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行业标准《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征求意
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范例

4
再生资源及能源利用:(1)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
10%;(2)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节水率不低于 10%。
4
适用时,工厂的厂房采用多层建筑。
4
照明
人工照明应符合 GB 50034 规定。
必选
7
不同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3
序号
最高管理者在绿色工厂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满足 GB/T 36132 中 4.3.1
a)的要求。
-
-
最高管理者确保在工厂内部分配并沟通与绿色工厂相关角色的职责和权
限,且满足 GB/T 36132 中 4.3.1 b)的要求。
-
-
工厂要求
应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工厂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
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符合性说明及证明材料索引
要求类型
分值
权重
得分
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
可选
4
工艺适用时,节能灯等节能型照明设备的使用占比不低于 50%。
4
公共场所的照明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
4
设备设施
工厂使用的专用设备应符合产业准入要求,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
必选
10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可选
6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符合性说明及证明材料索引
要求类型
分值
权重
得分
环境管理体系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 GB/T 24001 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24.02.26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4项标准全面修订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1﹞127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
附件: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4年2月26日。
绿色工厂评定标准

绿色工厂评定标准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中,对绿色工厂评价指标框架、评价依据、评价方式、评价指标要求做了具体阐述。
GB/T 36132-2018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规定了绿色工厂评价的指标体系及通用要求,《通则》适用于具有加工、制造、组装等实际生产过程的工厂,可作为工业行业制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或具体要求的总体要求,是我国绿色工厂领域首项国家标准。
通过以上两个标准,我们可以看出,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具体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和预期性要求。
其中,基本要求是纳入绿色工厂试点示范项目的必选评价要求,需满足指标体系中所有基本要求才可进行绿色工厂申报,即一票否决项,而预期性要求是绿色工厂创建的参考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地区发展水平、参照预期性指标提出更高的要求。
具体讲,绿色工厂评价一级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和绩效6大类,共细分为25项二级指标,总分共100分,其中,基础设施分值占比20%,管理体系和能源资源投入都为15%,产品和环境排放都为10%,绩效占比30%。
1、基础设施方面,主要包含通风采光良好;布局规划合理;满足生产需求,同时不浪费资源;厂区内能源计量设备要齐全等;2、要有相关的三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3、能源和资源的投入情况,主要包含可再生资源、清洁能源;采用新型能源,优化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设备的余热和余压;借助智能技术和物联网技术,提高能源的配置效率等;4、产品评价方面,主要包含材料的选用上、种类要集中,可回收程度高;采用标准化设计,提高产品的使用周期;在整个生产流程中对碳足迹进行跟踪等;5、环境排放方面,如容积率、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等相关指标要达到相关绩效标准等。
绿色工厂申报加分项(资质)。
电子器件制造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电子器件(半导体芯片)制造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1 指标体系制定的主要产业政策介绍90年代初,我国从发达国家引进清洁生产的概念,并与多个国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
1997年4月,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要求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清洁生产纳入已有的环境管理政策中,以便更深入地促进清洁生产。
1995和2000年两次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均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优先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该法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从此,清洁生产有了专门的法律保障。
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分别于2000,2004,2006年先后发布了3批《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
该目录涉及冶金、石化、化工、轻工、纺织、机械、有色金属、建材、电力、煤炭,半导体等行业,共141项清洁生产技术,是行业主管部门在对本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进行认真筛选、审核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的。
这些技术经过生产实践证明,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环境效益,同时对于推进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产品的升级换代,节约资源能源,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当今全球倡导“绿色制造”的大环境下,各国均相继出台了与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与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的指令及法规,企业也通过不断改进技术方案做到合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企业应开展清洁生产技术研究,通过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钢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征求意见稿)

《钢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工作简况1.1任务来源中国是制造大国,制造业及其产品的能耗约占全国能耗的2/3,而钢铁行业能源消耗约占全国能源消耗的11.3%,占工业能源消耗的20.7%,是名副其实的能耗大户。
受资源环境的影响,绿色制造成为解决国家资源和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
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也是钢铁行业实现绿色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钢铁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必然选择。
工厂是绿色制造的主体。
《中国制造2025》将“全面推动绿色制造”作为九大战略重点和任务之一,明确提出要“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
对绿色工厂进行评价,有助于在钢铁行业内树立标杆,引导和规范工厂实施绿色制造。
目前,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已经正式发布。
由于各行业差距大,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在评价通则下设重点行业评价导则,钢铁行业作为第一批行业评价导则率先立项。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厅科〔2016〕152号文要求,由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等单位负责起草《钢铁企业绿色制造工厂评价导则》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编号为2016-1393T-YB。
原立项时,GB/T 36132-2018尚未发布,2018年5月14日GB/T 36132-2018发布稿中对各行业绿色工厂名称进行了统一规定,统一为××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后经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对该项标准名称进行了统一讨论,一致同意按照通则要求,建议将标准名称统一为《钢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1.2工作过程2016年上半年,应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要求,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起草了《钢铁企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2016年5月底,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组织专家论证会议,对项目建议书进行了专家质询,同意报送该标准的项目建议书。
电子器件制造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分解

