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基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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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基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有关基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有关基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充分保障被查企业知情权。

在征求去年被查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新增内容,修改完善“双随机”抽查事前告知书,除告知企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外,重点向企业详细说明需要提前准备的到场接受检查人员、备查资料等事项,告知书由属地分局送达。

充实检查人员库和专业人员库。

根据执法需要和岗位调整,选取市场监管分局一线监管人员36人组成检查人员库。

同时,针对县级组建市场监管局后,基层检查人员专业技能不足的问题,选取市场监管局机关科室人员32人组成专业人员库,包括计量专业15人、特种设备专业3人、药品医疗器械专业4人、保健品化妆品专业2人、餐饮专业2人、生产许可专业2人、食品生产流通专业2人、广告专业2人。

根据涉及的检查事项,由检查组提请配备专业人员,从专业人员库中随机匹配参加检查。

及时采集监管数据。

通过政府公文交换平台,向全区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发函征询行政处罚信息,共收到16个部门的回函,418户被抽查对象中上年度受到行政处罚的有1户。

从国税、地税数据库中共获取277条有效数据,作为此次抽查公示信息财务数据的依据。

对未申报纳税的企业,剔除在年报公示数据中处于停业状态或申报数据为零的企业,剩余的全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把审计结果作为抽查依据。

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一是明确随机方式。

检查对象按住所划分为63个片区,每个片区检查对象不少于4户、不多于7户。

两名检查人员组成一组,要求本分局检查人员不检查本分局辖区市场主体、同一组检查人员不属于同一分局。

在检查片区和检查人员随机匹配的基础上,每个片区随机抽取匹配1名计量专业人员;检查小组根据检查对象的情况提出匹配专业人员申请,由领导小组随机指派专业人员参与。

二是明确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共13项,分别为年报公示信息检查、即时公示信息检查、食品生产检查、食品流通检查、药品经营检查、医疗器械经营检查、生产许可证检查、计量器具检查、特种设备检查、餐饮检查、保健品检查、化妆品检查、广告经营单位检查。

关于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建议

关于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建议

关于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建

1. 加强宣传和培训: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进行全面宣传,确保检查对象了解该检查的目的、意义和操作流程。

同时,对检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检查水平和能力。

2. 完善随机抽取机制:确保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抽取过程真正做到随机,避免人为干预和选择性检查。

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如随机数生成器或电子抽签系统,确保公平性和透明度。

3. 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平台:建立一个专门的信息平台,实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结果,包括检查对象的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这样可以增加检查的透明度,促进社会监督。

4. 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检查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 定期评估和调整:定期评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效果,总结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和完善检查内容、方式和标准,确保检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6. 加强部门协同: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和反馈检查结果,共同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可以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减少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机构改革后基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机构改革后基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机构改革后基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建议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在全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

合并后,由于部门之间职能的进一步整合,基层的“双随机”抽查工作也随之发生了一些变化。

为此,基层市场监管所对实际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xxx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状机构改革后,“双随机”抽查形式和内容较之前发生了一些改变,抽查内容、执行抽查任务的数量和频次增多。

以xxx市场监管局为例,2020年,市场监管局重点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登记情况、特种设备(机电、气瓶、生产单位等)、检验检测机构、产品质量、食品销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商标代理、广告、成品油销售企业等行业进行抽查,共通过省级监管平台制定抽查任务15项,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2项,抽查市场主体1244户。

二、基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存在问题(一)执法力量不足影响检查效果。

一是队伍结构老龄化严重。

以xxx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为例,60、70后工作人员占在编人员一半以上(见人员结构年龄分布图),且掌握的知识、技能相对单一(以原工商人员为主),队伍老龄化存在专业性和接受能力上的局限。

二是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

从实施情况来看,大部分业务专业性较强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在专业人员数量不足和必须完成上级发布数目繁多的抽查任务的双重现实下,基层执法人员只能轮番上阵,难免考虑不到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是否能应付抽查的现实问题,以致抽查流于形式,“走马观花”式的任务性抽查,使得检查效果“打折扣”。

