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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如何合理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对如何合理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对如何合理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探讨【摘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房地产行业越来越繁荣。

规范和科学利用房屋维修基金将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保证社会稳定。

因此,本文将对房屋维修基金的特点进行阐述并探讨和分析其科学使用的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房屋维修基金;合理利用;探讨分析1、房屋维修基金概述房屋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房屋维修基金是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而产生相当于给城市群体住房建立的“医疗保险金”。

它关系到群体住房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与全体业主和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

随着中国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中小城市人口不断增多,城市建设规模不断增大,房屋维修基金的重要性也不断凸显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2、房屋维修基金合理利用探讨和分析2.1当前房屋维修基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物业管理产业越来越规范。

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相对要规范有序和有效。

但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及很多中小城市,物业管理产业起步相对较晚,覆盖面较窄,规范化程度也不高,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使用申报程序繁琐。

根据当前政策法规,使用房屋维修资金,必须经过小区超过半数业主同意。

有些涉及小区更新改造的重大项目还必须在征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即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才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而目前在一部分中小城市,尤其是经济不算发达的地区,小区物业管理不平衡,且很多小区的业主公众意识不强,业主大会很难组织召开,业主无法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表达利益、形成决策,对于住房公共部位的维修,有的人甚至认为事不关己,不想动用自己所属的那份的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共维修基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共维修基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共维修基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共维修基金1. 介绍和定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共维修基金是为了解决我国现有住宅的长期维修管理问题而设立的两种专门基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由业主按照一定比例向小区维修资金专账内缴纳的费用,用于小区内共用部位的维修和改造。

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则是由政府设立的专项基金,用于公共住房的修缮、维护和改善。

这两种基金在提供住宅维修资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确保了住宅的长期维护和提升。

2. 重要性和意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设立对于解决我国现有住宅的维修管理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许多住宅小区缺乏有效的维修资金,导致公共设施损坏得不到及时维修,严重影响了住户的生活质量。

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设立,为小区维修提供了稳定的经济来源,可以及时解决公共设施的损坏问题。

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设立,有效应对了公共住房的维修和改善需求。

公共住房是国家提供给低收入群体的重要福利,而长期以来,这些住房普遍存在老化和损坏等问题。

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设立,可以保障住户居住环境的安全与舒适。

3. 具体运作方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运作方式主要包括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业主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维修资金,金额一般是按照房屋面积进行计算。

这些资金被专门存入小区维修资金专账内,并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和使用。

小区维修资金的使用主要用于小区内共用部位的维修和改造,比如楼道、电梯、水电设施等。

在使用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讨论和决定,确保使用资金的公正和透明性。

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运作方式则由政府负责管理和运营。

政府会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筹集和使用。

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筹集主要来自于政府财政拨款、房地产开发商的资助以及其他社会捐赠等途径。

在基金的使用方面,政府会根据住房的维修需求和优先级,制定相应的维修计划,并按照公正、公开的原则使用资金进行维修和改善。

4. 问题和挑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在解决住宅维修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东莞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专项维修基金情况说明1

东莞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专项维修基金情况说明1

东莞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专项维修基金情况说明
根据市房管局下发的文件精神,我公司按照市统一部署,成立工作小组,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认真做好维修资金征缴工作。

一、东莞市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未向业主收取专项维修基金。

二、在20多个宣传栏中已张贴相关资料及文件,向广大业主大力宣传缴存维修资金的作用,耐心解释国家、省、和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使群众理解缴存维修资金的意义,从而支持政府这项政策。

三、核实了各栋房屋的预售许可证办理时间,确定维修资金缴存主体,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已在小区显著位置和每栋楼出入口进行通告(通告上将每栋房屋对应的预售证号及发证日期清楚列出),并且将各房屋的预售许可证办理时间做好明细清单。

四、积极协助业主缴存维修资金,对维修资金缴存主体为业主但未缴存的,我公司根据购房合同或房产证,落实专人逐户填写《通知书》给业主。

目前,经过XX物业公司的大力宣
传,已有XXXX、XXX、等户业主相继交纳了维修资金,建筑面积为1400平方米,交纳金额为555555元。

五、经核实,专项维修资金缴纳主体为发展商的房屋:建筑面积为222522平方,应缴纳金额为5555555元;缴纳主体为业主的房屋。

六、在做好专项维修资金工作的摸底与清查的基础上,富盈物业积极地不间断地与开发商保持沟通,确保专项维修资金工作完善到位。

有关建设单位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的计划
为做好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工作,对于维修资金主体为建设单位的,力争在年月日前缴纳应缴金额的1∕3,余下部分在年月日前全部缴清,具体计划如下:。