电子器件(半导体芯片)制造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1 指标体系制定的主要产业政策介绍90年代初,我国从发达国家引进清洁生产的概念,并与多个国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
1997年4月,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要求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清洁生产纳入已有的环境管理政策中,以便更深入地促进清洁生产。
1995和2000年两次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均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优先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该法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从此,清洁生产有了专门的法律保障。
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分别于2000,2004,2006年先后发布了3批《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
该目录涉及冶金、石化、化工、轻工、纺织、机械、有色金属、建材、电力、煤炭,半导体等行业,共141项清洁生产技术,是行业主管部门在对本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进行认真筛选、审核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的。
这些技术经过生产实践证明,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环境效益,同时对于推进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产品的升级换代,节约资源能源,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当今全球倡导“绿色制造”的大环境下,各国均相继出台了与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与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的指令及法规,企业也通过不断改进技术方案做到合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企业应开展清洁生产技术研究,通过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行业标准 《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说明(送审稿).doc

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说明审定稿《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组主编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7月YS XXXX-201X目录一、工作简况 (2)1、任务来源 (2)2. 项目背景和立项意义 (2)3、标准起草单位 (3)4、主要工作过程 (4)5、标准主要编制人员及其所做的工作 (5)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 (5)1、编制原则 (5)2、评价方法 (6)3、评价流程 (6)4、标准主要内容 (6)4.1范围 (6)4.2规范性引用文件 (7)4.3术语和定义 (8)4.4总则 (8)4.5评价要求 (10)4.6评价程序 (24)4.7评价报告 (24)4.8规范性附录A (24)三、标准中如涉及专利,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说明。
(24)四、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25)五、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目的、意义和一致性程度;我国标准与被采用标准的主要差异及其原因;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25)六、与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协调配套情况 (25)七、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
(只适用于强制性标准) (29)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29)九、标准作为强制性或推荐性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建议 (30)十、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30)十一、设立标准实施过渡期的理由:根据国家经济、技术政策需要和该强制性标准涉及的产YS XXXX-201X品的技术改造难度等因素,提出标准的实施日期的建议。
(仅适用于强制性标准) (30)十二、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31)十三、其他主要内容的解释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系列标准或划分部分制定的标准的编号建议,参考文献目录等。
(31)YS XXXX-201XYS XXXX-201X《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行业标准编制说明(审定稿)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根据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8]73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协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中色协科字〔2017〕76 号)的计划安排以及《研究制定有色金属行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委托合同》,由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主编、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紫金铜业有限公司、伽师县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共同组成《有色金属冶炼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编制组,进行标准编制工作。
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绿色工厂评价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指标体系及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加工、制造、组装等实际生产过程的制造业工厂,并作为工业各行业制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或具体要求的总体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18916 (所有部分)取水定额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20862 产品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导则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与使用指南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绿色工厂green plant 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
3.2绿色产品green product 在产品原材料获取、生产、使用、废弃等不同环节中资源能源消耗少、污染排放低、环境影响小、对人体健康无害、便于回收再利用的符合产品性能和安全要求的产品。
4基本要求4.1总则绿色工厂(以下简称工厂)应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以及制造过程中人的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优先选用绿色工艺、技术和设备,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
绿色工厂评价体系框架4.2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工厂应依法设立,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
4.3管理职责4.3.1最高管理者:a )应通过下述方面证实其在绿色工厂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1)对绿色工厂的有效性负责;2)确保建立绿色工厂建设、运维的方针和目标,并确保其与组织的战略方向及所处的环境相一致;3)确保将绿色工厂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4)确保可获得绿色工厂建设、运维所需的资源;5)就有效开展绿色制造的重要性和符合绿色工厂要求的重要性进行沟通;6)确保工厂实现其开展绿色制造的预期结果;7)指导并支持员工对绿色工厂的有效性做出贡献;8)促进持续改进;9)支持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证实其领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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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行业标准《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
评价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中国是制造大国,制造业及其产品的能耗约占全国能耗的2/3。
受资源环境的影响,绿色制造成为解决国家资源和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