(二)经营异常行为处罚力度低。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的规定,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信息、即时信息,或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以及失联”等行为,可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改正,由登记机关给予处罚。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1. 制度建设不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和部门尚未制定完善的制度规范,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出现漏洞和不足。

例如,随机抽取的规则不够科学合理,抽取过程缺乏有效监督,容易引发公平性、公正性等问题。

2. 抽查力度不足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部分地方和部门抽查力度不足,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缺失。

这导致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侥幸心理,违法违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3.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实施需要具备专业素质的检查人员。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检查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解不深,难以发现潜在问题,影响了抽查效果。

4. 技术支持不足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赖于信息化技术手段。

目前,部分地方和部门在技术支持方面存在不足,如系统功能不完善、数据共享不畅等,影响了抽查工作的效率。

5. 社会监督不到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公开程度有待提高,社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部分地方和部门对抽查结果公示不及时、不全面,导致公众对抽查工作的了解和参与度不高。

6. 资源配置不合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部分地方和部门资源配置不合理,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足,影响了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下步打算1. 完善制度建设各级政府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明确抽查规则、抽查流程和责任追究等内容,确保抽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 加大抽查力度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加大抽查力度,确保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同时,要注重与其他监管手段的衔接,形成合力。

3. 提升人员素质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提升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同时,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优秀人才投身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4. 强化技术支持各级政府应加大投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信息化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双随机一公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双随机一公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双随机一公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双随机一公开是指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检查时,采用随机抽取和检查过程公开的方式,确保检查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近年来,这种监管方式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

一、问题1.随机性不足双随机一公开最为重要的就是随机性,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政府部门可能会采取一些手段,操纵随机抽取的结果,以达到某些特定的目的。

比如,有些政府部门会在抽取的名单中加入某些单位或者个人,或者把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或者个人从名单中删除,这就严重削弱了双随机的随机性。

2.!公开透明度不够双随机一公开的第二个重要环节就是公开检查过程,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部门公开检查过程的程度和方式不一,有些政府部门可能只是简单的公告一下检查的时间和地点,而并不会公开检查的内容、标准、方法以及结果,这就减弱了公开的透明度,也不利于监管受检单位。

此外,有些政府部门还存在在检查过程中收取“保护费”等行为,这就更加严重地损害了双随机一公开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不足1.技术手段不足在双随机一公开的实践过程中,需要用到一些工具和技术手段,比如随机数生成器、互联网平台以及智能设备等。

但目前,有些政府部门在这方面的能力和技术水平还比较薄弱,很难保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由于技术手段不足,政府部门还存在一些人为干预的情况,导致双随机的效果大打折扣。

2.志愿参与度不高在双随机一公开的实践中,需要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包括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媒体机构以及群众代表等等。

但目前,在很多地方,这些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参与度还比较低,政府部门也缺乏有效的激励和引导机制,因此很难形成一个合作共赢的局面。

总之,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领域具有很大的推广和应用前景,但需要政府部门在具体实践中解决上述问题和不足,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只有这样,双随机一公开才能真正发挥其重要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和透明的环境。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1. 背景介绍双随机一公开是指按照的决策部署,依法开展的市场监管领域执法监管方式,即抽查检查双随机,依法公开执法结果。

这一工作方式旨在加强执法监管,提高执法公信力,推动形成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但在实际落地过程中,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探讨和改进。

2. 存在的问题2.1 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不确定性在双随机抽查和公开执法结果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执法人员的主观意识对执法结果产生影响的情况。

有些执法人员会对执法对象有偏见,导致执法结果的不公正性。

另外,因为执法过程中的具体操作程序不透明,也容易给执法结果的公正性蒙上一层阴影。

2.2 执法结果公开的不及时性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的执法结果并不及时地向社会公布,导致一些违法行为长时间未被曝光和监管,影响了执法的效果和社会的信任。

2.3 法律法规及标准的不统一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各地区和各部门针对同一类违法行为的执法标准和公开标准存在差异,部分情况下可能出现“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情况,对违法行为的认定不够客观和公正。

