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思考(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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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做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努力做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努力做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现代化的社会中,企业工资的协商成为了各个企业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

这其中不仅仅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问题,同时也是企业与社会之间的问题。

企业在处理好工资问题上,需要秉持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尤其是在进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时,一定要明确各方的合法权益,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关系。

本文将探讨一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性,以及一些具体的做法,帮助企业更好地解决工资问题。

1.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在企业内部,由企业方和员工方进行的平等协商和谈判。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以下几点意义:1.1 顺应政策法规员工的工资是受到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制约的。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充分体现了企业遵循国家政策和法规的决心,使得企业在员工的工资问题上不会出现过度越界的情况。

同时,在协商中员工方的代表可以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使得企业的工资政策更加符合员工和社会的要求。

1.2 加强员工的凝聚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员工与企业进行互动的平台,在协商中员工可以感受到企业方对员工利益的关注和关心。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建立起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合作关系,加强员工的凝聚力,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目标,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1.3 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具备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还需要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在协商中,企业方可以主动关注员工的需求和合理要求,增强员工的归属感,营造建设性的环境,从而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和壮大。

2. 如何做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想做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实践。

2.1 依靠合法组织和代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需要有合法的组织和代表,这个组织和代表需要得到国家的批准和认可。

企业方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协商的程序、内容和方法,并将会议或协商结果进行书面记录。

2.2 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关系企业和员工拥有不同的利益关系,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求企业方以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去处理员工方的要求。

关于建立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践和思考

关于建立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践和思考

关于建立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践和思考工资集体协商是指工会或经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根据政府制订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等,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立经营者和劳动者确定劳动报酬的有效机制,是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现代化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环节,也是寻求职工追求工资收入最大化、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最佳结合点的有效途径。

在工资分配行为市场化、契约化特征充分显现的今天,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已成为大势所趋。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通过平等协商的办法决定和调整工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工资决定的基本制度。

通过这个制度,既可以避免由政府决定,导致政企不分,又可以避免由劳动力的使用方单方决定,导致分配不公,同时,可以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由劳资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的办法决定工资,从而达到互利双赢。

随着鞍钢经济国际化、市场化进程加快和国企改革的逐步深入,原来为为国民经济发展起支撑作用的传统产业,面临着重组的局面,客观上导致职工的劳动与其报酬不相符。

当前企业劳动定额、工资支付领域存在以下问题:一、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存在的问题1、企业工资增长缓慢。

在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一线职工的工资收入并没有得到合理较快增长。

在对企业职工的调查中,许多职工表示自己的收入和几年前相比没有什么增加,有相当一部分职工表示企业最近几年来没有给自己调整过工资。

几年来,鞍钢职工工资收入没有得到合理较快的增长,特别是鞍钢医院职工工资收入和几年前相比没有什么增长。

鞍钢医院、疗养院等单位职工工资平均月收入较市属医院低。

近年来,民营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有一定的工资增长,但鞍钢职工工资收入增长缓慢、水平明显偏低。

应该让企业知道,工资增长机制表面上看可能是以企业多掏工资为代价,但从长远来看,是有利于企业发展的。

关于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思考

关于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思考

关于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思考陕西丰宝化工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鲍乃成工资是职工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保证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所在。

工会作为介于劳资双方的群众性政治团体,在当前全社会积极致力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成了各级工会组织的重要工作。

从整体上看,企业工会组织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态度积极、措施得力,为推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走在了其它机关部门的前面。

但这项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仅仅有工会的努力是不够的。

如果工会一方单家独进的局面得不到改进的话,不仅调节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难以真正建立,工会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更重要的是,职工将失去对工会的信任和对法律公正的信赖,劳资关系的动荡与激化将会动摇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乃至对创建和谐社会构成危害。

因此,加快工会体制的改革,积极推动立法,建立规范和具可操作性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将是政府推动、工会组织实施的的今后一段时期的一个重点方向。

一、强化工会的力量和作用1、工会是否有代表性,是建立真正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保证。

要想建立真正能够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工资协商的制度,首先必须建立能够真正代表职工利益的工会组织。

要改变以往动员说服企业单位建立工会组织的做法,由上一级工会帮助职工组织起来,建立工会组织,改变以往由企业行政方面任命或企业行政领导人兼任工会主席的做法,代之以工会主席职业化,即,由上一级工会组织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在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等社会范围内,公推公选具有担当这一职位相应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的优秀干部和人员,担任工会主席。

选任的工会主席归上一级工会组织直接领导,工资由上一级工会组织发放,彻底改变工会主席角色错位的被动局面。

2、保证工会在谈判中能够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

在一些工会力量薄弱的乡镇企业、民营中小企业,可以考虑采用以下方式增强工会的代表性:一是职工谈判代表由职工通过民主形式选举产生,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可由企业党组织召开职工大会,民主选举职工谈判代表。

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须谨慎探索

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须谨慎探索

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须谨慎探索导读:本文是关于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须谨慎探索,希望能帮助到您!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须谨慎探索张喜亮近年来,有关部门紧锣密鼓起草《企业工资条例》,草案中重提“工资集体协商”,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希图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实现职工工资的增长,解决我国目前存在的职工工资问题。

中华全国总工会年初制定了“三年规划”,在全国掀起了新的一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运动。

有观点疾呼:“工资集体协商,国有企业应做示范”。

我们以为,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须谨慎探索,切不可强力推行。

一、强力推行有悖于法律的精神工资集体协商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最早见证199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外资企业的工会对有关的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提出建议,同企业行政方面协商处理。

”此规定,很谨慎地使用了“协商”处理的概念;这是我们今天所言的“工资集体协商”雏意。

1995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

这是关于工资集体协商适用于各类企业的明确规定,然而,其用词也是同样谨慎即“可以”签订集体合同。

201*年颁布实施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该法之规定所言集体合同包括工资的内容,这里既没有使用“可以”这样的用词,也没有使用“应当”或“必须”,只是泛泛言之而已。

