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最新范文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5篇)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由村委会、乡安监站联合组织进。
二、村委会准确掌握本辖区易发生安全隐患的路段及危害程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规范现场管理。
三、各村驾驶员要经常进行岗位安全知识培训,强化从业人员识别事故隐患的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监控事故隐患的能力,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
四、各村要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
五、乡安监站要按各自承担的安全职责,在事故隐患排查中,要不间断巡回组织排查,并进行自排。
六、职能部门按各自承担的安全职责,重点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对下一级职能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抽查。
七、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要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向事故单位或个人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一)事故隐患基本情况;(二)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三)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八、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集中检查每月或每季度一次;九、检查前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检查的方法、地点、分工情况、检查后要及时汇总、并报告乡安监站;十、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凡能当场处理的应立即予以处理。
当时不能处理,要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人的三定原则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按时进行复查,凡未按规定整改的,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重处,造成事故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十一、检查中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切忌走马观花,走过场;十二、检查中相关领导和人员必须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扯皮、或无故缺席。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2)是指为了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制定了定期检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主要内容:1. 排查周期:制定固定的排查周期,例如每季度、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2. 排查范围:确定排查的道路范围,包括市区道路、乡村公路、高速公路等。
3. 排查内容:明确排查的具体内容,包括道路标志标线的完整性、反光效果、道路设施的损坏情况、交通信号灯的正常运行、交通事故多发点的分析等。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通用5篇)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一、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工作内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隐患排查与隐患治理两项工作的合并简称。
两项工作都有相对规范的标准流程。
隐患排查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或方案;2.按计划或方案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3.对隐患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并登记后,进入隐患治理流程,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还需上报当地安全监察部门,并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流程治理。
隐患治理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建立隐患治理台账,落实隐患的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整改措施和临时防范措施、整改资金、验收标准及验收人,俗称“五定”,隐患治理台账也称“五定”表;2.整改责任人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如需临时防范措施,还应在整改期间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并上报验收人;3.验收人按验收标准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同意隐患闭环,评估不合格要重新进行整改;4.每季度及每年要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分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例如可以分析不同类型隐患占比,也可以按不同月度季度等不同周期对比分析等,除此之外建议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同一类型的隐患是否存在反复发生情况,要深入剖析原因,分析是否存在制度、机制缺陷以及之前治理措施的有效性,以便持续改进;二是同一区域发现隐患的数量是否存在持续增长的情况,持续增长的区域要重点分析区域内相关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或者其他原因。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通用5篇)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第一条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有效地排查整治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5篇)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5篇)工作方案需要编写者有深思熟虑的判断。
当某个项目将要开展时,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写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坚持以系列讲话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等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措施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
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
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农村安全道路建设。
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辖区内所有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及监督管理工作。
三、职责1. 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本辖区内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道路养护单位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道路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3. 道路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期间对施工区域内的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4. 驾驶员和行人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现道路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1. 定期巡查:交通管理部门应组织人员定期对辖区内道路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2. 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巡查:在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 施工现场巡查:道路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确保施工现场道路安全。
4. 公众举报:鼓励驾驶员和行人发现道路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交通管理部门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五、道路安全隐患治理1. 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或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缺失、损坏的交通安全设施。
2. 道路路面不平整:对路面进行平整,消除路面不平整造成的安全隐患。
3. 道路排水不畅:及时清理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畅通。
4. 道路绿化带遮挡视线:修剪绿化带,确保驾驶员视线不受遮挡。
六、整改及监督1. 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单位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责任人及整改措施。
2. 交通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3. 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单位应在整改完成后,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七、奖惩1. 对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交通管理隐患排查制度范本

交通管理隐患排查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交通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负责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三、隐患排查范围1. 道路设施:包括路面、桥梁、隧道、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
2. 交通工具: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
3. 交通管理:包括交通秩序、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宣传等。
4. 交通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交通事故处理等。
四、隐患排查方式1. 定期排查:按照确定的周期,对道路设施、交通工具、交通管理、交通事故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
2. 专项排查:针对特定时段、区域、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
3. 群众举报: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对发现的隐患进行举报。
4. 动态监控: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道路设施、交通工具、交通管理等方面进行实时监控。
五、隐患排查治理流程1. 发现隐患:通过定期排查、专项排查、群众举报、动态监控等方式发现隐患。
2. 登记建档:对发现的隐患进行登记,建立隐患档案,内容包括:隐患名称、隐患地点、隐患类型、隐患描述、排查人员、排查时间等。
3. 整改措施:针对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效果等。
4. 整改验收: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确保整改到位。
5. 定期复查:对已整改的隐患进行定期复查,防止隐患再次发生。
六、责任追究1. 对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排查出的隐患未采取整改措施或者整改不力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隐瞒不报、谎报、迟报隐患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宣传教育1.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安全检查、路检路查制度范文(4篇)