有效使用物业维修基金的建议和方法

有效使用物业维修基金的建议和方法

了解市场行情,对 比不同维修单位的 报价和服务质量
参考其他业主或物 业公司的经验,选 择有良好口碑和信 誉的维修单位
考虑维修单位的资 质和经验,确保其 具备完成维修工作 的能力和技术水平
与维修单位签订合 同,明确维修范围 、质量标准、价格 和支付方式等条款 ,避免后期纠纷
引进专业的物业管理团队
专业的物业管理 团队具备丰富的 经验和专业知识, 能够提供更高效、 专业的服务。
加强物业维修 基金管理人员 的培训和教育, 提高管理人员 的专业素质和 责任心,确保 基金的安全和
有效使用。
定期审计和公示
公示:让业主了解基金使用 情况
定期审计:确保基金使用透 明合法
设立监督机构:对基金使用 进行全程监管
建立投诉机制:及时处理业 主投诉
加强监管力度
建立完善的物业维修基金监管制度,确保基金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定期对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公示,接受业主的监督和质询 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确保其按照规定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鼓励业主参与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其知情权和参与度
章节副标题
制定更加明确的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制定合理的基金管理机构和 职责分工,确保基金的透明 度和规范性
建立基金监管机制,对基金 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和审计
明确基金的用途和范围,规 定使用条件和审批程序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为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 用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物业维修基金属于业主共有,由业主按照实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合理使用的原则,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应当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批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北京住房公共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北京住房公共维修基金收取标准

北京住房公共维修基金收取标准一、背景介绍随着北京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住房公共维修基金作为一项重要的城市管理制度,承担着保障城市住房公共设施维护、改善的重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促进城市住房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北京市已经明确了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以及相关的政策规定。

二、基金收取标准1. 基金收取对象根据北京市《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基金的收取对象主要包括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住房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 收取比例北京市规定,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为住房建筑总价的1,具体收取标准按照住房建筑总价计算,按照每平方米计算不得超过50元。

3. 临时性减免对于住房建筑总价高于2000万元的,可以向居民业主征收住房公共维修基金时,在2000万元部分的住房建筑总价上,减收基金。

4. 收取方式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方式为一次性收取,由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比例进行收取。

5. 使用管理北京市明确规定,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属于专款专用,由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相关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三、政策实施1. 政策宣传为了让广大市民了解和理解住房公共维修基金收取标准,北京市政府将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途径,对收取标准进行宣传和普及,确保市民了解相关政策。

2. 收取程序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会对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程序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比例进行收取,同时保证收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 监督管理为了确保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符合政策规定,北京市将加强其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保障基金的合理使用。

四、问题解决与改进在实际落实中,可能出现一些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譬如在基金收取过程中,可能存在收取标准的执行不到位和基金使用管理不透明等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北京市政府将积极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住房公共维修基金收取标准,提高基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共维修基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共维修基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深度探讨》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定义和作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由住宅物业管理单位或者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由业主缴纳的用于对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的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主要作用在于解决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和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和改造工程的资金来源问题,确保住宅小区内的环境质量、居住条件和物业管理水平。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通常由住房业主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因此对于业主的个人财务状况和维修资金使用情况,需要物业管理单位或者业主大会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对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具体使用范围和维修项目的确定,也需要根据不同的业主群体和住宅特点进行灵活处理。

二、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意义和管理方式住房公共维修基金是指由各级政府依法设立和管理的,用于维修和改造住房公共设施和设备的资金。

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设立和管理,旨在解决住房公共设施和设备维修的资金来源问题,保障住房的基本质量和居住环境。

在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中,政府部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办法,并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

对于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和维修项目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住房公共设施和设备的实际情况和维修需求,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公平性。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关系和未来发展趋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着一定的关联和互补关系。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立和管理,有助于解决住宅小区内部共用部位和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问题,可以有效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另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设立和管理,可以为住房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维修提供稳定和可靠的资金来源,保障住房的基本质量和居住环境。

未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住房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作用和管理方式会更加规范和健全。

物业大修基金管理的探讨

物业大修基金管理的探讨

物业大修基金管理的探讨耿小平(重庆市巴南区房屋管理局,重庆401320)【摘要】文章针对目前物业大修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改革当前物业大修基金管理模式的建议,努力提高物业大修基金的管理效率。

【关键词】物业大修基金;管理问题;新管理模式一、物业大修基金的概述物业大修基金,又被称之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维修基金或者物业储备基金。

它是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商品房业主们缴纳的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更新、改造的资金,可以说是房屋的“养老金”。

