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系统《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心得体会——法官应做有德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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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心得体会

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心得体会

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心得体会篇一:法院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心得体会作为一名法官助理、一名党员,我牢固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正确对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断反省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居安思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收获很多,在今后工作中依然不能放松自己,决心从以下几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

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

因此,时时处处要用党纪国法约束警示自己,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警醒意识,准确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是坚定信念。

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

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

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

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要以案为鉴。

通过他们的现身说法,对他们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得出了”三点警示”:警示一: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放松党性修养和锻炼,面对市场经济大潮不能保持警惕、保持冷静、保持操守,更没有慎独慎微,忽视从根本上考虑人民的利益,不甘清贫,崇尚拜金,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法院警示教育案例学习会心得体会6篇

法院警示教育案例学习会心得体会6篇

法院警示教育案例学习会心得体会6篇法院警示教育案例学习会心得体会13月24日,我院召开了存戒惧、守规矩金凤区法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学习会。

会议由政治部陈主任宣读了我区某法院的一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例,由综合办王副主任宣读了我院的一起违纪案例。

通过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反面教材提醒我们警钟长鸣。

法院的干警是政法系统建设的重要基石,法院干警的清正廉洁关乎着党领导下的政法系统是否能够保持健康的肌体。

法官手里掌握着法律赋予的生杀予夺的权力,同时也就给了不法分子权力寻猎的空间。

就像警示案例里提到的,很多法院的干警都是在和当事人打交道的过程中被拉拢、被腐蚀,被当事人提供的利益所诱惑,逐渐丧失了自己的初心,忘记了自己的使命,直至掉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我们要坚定政法干警的信念,选择了这一职业,就意味着放弃了丰厚的报酬、放弃了轻松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不仅仅是单纯地完成日常的工作,更是要为保卫国家的政治安全、保卫人民的安定环境而努力。

严格遵守三个规定,约束自身的行为,约束亲友的行为,注意与当事人、律师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交往界限,干干净净做人做事。

司法公正也体现在程序公正。

办理案件是一件极专业而又极繁杂的事情,既要做到结果公平正义,又要做到程序滴水不漏,对我们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活到老,学到老正是我法院干警的真实写照。

政法队伍的教育整顿,就是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

我们要坚定法院工作者的信念,以理论指导工作,加强自身廉政建设,让法律的公平正义永远不被染黑。

法院警示教育案例学习会心得体会22021年3月24日下午,我和全院干警一起观看了本院三名英模的人物视频,听取了五名英模的交流发言,这个过程中有感动,有难过,有欣慰,而更多的是对一个问题的思考,那就是,法官用什么带来了法治的温度,其实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始于更早一些的时候。

我有幸作为工作人员参与了三名英模人物视频的制作工作,视频制作的时间较为仓促,只有3天的时间,三名法官需要在很短的时间中写出作为视频拍摄脚本的故事素材和个人感受,他们每个人没有足够的思考和润色的时间,写出来的都是最朴实,最直抒胸臆的内容,就是这些不加修饰的辞藻,在我们商量脚本的过程中,感动了每一个参与视频制作的工作人员。

最新-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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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一:法院干警学习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法院干警学习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在我院转发市高院纪检组有关文件后,我参加了研究室组织的部门学习文件活动,并与大家进行了讨论。

通过讨论使我认识到,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警示教育,还要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腐蚀,下面我结合个人的学习谈几点体会。

一、汲取深刻教训,加强廉政建设1忽视理想、信念教育,放松世界观改造是冯恩国等人犯罪的根本原因。

“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是周恩来同志的座右铭,作为一个伟大的无产阶段革命家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的各级干部。

尤其是面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艰巨任务和更加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一刻也不能放松个人世界观的改造,要不断加强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2要有做人、做事的准则,建立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胡锦涛同志提出牢记“两个务必”的讲话非常重要。

我们要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否则就不能正确对待权力、金钱、美色,就会私欲膨胀,滑入犯罪泥潭。

3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源上治理腐败。

一个没有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是一个腐败的权力,这是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都告诉我们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要形成权力制衡的机制和用人上的民主、公正,以德用人,以绩用人,不能任人唯亲。

二、寻找差距,努力提高自身素质1提高政治素质。

一是不断坚定理想信念,要做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二是不断加强自身修养,面对复杂的环境,时刻以党员标准对照要求自己;三是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增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

