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申报
国际收支申报培训资料

国际收支申报培训资料一、国际收支申报培训概述国际收支申报是指企业或个人向相关机构报告和申报进出口货物、服务、资本等交易的情况,以确保国际收支平衡和提供数据支持给政府决策部门。
为了帮助企业和个人了解国际收支申报的重要性以及正确的操作步骤,我们特别准备了以下培训资料。
二、国际收支申报的背景和意义在全球化进程中,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日益频繁,各国间的经济联系紧密。
国际收支申报作为衡量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重要指标,对于保持经济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国际收支申报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对资本流动、贸易收支等数据的统计,能够揭示国家经济运行状况,为政府制定相应政策提供依据,保护国家的经济安全。
2. 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国际收支申报能够对企业和个人的进口、出口、资本流动等交易进行监控和管理,防止资金外逃或不当流动,保持国际收支的平衡和稳定。
3. 提供信息支持:国际收支申报数据能够为国家提供关于进出口货物、服务、资本流动等的详细信息,为政府制定经济政策和制定贸易战略提供科学参考。
三、国际收支申报的主要内容国际收支申报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货物贸易:即进口和出口的货物交易,包括货物的种类、数量、价值以及运输方式等信息。
2. 服务贸易:指服务的进出口交易,如旅游、运输、金融、保险、咨询等领域的服务交易,包括服务的类型、金额等信息。
3. 资本流动: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贷款、债券等资本流动交易,提供资本流入和流出的具体信息。
4. 收入和转移:指国际间的劳务报酬、利息、红利、捐赠、援助等收入和转移支付,包括收入和支出的详细情况。
四、国际收支申报的标准和程序1. 相关标准:国际收支申报通常遵循国际上常用的统计标准,如国际货物贸易统计、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国际支付平衡手册等。
2. 申报程序:国际收支申报一般由企业或个人向相关机构提交相关申报表格,表格中包括必要的信息和统计指标。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操作规程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操作规程一、国际收支申报的范围和原则(一)国际收支申报范围中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所有经济交易以及居民与居民之间、非居民与非居民之间所有跨境收支经济交易。
(二)国际收支申报原则国际收支申报实行交易主体申报的原则,采取间接申报与直接申报、逐笔申报与定期申报相结合的办法。
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的国际收支间接申报,由对外付款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在“解付银行”或“付款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二、国际收支申报的具体操作(一)基本规定l、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分为5种:涉外收入申报单(对公单位);涉外收入申报单(对私);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对外付款申报单(对私),由外汇管理局统一负责设计和修改。
2、凡从事国际结算业务的各行,都应按月从同级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部门领取申报单,领取申报单时应交验其《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正本或影印件。
3、各行应将申报单置于显著位置,由其客户在办理涉外收、付款业务时,自行领取并按规定填写申报单。
4、办理对外付款业务的客户,应在提交付款委托书等文件时,在付款银行办理对外付款申报,或委托我行代为申报。
5、办理涉外收入款项业务的客户,应在解付银行发出入帐通知书或到款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解付银行办理涉外收入款项申报,或委托我行代为申报.6、各银行申报人员应及时办理相应的涉外收、付款项信息的传送和申报.7、申报人员应于月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收集的申报单按月和申报单种类分别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封面必须列明:申报单类别名称、单位名称、月份、装订日期、经办人员等。
8、银行负责将外汇管理局留存按规定联装订成册后于月后8个工作日内转交至同级外汇管理局.9、留存备查的申报单保存期限均为24个月,期满后,由留存者负责销毁。
10、银行应对具体申报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制度。
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人员到银行及有关单位查阅申报单时,应持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制发的《国际收支申报核查证》,并在银行及有关单位业务部门的陪同下,方可进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它任何人员无权保存、查阅、调用、复制留存备查的申报单。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_细则_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国际收支指一个国家在一段时间内,将一切对外的交易记录编成的表式。
下文是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全文内容第一条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是负责国际收支统计的管理部门。
交易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向外汇局申报其以各种支付方式(包括本外币电子支付手段和现钞等)进行的对外交易和相应的收支情况。
第三条中国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收入款项的,应当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解付行应当按照规定,通过计算机系统向外汇局传送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信息。
