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资格资料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及答案

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选题1.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遵守的原则是()。
A. 公正、公平、公开B. 合法、公正、公开C. 合法、公正、合理D. 公正、公平、合理答案:C2.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
A.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B. 严格执行政策C. 严格执行上级命令D. 严格执行个人意愿答案:A3.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
A. 以个人利益为重B. 以单位利益为重C. 以公共利益为重D. 以个人意愿为重答案:C4.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
A. 避免与当事人发生冲突B. 避免与当事人进行沟通C. 避免与当事人发生争执D. 避免与当事人进行协商答案:A5.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
A.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B. 灵活运用程序C. 根据情况自行决定程序D. 可以忽略程序答案:A二、多选题1.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具备以下哪些条件()。
A. 持有行政执法证件B.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C. 有良好的沟通能力D. 有较强的执行能力答案:ABCD2.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
A. 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B. 保护当事人的隐私C. 公正执行法律D. 及时反馈执法结果答案:ABCD3.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
A.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B. 严格执行上级命令C. 严格执行政策D. 严格执行程序答案:AD4.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
A. 避免与当事人发生冲突B. 避免与当事人进行沟通C. 避免与当事人发生争执D. 避免与当事人进行协商答案:AC5.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
A.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B. 灵活运用程序C. 根据情况自行决定程序D. 可以忽略程序答案:A三、判断题1.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决定是否执行法律法规。
()答案:错误2.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知识点

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知识点》①基本定义: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的知识点就是在执法这个大框架下,那些必须要掌握的各种知识内容的汇总。
比如相关法律条文、执法程序等知识都是里面的考点。
就像是建房子需要的砖呀瓦呀这些基础材料。
②重要程度:在执法这个学科领域里(要执法总得有依据规范吧),这是非常关键的。
就好比司机要开车就得先知道交规一样,这些知识点是确保执法人员正确执法的基石。
③前置知识:得有基本的法律意识理解能力,比如说最起码要分得清违法和合法的大概界限概念。
还得有基本的社会常识,因为执法总是在社会这个大环境里进行的,就像你得见过汽车,才好说交通执法里跟汽车有关的部分。
④应用价值:实际中,如果执法人员掌握这些知识点,就能准确处理各种案件,保障社会秩序和人民利益。
比如说在处理盗窃案时,能准确根据相关法条进行立案、侦查等一系列工作。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整个执法知识体系里,这些基本级的知识点就是打底的部分。
上层可以构建出复杂的执法策略等更高层的知识内容。
它就像树根一样,扎得深才能让树干枝叶长得好。
②关联知识:与像法学理论知识有联系,只有理解了为何要制定某个法条也就是背后的理论,才更好掌握知识点。
还有跟行政管理方面也有关联,毕竟执法是行政职能的一部分。
③重难点分析:难度方面,有的法律条文理解起来就很晦涩,像刑法里一些特殊罪名的界定。
重点就是一些常用的执法程序和频次高的法律条文,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内容。
关键点就是要准确记忆和理解知识点。
④考点分析:在考试里那是相当重要的。
它可能从选择题到案例分析题各个题型都会考查。
选择题考查对法条的记忆,案例题就要考查运用这些知识点解决实际执法问题的能力。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核心概念比如说正当防卫,简单说就是在遭受非法侵害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的行为。
但这里面条件很严格,要同时满足多个要素,不是随便还手就是正当防卫。
②特征分析:主要特点像要有不法侵害发生这个前提、防卫得是适时的不能预先或者事后报复等。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复习资料

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复习资料1.法的概念法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以权力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它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它应当是通过利益调整从而实现社会正义的工具。
2.法的本质(1)法的本质表现为法具有意志性和规律性,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
(2)法的本质表现为法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
(3)从应然意义上讲,法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
3.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认可。
(3)法具有普遍性。
(4)法以权力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
(5)法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6)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
4.法律部门的概念和特点概念: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组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
特点:(1)法律部门既是一个法学概念,也是组成法律体系的一种客观的基本要素。
(2)在某一法律部门中,又可以划分为若干个子部门,这些子部门是法律部门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在法律部门中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3)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要素,而构成法律部门和子部门的基本要素则是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4)法律制度相对于法律部门来讲,又存在着一种交叉性和综合性。
5.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1)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2)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6.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整体性原则、均衡原则、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
7.法律体系的概念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
8.法律体系的特点(1)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2)法律体系是一个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复习资料(DOC)

第三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复习资料(非专业警种)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20分)1、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精神病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必须采取保护性强制措施。
(×)2、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与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3、以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等方法,使被害人处于昏睡、无知觉或者不能反抗的状态,而当场将财物劫走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 × )4、交通肇事致2人以上死亡,负事故同等责任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5、鉴定人与犯罪嫌疑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被害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6、地方人员在军队营区作案的,由军队保卫部门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7、赵某寻衅滋事将王某打成轻微伤,对此公安机关可以调节处理。
(×)8、不满16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9、犯罪分子正举枪向人民警察准备射击的,人民警察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10、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看押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警棍等制服性警械。
(√ )11、真正的程序公正,要求政法机关在认真、严格的履行所有法定程序之后,才能做出最终决定。
(√)12、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就是保障和服务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根本目标。
(√)1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的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
(√)15、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16、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执行逮捕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17、公安机关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不属于督察机构现场督察的范围。
成都市考执法证复习资料

