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工程协调部制度

工程协调部制度

工程协调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工程协调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协调部是负责协调和管理工程项目的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计划、实施和监督。

第三条工程协调部的主要任务是:1. 负责组织编制工程项目计划和预算;2. 负责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行;3. 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解决工程项目中的问题和纠纷;4. 负责监督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5. 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条工程协调部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工程协调部负责人由公司任命,直接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

第六条工程协调部设有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文件的归档。

第七条工程协调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八条工程协调部应当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服从公司的决策安排。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工程协调部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工程师若干名。

第十条工程协调部设立三个处,分别是工程计划处、工程监督处、工程评估处。

第十一条工程计划处负责编制工程项目计划和预算,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

第十二条工程监督处负责监督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行,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工程评估处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第十四条工程协调部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十五条工程协调部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和合同审核。

第十六条工程协调部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员管理和培训。

第十七条工程协调部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和技术支持。

第十八条工程协调部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环保与能耗管理。

第十九条工程协调部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工程勘测。

第二十条工程协调部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材料采购和施工配合。

第二十一条工程协调部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结算。

部门协调和合作管理制度

部门协调和合作管理制度

部门协调和合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优化企业的内部协作和合作,提升工作效率和团队合作本领,订立本《部门协调和合作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订立的依据重要有: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组织规模和架构、工作流程和业务需求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部门,包含各级部门、团队、小组。

第三条原则本制度遵从以下原则:1.协作:各部门应乐观协作,共同完成企业目标。

2.互助:各部门之间应相互支持、互通有无,推动合作共赢。

3.沟通:各部门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共享信息和资源。

4.协调:各部门应在协调好内部工作的基础上,与其他部门协调工作。

5.公平:各部门之间要遵从公平原则,不得以损害其他部门利益为代价。

第二章部门协作流程第四条协作需求确定1.当需要协作完成某项任务、解决某个问题或达成某个目标时,相关部门经理或负责人应自动提出协作需求,并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报告。

2.部门经理或负责人应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供应协作方案、任务时间表或解决方案,并与相关部门经理或负责人进行沟通确认。

第五条部门资源协调1.在协作过程中,各部门应自动协调和共享资源,包含但不限于人力、物资、设备和信息等。

2.协调过程中,应优先满足关键任务的需求,确保资源有效利用。

第六条协作责任落实1.协作任务确定后,相关部门经理或负责人应落实具体责任,并明确各部门的协作目标和时间节点。

2.各部门经理或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并订立相应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

3.协作过程中,各部门应紧密搭配,及时沟通,并确保任务定时、高质量完成。

第七条协作成绩评估1.协作任务完成后,相关部门应进行成绩评估,包含对协作流程和结果的评估。

2.评估内容应包含目标完成情况、协作效率、资源利用情况、沟通协调等。

3.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并由相关部门经理或负责人负责整理总结,形成协作报告。

第三章协调会议与沟通机制第八条协调会议1.当涉及多个部门协作的项目或任务时,应召开协调会议,由相关部门经理或负责人共同参加。

各部门沟通协调管理制度

各部门沟通协调管理制度

各部门沟通协调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应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确定好每个部门负责人的联系人;对于重大事项,应在第一时间进行沟通交流。

第三条各部门应定期召开部门会议,汇报工作进展、制定工作计划、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并及时向其他部门通报相关工作信息。

第四条各部门应建立工作联络员制度,确定每个部门的工作联络员,负责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五条各部门应建立工作台账,对重要的工作事项进行记录,包括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并及时向其他部门通报相关情况。

第六条各部门应建立工作协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责任和权限,协调各部门工作,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分歧。

第七条各部门应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对各部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共同解决。

第八条各部门应建立应急预案,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进行预先规划,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协助配合关系。

第九条各部门应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各部门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激励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条各部门应定期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分享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加强工作的学习和改进。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建立上报制度,对于重大事项和决策应征求其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上报给公司领导。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建立奖惩机制,对于协调沟通工作较好的部门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不做好的部门进行批评和惩罚。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规划,对过去的工作进行总结,对未来的工作进行规划,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好准备。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执行,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于不执行本制度的人员和部门,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以上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对制度进行调整,应经过相关部门的讨论和研究,并进行修改。