安全检查、路检路查制度范文开展安全检查、路检路查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使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为使安全检查、路检路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根据处级单位有关安全规定,结合车辆单位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包括出车前巡回检查、行驶中检查、车辆回场检查,每周、月度、季度综合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
1、各基层队和机动车驾驶人坚持每天进行出车前巡回检查、车辆回场检查,机动车驾驶人坚持做好车辆行驶中的检查,检查内容按《科级单位车辆维护保养制度》第二条的规定执行。
2、基层队每周进行____次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车辆性能、维护保养状况、证件保管情况等。
3、科级单位每月进行____次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上级安全文件学习贯彻情况,车辆证件保管情况,车辆性能、维护保养状况,消防器材使用保管情况以及安全管理基础资料情况等。
4、科级单位要针对季节和节假日的特点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5、科级单位和各基层队在日常工作中要不定时进行安全检查,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
6、安全检查的地点包括:停车场、车辆施工的井场等。
二、科级单位每周至少____次路检路查,检查内容为:1、机动车驾驶人执行任务时,是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上级和科级单位的交通安全规章制度、上级安全生产禁令。
2、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是否良好,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3、是否存在非专职驾驶员未经批准驾驶单位车辆。
4、机动车驾驶人是否存在无行车路单开车、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三、在科级单位和各基层队安全检查、路检路查,以及上级的综合性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现场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措施、期限进行整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应上报处级单位。
安全检查、路检路查制度范文(2)一、目的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秩序,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制定安全检查、路检路查制度。
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制度范本

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公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第三条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治理、重点突出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应当加强对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
第二章隐患排查第五条公路隐患排查工作应当定期开展,针对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涵洞、交通设施等部位和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第六条隐患排查工作应当建立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确保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
第七条隐患排查工作应当采取实地查看、技术检测、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确保隐患排查的全面、准确。
第八条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记录,并建立隐患台账,实行清单管理。
第三章整治措施第九条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当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
第十条整治措施应当包括整改期限、整改内容、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等。
第十一条整治工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施工安全,防止新的安全隐患产生。
第四章整治资金第十二条公路隐患排查整治资金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足额到位。
第十三条公路隐患排查整治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鼓励群众对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一」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甘政发〔xx〕3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
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是指在一条道路上,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或者特征与该道路其他正常位置相比明显突出的某些地点或者路段。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是指在山岭重丘区公路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临岩等危险点段以及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公路损毁、难以保证车辆正常通行、危及行车安全的某一地点和某一路段。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由分管领导为主任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相关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兼任。
协调委员会成员由公安、交通运输、安监、建设、财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职责:(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当地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总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和资金筹措等工作,对重点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治进行挂牌督办。
(二)县级以上协调委员会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进行会审,研究制定整治方案,计划安排项目立项,落实责任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三)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出需整治的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并将详细资料按程序报送同级协调委员会会审。
(四)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公路管理部门实施本部门管辖路段内的事故多发路段和存在隐患路段的整治工作。
(五)县级以上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危险路段和隐患点段的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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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由村委会、乡安监站联合组织进。
二、村委会准确掌握本辖区易发生安全隐患的路段及危害程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规范现场管理。
三、各村驾驶员要经常进行岗位安全知识培训,强化从业人员识别事故隐患的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监控事故隐患的能力,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
四、各村要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
五、乡安监站要按各自承担的安全职责,在事故隐患排查中,要不间断巡回组织排查,并进行自排。
六、职能部门按各自承担的安全职责,重点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对下一级
职能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抽查。
七、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要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向事故单位或个人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
(一)事故隐患基本情况;
(二)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三)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
八、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集中检查每月或每季度一次;
九、检查前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检查的方法、地点、分工情况、检查后要及时汇总、并报告乡安监站;
十、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凡能当场处理的应立即予以处理。
当时不能处理,要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人的三定原则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按时进行复查,凡未按规定整改的,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重处,造成事故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检查中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切忌走马观花,走过场;
十二、检查中相关领导和人员必须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扯皮、或无故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