监理文件的反馈情况(要求以书面形式),并负责监督其执行。

执行情况应记入监理日记。

4.0工程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的主要环节4.1首先要搞好工程放样与施工测量工作。

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向施工单位移交工程测量标志和资料。

施工单位对移交的工程测量标志(水准点),堤轴线(平面控制点)进行复核,并外设固定永久性(施工期)标志及控制网点。

将复测成果及施工布设的标志及控制网点成果报监理部审查后,作为工程定线和放样的依据。

4.2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部提交工程测量放样记录,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测量记录有问题时,施工单位应返工复测或共同校核。

4.3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控制以动态方式对施工质量以全方位进行,以旁站监督和巡视抽查方法结合进行。

4.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做好自检工作⑴开工前原材料质量预控工作,对建设材料检验情况应及时通知监理部,以报验形式进行认可。

⑵对砼浇筑前的材料级配、配合比的试验,特别是砼灌注桩、预应力桥梁板砼的各有关试验成果,作业工艺试验,通过试验提交实施措施,计划应及时报监理部审核认可。

⑶按本项目“评验标准”,对各隐蔽工程、单元工程的各道工序,按有关技术要求、质量评定标准,逐项进行检验,如对砼灌注桩的终孔、清孔、钢筋笼的吊装、砼浇筑等主要的工序,对不合格部位或工序必须经施工处理或返工后补检。

经“三检”后的质检资料要及时填报并送监理部审签。

⑷施工单位收集的各项检查和测试原始记录,在监理要求检查时,应随时予以提供。

⑸施工现场积极配合和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对照检测,试验抽检工作。

抽检发现问题应立即组织整改。

⑹将经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签署的试验成果,检验报告送监理工程师审查。

4.5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测:⑴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原材料质保单和试验报告,检验报告和质检资料是否符合规范和规定要求。

⑵在施工单位自身“三检制”的基础上,审查其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到现场对各道工序、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⑶抽查和复检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检测和检验成果。

⑷参与研究决定对施工质量事故的处理,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检测监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⑸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工程监督和施工监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属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部门,由施工、监理(建设)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检查验收。

单元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工程师核评;分部工程质量在单元工程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质量由质检部门核定。

4.6施工过程中质检与报验程序。

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慈溪段)二期工程,工程位置大部分直接靠近一线海塘的低洼地带,部分项目受梅汛期、洪汛期雨量的影响,需赶汛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监理质检和报验按实际情况进行。

在正常的施工情况下:①单元工程及隐蔽工程各主要工序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在严格“三检制”,基础上及时填报资料,报请监理工程师核验,并申请下一道工序开工签证。

②施工单位报请监理检验和签证,拟采取书面形式,填好规定表格,并附上有关资料,经项目经理签署后报经监理部。

③监理在接到施工单位报验报表后,应及时安排进行检验,如超过24小时,监理仍未到达现场,或未提出任何异议,施工单位可认为监理已承认报验结果。

④监理经审核报验报表和有关资料或经现场检查,确认不合格的部位,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或返工,然后重新报验,直至报验合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