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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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范本)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范本)
此次申报1#-5#室内装修设计,属于大于一千平方的小学教学楼的特殊工程。1#装修面积为XXX㎡,装修层数为X层,主楼装修后作为学生宿舍使用,1-2层裙楼建筑装修后作为体育馆使用;2#装修面积为XXX㎡,装修层数为X层,主楼装修后作为学生宿舍使用,1-4层裙楼建筑装修后作为艺术楼使用;3#装修面积为XX㎡,装修层数为3层,局部4层,主楼装修后作为小学部教学楼使用;4#装修面积为㎡,装修层数为4层,局部5层,主楼装修后作为初中部教学楼使用;5#装修面积为XX㎡,装修层数为1层,装修后作为门卫室使用。1#-5#顶棚装修材料为:轻钢龙骨硅钙板(A)、轻钢龙骨矿棉板(A)、铝扣板(A)、无极防火涂料(A)、复合材料吸音板(A);墙面装修材料为马赛克(A)、墙面砖(A)、铝板(A)、无极防火涂料()、复合材料吸音板(A);地面装修材料为:阻燃胶底板(不)、人造石(A)、大理石(A)、地砖(A)、防静电地板(B1)。
本工程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本说明与送审的设计图纸内容相一致。
XX设计单位(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盖注册师章
X年X月X日
审图机构(盖公章)
X年X月X日
说明:
属于消防特殊工程需要提交本意见书,作为消防说明文件的附件。该说明书A4纸正反打印,一式3份,一份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存档。2份由建设单位保管。
本工程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本说明与送审的设计图纸内容相一致。
XX设计单位(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盖注册师章
X年X月X日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消防验收意见书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消防验收意见书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消防验收意见书尊敬的业主:根据您所提供的消防设计文件,我们对项目进行了仔细的审核,并就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进行消防设施的规划和设计。

1. 建筑平面布局:建筑的平面布局需要合理安排,以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我们建议在设计中考虑设置足够数量和宽度的消防通道,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顺利疏散人员。

2. 防火分区:建筑应根据功能和火灾危险性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并在设计中合理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门。

请确保每个分区的防火等级符合相关要求,并在设计图纸中明确标注。

3. 灭火系统:消防设计中必须包含适当的灭火系统,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

请确保所选择的灭火系统符合国家标准,并在设计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说明和计算。

4. 灭火设备:除了灭火系统外,还需配备灭火器等手持灭火设备。

请确保手持式灭火器的种类、数量和布局符合相关标准,并在设计中合理安置。

5. 疏散通道:消防设计中必须考虑人员疏散的通道和出口。

请确保疏散通道的宽度、数量和位置符合相关标准,并在设计中明确标注。

6. 应急照明和指示标识:在设计中需要考虑应急照明和指示标识的设置,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正确、快速地找到疏散通道和出口。

7. 防烟措施:建筑中需要设置适当的防烟设施,如防烟楼梯间、防烟门等。

请确保防烟设施的设计和布局符合相关标准,并在设计文件中提供详细说明。

8. 消防设备布局:消防设备的布局需要合理安排,以确保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请在设计中明确标注消防设备的位置和数量,并确保其能够满足灭火需求。

9. 系统测试与维护:请在设计文件中提供系统测试和维护计划,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消防验收意见书尊敬的业主:根据您所提供的消防设计文件和实际施工情况,我们对项目进行了仔细的验收,并就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确保消防设施的合格和有效。

1. 建筑平面布局:请确认建筑平面布局是否与设计文件一致,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尊敬的设计师:您提交的建筑消防设计文件已经细致审查,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我们对您的设计提出如下审查意见:1. 建筑消防设备选择不合理:根据建筑物的功能、使用人员数量和建筑结构等,应合理选择消防设备。

在您的设计中,消防设备的选择较为简单和单一,建议您重新评估消防设备的选择,保证设备能够满足建筑物的消防需求。

2. 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根据相关标准规定,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满足一定的要求。

在您的设计中,有些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建议您调整建筑物的布局,以确保防火间距符合标准要求。