中国居民未在申报期内按操作规程进行申报的,之后其在外汇局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从境外收入的款项,应当在完成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之后,解付行方可为其办理解付手续。
非中国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收入款项的,由境内金融机构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计算机系统向外汇局传送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信息。
第四条中国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向境外支付款项的,应当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付款行在受理其申报后,方可为其办理对外付款手续,并按照规定,通过计算机系统向外汇局传送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信息。
非中国居民通过境内金融机构向境外支付款项的,由境内金融机构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计算机系统向外汇局传送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信息。
第五条收款人通过境内邮政机构等从境外收入款项的和付款人通过境内邮政机构等向境外支付款项的,由邮政机构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第六条中国境内办理外币兑换人民币以及人民币兑换外币业务的兑换机构应当填写汇兑业务统计申报表,并按照规定向外汇局申报其办理的汇兑业务情况。
第七条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对境外直接投资的企业,应当填写直接投资统计申报表,并按照规定直接向外汇局申报其直接投资者与直接投资企业间的所有者权益、债权债务状况以及分红派息等情况。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简介国际收支(International Balance of Payments,简称BOP)是指一个国家与其他国家之间的收入和支出的总和,包括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其他国际经济交易。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是为了方便企业、金融机构和其他经济主体提交国际收支数据而开发的应用系统。
功能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提供以下功能:1.数据报送: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企业、金融机构等可以方便地在线上报国际收支数据。
系统提供了简单易懂的数据录入界面,用户可以根据所属行业选择相应的报表类型,并填写相关数据。
2.数据校验:系统会对报送的数据进行校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果发现错误或缺失数据,系统会及时提示用户进行修改和补充。
3.数据查询:用户可以随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以往报送的国际收支数据。
系统提供了多种查询条件,用户可以根据需要灵活组合查询条件,方便快捷地获得所需数据。
4.数据统计:系统可以对报送的国际收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用户可以通过系统生成各种统计报表和图表,了解国际收支的整体情况和趋势。
5.数据导出:用户可以将报送的国际收支数据导出为Excel或其他格式,方便进行进一步的数据处理和分析。
优势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相比传统的报送方式,具有以下优势:1.方便快捷:用户不需要亲自到相关部门提交纸质报表,只要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就可以完成数据的报送。
不仅节省了时间,还减少了办事流程的繁琐。
2.准确性高:系统对报送的数据进行校验,能够及时发现错误和缺失,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数据安全:网上申报系统拥有完善的安全措施,保证用户填报的数据不会被泄露或篡改。
同时,系统也提供了数据备份和恢复的功能,一旦数据丢失或损坏,可以快速进行恢复。
4.数据分析:系统提供了丰富的统计分析功能,用户可以通过系统生成各种报表和图表,更好地了解国际收支的情况和趋势,为决策提供依据。
使用流程以下是使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的基本流程:1.注册登录:用户需要注册一个账号,并通过账号登录系统。
个人国际收支申报规则

个人国际收支申报规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报范围:个人国际收支申报范围包括境内居民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含离岸业务部)从境外收到的款项和对境外支付的款项,以及境内居民
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收付款。
其中,除经常项目管理和资本项目管理有明确要求外,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通过境内银行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暂不申报。
2.申报方式:个人国际收支申报方式包括现场申报和自助申报。
现场申报是指个人在银行柜台或指定自助终端进行申报,自助申报是指个人通过网
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进行申报。
3.申报内容:个人国际收支申报内容包括交易编码、交易附言、收/付款人常驻国家(地区)名称及代码、收/付款人账号、收/付款人名称、收/付
款人开户金融机构代码、币种、交易金额等。
4.申报时限:个人国际收支申报时限分为立即申报和事后申报两种。
立即申报是指在交易发生时立即进行申报,事后申报是指在交易发生后规定的
时限内进行申报。
具体时限要求根据不同交易类型和实际情况而定。
5.申报责任:个人国际收支申报责任主要落在个人的身上,需要自行负责申报。
同时,境内银行也应当履行相应的审核和报送责任,确保个人国际
收支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以上是个人国际收支申报规则的简要介绍,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银行或相关部门。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基本操作说明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基本操作说明一、系统登录1.打开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的官方网站,点击“登录”按钮。