2提高思想素质。

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学习,筑牢思想防线;二是继续提升人格修养,要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法院法官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法院法官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法院法官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在中国法院中担任法官是一份非常重要的职责,作为法官不仅需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高度的敏感性和责任感。

10月18日,我参加了一场由中国法院组织的法官警示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我从多个方面加深了对自己职业责任的认知,以及如何保持职业操守。

以下是我对该活动的心得体会。

首先,作为法官必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

法官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法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并不断地推进自己的职业水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对职业操守进行妥协。

其次,在审判案件过程中,法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程序。

在活动中,主持教育的领导针对某些法官在审判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建议。

作为法官,必须始终抓住审判的关键,遵守严格的审判程序,维护刑事犯罪审判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三,法官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承诺。

在很多情况下,法官不仅要与案件和申诉人打交道,而且需要与律师、检察官和专家学者上下沟通。

因此,法官需要承担专业的责任和承诺,并为保护被告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最后,法官还必须注重个人形象和职业形象的塑造。

在活动中,领导们指出法官在公众场合的行为和形象对于维护司法尊严和权威非常重要。

因此,法官需要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注重社会联系,与社会保持良好的互动和沟通。

总之,参加该活动让我加深了对法官职业责任和使命的理解,强化了对审判过程和程序的认识,锻炼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感。

活动的举办,也为更多的法官提供了重要的思考和学习机会,对我们建设更加完善的司法制度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格式版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格式版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格式版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深入的今天,法院警示教育已经成为了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宣传教育手段。

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我有幸参与了一次法院警示教育活动,并在其中受到了深刻的触动和启示。

以下是我对这次法院警示教育活动的体会与感悟。

首先,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的权威和不可触碰性。

在法院警示教育活动中,我们不仅可以近距离地感受到法官的严正肃穆,更能听到他们讲述的案件的细节和背后的故事。

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犯罪的严重后果和社会的无辜受害者。

这让我深刻认识到,任何一位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每一次违法都将给自己和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此,我要时刻铭记法律的权威和不可触碰性,遵守法律,不做违法的人。

其次,我感受到了法院警示教育的深刻正能量。

在这次活动中,法官们用实例告诫我们,犯罪的代价是极其巨大的,不仅会让罪犯自己背负沉重的法律责任,还会给罪犯家人和社会带来严重的伤害。

这些具体的案例让我懂得了犯罪是没有好下场的,只有遵守法律才能真正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利益。

因此,我要学习这些案例的教训,时刻警醒自己,远离犯罪。

再次,我认识到了法院警示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通过法院警示教育活动,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到各种犯罪行为的特点和危害,还可以了解到警察和法官如何侦破案件、如何判决犯罪分子的过程。

这些知识对我们了解法律、了解司法系统非常有帮助。

同时,通过法院警示教育活动,我们还可以接触到社会各界人士,了解他们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担当。

这对我们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非常重要。

因此,我要多参加法院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此外,我认识到了法院警示教育的普及需求。

在这次法院警示教育活动中,我看到了大量的参与者,包括学生、家长、社区居民等。

这让我感到非常欣慰,因为法律是属于每个公民的,每个人都应当参与其中,学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

通过法院警示教育活动,我们不仅可以让更多的人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不可触碰性,还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到犯罪行为的危害和后果,从而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观看最高法院警示教育片心得

观看最高法院警示教育片心得

观看最高法院警示教育片心得体会
近日,本人认真阅读了《最高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案例件件触目惊心,都是一面面“镜子”为我们提供净化思想的借鉴;忏悔录发人深省,再一次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随时提醒我守住职业道德的底线。

法院的工作经历让我明白,法官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理想,一种信念,是每一位法官披荆斩棘的舞台。

当前的法官已成为一个高风险职业,法官的职业处于利益、纠纷、矛盾的风口浪尖上,我们自己如果守不住底线,把不住细节,必然会成为利益的俘虏。

法官职业的特性决定了法官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时时警戒、处处慎思、事事笃行。

因此,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手要干净、心要清静,处事公正,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记得我国著名文史家郑逸梅先生有这样一句话:“不与富交,我不贫;不与贵交,我不贱,自感不贫不贱,就能常处乐境,有益身心。

”是啊,金钱买不到幸福的生活,权力得不到淡泊的心境,但愿钱财名利如过眼的烟云一样,住不进我们每一个人的心。

这些案件留给我们许多思考,再一次给我们敲响警钟,让我们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范文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范文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范文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范文1尊敬的党支部:最近,我认真学习了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和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共同编辑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感触颇深。