3. 防烟措施不完善:根据消防规范,建筑物应设置有效的防烟措施,以及相应的防烟组件和防烟设备。

在您的设计中,防烟措施缺乏完善的设计,建议您增加相关的防烟组件和设备,确保建筑物内的烟气能够及时排出,保证人员的安全。

4. 紧急疏散通道设置不合理:根据相关规定,建筑物应配备符合要求的紧急疏散通道,以便人员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疏散。

在您的设计中,紧急疏散通道的设置不合理,建议您重新规划疏散通道的位置和数量,确保人员能够快速疏散。

5. 消防水源不足:根据相关规范,建筑物应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源,以应对火灾等紧急情况。

在您的设计中,消防水源的设置不足,建议您增加相应的消防水源,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6. 其他问题:在审查过程中,我们还发现了其他一些小问题,如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不当、安全出口标识不明确等,建议您对这些问题进行修正。

请您根据以上意见重新修改建筑消防设计文件,并在提交时附上详细的技术说明和解释。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随时联系。

谢谢您的配合!此致敬礼。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尊敬的建设单位:根据您提供的消防设计方案,并经过本单位专业的消防设计审核人员的认真审核,现就消防设计方案提出以下审核意见,供参考和修改。

一、建筑布局设计方面:1. 根据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面积,建议将建筑划分为不同的消防分区,确保分区内的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等工作的有效进行。

2. 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和高度,要求建筑内设置合适数量和规格的消防间隔和防火门,确保火灾不蔓延扩散。

3. 考虑到建筑可能存在的火灾烟气产生情况,建议合理配置独立供氧系统和烟气排烟系统,以提供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方便和安全。

二、灭火系统设计方面:1. 建议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和高度,合理配置定期检测和自动报警系统,确保火灾及时发现和报警。

2. 建议合理配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建筑内部布局和使用情况,确定灭火系统的管道布置和灭火器材的选择。

3. 考虑到建筑可能存在的电气火灾,建议设置电气火灾报警和灭火系统,确保电气火灾的及时发现和灭火。

三、疏散通道设计方面:1. 鉴于建筑的使用性质和高度,建议合理配置疏散通道和疏散门,确保人员疏散的畅通和安全。

2. 根据建筑内部布局和使用情况,建议配置应急照明和指示标志等疏散设施,以指导人员正确疏散和逃生。

四、消防设备配置方面:1. 建议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和高度,合理配置灭火器材,如灭火器、灭火栓等,以备火灾发生时的及时灭火使用。

2. 考虑到建筑可能存在的人员伤亡和被困情况,建议配置应急救生设备和救援装备,确保人员的安全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根据对您提供的消防设计方案的初步审核,我们提出了以上的审核意见和建议。

希望您能结合我们的意见,对消防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以确保建筑的消防安全。

如果您对我们的审核意见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协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最后,祝您的建筑项目顺利进行,消防工作得以有效实施。

此致礼敬!审核单位:XXX消防设计审核中心日期:。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三篇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三篇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三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我支队对你单位申报的XX建设工程,详细工程地址,建设工程类别,使用性质(具体到楼层),建设规模(层数、高度、面积等,有多个单体或部位的逐一写明)进行了消防验收,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X公消审[200 X ]第XX号),经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和功能测试,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如存在不合格项,应填写“但应对以下不合格项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存档备查和报我局”。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存在的具体问题及其法律依据、技术标准(具体到条、款、项);如:2#楼11 层经理办公室面积为80 平方米,但只设有一个门,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第6.1.8条规定。

三、......)工程投入使用后,你单位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

(如需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应当载明“该工程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向我局/XX 消防大队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营业。

”)(建设工程的主体验收合格,但局部还需办理室内装修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才具备使用条件的应当载明“建筑的内部装修应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 合格后方具备消防使用条件。