2.输入企业的注册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
二、企业资料维护2.点击“保存”按钮,保存资料的更改。
三、海关申报1.进入系统后,点击“海关申报”功能模块。
2.选择需要申报的海关事务,如进口、出口、特殊监管区域内的物品等。
3.根据系统要求,填写正确的申报表格,包括货运方式、货物详细信息、运费、保险费等。
4.点击“保存”按钮,保存申报信息。
5.点击“提交”按钮,将申报信息发送给海关。
四、国际收支管理1.进入系统后,点击“国际收支管理”功能模块。
2.选择需要管理的国际收支事务,如海外投资、国外贸易等。
3.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包括收入、支出、资本金流动等。
4.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国际收支信息。
五、查询统计1.进入系统后,点击“查询统计”功能模块。
2.选择需要查询统计的数据类别,如海关申报、国际收支等。
3.根据系统要求,选择查询的时间段和条件,点击“查询”按钮。
4.系统将根据选择的条件,生成相应的报表和图表,以便企业进行分析和决策。
六、系统设置1.进入系统后,点击“系统设置”功能模块。
2.根据系统要求,设置企业的一些基本参数,如申报时限、数据备份等。
3.点击“保存”按钮,保存设置的参数。
七、账户管理1.进入系统后,点击“账户管理”功能模块。
2.根据系统要求,设置企业账号的相关信息,如密码修改、权限设置等。
3.点击“保存”按钮,保存账户信息的更改。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范围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范围
国际收支统计是一个国家对外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准确统计的重要工作。
为了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许多国家都实行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制度。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范围包括了各种与外国相关的经济活动,例如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投资等。
具体来说,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跨境贸易:包括进出口货物和服务的交易,以及与跨境贸易相关的运输、保险、仓储等活动。
2. 跨境资金流动:包括货币、证券、债务等金融资产的跨境流动,例如外汇交易、股票投资、债券发行等。
3. 跨境直接投资:包括企业通过股权、合资合作等方式在外国进行的直接投资活动。
4. 跨境金融衍生品交易:包括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的跨境交易活动。
5. 跨境服务贸易:包括旅游、咨询、教育、医疗等服务的跨境交易
活动。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准确的国际收支数据,帮助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监测经济状况、评估国际竞争力等。
此外,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还有助于监测外汇市场波动、预警金融风险、改善国际收支结构等。
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许多国家会采取各种措施来监管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这包括建立统计制度、发布相关统计法规、加强数据采集和处理能力等。
同时,为了便于企业和个人申报,许多国家还提供了在线申报系统和统计报表,使申报过程更加便捷。
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的范围涉及到各个经济领域的跨境活动,对于国际经济合作和全球经济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准确统计和分析国际收支数据,可以更好地了解各国经济之间的联系和互动,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
国际收支申报情况汇报
国际收支申报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国国际收支形势持续稳定,外贸顺差规模持续扩大,国际收支总体
平衡状况良好。
根据最新数据,我国国际收支情况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我国出口持续增长,外贸顺差规模扩大。
随着国际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我国出口持续保持增长势头。
特别是在高技术产品、机电产品等领域,出口增速更是迅猛。
这为我国国际收支平衡提供了有力支撑。
其次,我国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国际收支结构进一步优化。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我国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涉及领域也日益多元化。
同时,我国吸引外资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外资流入规模持续扩大,为国际收支结构的优化提供了有力支持。
再次,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稳步增长,国际收支风险可控。
近年来,我国外汇储
备规模保持在较高水平,这为我国在国际收支风险方面提供了有力支撑。
同时,我国对外支付能力也在不断增强,国际收支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最后,我国国际收支政策持续优化,为国际收支平衡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国通
过不断完善外汇管理制度、优化国际收支政策等措施,有效提升了国际收支平衡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我国国际收支申报情况总体良好,国际收支平衡状况稳定,风险可控。
但也要看到,国际形势依然存在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我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政策,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国际收支平衡的稳定和可持续。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继续密切关注国际收支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政策,确保国际收支平衡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详解