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是行业实现绿色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必然选择。
工厂是绿色制造的主体。
《中国制造2025》将“全面推动绿色制造”作为九大战略重点和任务之一,明确提出要“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
电子行业作为我国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电子原材料、元器件、组件、整机等广泛的生产制造过程,急需制定具有行业特征的绿色工厂评价标准,以标准的引领作用推动行业绿色发展。
2015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其中包括2015-1786T-SJ《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拟建立符合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需求的绿色工厂评价模型,以现有相关评价指标和要求为基础,以综合性、系统性为原则,给出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的综合性评价指标和要求。
2、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牵头,会同北京赛西认
证有限责任公司等评价机构、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等行业组织,以及LGD、晟碟、金发、苹果等代表企业共同起草。
3、主要工作过程
早在2013年,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依托国家重大咨询项目《制造强国战略研究》开展绿色工厂评价研究,对国内外绿色工厂相关政策、标准开展调研,开发绿色工厂评价方案,逐步形成技术文件《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并重点在电子行业知名企业工厂开展试点验证,通过验证结果的反馈和多次技术研讨会议逐步完善,并将成果应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制造相关政策的制定。
2015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计划编号为2015-1786T-SJ,并启动标准相关研究工作。
随后,为推动我国绿色工厂的全面创建,涵盖全行业通用评价体系的《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家标准也于2016年获得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立项批复。
为保持绿色工厂评价体系的一致性,《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的行业标准技术内容需与国家标准相互对应,且需满足国家标准确定的整体技术框架。
起草组在《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前期意见征集情况,开展《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家标准研制,并同期推进本电子信息行业绿色工厂的行业标准研究工作,并完成相关草案稿编制。
2016年12月,工信部节能司组织召开标准讨论会,来自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工业大学、冶金工业规划院、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中海油等单位的专家对标准草案稿进行研讨。
起草组根据专家意见对《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标准草案稿予以修改完善。
2017年4月及10月,依托工业和信息化部两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的
评价工作,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对原材料、元器件、组件、整机等各类数十家电子信息制造企业开展了调研和标准技
术内容验证,并根据相关调研和验证的结果对标准技术内容作进一步
修改。
2018年5月,《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并给出
了依据其制定的绿色工厂评价标准的技术架构。
标准起草组依据国家
标准对本标准进行了修改,并于2018年5月和6月分别召开2次标准讨
论会,根据会上及会后的反馈对标准进行完善。
2018年8月,标准起草组再次召开了技术讨论会议,对相关文件
和描述进行讨论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4、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为杨檬、李胡升、杨宇涛、刘哲、赵立华、闻洪春、查丽、刘靖宇等。
其中,杨檬、李胡升、杨宇涛、刘哲主要负责标准整体结构及通用技术要求的起草,赵立华主要负责绿色工厂基础设施和绩效部分的起草和验证工作,查丽主要负责产品部分的起草和验证工作,闻洪春主要负责能源与资源投入部分的起草和验证工作,刘靖宇主要负责管理体系、环境排放部分的起草和验证工作,其他起草人负责标准各具体章节的修改完善以及在电子行业各重点类型工厂中的验证工作。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
1、编制原则
(1)协调一致
标准尽可能与以下内容协调一致:
绿色制造基本要求;
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制造工程整体目标;
绿色制造标准体系;
《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家标准。
(2)突出行业特征特性
涵盖电子信息制造业生产的全过程、全链条和全要素;
在《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突出电子信息制造业的特点,重点关注电子信息制造业的管理
体系、产品及绩效特点。
(3)适用可操作
在企业现有管理体系基础上增加绿色工厂管理要求;
遵循管理的“PDCA”模式,降低标准实施的难度;
立足国内企业绿色制造实际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建设
绿色制造体系、全面创建绿色工厂的要求,确保标
准的可操作性。
2、标准主要内容
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家标准给出的框架,本标准设置11个章节,具体包括:
(1)范围
明确标准的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详细列出本标准使用时所涉及的规范性文件。
(3)术语和定义
对绿色工厂、电子信息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等术语和定义做出规范。
(4)总则
对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原则、评价方法等做出规范。
(5)评价要求
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家标准给出的评价指标体系,结合电子信息制造业特征特性,分别从绿色工厂的基本要求以及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方面做出规范和要求。
(6)评价程序
规定评价应建立规范的评价工作流程,包括评价准备、组建评价组、制定评价方案、预评价、现场评价、编制评价报告、技术评审等。
(7)评价报告
规定了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输出评价输出的评价报告的内容。
(8)规范性附录A.1
给出了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的指标表(涵盖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及具体评价要求)。
三、若标准的技术内容涉及专利,则应列出相关专利的目录及其使用理由。
本标准技术内容不涉及专利。
四、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本标准通过在电子信息制造业各类型工厂的实际验证和调研,确定可用于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的评价工作。
由此进行的绿色工厂评价活动,可以系统评价企业生产过程的能源、资源使用情况,进而有针对性的进行节能、节水、节原材料、减少污染物排放等工作,有利于推动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企业绿色发展,全面推动我国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工作。
五、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目的、意义和一致性程度;我国标准与被采用标准的主要差异及其原因;以及与国际、国外同
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不适用。
六、与我国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我国尚未有与绿色工厂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强制性
标准。
七、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
(只适用于强制性标准)
不适用。
八、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据
不适用。
九、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建议及其理由;密级确定的建议及其理由。
本标准建议作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发布。
十、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是推荐性的。
建议本标准在发布后即开始实施。
十一、设立标准实施过渡期的理由:根据国家经济、技术政策
需要和该强制性标准涉及的产品的技术改造难度等因素,提出标准
的实施日期的建议。
(仅适用于强制性标准)
不适用。
十二、代替或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无。
十三、其他主要内容的解释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系列标
准或划分部分制定的标准的编号建议,参考文献目录等。
无。
《电子信息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行业标准起草组
201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