协调部管理制度

协调部管理制度

协调部管理制度一、引言协调部是一个组织内部的重要部门,它承担着协调各个部门之间工作的重要职责。

为了确保协调部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能,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探讨协调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建议。

二、协调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统一规范工作流程:协调部需要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制定一套统一的工作流程可以确保各个步骤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

2. 保证信息流通畅通:协调部需要与各个部门进行信息交流,所以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和流程,能够确保及时准确的信息传递。

3. 规范决策流程:协调部在处理各种问题时需要做出决策,建立一套科学的决策流程可以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三、协调部管理制度的建立1. 提高组织透明度:协调部需要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一个透明的工作制度可以确保各个部门的工作互相协调,达到整体效益最大化。

2. 制定工作标准:协调部需要制定一套工作标准,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提高工作的可操作性。

3. 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协调部的工作成效与整个组织的运行情况息息相关,建立一个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效率。

四、协调部管理制度的执行1. 培训员工:为了保证协调部管理制度的顺利执行,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使其了解相关制度和流程,并且能够熟练运用。

2. 持续监督和调整:协调部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持续地监督和调整,以适应组织内外环境的变化。

五、协调部管理制度的改进1. 优化工作流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部管理制度的改进,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 强化信息共享:加强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确保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畅通无阻。

3. 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体系: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体系,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总结协调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对组织的运行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信息的畅通,进一步优化整个组织的运作效果。

部门协调配合管理制度

部门协调配合管理制度

部门协调搭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搭配,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协作本领。

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部门,在部门间协调搭配的工作中必需遵守。

第三条部门协调搭配的原则部门协调搭配应遵从以下原则: 1. 相互沟通、协商全都原则:各部门在决策、资源调配和工作布置上应相互沟通、协商,达成全都。

2. 共同目标、互利互惠原则: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应以公司整体利益为启程点,努力实现共同目标,并确保各部门之间互利互惠。

3. 信息共享、透亮公开原则:各部门应及时共享紧要信息、工作进展和问题,确保信息的透亮公开,提高部门间的协作效率。

第二章部门协调搭配的具体要求第四条工作计划和目标的协调第一款工作计划的编制各部门在订立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需求和协作关系,确保工作计划的协调全都。

第二款上下级目标的对接各部门应依据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及时调整并对接上级部门的工作目标,并参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行工作,确保上下级之间的工作和目标衔接顺畅。

第三款跨部门协作项目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协作项目,各部门应派出代表构成跨部门协调小组,订立认真的工作计划和分工,明确各自职责和工作进度,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条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第一款信息共享平台公司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供各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和共享。

各部门应及时将紧要信息上传到平台,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同时,各部门应定期组织信息沟通会议,加强沟通和沟通。

第二款跨部门沟通和协作各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的畅通传递和工作的协同推动。

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各部门应及时开展协商和协作,明确责任和工作进度,并定期召开协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六条问题解决和冲突管理第一款问题解决的原则在部门协调中,如显现工作问题应本着开放、合作和解决问题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避开将问题升级。

各部门间协调工作制度

各部门间协调工作制度

各部门间协调工作制度一、引言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降低内耗,确保企业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一套完善、高效的各部门间协调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从组织结构、沟通协调、决策执行、考核评价等方面,对企业各部门间协调工作制度进行探讨。

二、组织结构1. 企业应设立一个专门的协调管理机构,如协调部、综合部等,负责对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协调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3. 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准确、及时。

三、沟通协调1. 各部门在开展工作中,如有涉及其他部门的事项,应主动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提前说明需求、时间节点等。

2. 各部门间遇到问题或矛盾时,应及时沟通,寻求解决方案,避免问题扩大。

3. 各部门应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困难进行协商解决,共同推进工作进度。

4. 企业应鼓励跨部门合作,举办各类交流活动,增进各部门之间的了解,提高团队凝聚力。

四、决策执行1. 企业重大决策应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2.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企业决策执行,如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提交协调管理机构予以研究。

3. 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事项,应及时沟通,确保决策的顺利实施。

4. 企业应建立健全决策跟踪机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部门按计划推进工作。

五、考核评价1.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考核评价机构,对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进行定期评价。

2. 考核评价指标应包括沟通协调、决策执行、问题解决等方面,全面反映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情况。

3. 企业应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4.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如因协调不当导致工作进度受阻,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持续改进1. 企业应根据考核评价结果,不断优化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制度。