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详解一、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体系的框架是怎样的我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体系具体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第二个层次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第三个层次为各种业务操作规程及有关通知,业务操作规程包括:《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业务操作规程》、《金融机构对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证券投资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汇兑业务统计申报操作规程》。
其中,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为间接、逐笔申报,即交易主体必须通过相关金融机构逐笔申报其对外交易情况;其它三项统计申报为报告者定期地、直接向外汇局申报其对外交易状况及对外资产负债和分红派息情况。
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是什么?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中国居民”的定义是什么?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所有经济交易以及居民与居民之间、非居民与非居民之间所有跨境收支经济交易。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的"中国居民"定义是根据《国际收支手册》(第5版)"第四章经济体的居民单位"中的原则以及我国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指:1、在中国境内居留一年以上(包括一年)的自然人,外国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境内的留学生、就医人员、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外籍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除外;2、中国短期出国人员(在境外居留时间不满一年)、在境外留学人员、就医人员及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工作人员及其家属;3、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法人(含外商投资企业及外资金融机构)及境外法人的驻华机构(不含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4、中国国家机关(含中国驻外使馆领馆)、团体、部队。
三、为什么要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是为国际收支统计工作服务的,是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从单一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经济主体多元化,对外交往不断扩大,原先建立在行业统计基础上的国际收支统计制度已不能全面反映整个对外交易的情况,无法涵盖大量新出现的经济信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与国际接轨,必须建立由交易主体进行申报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操作指南国际收支是指一个国家与其他国家之间进行的经济活动,包括国际贸易、国际资本流动、汇率变动等。
1.登陆官方网站首先,需要登陆国际收支申报官方网站。
在引擎中输入相关关键词,如“国际收支申报”、“国际收支申报网站”等,选择官方网站进行登陆。
2.注册账号在登陆页面中选择“注册账号”或类似的选项进行账号注册。
填写必要的个人或企业信息,完成注册流程并激活账号。
3.选择申报类型登陆后,根据自己的申报类型选择相应的申报选项,如“企业国际收支申报”、“个人国际收支申报”等。
4.填写申报表格选择申报类型后,进入申报表格填写页面。
根据个人或企业的实际情况,如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等,按要求填写表格中的相关信息。
5.上传证明文件在填写表格的过程中,可能需要上传相关的证明文件。
根据申报类型的要求,将需要的证明文件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系统。
6.确认并提交申报在填写完表格并上传完证明文件后,务必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申报。
7.缴纳相关费用一些国家可能要求申报人缴纳相关的申报费用。
在提交申报后,系统会自动计算费用并显示在页面上。
根据系统的提示选择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8.保存申报记录在完成申报后,系统会生成一份申报记录。
为了方便后续查询和管理,申报人应将该记录保存在本地电脑或云存储中。
9.提交申报纸质文件(如有需要)有些国家虽然要求网上申报,但仍要求申报人将纸质文件邮寄至相关机构。
在确认网上申报成功后,按照相关要求将文件打印并邮寄至指定地址。
10.定期查询申报状态申报人应定期查询申报状态,以确保申报及时、准确地处理。
一般来说,网上申报后,系统会提供查询功能,申报人可以通过输入相关信息或申报编号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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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收支申报1.业务简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是指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国际收支数据,配合政府完成国际收支数据统计的工作。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实行交易主体(以下简称申报人)申报的原则。
间接申报是指申报人通过各类金融机构向外汇管理局申报其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的交易和资金的跨境交易的行为。
2.相关规定2.1.国际收支申报原则(1)准确性:外汇管理部门汇总的国际收支数据是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经办行应保证申报单填写的内容和电子数据的准确性。