3. 改进措施3.1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针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执法主观性,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公正性,确保执法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2 建立执法过程的透明机制通过建立执法过程的透明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过程的监督,使执法过程能够向社会公众和执法对象展现出更多的公开和透明,减少执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3.3 统一执法标准和公开标准在不同地区和部门之间建立统一的执法标准和公开标准,通过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公平公正。

4.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但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只有在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执法机制和更加透明公正的执法过程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才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为社会营商环境的改善和市场秩序的规范做出更大的贡献。

基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难点及对策

基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难点及对策

商事命I皮玫革2019-7 I层“双随机、一厶幵”监營难点及对茉李林摘要:“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方式已经取得良好效果。

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监管靶向性不强、检查标准缺失、基层一线执法人员检查技能有限等难点和问题,亟须从制定精准抽查计划、明确检查标准与细则、提升监管执法能力等方面予以解决。

关键词:双随机市场监管监管难点对策建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 重大创新,有利于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 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规范阳光执法,强化信用支撑。

随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的不断推进,也相应 产生一些难点和问题,笔者试以粗浅分析,提出相应 解决对策。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存在的问题(一)抽取对象的随机性与监管内容的针对性不完全适应,存在监管效能降低现象2014年10月1实施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要求建立公示信息抽査制度,原辽宁省工商部门 根据企业注册号不低于3%的比例随机确定抽査企 业,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情况检査。

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査规 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提出大力推广随机抽査监管:随机抽取检査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査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

2016 年5月,国务院发布《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抽査计划由省局在年 初直接制定并组织实施,随机确定抽查对象,由于对 各市县地方市场发展、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重点问 题缺乏考虑,导致随机抽查难以对准市场热点、重点 问题,靶向性不强。

有的基层局连续3年通过随机抽查 检查出的问题很少,甚至个别基层所连续3年随机抽作者:李林,大连市市场监管局。

查检查未发现问题,但其辖区投诉举报连续上升。

XX市通过“双随机”方式抽查2.2万户企业,没有一户立案依法查处的。

由于随机抽查跨区域大、随机选派的执法人员对企业住所不清楚,导致多次反复跑路、执法成本加大,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监管效能降低。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总2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一)缺乏配套细则和操作规范。

当前,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出台了“双随机、一公开”的相关文件,但配套的实施细则仍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缺乏基层开展双随机抽查的具体操作规程。

国务院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出台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虽然明确了监管对象和监管人员之间的双随机,但这些方案基本是原则性的规定,细化的具体操作规范还比较缺乏,现实操作过程还有待解决的很多规范细节问题。

比如,如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使用哪种方式抽取等操作,缺乏统一的指导规程供基层参考,目前开展的双随机仍然采取传统的抽查方式,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联合惩戒尚未形成。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抽查应该比单项检查项目更全、要求更严、力度更大,但从实际结果看,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处罚最严厉的不过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且移出名录门槛较低,对于企业而言,其违法成本微乎其微,不足以形成震慑(三)基层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执法力量与执法需求不相适应,基层监管人员普遍偏少,同时,监管人员年龄老化严重,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不足,面对监管方式改革,心理准备和工作能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双随机监管的推进。

针对以上问题,基层建议:一是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政策细则,明确抽查方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确保基层开展双随机抽查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是建立联合抽查机制,建议制定联合抽查计划,科学整合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实现一次完成多项抽查事项的目标。

同时,建议加快联合征信系统建设,对各成员单位现有的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系统进行技术升级,与联合征信系统交汇对接,达到实时录入、实时查询、实时共享。

三是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切实打通基层队伍老化、人员短缺和专业结构不合理等症结,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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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基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面临的问题及建议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面临的问题及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阅读提示2016年10月,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市场监管局扩大抽查范围,积极探索工商、质监、食药监三条线“双随机”综合抽查。

综合抽查整合了职能,提高了效能,受到企业普遍好评,但基层在综合抽查过程中面临的问责风险、制度缺失等问题,亟待从顶层设计方面予以解决。

具体做法集中整合检查事项。

以江苏省工商局抽取的418户市场主体为抽查对象,在检查年报公示信息及即时公示信息的同时,对不同类型的抽查对象同步实施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计量器具、特种设备、广告经营、生产许可等11项其他检查。