协调部管理制度汇编

协调部管理制度汇编

协调部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协调部的运作,提高管理效率,本制度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协调部门,涵盖所有协调部门的工作内容及管理流程。

1.3 定义1.3.1 协调部:指公司设立的专门部门,负责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1.3.2 部门:指公司内设的各个职能部门。

第二章组织结构2.1 协调部组织架构协调部由部门经理、副经理和专业协调员组成,其中部门经理为协调部的负责人。

2.2 职责和权限2.2.1 部门经理负责协调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

2.2.2 副经理协助部门经理开展工作,负责协调部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安排。

2.2.3 专业协调员负责具体的协调工作,处理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解决问题。

第三章工作流程3.1 协调会议3.1.1 协调部每周召开一次协调会议,会议由部门经理主持,副经理和专业协调员参加。

3.1.2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各部门工作进展、问题汇报和解决方案讨论等。

3.2 问题处理3.2.1 部门经理接收到问题反馈后,将问题分配给相应的专业协调员进行处理。

3.2.2 专业协调员根据问题的紧急程度和复杂程度,制定解决方案并报告给部门经理。

3.2.3 部门经理审核解决方案,并将最终方案通知相关部门,协同解决问题。

3.3 沟通协调3.3.1 协调部承担部门之间的沟通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3.3.2 协调员定期与各部门沟通,了解工作情况,并反馈给部门经理。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4.1 工作考核4.1.1 协调部工作绩效以目标完成情况和问题解决效率为基准进行考核。

4.1.2 部门经理负责对协调员的岗位表现进行评估,并对成绩优异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4.2 定期汇报4.2.1 协调部每半年向公司领导层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解决情况。

4.2.2 汇报内容包括已完成的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

第五章附则5.1 修订程序本制度的修订由协调部门提出,并经部门经理审批后实施。

地方协调部管理制度

地方协调部管理制度

地方协调部管理制度
1. 组织架构,地方协调部的组织结构包括部门设置、职能划分、人员编制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确保协调部门能够有效地履行其协调职能。

2. 决策程序,地方协调部管理制度规定了协调决策的程序和流程,包括协调会议的召开、文件的起草和审批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
规定有助于规范协调决策的过程,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3. 信息共享,地方协调部管理制度还包括了信息共享的规定,
要求各部门之间及时、准确地共享信息,以便更好地开展协调工作。

这有助于消除信息壁垒,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 协调机制,地方协调部管理制度还规定了协调机制,包括协
调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危机处理机制等。

这些机制的建立有
助于在面临复杂多变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做出反应和处理。

5. 绩效考核,地方协调部管理制度通常也会包括绩效考核的规定,以激励协调部门的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协调工作的
效率和质量。

总的来说,地方协调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提高地方政府的决策效率和执行力,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同时,这也需要不断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和任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茅洲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对外协调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用地、交通、绿化等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环水局,紧紧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开展茅洲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对外协调各项工作,在前方指挥部的领导下,竭尽全力为全线施工创造优良、和谐的外部施工环境。

第二条为规范前方指挥部对外协调工作行为,明确各层级的职责范围,充分发挥“引领、服务、指导”作用,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有序推进对外协调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对外协调工作基本原则第三条团结协作,主动出击;合理分工,责任到位。

内部要统一的思想、统一的步调;在外要识大体顾大局,要相互配合,团结就是力量。

工作早介入,问题早暴露,事情早解决。

在工作中遇到问题不等不靠,主动出击。

要进行合理的工作分工,明确工作区域和责任范围,责任落实到人。

第十三条配合业主,依靠政府; 积极主动,不等不靠。

一致对外、统一口径、多请示勤汇报、不乱表态始终将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法办理对外协调事务。

统筹协调各标段项目部发挥团队精神,对于对外协调工作方面的“共性”问题,实现资源共享。

并积极主动配合政府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并与政府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平台。

第三章对外协调主要工作任务第四条负责与市治水提质办、各区政府、各级主管部门以及环水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各标段开展茅洲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营造优良、和谐的外部施工环境。

第五条负责协调前期工程实施过程中各标段施工单位与市治水提质办、环水局、设计院及各区政府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进行工作对接,负责施工期间涉及政府相关部门、产权单位、居民的协调、纠纷预防及处理等工作。