其中的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主要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大修、更新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专门用于共用设施设备大修的资金。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物业大修基金是属于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财产的一种专项基金,对于保障房屋的安全使用,维持与提高其使用功能,确保物业的保值增值等均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物业大修基金常常是专项筹集、独立核算的基金,在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上属于专项代管基金,作为长期的负债管理。

最近几年来,由于物业大修基金的归集规模呈现出越来越大的趋势,使得其收取和使用都成为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从而引起了对于物业大修基金管理的问题。

二、物业大修基金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使得物业大修基金越来越受到多方面的关注,其安全和使用管理问题日益成为一个较为突出和敏感的问题。

按照物业大修基金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维修基金主要为政府相关部门管理,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维修基金要么就是1998年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代管,要么就是2008年规定的业主大会自行决定管理模式。

这些规定无论如何,都产生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首先是物业大修基金的缴纳问题:按照相关规定,物业大修基金的缴纳主体应该是业主,业主们应该共同承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等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责任,并不应该是由开发商承担;物业大修基金从理论上来讲,完全可以一次性收取,也可以随物业管理费用按月收取,或者在实际维修,更新和改造的时候,再向业主随时收取,但是,我国目前法制建设并不健全,很多地方的物业大修基金拖欠现象严重,因而,我国物业大修基金尽可能的采用业主购房时一次性交纳的方式来收取,一旦金额不足再续筹;就物业大修基金的金额,应该按照建安造价一定比例来收取。

物业专项维修维修资金宣传讲话稿1

物业专项维修维修资金宣传讲话稿1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宣传讲话稿各位观众、各位业主:大家好!为了加强本县的物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正常使用,维护广大房屋业主的共同权益,南宁市于2009年开始出台《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09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我县已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达了横建政发[2011]21号文,贯彻实施《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医疗和养老保险金”,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可以保障居住条件,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

购买房屋是城镇居民家庭的一件大事,很多人是倾尽一生的积蓄,所以每个人都想房屋的使用寿命长一些,环境好一些,但是,房屋也存在着衰老,也会破损。

比如屋顶漏雨时,如果不能及时维修,水就会在防寒层内四外漫延,导致整个房顶毁损,给住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如果缴纳了维修资金,有资金做保障,及时维修,就能避免上述事情发生。

不缴纳维修资金,当房屋发生维修时就要在全体住户中筹集资金来解决维修问题。

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特别是住户的经济状况和个人素质问题会直接影响筹集资金的成败。

为此,国家建设部、财政部于1998年颁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规定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我县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县财政专户管理,由横县房地产管理所具体负责监督管理本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与使用,指导本县物业专项维修的日常工作,并委托中国银行横县支行和中国邮政银行横县支行为本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

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每一个业主应履行的义务,希望各位业主在横县房地产管理所的指导下及时足额的缴纳专项维修资金,这有利于提高和保持房屋的完好率,达到物业保值增值的目的,维护社会综治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在此,也祝各位业主安居乐业,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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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知识宣传
1、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资金。

2、维修资金所有权属于谁?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缴存的维修资金存入监管专户后,由银行发放户名格式为“楼盘-幢号-房号”的专用存折给房屋所属业主。

3、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

其中,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4、物业管理费与维修资金有什么不同?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所支付的费用,其构成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薪金,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以及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费用等,不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费用。

5、业主如何了解维修资金的情况?
业主可以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折》,到银行查询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结息等情况,但不可自行提取资金;也可以登陆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网站查询,登陆账号为《东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折》的维修资金账号,密码为维修资金账号的后六位。

6、什么时候需要续交维修资金?
维修资金使用后,业主分户账面维修资金的余额不足首期交存数额30%的,应当续交至首期标准。

维修资金的续交主体为业主。

7、是否允许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代收维修资金?
为了确保维修资金的安全,不允许建设单位代收维修资金,而物业管理公司在按照规定向市房管局提出申请,经批复同意后,与业主签订代收协议的情况下,方可逐月随物业管理费按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代收,当达到缴存标准时立即停止收取。

8、缴存主体为业主但尚未售出的住宅或非住宅,维修费用由谁支付?
由建设单位按照尚未售出的住宅或非住宅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

9、建设单位自用物业需要缴存维修资金吗?
建设单位自用物业,在向市交易所提交自用物业申请前,必须足额缴存维修资金。

10、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使用办法: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
➢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
➢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对口部门审核同意,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专户管理银行划转资金至维修单位。

11、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紧急使用条件:
➢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
1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
➢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
➢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13、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1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情况。

➢专户管理银行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发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账单。

业主可查询专户管
理银行。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宣
20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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