如江苏润泰电力有限公司,除对其年报公示信息进行抽查外,还同时对其特种设备使用、计量器具管理进行检查;再如姜堰区人民商场,对该市场主体的检查,除年报公示信息、即时信息外,特种设备、计量器具使用、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也一次性检查到位。

充分保障被查企业知情权。

在征求去年被查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新增内容,修改完善“双随机”抽查事前告知书,除告知企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外,重点向企业详细说明需要提前准备的到场接受检查人员、备查资料等事项,告知书由属地分局送达。

充实检查人员库和专业人员库。

根据执法需要和岗位调整,选取市场监管分局一线监管人员36人组成检查人员库。

同时,针对县级组建市场监管局后,基层检查人员专业技能不足的问题,选取市场监管局机关科室人员32人组成专业人员库,包括计量专业15人、特种设备专业3人、药品医疗器械专业4人、保健品化妆品专业2人、餐饮专业2人、生产许可专业2人、食品生产流通专业2人、广告专业2人。

根据涉及的检查事项,由检查组提请配备专业人员,从专业人员库中随机匹配参加检查。

及时采集监管数据。

通过政府公文交换平台,向全区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发函征询行政处罚信息,共收到16个部门的回函,418户被抽查对象中上年度受到行政处罚的有1户。

从国税、地税数据库中共获取277条有效数据,作为此次抽查公示信息财务数据的依据。

对未申报纳税的企业,剔除在年报公示数据中处于停业状态或申报数据为零的企业,剩余的全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把审计结果作为抽查依据。

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一是明确随机方式。

检查对象按住所划分为63个片区,每个片区检查对象不少于4户、不多于7户。

两名检查人员组成一组,要求本分局检查人员不检查本分局辖区市场主体、同一组检查人员不属于同一分局。

在检查片区和检查人员随机匹配的基础上,每个片区随机抽取匹配1名计量专业人员;检查小组根据检查对象的情况提出匹配专业人员申请,由领导小组随机指派专业人员参与。

二是明确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共13项,分别为年报公示信息检查、即时公示信息检查、食品生产检查、食品流通检查、药品经营检查、医疗器械经营检查、生产许可证检查、计量器具检查、特种设备检查、餐饮检查、保健品检查、化妆品检查、广告经营单位检查。

三是明确检查责任。

检查人员负责各类综合检查表格准备、实地检查、检查表填写、检查结果录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初审。

有专业人员参与检查的,实行签名人负责制,即“谁检查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抽查人员现场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其余问题均按“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移交属地分局办理,落实整改情况也由属地分局进行回查。

有序实施现场抽查。

姜堰区市场监管局共组织232人次,对418户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抽查,开展公示信息检查418次,计量器具检查318次,特种设备检查131次,食品生产经营检查11次、药品经营检查5次、医疗器械经营检查2次、生产许可证检查3次、餐饮检查1次、保健品检查5次、化妆品检查3次、广告经营单位检查6次。

共发现问题153处,其中涉及工商职能的84处,涉及质监职能的68处,涉及食药监职能的2处,现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72份,当场责令停业1户,发现案件线索15条。

公示信息检查结果即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其余案源线索均移交基层分局进一步核实,最终转入案件程序7件。

从后续调查反馈看,此次综合抽查实现了“一次抽查全面体检”,保障了公平公正,提高了检查效率,减少了对企业的干扰,企业和基层人员普遍认同。

不少经营者表示,以前是“一人生病,全家吃药”“走了一拨,又来一拨”,实行综合检查减轻了经营者负担,经营者更安心于经营。

与此同时,实施“双随机”综合抽查有利于缓解基层人员执法压力,以姜堰区市场监管局张甸分局为例,2016年1月该分局接受的省、市级工商、质监、食药监三部门检查任务共计6批,任务最重的一名干部要在一个月内对40家企业实施6种检查,检查往往浮于表面。

一线执法人员反映,与其走马观花地查10次,不如顶真碰硬地查一次。

基层分局局长普遍认为,全面推广“双随机”抽查,有助于化解基层人少事多的矛盾,防控履职风险,整合市场监管职能。

存在问题基层面临问责风险。

工商部门实施“双随机”抽查的比例在3%~5%。

而质监、食药监部门实施抽查的频次、比例由相应规章或文件规定,有的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远超过工商部门的抽查范围。