)工程如需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应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你单位在解放路北侧建设、北关街东侧建设的滕州市北辛街道北关小学教学楼工程(地上5层,建筑高度18m建筑面积8838m2 ,已申报消防验收,有关图纸资料已报送。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对该工程检查,认为合格,并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 1 06号)等规定,提出如下意见:1 、应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2、应定期对其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保养;3、如有改建、扩建或变更用途,应重新申报审核。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潮州市公安局枫溪分局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枫公消审[2004]第59号
关于同意潮州市****陶瓷有限公司
厂房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意见Biblioteka 潮州市***陶瓷有限公司:
你单位位于潮州市枫溪区如意工业园的厂房(其中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厂房A、B、C、仓库、办公楼五幢,厂房A幢建筑面积***平方米,三层;厂房B幢建筑面积****平方米,三层;厂房C幢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层;仓库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层;办公楼建筑面积*平方米,五层。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申请补办消防设计审核,其《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及面积布置图收悉,该建筑拟作为陶瓷生产场所,属丙类厂房,经我科审核,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四、该建筑仓库、车间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建筑内的燃气用具、电器设备的使用、安装应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技术规定(《消防法》第15、20条)。
五、该建筑应设防火分区,厂房每个防火分区的面积应小于3000平方米(《建规》第3.2.1条)。
六、气瓶间应按防爆场所要求设置,与车间、仓库之间不得留有门、窗、空隙,且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并保持通风良好,当瓶组间的总容积大于2立方米且小于4立方米时,液化石油气瓶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距离不得小于30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6.6.8条)。
一、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与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防火间距应不少于10米,若防火间距不足则应采取补救措施(《建规》第2.0.1、3.3.1条)。
二、各单体建筑的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疏散楼梯应设封闭楼梯间;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该建筑应设消防车道(《建规》第3.5.1、6.0.7条)。
三、该建筑应设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其设计施工任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图纸应经我科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建规》第8.4.1条)。

消防安全审查意见书

消防安全审查意见书

消防安全审查意见书
一、前言
为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经过对某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审查,就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特开展本次消防安全审查。

通过此次审查,旨在提高建筑物的防火能力,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审查结论
1.消防设施合规性审查
–消防设施不完善,建议增加灭火器和灭火栓的设置,并确保其定期维护保养。

2.消防通道审查
–消防通道存在堵塞情况,建议及时清理,确保通道畅通。

3.消防逃生通道审查
–消防逃生通道设置不够明显,建议增加标识和指示灯,保证在紧急时刻员工和居民能够快速逃生。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审查
–消防演练不够频繁,建议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三、改进意见
1.增加消防设施投入,确保各个区域都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保障火灾
时的扑救效果。

2.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火灾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逃生
意识。

3.加强消防通道和逃生通道的管理,保持畅通无阻。

4.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建立定期检查和督导机制,
确保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到位。

结语
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希望相关部门和建筑物所有者能够重视审查意见书中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积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消防安全责任重大,切不可掉以轻心。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法律文书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法律文书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法律文书篇一: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示范)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庆阳市鹏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法律文书说明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时使用的文书。

具体要求如下:1、标题观点要明确。

表明同意或者不同意所申报的消防设计。

如:“关于同意××单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或者“关于不同意××单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

2、主送单位应使用法定名称。

主送单位应为建设单位。

3、意见书正文应当明确审核范围,明确建设工程的详细地址、工程类别(高层、多层、人防等)、每层的使用功能、建筑耐火等级、建设规模(高度、建筑面积、层数等,有多个单体或部位的逐一写明),汽车库、修车库必须注明停车、修车数量,属几类汽车库、修车库,厂房、仓库必须明确火灾危险性。

4、注明消防设计文件的设计单位及消防设计文件号。

5、存在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不得出具同意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不同意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必须逐条引用所依据法规、规范的名称及条文号,指出设计的问题,并明确要求修改设计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最后要明确以下内容:(1)你单位选用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装修过程中应根据《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第2.0.5条的规定,对装修材料现场取样后,送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应选用具备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要求的合格产品。

(3)经此次审核同意的消防设计如需变更、内部装修,应重新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4)该工程竣工后,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XX)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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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办理机构:上海市消防局、公安分、县局防火监督处、科办理时限:办理期限为20日。

