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与控制

浅谈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与控制摘要:本文以高校基本建设项目为研究对象,对我国高校基建项目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与控制进行了初步探讨。
首先对高校基建项目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合同的种类进行了简单的梳理,进而指出目前我国高校基建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了加强我国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高校基建中图分类号:g647;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9-00-02当前,高校基本建设项目量大面广,基建管理部门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劳动,为建设高质量的建筑产品倾注了大量心血,为高校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尽管存在诸多问题,但其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也有了显著提高。
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模式是高校基本建设管理模式发展的总趋势,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合同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也是高校当前必须重点研究的内容。
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行为的需要。
市场经济要求高校必须在遵循市场行为规则的前提下进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有效的合同管理与控制是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
因此,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对合同双方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及重要性通过合同,明确工作的范围,划分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约束奖罚与仲裁的诉求,是工程项目赖以实施的基本依据[1]。
通过对工程建设合同的科学管理,实现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控制,是高校基本建设的根本目标。
(1)通过合同竞争,选择合适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基建管理部门面向市场,通过合同竞争,挑选出优秀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就基本上决定了工程的优劣,也基本上决定了基建部门管理的成败。
(2)通过对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的科学管理,实现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控制工程建设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主要依据[2]。
学院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学院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第二条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的主要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学校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第三条学校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四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学校法律顾问及有关部门审核。
第五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统一编号。
第六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七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八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第九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工程合同管理课程设计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大纲课程属性:公共基础/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课程性质:必修、选修一、课程介绍1.课程描述:工程合同管理课程设计是工程管理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工程合同管理课程的必修实践环节,本课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建筑行业的法规为依据,以系列工程合同范本为参照,涵盖了工程招投标文件编制、工程监理合同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编制、工程施工合同编制、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编制等实践内容。
2.设计思路:(1)开设依据根据工程合同管理的课程内容,其课程设计中可以涵盖(但并不限于)的设计模块有:A.某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的编制;B.某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合同的编制;C.某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合同的编制;D.某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的编制;E.某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文件的编制;F.某建设工程施工的投标文件的编制。
(2)课程内容选择在上述开设依据的指导下,学生选择构建其课程设计内容。
- 4 -选择指导原则为:1)其中A、B、C项的课程设计模块,内容相对较少,一般要求学生至少同时完成其中的两项内容。
2)A、B、C、D、E、F项的课程设计模块,学生可以将“该建设工程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的招投标流程的编制”作为设计的扩展内容。
(3)内容编排按照“开设依据”设定课程范畴、按照“课程内容”架设课程设计内容体系之后,学生严格按照教师提供的课程设计模板进行课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并按照要求参加课程设计答辩。
课程设计模板内容编排:1)课程设计任务书;2)工程项目介绍;3)课程设计依据;4)课程设计内容;5)课程设计附件;6)答辩记录及成绩评定表。
3. 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工程合同管理课程设计是工程合同管理课程的必修实践环节,在工程合同管理课程学习之后进行。
学生通过工程合同管理课程设计这一实践环节,将工程合同管理课程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学生可以进一步选修FIDIC合同文件,对国际工程项目合同范本体系进一步学习;此外,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可以融入本课程知识,形成其项目管理类、投资与造价类等实践性或研究性题目;最终培养工程管理毕业生要求能力矩阵中的相关工程合同管理部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涉合 及同 的订
立 和 履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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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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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2.合同法律关系
(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三)合同法律关系客体
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 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合同指向的 对象]。
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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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2.合同法律关系
(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二)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
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
(2)担保方式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保证]最常用的担保方式。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 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法律关系至少有三方参加,即[保证人]、[被保证人(债务人)]、[债权 人]。
B. 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国海洋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海洋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标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项目质量,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学校范围内的招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本办法及其配套的实施细则。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材料、燃料、设备、产品、图书、教材和药品等。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第三条学校招标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守信原则。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的采购项目,需在学校批准预算或经费落实后方可实施;事先需要项目主管单位组织论证、报批的,应当预先完成论证及报批手续。
第五条项目主管单位应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定期集中、汇总采购计划,压缩采购批次,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凡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必须实行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由招投标管理中心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对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则由项目主管单位参照本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本办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学校招标采购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指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专家组的成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成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成员等。
第二章招标采购的范围及限额标准第九条凡采购限额达到以下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必须实行招标采购:(一)批量金额在10万元以上、单台件(套)价格在5万元以上的教学、科研、后勤和行政办公等设备采购项目;(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装修、修缮工程项目以及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三)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图书、教材采购项目;(四)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医疗药品、5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的采购项目;(五)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项目;(六)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学校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质量,保障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建设项目中的合同管理。
第三条学校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公平公正原则:合同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三)效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四)风险可控原则:合理评估项目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前,应由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完整。
第六条合同签订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报送学校审批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安全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第九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门应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一条学校应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章合同纠纷处理第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部门应配合学校法律事务部门处理合同纠纷。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的监督与检查。
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课程大纲

