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专业博士论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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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研究生毕业论文要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研究生毕业论文要求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及相关知识产权的公告为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建立我院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根据郑州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经2009年10月5日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分学位委员会讨论,重新审定了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及相关知识产权的要求,并对所发表文章的杂志目录进行了审定,决议如下:一、统招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三年制科学学位(科研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综述及个案报道无效),(见附件1:郑大一附院审定后的2008版核心期刊目录)。

三年制临床专业学位(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附件1或一附院分学位委员会认定的“补充期刊(附件2)”上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综述及个案报道无效)。

二年制临床专业学位(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附件1或一附院分学位委员会认定的“补充期刊(附件2)”上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综述亦有效,个案报道无效). 在申请学位上交材料时,原杂志必须同时提交分学位委员会,校样稿或录用通知均视为无效。

本要求从2011届统招硕士毕业生执行(2010届统招硕士毕业生仍按以往要求执行)二、统招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统招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要求将另行通知。

新通知下发前,按以往要求执行。

三、在职攻读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高校教师:无论学生来自何单位,要求在读期间必须在“附件1或一附院分学位委员会认定的“补充期刊(附件2)"上发表一篇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综述亦有效,个案报道无效)。

在申请学位上交材料时原杂志必须提交,校样稿或录用通知均视为无效.四、在职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附件1杂志上(郑大一附院审定后的2008版核心期刊目录)发表3篇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其中一篇必须是在附件1杂志上的中华系列杂志(省内多篇只算做1篇,综述及个案报道无效);或发表1篇SCI/EI收录的论文.在申请学位上交材料时原杂志必须提交,校样稿或录用通知均视为无效。

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一、培养目标培养能够在相关临床专科领域独立担负临床专科的诊疗工作,并能够在相关专科领域独立担负临床应用研究和临床教学工作的创新型医学人才。

1.知识目标: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医学专业知识;掌握在相关专业领域从事专科诊疗工作必需的医学人文知识;掌握从事本专业专科诊疗工作所必需的临床专业知识;掌握从事相关专业临床研究的基础知识和理论;熟悉本专业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最新进展;能综合应用所掌握的知识有效地进行临床诊疗和临床研究工作。

2.技术目标:掌握在相应专科领域独立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的所需要的技术和方法;掌握独立开展临床研究工作的基本技术和方法。

3.能力目标:围绕临床诊疗能力、医学知识与技术的应用和创新能力、人际沟通与团队合作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的培养,达到以下目标:(1)能够有效地处理医患关系和诊疗活动过程前中后的动态变化;(2)能够有效地与其他医疗人员开展协作,提供更佳的医疗服务;(3)能够参与组织可持续性医疗活动、资源分配决策和提高医疗卫生系统的有效性;(4)能够负责任地运用其专业技能和影响力促进患者个体、社区和群体的健康和幸福;(5)能够终身致力于思考性学习,以及医学知识的创新、传播、运用和转化;(6)能够在职业相关的法规和个人行为的高标准要求下,通过从事符合伦理要求的医疗实践,为个人和社会的健康幸福服务。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临床医学下设各二级学科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包括: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疼痛医学、全科医学、儿内科学、儿外科学、临床病理学、危重症医学。

三、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因培养需要延期培养者最长可延期2年。

四、课程培养要求(一)博士学位课程博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必修课、必修课和选修课。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根据中山大学要求,经过讨论确定: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博士生获得博士学位前必须发表学术论文(不包括综述、短篇、通信、摘要、病例报告),学术论文应属于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

导师是审查学术论文的第一责任人,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必须经过导师审核同意。

单位署名规定: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国家或地方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生以排名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可署第一或第二单位。

作者排名规定:博士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并列第一作者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符合相关规定可获得认可。

具体要求如下: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及篇数规定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及篇数按一级学科及申请学位类型分别制定规定(一)申请临床医学(学科代码1002)、口腔医学(学科代码1003)、基础医学(学科代码1001)、特种医学(1009)学术学位博士,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以排名为第一作者在中国科学院JCR分区表大类三区以上刊物(含三区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2.以排名为第一作者在SCI收录刊物、SCIE收录刊物(IF≥3.0)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2篇及以上累计IF≥3.0。

3.以非排名第一作者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按以下条件认可:IF≥6.0时,认可并列第一作者中的前2位符合要求;IF≥10.0时,认可并列第一作者中的前3位符合要求,署名无并列第一作者的,认可排名前2位作者符合要求;IF≥20.0时,认可并列第一作者中的前5位符合要求,署名无并列第一作者的,认可排名前3位作者符合要求。