一线执法人员是否需要对抽查范围之外的市场主体承担监管责任,相关法规未予以明确。

一旦抽查范围之外的市场主体发生问题,执法人员难以免责。

抽查项目、比例及频次缺少统一规定。

从国家、省级层面看,国家质监总局印发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24项检查项目和依据,但没有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抽查清单,列明了抽查项目和依据,但未列明抽查比例和频次。

江苏省出台的《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涉及工商部门的抽查事项只有1项,即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涉及质监部门的抽查事项列出了17项,并明确了抽查比例和频次;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抽查事项列出了19项,其中有的要求全面检查,有6项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未明确抽查比例和频次。

人员素质难以适应全领域执法的要求。

部分地区实施“三合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基层市场监管分局基本由原工商人员组成,原质监、食药监人员充实到市场监管分局的不足十分之一,执法力量有限难以完成大批量不定向抽查任务。

从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来说,从事两个以上部门的业务,需要熟练掌握20部以上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一定时期内存在干部心理和业务能力不适应的情况,而在基层培养一批精通全业务领域的执法人员需要一定时间。

此次姜堰区实施“双随机”综合抽查,涉及8个职能科室的13项监管职能,其中工商3项、质监3项、食药监7项。

这些检查,绝大部分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而基层分局能够充实到抽查人员库中的36名检查人员,原质监的只有1人,原食药监的也只有1人。

执法人员参与抽查的积极性不高。

实施“双随机”抽查要求执法人员到异地检查,而且为了与其他检查人员配合,必须集中工作一段时间。

此间,检查人员所从事的其他业务工作受到影响。

在部分执法人员看来,参加抽查成了“额外任务”,有基层分局不愿将业务骨干列入检查人员库,检查人员自身也存在“查一次就是一次,不必顶真”的应付情绪、“专业问题难以把握”的畏难情绪,以及“多做多错,不做不错”的消极思想。

联合惩戒力度偏弱。

实施“双随机”综合抽查理应比单项检查项目更全、要求更严、力度更大。

但从实际结果看,工商职能范围内处罚最严厉的不过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于小企业而言,其违法成本微乎其微,不足以形成震慑。

抽查发现的涉及质监、食药监的案件线索,转交所属分局,与一般检查并无不同。

“双随机”抽查制度设计的联合惩戒、联合制约,尚未真正落地。

建议明确抽查负面清单制度,做到清单外无检查、清单外可免责。

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所有市场监管事项均应实施随机抽查。

据此,除依据投诉举报及突发事件检查外,其他检查事项均应纳入清单范围。

同时应明确,执法部门不得再下达清单之外的检查任务,杜绝任性检查;执法人员对清单之外的检查事项免责,对随机抽查范围之外的市场主体监管免责,明确监管责任的边界,消除基层对“监管无限责任”的顾虑。

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抽查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未经公布的不得实施检查,企业有权拒绝检查,把监督权真正交给企业,从而让企业更加积极地参与随机抽查。

制定操作性更强的抽查清单,细化抽查项目、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

国家层面应统一制定与基层监管实际相符的抽查清单,把“一年不少于多少次检查”,一律调整为“一年不超过多少次检查”,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抽查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既便于基层统筹安排、有机整合、分步实施,又能有效减轻检查者和被检查者的负担,降低基层监管的风险。

整合抽查事项,自上而下实施综合监管。

在省、市层面,职能相近的执法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有年度检查规定动作的,提前下发检查任务,在相近时间段内,取各部门抽查任务的“最大公倍数”,整合后统一实施抽查。

年报公示信息抽查面广量大,可作为实施“双随机”综合监管的重要依托,由省级工商、质监、食药监三部门共同提出检查需求,根据综合需求抽取检查对象,根据检查项目的多少确定检查周期。

在县级层面,由政府明确牵头部门,推动部门联动,探索县(市、区)级层面跨部门“双随机”综合监管,各部门在年初上报抽查项目、抽查要求,政府统筹安排,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把检查权装进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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