31.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课程大纲(共5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工程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大纲1.课程描述(中英文):本课程是土木工程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
它是由技术科学、经济学与管理学等相互融合渗透而形成的一门综合性科学,具有理论面宽、实践性强、政策性要求高等特点。
本课程包括工程经济评价基础、投资方案的经济效果评价、项目工程经济分析、工程项目组织、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等内容。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为工科学生补充从事技术工作所需的经济管理知识。
可使学生树立正确的经济观点,掌握必要的技术经济分析方法,学会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理与方法论,并对土木工程建设具有初步的科学管理能力,使学生在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科学技术知识,能够更好地转化为实际生产力,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This course is a required course of civil engineering. It is a comprehensive science formed by the integration of technology science,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cience, which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wide theoretical scope, strong practicality and high policy requirements. The course includes the following basic contents: engineering economic evaluation basis, economic effect evaluation of investment scheme, project economic analysis, project organiza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quality management,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etc. Through the study of this course, we can supplement the economic management knowledge for engineering students. It can enable students to establish a correct economic perspective, master the necessary technical and economic analysis methods, learn the basic principles and methodology of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and have preliminary scientific management ability for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o that the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knowledge learned by students in university can bebetter transformed into actual productivity and meet the needs of market economy.2.设计思路:本课程以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为主线,包括工程经济和项目管理两大部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包括两个模块:工程经济模块和工程项目管理模块。
中国海洋大学建设法规考试期末复习重点整理

考试题型:选择填空论述案例建设法规复习指导关键词:1两证一书??/三证一书——乡村建设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选址意见书: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该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2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的内容体系: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包括: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的原则: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编制主体:1.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全国城镇规划体系,用于指导省城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规划的编制;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城城镇体系规划。
3.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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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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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一、总则
(一)为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工程合同,主要是指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代表学校在工程建设中与社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的,确定双方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
基本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等与基本建设工程相关的合同。
(三)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四)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的主管部门为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
二、合同的审查、签订程序
(一)基本建设工程合同实行会签审批制度。
在
签订基本建设工程合同前,应通过相应的审查会签程序。
各审查部门应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把关,维护学校利益。
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合同文本的草拟、送审等工作。
1. 合同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进入合同会签程序。
2. 合同额在5万元以下的按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内部合同会签程序办理。
(二)学校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其管辖业务及职责范围,对合同中相应的内容进行会签,并签署意见。
各部门合同会签审查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会签职责如下:
1. 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审查合同签订对方的资质、经营范围、履约能力、资信情况、委托代理权限以及合同内容、工程量、工期、质量要求等合同条款是否有损学校利益。
2. 财务处: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资金结算及付款方式是否可行等财务相关条款。
3. 审计处:依照学校规定的审计处职责落实工程合同审计程序。
4.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合同额在5
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工程各类大宗设备和特种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合同条款中技术经济指标的审查。
5. 其它管理部门根据本部门所管辖业务范围审查相应合同条款。
6. 合同会签意见反馈后,由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负责修改完善后呈送分管基本建设的副校长审批并签署。
(三)合同文本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
校有关规定、合同性质、当事人要求等制定相关条款。
合同的要素应齐全,条款应明确、具体,满足合同执行深度要求。
主要内容应包括:法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内容、合同价格、付款方式、结算方式、质量要求、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
(四)合同审查通过后,正式签订施工(或制、安装)合同时,合同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合同额在5万元以上的按学校有关对外签订合同的管理规定加盖公章。
(五)基本建设工程合同根据类别的不同由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相关科室根据其岗位职责范围负责办理,由经办人负责草拟。
(六)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完成后,经办人应按照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归档,并将合同文本复印件送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备案,便于对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
(一)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在基本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认真检查并了解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处理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如对方出现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应及时评估履约风险,依法采取相关措施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订立的基本建设工程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确因情况出现较大变化或出现不可抗力,需要变更或解除的,由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将情况报告分管基本建设的副校长,并通过校长办公会批准。
(三)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的编制、签订、备案、归档、执行等工作。
2. 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按各自业务管理权限负责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的实施审查、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法律和经济责任
(一)未按照本办法履行合同会签审批程序而私自签订的基本建设工程合同,均视为无效合同。
造成经济或其它损失的,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或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合同会签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学校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经办人员、审核、审批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本规定,给学校或部门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将视情节和后果,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基本建设工程合同审查会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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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内部合同会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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