学术学位博士生Meta分析不纳入计算。

(二)申请中西医结合(学科代码1006)博士学术学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以排名为第一作者在中国科学院JCR分区表大类三区以上刊物(含三区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2.以排名为第一作者发表2篇,其中至少1篇在SCI收录刊物、SCIE收录刊物(IF 1.0以上,含1.0)、另外一篇可在中华中医药学会和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等主办的系列杂志(仅适用于中西医结合专业,具体期刊目录见附件)、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的中国科技期刊总被引频次排名前400位的杂志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武大研字[2013]13号)精神和要求,针对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具体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一、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认定(一)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课程学习、科学实践(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四个方面;(二)学位申请人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相应的学术水平;(三)学位申请人在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必须按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培养方案修满本学科、专业所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数,且所有成绩全部合格;(四)科研成果要求:1.申请理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期刊目录见中国科学院SCI期刊分区表,下同)上发表1篇论文;2.申请工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EI、SSCI、A&H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其中在SCI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在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3.申请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和艺术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在SSCI、A&HCI、SCI收录的刊物或武汉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规定的奖励期刊上发表;或在CSSCI(含扩展版、集刊)上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4.申请医学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并在指定的“中华牌”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或在SCI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专业学位博士申请者应至少在SCI收录刊物或在指定的“中华牌”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复旦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发表论文要求

复旦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发表论文要求

复旦大学攻读硕士博士发表论文要求根据复旦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精神,复旦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必须发表符合一定数量和质量要求的学术论文,现就有关规定具体要求说明如下:一、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1.硕士学位:至少在指导目录B类期刊上发表(含录用)1篇专业学术论文(数学、文科类及专业学位除外);2.学术型博士学位:文科类至少在指导目录B类期刊上发表(含录用)2篇专业学术论文:理、工、医科类至少在SCI、EI或指导目录A类期刊上发表(含录用) 1篇专业学术论文:3.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至少在指导目录A类期刊上发表(含录用)1篇专业学术论文;4.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至少在EI检索或SCI检索期刊上发表(含录用1篇专业学术论文,或有一项与学术型博士学位论文的发表要求相当,并能体现工程博士高水平科研或工程能力的成果,详见《复旦大学关于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基本要求》;5.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应署复旦大学:6.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发表论文要求作者排名第一(特殊情况除外)。

特殊情况包括:(1)第一作者为导师、第二作者为学位申请人,(2)以姓氏笔画禅名的期刊导师证明学位申请人是第一执笔人,(3)学位申请人在影响因子为6.0以上的SCI期刊发表文章且作者排名前三名:7. 2012年9月前入学的文科类博士生,申请博士学位至少在指导目录类B期刊上发表(含录用)3篇专业学术论文;8.在A类期刊上发表1篇文章可相当于在B类期刊上发表2篇文章。

学校赞成并支持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比学校规定更高或更为详细的学术规范及学术要求。

二、其它说明:1.在国外学术刊物上用外文发表且所发刊物属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可视同为《指导目录》中的A类期刊文章:属A&HCI (艺术人文科学引文索引〉检索的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的(不含论点摘编)的学术论文、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和《光明日报》理论周刊头版上发表的理论文章、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理论文章,可视同为指导目录中的A类期刊文章。

安徽医科大学申请学位发表论文规定 - 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安徽医科大学申请学位发表论文规定 - 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安徽医科大学申请学位发表论文规定(2015年6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科研水平,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和社会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位申请人在申请学位前应及时将研究成果整理成论文发表,方可授予学位。

发表论文应为本人专业的相关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论文为学位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各种期刊的“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含综述、会议文献或写给编辑的信(letter)。

第二章发表论文要求第四条论文篇数与水平要求(一)申请学术型博士学位(含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1.博士研究生:在SCI(含SCIE,EI、SSCI,下同)收录的源期刊上发表单篇影响因子≥1.5或累计影响因子≥2.0的学术论文。

2.硕博连读学术型研究生:发表单篇≥2.0或累计影响因子≥3.0的学术论文。

(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1.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发表1篇S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1.0。

2.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在职人员须发表1篇S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不限。

(三)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含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1.学术型研究生须在中文核心或CSCD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

2.社会科学类(含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研究生须在中文核心或CSCD期刊(含扩展)或本科高等院校学报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

3.申请提前毕业的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发表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 1.0的SCI收录论文,其中社会科学类(含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研究生必须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含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1.专业学位(不含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研究生须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或CSCD(含扩展)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2.申请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需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五)其他1. 转化医学研究生招生改革试点项目参照《安徽医科大学“转化医学研究生招生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校研字[2013]26号)。