(2)及时性:数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输,纸质单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3)政策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是国家重要的外汇管理制度,申报人和经办行要严格遵照执行。
(4)完整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范围为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申报人应全面地申报其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2.2.国际收支申报单证种类和基本要求2.2.1.国际收支申报单证种类(1)国际收支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分为5种: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境内汇款申请书、境内汇款/ 承兑通知书、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可使用境外汇款申请书加盖“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字样代替)。
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境内汇款申请书、境内汇款/ 承兑通知书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统一制定、修改,经总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后方可印制使用。
《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境内汇款申请书》、《境内付款/承兑通知书》作为办理付汇业务会计核算的必要凭证,纳入我行制式合同文本文书管理。
(2)国际收支统计表包括:涉外收入统计表、对外付款日结单。
2.2.2.国际收支申报号码(1)除查复性申报单的申报号码外,申报号码由我行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编制,用以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的代码,共计22位,前6位为地区标识码,随后4位为金融机构标识码,然后2位为金融机构顺序码,后6位为该笔申报的汇入日期或汇出日期,最后4位为业务流水码。
银行当日业务流水码不得重号。
并应将申报号码填写在向收款人发出的到款通知书或入账通知书上。
(2)涉外收入申报单中的“申报号码”栏由收款人根据到款通知书或入账通知书负责填写;对外付款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境内汇款申请书、境内汇款/ 承兑通知书、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的“申报号码”栏由我行负责填写。
(3)查复性质申报单(包括涉外收、付款申报单)的申报号码由外汇管理局编制。
我行应于接到外汇管理局要求查复性申报指令当日将查复性申报指令和查复性“申报号码”通知申报人;申报人在进行查复性申报时应根据外汇管理局的指令和编制的申报号码填写申报单和申报单“申报号码”栏。
2.2.3.限额内申报(1)对等值金额在2000美元以下(含)的对私涉外收入款项,实行限额申报,即收款人免于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但涉及贸易出口收汇、非居民项下的对私涉外收入款项不实行限额申报。
(2)涉及贸易项下的国际收支交易,不实行限额申报,不论金额大小,我行在完成《对外付汇日结单》和《涉外收入统计表》的同时,由交易主体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或《涉外收入申报单》。
2.2.4.档案管理(1)银行留存备查的纸质申报单保存期限为至少24个月,期满后,由我行自行销毁。
我行应在国际收支监测系统中保存《涉外收入申报单》、《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单位)》的电子数据至少24个月,超过保存期限的电子数据应移存至安全介质,永久保存。
我行应逐日备份国际收支监控系统中的数据,保证数据安全。
(2)我行应于月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收集的申报单(外汇管理局留存联)分别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
封面必须列明:申报单类别名称、银行名称、月份、装订日期、经办人员等,送交当地外汇管理局。
(3)被责令补充或修改后的申报单,我行应于收到反馈信息的当日将经申报人补充或修改的申报信息逐笔输入到国际收支监测系统,并传送至当地外汇管理局。
(4)我行应对申报人的具体申报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制度。
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人员到我行及有关单位查阅申报单时,应持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制发的《国际收支申报核查证》,并在我行及有关单位业务部门的陪同下,方可进行。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它任何人员无权保存、查阅、调用、复制留存备查的申报单。
2.3.几种特殊方式的申报2.3.1.携带证、旅行支票业务的申报(1)对客户持外币现钞开立《外币现钞携带证》携带出境的,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2)从账户中取现开立《携带证》或旅行支票,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申报国别为其前往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国别(前往多国的申报其中的一个国家),而不能申报为中国(156)。
(3)用人民币购汇后取现开立《携带证》或旅行支票,进行汇兑申报,申报国别为其前往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国别。
2.3.2.外币信用卡的申报(1)从境外将款项直接汇入境内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包括外币信用卡),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2)外币信用卡持卡人在境内银行柜台如提取外币现钞,目前无须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
如提取人民币,境内银行应进行汇兑业务申报。
(3)外币信用卡持卡人在代兑点提取人民币现钞,代兑点和相应的境内银行应进行汇兑业务申报。
(4)外币信用卡持卡人在ATM取现和在POS消费,目前无须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