第六条负责组织各标段参建单位对外协调人员业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第七条统筹安排各标段对外协调工作,以“组织、协调、服务、指导”为原则,引领各标段所有参建单位的征地拆迁、绿化迁移、管线迁改、交通疏解对外协调等相关业务工作。

组织施工临时用地、绿化迁移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手续申报,负责协调各标段完成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申报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第八条收集整理施工红线范围的征地拆迁、管线迁改数量、类别、交通疏解资料,分类建立台帐并要求各标段每周上报对外协调周报。

第九条配合业主引领各标段完成项目工程建设相关的征地拆迁、交通疏解、管线迁改及绿化迁改等方面对外协调工作。

第十条在职权范围内及时处理各标段征地拆迁方面出现的问题,确保正常施工。

第十一条与各标段建立周报计划制度,定期上报标段的征地拆迁、对外协调的各种信息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及对应的计划完成情况。

第四章对外协调工作主要业务内容第十二条前期工程对外协调业务主要内容:征地拆迁、绿化迁移、管线迁改、交通疏解工作的对外协调以及临地、临水、临电申请批复的办理等各项工作。

第五章对外协调组织分工第十三条对外协调部工作区域对外协调部主要工作区域是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宝安区沙井街道、松岗街道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

第十四条各标段参建单位工作区域各标段对外协调主要工作区域是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沙井街道城建科拆迁负责人、业主代表、项目管家、各街道办以及其它相关单位。

第十五条对外协调部职责一、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有关交通、绿化、环保等各种相关规定,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二、负责组织前期工程各标段与环水局、设计院及各街道政府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进行工作对接,组织施工期间涉及政府相关部门、产权单位、居民的协调、纠纷预防及处理、维稳等工作。

三、组织完成施工临时用地、绿化迁移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手续申报,负责协调各标段完成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四、负责组织各标段对外协调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五、收集整理本标段征、租用土地及房屋、管线拆迁数量、类别,分类建立台帐。

六、配合业主完成项目永久工程建设相关的征地拆迁、交通疏解、管线迁改及恢复、绿化迁改及恢复等方面的对外协调工作。

七、在职权范围内及时处理各标段征地拆迁方面出现的问题,确保正常施工。

定期上报征地拆迁的各种信息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八、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及本部门其它工作。

第十六条协调部主任岗位职责:(一)负责本部门全面工作;(二)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推进在建工程和新建工程对外协调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总体协调作用;(三)负责区(县)政府层面的对接及业主,区(县)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工作交流、沟通、协调;(四)负责领导、组织、策划本部门及建工程和新建工程前期工程对外协调总体工作思路、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对外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五)负责组织新开工项目各参建施工单位与业主,设计及各区政府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进行工作对接;(六)负责组织各标段参建单位对外协调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七)负责本部门经费报销审核签字工作;(八)负责突发事件整体协调,做好应急预案;(九)负责在建工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十)负责监督、落实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统筹安排、组织本部门各项工作;(十一)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综合处处长岗位职责:(一)在部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对外协调部的内部管理、内外协调及各项内业工作;(二)负责组织本处员工做好各项文件的收发及归档,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绿化迁移、交通疏解等资料的存档并建立台账,部门周、会议纪要等资料的汇总及编制工作;(三)负责管理部门印章;(四)负责与公司相关部门衔接,做好部门内部的日常行政、后勤事务的管理工作;(五)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综合主管岗位职责:(一)协助处长做好对外协调部的内部管理、内外协调及各项内业工作;(二)与协调处时刻保持信息更新,并做好各项文件的收发及归档,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绿化迁移、交通疏解等资料的存档并建立台账,部门周、会议纪要等资料的汇总及编制工作;(三)做好部门印章的管理工作及使用记录;(四)与公司相关部门衔接,并做好部门内部的日常行政、后勤事务的工作;(五)完成公司及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协调处处长岗位职责:(一)在本部门主任的领导下,做好自己分管片区各项工作;(二)协助部门主任做好各标段征地拆迁、绿化迁移、交通疏解、占道开挖、临时用地、管线迁改等业务的开展工作;重难点问题及时向部门主任汇报;(三)负责标段项目工程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汇总,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协调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主任汇报;(四)负责与业主现场负责人、监理、设计对接,会同各标段对外协调人员与街道办城建科及其它相关政府部门联系、沟通、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五)与工程建设辖区内区域负责人要密切协作,资源共享,共同推进负责区域内各项工作进程;(六)负责完成本人工作日志的填写及工作计划的上报;(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协调主管岗位职责:(一)学习了解并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地区有关交通、绿化、环保等各种相关规定。