20日不能办结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申办对象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格:申办手续:<一>方案阶段一、办事的条件除下列建筑工程的方案消防设计应报市消防局审核外,其它建筑工程的方案消防设计原则上不再送消防部门审核:1、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2、除商住楼外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3、单幢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公共建筑或商住楼商场部分面积大于10000m2的建筑;4、总投资大于5000万的甲乙类厂房、装置、储罐和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丙类厂房;5、面积大于1000 m2甲乙类仓库和面积大于10000m2的丙类仓库、物流中心;6、轨道交通、隧道、大桥、码头等重大市政工程;7、市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审批的其它重大或重要项目;8、占地面积大于10公顷的总体规划方案。

二、需提供的材料1、工程所在地的勘察地形图;2、工程总平面图及平面布置图;3、简要的文字说明或生产工艺流程。

<二>初步设计阶段一、办事的条件除下列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消防设计应报市消防局审核外,其它建筑工程的扩初消防设计原则上不再送消防部门审核:1、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2、除商住楼外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3、单幢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公共建筑或商住楼商场部分面积大于10000m2的建筑;4、总投资大于5000万的甲乙类厂房、装置、储罐和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丙类厂房;5、面积大于1000 m2甲乙类仓库和面积大于10000m2的丙类仓库、物流中心;6、轨道交通、隧道、大桥、码头等重大市政工程;7、市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审批的其它重大或重要项目;8、占地面积大于10公顷的总体规划方案。

二、需提供的材料(一)申请单位(建设单位)需提供的材料1、初步设计文本(工程概况、消防设计专篇);2、由设计单位设计的全套图纸;3、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4、规划部门的批文;(二)以下项目在初步设计时应编制消防专篇,并连同上述材料一并报送。

1、甲、乙、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工厂、仓库、储罐区、洁净厂房、通用厂房、高层工业建筑;2、高层公共建筑;3、广播、电视中心、邮政、通讯枢纽等重要工程;4、体育馆、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医院、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码头、机场候机楼等公共建筑;5、经营性人防工程、地下建筑、地铁、隧道等工程;6、科研基地、图书馆、档案馆、展览馆等。

(三)在送审图纸及文字材料的同时,一并送审资料光盘。

<三>建筑阶段一、办事的条件除下列建筑工程的建筑施工设计阶段的消防设计应报相关消防部门审核外,其它建筑工程的施工设计阶段的消防设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审图公司进行技术审查,由市消防局防火监督部建审处负责登记备案:1、简易审批工程(已随整体项目审查过的附属项目可不再办理简易审批手续);2、临时建筑工程;3、市政、石油化工、加油(气)站等工程;4、审图公司不审查的其它工程。

二、需提供的材料(一)申请单位(建设单位)需提供的材料1、《上海市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附表1][附表2][附表3]》2、总平面图及说明;3、建筑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说明;4、有防火要求的暖通空调、电气(包括防雷)、工艺流程、设备布置图及说明;5、消防给水图及说明;6、以下项目应由设计单位的消防自审员填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自审表(建筑专业)》,并自审员亲笔签名或盖章,随同上述材料一起报送。

(1)建筑工程等级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民用建筑工程等级三级是指:中级、中型公共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7层以上15层以下有电梯住宅或框架结构的建筑。

(2)丙类(含丙类)以上的生产、储存(包括储罐)场所的工业建、构筑物。

(丙类指闪点≥60度的液体、可燃固体)。

(二)在送审图纸及文字材料的同时,一并送审资料光盘,如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另行办理设备部分的申请。

<四>设备阶段一、办事的条件除下列建筑工程的建筑施工设计阶段的消防设计应报相关消防部门审核外,其它建筑工程的施工设计阶段的消防设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审图公司进行技术审查,由市消防局防火监督部建审处负责登记备案:1、市政、石油化工、加油(气)站等工程;2、审图公司不审查的其它工程。

二、需提供的材料(一)申请单位(建设单位)需提供的材料1、《上海市自动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附表1][附表2]》,并附该建筑的《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建筑部分)》;2、消防给水总图、平面图、系统图(室内消火栓及自动喷淋)及说明;3、火灾自动报警的平面图、系统图及说明;4、防排烟系统的平面图、系统图及说明;5、其他固定灭火系统的平面图、系统图及说明;(二)在送审图纸及文字材料的同时,一并送审资料光盘。