2.3.3.境外机构和非居民个人在境内银行开立离岸账户所发生的交易行为的申报(1)离岸账户与境外发生的所有收支交易均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2)离岸账户与境内发生的所有收支交易,不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2.3.4.境内机构归还境内银行外汇贷款的申报归还境内银行的外汇贷款,债务人无需进行国际收支间接申报。
2.3.5.境内外汇指定银行归还境内企业质押外汇的申报境内外汇指定银行归还境内企业质押外汇的,不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2.3.6.银行自身涉外收入和对外付款的申报外汇指定银行自身涉外收入和对外付款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但须进行金融机构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
(1)对于正常外债转贷款的程序,外债款项应先汇入境内直接借款人账户,由境内借款人作“其他资本”项下的相应申报。
而后由借款人划转至境内转贷人账户时不作申报。
(2)对于国外款项直接汇入境内转贷人账户时,应由转贷人进行“其他资本”的相应申报。
境内用款单位在还贷资金没有跨境的前提下偿还境内转贷银行款项,境内用款单位不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而从境外借款的银行在偿还境外贷款时发生的交易,应按照《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业务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申报。
中资银行对外担保履约付款时,应当由担保人按交易性质视同为“被担保人对外支付时的交易内容”的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并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对外担保履约,被担保人为XXX”。
无论参股比例高低,均须按照《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业务操作规程》填报《金融机构利润分配申报表》。
直接投资的资金由该银行自身收付的,在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中申报;直接投资的资金由其他银行收付的,属于间接申报。
对非居民在境内银行的人民币存款和境内银行对非居民的人民币贷款,银行均应当按非居民所在国家或地区填报“金融机构存放和拆放业务申报表”或“金融机构对境外贷款业务申报表”。
境内委托人在境内委托银行办理境外委托贷款时,如果受托银行在会计处理上将境外委托贷款列入表外业务进行核算,则委托人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银行无需进行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如果受托银行在会计处理上将境外委托贷款列入表内业务进行核算,则该金融机构应进行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
2.3.7.汇路跨境的境内资金划拨及退回错汇款的申报(1)汇路跨境的境内资金划拨业务:收付款人均为境内居民,且汇出行和汇入行都是境内银行,无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2)涉外收入入帐后发现错汇并退回业务:应填写相应的对外付款申报单,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原涉外收入申报单中所填写的交易编码。
2.3.8.保税区的申报保税区区内机构与境外之间的所有经济交易,区内机构均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区内与境内区外的所有经济交易,区内、区外机构均不需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保税区与出口加工区、上海钻石交易所等海关实行封闭管理的特定区域之间的经济交易,视同保税区之间的经济交易。
2.3.9.福费廷业务的申报(1)外汇指定银行在对出口单位实际融资时,由出口单位预填对公涉外收入申报单交银行审核留存。
在外汇指定银行收到相应出口货款的当日以“出口单位”的名义编制涉外收入统计表;同时,外汇指定银行负责代出口单位在对其预填的涉外收入申报单上填写申报号码等其他要素。
(2)银行将福费廷业务转让给境内另一家银行的申报若卖出行从境外实际收到福费廷款项后,再将该款项划入境内买入行,则由福费廷业务的卖出行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申报;若福费廷业务的买入行从境外实际收到福费廷款项,则由买入行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申报,同时卖出行应将申报主体预填的涉外收入申报单转交给买入行。
(3)银行将福费廷业务转让给境外另一家银行的申报在境外买入行将福费廷款项汇入境内时,由境内卖出行按上述规定进行申报。
2.3.10.海外代付业务的申报(1)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境内开证行根据境内进口商的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给境外出口商,同时,境内开证行委托一家境外银行即期付款给境外受益人(即境外出口商),如果代付行是一家境外银行,在境外代付款项到期后,境内进口商通过境内开证行归还境外银行代付款项时,境内进口商应当在境内开证行办理(即原始经办银行)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交易性质应区分贸易货款和代付款项的利息分别填写相应的货物贸易和收益项下的交易编码。
如果代付银行是一家境内银行,则在境内代付行进行对外付款时,境内进口商应在境内开证行(即原始经办银行)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原始经办行应及时跟踪境内代付行对外付款情况;境内经办行收到书面通知后,应按书面通知中的付款日期生成申报号码,并由客户申报在相应的货物贸易交易编码下(利息支出编码4419)。
(2)在国内货物买卖中,境内开证行根据境内买方的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受益人为境内特殊经济区域的卖方,开证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后,委托一家境外银行即期付款给信用证下的境内受益人时,应要求该境外银行(即境外代付行)在付款电文中注明此笔款项为代付款性质;具体申报处理为:境外代付银行付款给境内受益人时,境内受益人应在其解付行/ 结汇中转行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申报在“其他投资—负债—获得外国贷款—获得国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本金”项下,新版交易编码为“802023”,旧版交易编码为“4313”,交易附言注明“代收款项的汇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