学位博士研究生临床医学的论文

学位博士研究生临床医学的论文

学位博士研究生临床医学的论文1基础课程学习有的放矢博士研究生在本科和硕士阶段已经进行了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的系统学习,博士阶段的课程安排主要体现两个特点:第一是“精”,把眼科重要基础知识和相关临床操作理论依据作为教学培养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常见病、多发病的基础知识的传授,力求在疾病和诊疗理论上筑构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二是“新”,增加以新理论、新知识为重点,贴近科学前沿,介绍技术创新的选修课程,以了解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科研动态及临床医疗方面的进展。

学习北京大学医学部等院校的先进经验,在专业基础课上给予较大的自由度,采取不脱产上课方式,以保证临床训练时间。

2加强临床技能训练,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培养临床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是使之成为高水平的临床医学专家。

但许多获得临床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仍不具备独立进行临床工作的能力,毕业后尽管按其资历或学术成就很快晋升为高级职称但仍需在主治医师的指导下工作,从住院医师重新做起,其原因主要是缺少严格规范的技能培训体系。

将研究生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制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分制考核方案,按主治医师标准考核。

根据眼科学专业培训细则要求,明确提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眼科学作为二级学科,又分为角膜病、白内障、青光眼、眼底病、眼眶病、眼屈光及眼肌、眼科病理等三级学科。

根据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专业方向,制定重点突出、全面培养的科室轮转计划,明确在轮转科室、专科训练期间,在理论和技能上应达到的要求,制定出临床能力训练的量化指标,如训练时间、掌握病种、操作技能、主管病例数及手术例数等,要求研究生在临床实践中认真完成,既有利于保证临床能力训练的时间、内容和质量,又为临床能力考核与评估提供可靠的依据。

通过担任或协助总住院医师,对临床常见病种的诊断治疗充分掌握,保证临床能力训练的系统性。

利用临床技能训练仿真模拟教具及实验外科动物训练,加强临床操作技能培训。

导师对眼科治疗和手术方式设计有针对性的训练方案,实施研究生临床准入制度,使研究生利用教具和实验动物充分掌握操作技能后逐步参与临床实践。

30所“211”高校医学博士学位授予对论文发表要求的比较分析

30所“211”高校医学博士学位授予对论文发表要求的比较分析

Science &Technology Vision科技视界作者简介:石明,男,河南焦作人,博士,研究方向为高等医学教育。

医学事业的发展有赖于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医学博士教育是培养高质量医学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医学专业高等教育的最高学位层次[1]。

医学博士培养单位严格把关博士学位的授予条件、保证医学博士的培养质量是博士培养的重要环节。

由于博士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是博士学位授予的重要指标之一[2],目前越来越多的院校明确要求博士生需要在规定的学术期刊(特别是SCI 期刊)发表论文方可授予学位。

为了解“211”高校医学博士学位授予时对学术论文发表的要求,以期为医学博士的培养提供参考。

本研究对我国30所“211”高校医学博士学位授予时对学术论文发表的要求情况进行了比较研究。

1资料与方法通过互联网,进入各高校官网查询相应的文件,或通过电话收集相关的信息,所查询信息主要包括授予学位的性质、期刊与影响因子、发表论文数量、作者排名、单位署名、是否与学位论文相关等。

并对结果进行汇总、比较和分析。

若高校官网和电话查询均不能获得有关信息,则排除在研究样本外。

最终纳入了30所“211”高校为研究样本,包括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东南大学、吉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兰州大学、南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浙江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西北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第二军医大学、苏州大学、郑州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延边大学、中南大学、南昌大学、青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

2结果与分析2.1学位类型、发表期刊的要求在30所高校中,对科学学位(或称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博士进行区分规定的有12所,无区分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而是统一对博士学位申请者进行规定的有18所。

在12所对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进行区分规定的高校中,对于科学学位博士申请者,要求必须发表SCI 学术论文的有9所,占75%,允许在规定级别期刊发表非SCI 学术论文的有3所,占25%;对于专业学位博士申请者,要求必须发表SCI 学术论文的有1所,占8.33%,允许在规定级别期刊发表非SCI 学术论文的有11所,占9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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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学位论文工作
1.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论文按中科院JCR分区,其中Ⅰ区计6分,Ⅱ区计3分,Ⅲ区计1分;论文类型要求是论著(original article),必须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并且应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共同第一作者(不超过两人)论文各计0.5篇,分值减半。

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在读期间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不含接收)论文累计不低于2分。

临床医学学术博士在读期间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不含接收)论文累计不低于3分。

临床医学学术硕士在读期间至少须在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不含接收)论文累计不低于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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