(三)自动消防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必须由获得“全国消防设计专项工程设计人员消防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设计人员签名认可,由持证人员进行技术把关负责。

<五>内装修阶段一、办事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消防条例》必须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各类内装修工程。

二、需提供的材料(一)申请单位(建设单位)需提供的材料1、《上海市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附表]》2、装修楼层建筑的原平面图,原消防设备(电施、水施、风施)平面图;3、原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4、装修楼层的装修平面、立面、剖面、节点详图,材料表及说明,新设计的消防设备《电施、水施、风施》平面及系统图。

(二)在送审图纸及文字材料的同时,一并送审资料光盘。

(三)公安消防机构对送审的工程核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内装修部分)》。

(四)浦东新区范围的内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可直接到浦东新区防火监督处办理审批手续,也可委托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服务,然后凭该机构出具的《内装修设计咨询报告》到浦东新区防火监督处办理简易审批手续。

<六>简易审批一、办事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工程可到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办理简易审批手续:1、除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夜总会、卡拉OK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等场所外(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的3层及3层以下普通公共建筑;2、9层及9层以下普通住宅(别墅、汽车库除外,开发占地面积超过20000m2的成片住宅开发小区除外);3、建筑高度在24m以下,且占地面积不超过1000m2的丙类厂房、库房;建筑高度在24m以下的丁、戊类厂房、库房(含堆场);4、工程配套设施(含独立建造的变、配电房,锅炉房,公交站,门卫,围墙,雨篷等);5、建筑高度在100m以下,且未改变原建筑平面布局、功能用途和消防设施的办公用房、宾馆客房、酒店式公寓、医院(疗养院)病房等的单层(包括标准层)的内部装修工程。

6、未改变原建筑平面布局、功能用途和消防设施的学校教学用房的内部装修工程。

7、改变建筑原平面布置或功能用途,且符合本条第1-4项要求的建筑内部装修工程。

二、需提供的材料(一)申请单位(建设单位)需提供的材料1、属于下列范围的简易审批工程项目应报送《上海市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简易审批申报表》或《上海市建筑工程内部装修简易审批申报表》;土建工程应报送总平面图(含室外消防给水总图),内装修工程需报送装修平面布置图(图纸可为A4纸):(1)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外,每层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的3层及3层以下普通公共建筑;(2)6层及6层以下普通住宅(别墅、汽车库除外,开发占地面积超过20000m2的成片住宅开发小区除外);(3)单幢建筑面积不超过400m2的丙类厂房、库房;单幢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m2的丁、戊类厂房、库房;(4)工程配套设施(含独立建造的变、配电房,锅炉房,公交站,门卫,围墙,雨篷等);(5)一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且未改变原建筑平面布局、功能用途和消防设施的建筑内部装修工程。

(6)改变建筑原平面布置或功能用途,且符合本条第1-4项要求的建筑内部装修工程。

2、属于下列范围的简易审批工程项目,设计单位需采用与“建审2000”软件统一接口的电子光盘送审软件,填写电子版《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自审表》、《上海市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或《上海市建筑工程内部装修审核申报表》,并应将有关消防设计文件及图纸制作成光盘送审:(1)7-9层住宅;(2)建筑高度在24m以下,且占地面积不超过1000m2的丙类厂房、库房;建筑高度在24m以下的丁、戊类厂房、库房(含堆场);(3)建筑高度在100m以下,且未改变原建筑平面布局、功能用途和消防设施的办公用房、宾馆客房、酒店式公寓、医院(疗养院)病房等的单层(包括标准层)的内部装修工程。

(4)未改变原建筑平面布局、功能用途和消防设施的学校教学用房的内部装修工程。

(5)改变建筑原平面布置或功能用途,且符合本条第1-2项要求的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除外)。

(二)凡是申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简易审批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均应会同设计、施工等单位填写《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承诺书》,并与上述资料一起报送。

(三)接待窗口人员当场审核建设单位送审资料,若符合简易审批条件,登录信息后当场发给送审单位审核意见书;如所送资料不符合简易审批条件的,则当场退还有关资料或按其它程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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