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涉及工资集体协商的规定则有些繁琐。

首先是总则中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关于集体协商工作的思考

关于集体协商工作的思考

关于集体协商工作的思考集体协商是建立稳定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

目前,在大庆市在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笔者就当前集体协商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应采取的措施谈几点看法集体协商是建立稳定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

目前,在大庆市在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笔者就当前集体协商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应采取的措施谈几点看法。

集体协商是建立稳定和谐的新型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

目前,在大庆市在推进集体协商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笔者就当前集体协商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应采取的措施谈几点看法。

一、集体协商工作开展现状(一)“三方”协调机制全面建立,运行良好。

自2003年建立“三方”协调机制,截至2005年底,大庆市及市辖10个县(区)均已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并为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发挥了明显作用。

市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推进集体协商工作联合行动。

(二)集体合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组织的大力推动,集体合同制度基本普及。

大庆市1996年实行集体合同制度企业22户,涉及职工9823人,2005年底实行集体合同制度446户,涉及职工310210人。

累计审查纠正损害职工合法权益合同条款2652条。

(三)集体协商制度不断完善。

随着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等有关政策的日臻成熟,通过选择试点,树立典型,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大庆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基本形成了领导重视,职工愿意,政府推进的社会氛围。

2005年底,全市试行工资集体协商企业达到187户,涉及职工25142人,比2004年分别增长2.3倍和3.1倍。

关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汇报人:日期:CATALOGUE目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概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践•工资集体协商中的问题与对策•工资集体协商的效果评估与展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概述01工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雇主或雇主代表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劳动报酬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也是企业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手段。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工资是职工最关心的问题,工资集体协商可以保障职工获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益。

应,提高职工的工资待遇和生活水平。

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和争议。

通过协商,可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社会稳定。

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动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整体的发展。

更多的优秀人才和投资。

0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都明确规定了工资集体协商的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020304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依据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践02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确保协商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

了解法律法规收集信息确定协商代表收集与协商相关的信息,如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行业工资标准等,以便制定合理的协商方案。

选派或指定具备代表性的协商代表,确保协商结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030201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准备公示和实施将协商结果公示,并按照约定实施,同时监督执行情况。

形成协商结果经过充分讨论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协商结果。

进行协商在协商会议上,双方就议题展开讨论和交流,寻求共识或妥协。

提出协商意向由工会或职工代表向企业方提出协商意向,并提交相关资料和要求。

确定协商议题双方共同确定协商议题,并商定协商的时间、地点和人员等事项。

充分沟通关注重点灵活应对坚持原则01020304确保双方代表之间的充分沟通,避免信息不对称和误解。

我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初探

我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初探

我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初探提要:工资作为劳动者收入的主要来源,不仅影响着劳动者的生活质量,还关系到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与劳动生产率的高低,也直接关涉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向。

因此,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工资决定机制,对于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工资;集体协商;意义,探析一、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基本问题(一)概念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行为。

工资集体协商作为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企业工资调控机制的重要方式,是履行工资共决公约的重要方式,是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方式,同时它也是提高社会购买力,降低国际经济风险,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途经。

(二)特点1、签约类型多样化。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我国试点初期,各地区均指导企业单独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但随着国有企业的改制退出和非公企业的不断增多,一些规模小,管理不健全的小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2002年深圳市首先探索签订了全国第一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深圳市装饰行业工资集体协议,覆盖了100家企业。

此后,各地在推动企业规模大、职工人数多、社会影响力大的企业独立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2、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发展不平衡。

国有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的比重高于非公有制企业建立此项制度的比重。

非公企业工会组建率低,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谈判机制尚未普遍建立,集体合同建制工作进展缓慢、困难重重,加上缺乏健全的监督保障机制,集体协商制度推行相对滞后。

3、非公有制企业是签约主体。

随着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改组的深入和公司制法人治理结构的发展,我国非公有制企业迅速崛起,容纳的劳动力也在不断增加。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强职工对企业的凝聚力、向心力,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经济利益。

(一)清除认识障碍,实现思想统一,是形成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合力的前提一是在理论上对一些错误观念亟须廓清。

比如,对于工资集体协商会增加企业劳动力成本的问题,便需要从理论上澄清,打消有关各方的顾虑。

事实上,虽然我国经济在短期内不会丧失劳动力丰富的优势,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劳动力供给长期大于需求的格局将逐渐发生逆转。

对中国企业来说,真正面临的考验不是工资集体协商带来的劳动力成本增加,而是竞争优势能否与时俱进地与劳动力成本同步增长。

只有适应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变和内在规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让我国工人参与到价值回报更高的国际产业竞争中去,才是根本出路。

二是消除以为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工资只增不减的误解。

工资集体协商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效益来协商调整职工的收入分配,企业生产经营效益好,职工收入按协商的比例同步增长,企业生产经营效益不好,职工收入按协商的比例不增长或适当减少,这是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题中之意。

三是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必须彻底从带有计划经济时期烙印的工作和思维惯性中走出来,牢固树立工资维权的理念,实现工会维权观念的转变,不仅要帮扶济贫,更要维护工资这一职工核心权益;不仅要组织文体活动,更要着力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在具体的工资集体协商中,就要注意处理好坚持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企业自主分配与协商共决的关系,以及工会既要积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又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工作格局等。

四是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热情和积极性。

职工是工资集体协商的一方主体,也是主要受益者。

因此,能否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热情和积极性,使他们关注、参与、监督工资集体协商,是工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高协商质量和水平的关键。

通过强化职工代表的责任意识,以职工群众的关注度、支持力,使工会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占据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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