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有关案件审判、执行等方面提高帮助,并收受他人贿赂400余万元,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北京西城区法院原院长郭生贵,为法律工作者介绍案源,以案谋私,以权谋私,并插手基建,贪污公款;湖南湘潭中院原院长罗凯元滥用组织人事权,大发卖官财,先后索要和收受他人贿赂231万余元;四川省高院执行局原局长罗书平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他将在高墙电网中度过那漫长的岁月。

诸如吉林高院刑一庭原庭长宋祥贪财护黑、湖南彬州中院刑一庭原副庭长黄孝光从优秀法官沦为阶下囚……纵观以上案件可以发现,他们大多出身于农民家庭,后来经过自己的刻苦努力,辛勤工作,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都做出了不菲的成绩,才得以步步攀升,最终都身居要职,有的是学者型法官,有的是专家型法官,有的是优秀法官,他们原本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们本应该以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可他们贪欲膨胀,利用手中的权力与当事人做起了权钱交易,甚至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有的没有与律师保持必要的距离,没有保持必要的警惕,从而被拉下水;有的违反规定为当事人说情、打关照,插手他人办理的案件,从中捞好处;他们忘记了法官的职业操守,有的热衷于傍老板、交朋友、迷恋于灯红酒绿的生活方式。

他们之所以成为人民的罪人,就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位的变迁,面对以前的荣誉和成绩,他们的学习观、世界观、价值观出现了偏差,平时放松了对自己的思想改造,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总认为理论学习是种负担,平时的专项学习和理论学习,都是走过场,在各种诱惑和考验面前丧失了理智、丧失了操守;片面追求金钱和财富,个人利益至上,思想上不思进取,工作中不讲追求,生活上不愿简朴,法制观念淡薄,最终滑向了犯罪的泥潭,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从一名人民法官堕落为人民的罪人。

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心得体会

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心得体会

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心得体会通过阅读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的选编,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力量和法律的公正性。

在案例中,每一个违法者都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不仅给了受害人以公正的赔偿和安慰,也对其他潜在的违法者起到了警示作用。

案例中涉及到的违法行为多种多样,涵盖了经济犯罪、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等各个方面。

这给我深刻地显示了法律对于社会秩序和人民利益的保护作用。

无论是贪污受贿、走私、偷盗,还是故意伤害、强奸等,这些犯罪行为对于社会和个人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害,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加以惩治。

案例中的判决结果都是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公正合理的。

法官们不偏不倚地审理案件,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断,并最终做出了公正的裁决。

这包括对于刑罚的量刑以及经济赔偿的数额等,都恰到好处地平衡了对犯罪人的惩罚和对受害人的补偿。

通过阅读案例,我还了解到了一些常见犯罪手段和防范措施。

警方和法院在案件调查和审理过程中展现出了高超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查明了案件的真相,并保证了证据的确凿性。

与此同时,案例中也强调了预防犯罪的重要性,例如加强防范网络诈骗、提高法律意识、加强监管等,这些对于提醒大家警惕犯罪、保护自身权益非常有帮助。

最后,案例选编还体现了人民法院的公正和权威性。

作为最高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将公正和正义作为首要原则,通过身体力行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这给我一种安全感,让我相信只要我们积极参与社会发展,遵守法律法规,就能够在人民法院的保护下过上有尊严、安定和平的生活。

总之,通过阅读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的选编,我对法律的力量和公正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同时,也增强了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让我明白了遵守法律的重要性。

希望能够将这些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中,为社会的发展和和谐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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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认真读完《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之后,用心潮澎湃、沉重至极来形容其时的心情亦不为过。

掩卷深思,十则案例的主人公在未出事前的身份之尊、地位之高、学识之渊博不能不谓之优秀,什么学者型、专家型、先进、优秀、立功等一顶顶光彩炫目的光环一环套一环,让人目不暇接、顶礼膜拜,因为拥有上述光环的人无疑是职业领域甚至全社会效仿的楷模。

乃至于听闻最高法院的副院长黄松有被中纪委双轨时还不敢相信,然而事实是不可改变的。

从黄松有、郭生贵到罗凯元、罗平等辈为一己贪欲着实给组织、给上级、给下级、给同事、给全社会、给自己的法律审判事业开了一个天大的极为讽刺的笑话。

昔日高高在上手执法槌掌握生杀予夺大权的法官为了一己贪欲依仗自己熟知的法律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中,而今日沦为阶下囚接受审判,角色竟是采取如此的转变方式,无疑使中国的司法事业蒙羞。