在部门主任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二)协助部门负责人组织前期工程各参建单位与业主、设计、各区政府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进行工作对接,组织施工期间涉及政府相关部门、产权单位、居民诉求的协调、预防及处理、维稳等工作;(三)协助部门负责人组织完成施工临时用地、绿化迁移等与各项目相关的手续申报;(四)协助部门负责人协调各标段完成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五)协助部门负责人组织片区各标段参建单位对外协调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六)负责建立各标段的有关征地拆迁、房屋拆迁、绿化迁移、临时用地、交通疏解、占道开挖、管线迁改数量、类别等台帐进行归总收集并建立台账;(七)负责收集标段周报、月报工作,并及时做好汇总,做好本部门的周报和月报;(八)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六章对外协调部茅洲河项目的主要工作流程第二十一条房屋拆迁工作流程根据区政府《茅洲河流域(宝安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指挥部征地拆迁工作职责分工及时办理时限流程图》要求,委托业主宝安区环保水务局组织各辖区街道办具体负责实施。

水环境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应积极主动与业主、街道办、社区联系、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房屋拆迁工作进程。

第二十二条施工临时用地办理流程施工承建单位依据初步设计(或变更地点)提供的材料,经现场调查核实,本着“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节约够用”的原则确定用地范围坐标后,报水环境公司交由业主审核并出具相关手续后报规划国土部门,规划国土部门下发用地批复,如需绿化迁移和交通疏解占道,则将批复意见报城管和交管部门备案批复实施。

第二十三条绿化迁移审批工作流程由各参建单位调查清楚绿化迁移范围、数量、品种等内容后,报水环境公司交由业主绿化迁移协调人员送交区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办理审批。

区城管绿化部门依据整体申报批复以及规土委施工用地批复进行备案,备案期间需要各标段配合业主协调、组织区绿化迁移施工单位、绿化迁移现场监理及业主代表,现场对迁移苗木进行清点并配合业主代表填写分批备案申请表,现场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管线迁改工作流程(一)依据招投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确定管线改迁实施单位后,由管线实施单位进行改迁。

(二)管线改迁主要包括:电力改迁、通信改迁、燃气改迁、给排水改迁、路灯迁移。

(三)管线改迁工程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它涉及设计、流程手续报批及施工,需全员参与、紧密配合,方能顺利完成。

(四)各个管线迁改流程如下:电力改迁流程:通信改迁流程:给水排水迁改申报流程:燃气改迁申报流程:第二十五条交通疏解工作流程(一)审批市规划和国土委负责施工图设计审批;市交通运输委公用设施处和市交警局负责占道挖掘实施的审批;最后由交通管理局审定交通疏解实施方案。

(二)实施依据招投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确定交通疏解实施单位后,由交通疏解单位实施交通疏解工程。

交通疏解单位向审批单位报批,各标段参建单位配合交通疏解单位进行道路导改,道路导改工程完成后,各标段参建单位与疏解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并进场围挡施工。

土建结构施工完成,各标段参建单位依据《市政道路施工验收规范》及设计院施工图等相关要求,向疏解单位办理移交并保留影像资料,道路移交后,疏解单位进行道路恢复施工。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各标段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本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对外协调实施细则或办法,并报水环境公司对外协调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水环境公司对外协调部负责本办法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章考核第二十九条本工程施工区域广泛,茅州河流域范围内各种情况较为复杂,对外协调工作将贯彻始终,因此对外协调部的考核评比也将不间断进行。

第三十条公司对外协调部参与公司组织的对所辖项目部的定期考核,以及各种阶段性评比考核。

第三十一条考核主要内容有:(一)标段分管协调部工作的主要领导和协调部门人员配置是否健全;(二)标段协调部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常识及相应专业的基本知识;(三)协调部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社交能力和应变能力,明晰所在辖区的各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群众社团组织,建立广泛的沟通网络,减少工程干扰;(四)管线改迁、交通疏解方案等编制、评审、审批、报备符合规定,并满足相关部门要求,内容合理,程序规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