叹其可笑因其可耻,因其可耻故而无德!
我们常说做事要先做人。

那么该如何做人呢?《资治通鉴》曰德才兼备谓之圣人,有德无才谓之君子,无德无才谓之愚人,有才无德谓之小人。

我以为做个圣人是难做的,中国几千年也就出了那么几个圣人,但要做一个君子或者愚人还是可以的,但小人是做不得的,因为小人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黄松有之流,用鲁迅的话说就是“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

在他们身上已经难以找到有德之处。

所以,我认为做人不应失去做人的基本原则,不要打破做人应有的道德底线。

举个例子当你看到一个落水之人时,如果你有能力下水救人你就应当义无反顾下去救人;
如果你没有能力下水救人但你完全可以报个警求助于有能力救人的人;
但你千万不能站在岸边摆出一副幸灾乐祸的丑恶嘴脸指指点点而寻求开心,因为这时你已经打破了做人的道德底线,同时也无异于落井下石而沦为小人并为人所不齿!人与动物之区别往往就是在此一瞬。

是与人为伍,还是与兽为伍是经纬分明的,甚至有时连兽也不齿与你为伍,那你将是禽兽不如,因为乌鸦尚知反哺的道理是几千年以来中国进行传统教育得出的优秀品德。

而黄松有之流在从事我们言必神圣、言必公正、言必公平的法官职业中实实在在地打破了做人和做法官的道德底线而最终遭到世人的唾弃。

昔日的社会骄子,今日的阶下囚,天壤之别的社会落差,耻辱和悔恨将伴其终生。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普通法官我认为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可以说是不值得的,太不值得了!其实,人生这笔账是很好计算的。

人活在世上,不就是衣食住行和自由嘛,衣食住行是物质层面的基本需求,自由是精神层面的需求。

法官职业,工作很辛苦,收入不太高,但总体来说满足上述基本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还是足够的。

黄松有之流因丧德而弄权玩法,其结果是连最基本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也失去了保障。

道德是一个人的内心自我约束。

记得从事法官职业之初参加岗前培训,主要是职业道德的培训,现在看来也就是在做人的基础之上有了更高一层的要求。

做人是有道德要求的,做法官是有职业道德要求的,法官的职业道德是包含做人的道德要求的。

但黄松有之流在贪欲面前不仅丧失了法官职业道德,更丧失了做人的道德,面对金钱美色没了道德没了约束,极度的疯狂迎来的必定是自我毁灭。

对照《资治通鉴》对人的划分,他们无疑是小人之列。

为此我很纳闷,法官的行为准则规范于《法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法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同时也规定了法官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的后果,每一项行为都有可能带来灭顶之灾,然而其后又出台了一道道禁令来约束我们的行为,这是为什么?当一些蛀虫暴露后,就每每有人叹息我们的制度尚不健全,期待完善。

我认为这个论调是完全彻底错误的,是为那些当为不为的人进行解脱,是掩盖渎职的行径。

因为我们的第一个制度从来就没有被认真执行落实过,才导致后来多如牛毛的禁令,且禁而不止。

如果仔细研读禁令,你会得出似曾相识的感觉,一查原来早已有此规定,不过是精炼一些罢了。

于是社会之怪现象层出不穷吃喝之风愈禁愈烈,超标之风愈禁愈超。

就像逢年过节时,上级都要下发通知严禁请客送礼,而现实是过节了又该请客送礼了,通知就好像是给全社会提了个醒也即千万不要错过请客送礼的机会了,否则就难以进步了。

面对诱惑,黄松有之流的概念中是没有制度约束的,更妄谈内心的自我约束。

在他们的心目中,制度是约束别人的,不是约束自己的,也从来不希望别人来约束自己,因为他们位高权重,光芒四射,他们不是法盲,还往往是业界精英,甚至有可能还是制度的制定者,然而他们却是地地道道的欺世盗名之徒,最终的结果当然是落个可悲可叹的下场。

十则案例,一个类型,有才无德亦贪婪。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我们应当从黄松有之流身上汲取深刻的教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并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的人生价值追求,自觉抵御权力、关系、人情、利益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努力从实体、程序、效率上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做到严格执
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进而做一个纯粹的、高尚的、有益于人民的并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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