成都市考执法证复习资料成都市考执法证复习资料近年来,执法行业的就业竞争越来越激烈,无论是在公务员考试还是在企事业单位的招聘中,执法证书成为了必备的资格条件之一。
而成都市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的经济中心城市,执法行业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加。
因此,对于想要在成都市从事执法工作的人来说,准备一份全面且专业的执法证复习资料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在复习资料的选择上,我们要根据成都市的执法考试大纲来进行筛选。
成都市的执法考试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执法职责、案例分析等内容。
因此,我们可以选择一些权威的法律法规书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对其中的相关章节进行深入学习。
同时,还可以选择一些成都市相关的执法条例和规定,如《成都市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职业行为规范》等,以便更好地了解成都市执法的具体要求。
其次,在复习过程中,我们可以结合案例分析来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
案例分析是执法考试中常见的题型,通过分析真实或虚构的案例,考察考生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因此,我们可以选择一些执法实例进行分析,了解案件的背景、争议焦点以及执法部门的处理方式,从而加深对执法工作的认识。
同时,还可以通过参加模拟考试,提前适应考试的时间和题型,提高解题能力和应变能力。
此外,考生还可以利用互联网资源进行辅助复习。
在互联网上,有许多执法证复习资料的网站和论坛,其中包括了大量的历年真题、模拟试题和考试经验分享。
通过参与这些网站和论坛的讨论和交流,我们可以与其他考生互相学习和借鉴,了解考试的动态和趋势,提高复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最后,复习资料的整理和总结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复习过程中,我们可以将重点知识点和难点整理成笔记或思维导图,以便于日后的复习和回顾。
同时,我们还可以将一些典型的判例和执法案例进行总结和归纳,形成自己的案例库,方便在考试中灵活运用。
总之,准备一份全面且专业的执法证复习资料对于想要在成都市从事执法工作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公安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资料

公安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资料
公安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是公安行业的基本考试,分为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和执法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考试资料供参考:
1. 公安法律法规:考生需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警察特种行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 公安知识:考生需要了解公安机关的组织体系、职责、权力、群众工作、技术装备等相关知识。
3. 刑法、刑诉法:考生需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了解刑法基本原理、刑罚种类、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等程序。
4. 治安管理知识:考生需要了解治安案件的分类、侦查、取证、处置等相关知识。
5. 交通管理知识:考生需要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事故处理等相关知识。
6. 搜索和抓捕知识:考生需要了解搜索和抓捕行动的基本原则、程序、技巧等相关知识。
对于执法操作技能考试部分,具体的考试资料可能包括模拟案例、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等。
考生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班、购买考试辅导书籍、网上搜索资料等多种方式备考。
同时,建议考生多进行模拟练习和实际操作训练,不断提升自己的执法技能。
执法资格及法律依据

执法资格及法律依据一、法定行政机关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分局法律依据:1、《产品质量法》第八条第二款;2、《标准化法》第五条第二款;3、《计量法》第四条第二款;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5、《节约能源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十八条;6、《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7、《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五条第二款行政法规依据: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条;9、《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六条;10、《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五条;11、《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八条;12、《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13、《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14、《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五条;15、《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二款;16、《农药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第十三条;17、《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十二条;1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19、《粮食收购条例》第十条第三款;20、《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21、《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地方性法规依据:22、《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23、《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24、《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三条第二款;25、《浙江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款;26、《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27、《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28、《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项;29.《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部门规章依据:30、《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31.《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32《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办法》第十八条;33.《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办法》第五条,第五十四条;34、《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35、《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七条;36、《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七条;37、《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条;38、《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六条;39、《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六条;40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41、《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第十条;4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43、《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二款;44、《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三条;45、《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第四条,第五条;46、《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第七条;47、《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第五条;48、《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三条第二款;49、《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50、《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51、《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52、《眼睛配制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53、《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54、《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三条;55、《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第四条;5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第二条;57、《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58、《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第四条;5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60、《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第六条,第十一条;61、《认证违法行为处罚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款;62、《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63、《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64、《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65、《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66、《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八条;67、《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四条;68、《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五条。
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辅导提纲

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辅导提纲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辅导提纲一、考试介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是我国行政执法人员入职和晋升的必要条件。
考试主要考察行政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以及依法行政的基本素质。
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程序和实务操作等方面。
二、考试要点1、法律法规:考试涉及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与行政执法相关的专业法规。
2、行政规章:考试涉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级政府制定的行政规章。
3、行政程序:考试涉及行政执法的程序,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听证等程序。
4、实务操作:考试涉及行政执法实务操作,包括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强制执行等操作。
三、复习建议1、系统学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涉及的知识点较多,考生需要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掌握行政执法的程序和实务操作。
2、大量练习:考生需要通过做题和模拟考试来检验自己的学习效果,提高考试的应对能力。
3、注重应用:考试注重应用能力,考生需要结合实际案例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四、考试应对策略1、仔细审题:考试时,考生需要仔细审题,理解题目意思,抓住关键点,明确答题方向。
2、理清思路:考生在答题前,需要理清思路,制定答题计划,避免盲目作答。
3、注意答题技巧:考试有一定的答题技巧,考生需要掌握一些常用的答题方法,如分类、比较、例证等。
4、留出检查时间:考试结束后,考生需要留出一定的时间进行检查,改正错误或者补充遗漏的内容。
五、总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是行政执法人员入职和晋升的必要条件。
考生需要认真准备,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熟悉行政执法的程序和实务操作。
在考试中,需要仔细审题,理清思路,注意答题技巧,留出检查时间。
需要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依法行政素质,为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判断题(共20题,每题1分)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
(对)2、人民警察遇有以暴力方法阻碍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形,经警告无效,可以使用警棍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
(对)3、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对)4、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错)5、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6、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分为警官职务、警员职务和警务技术职务。
(对)(错)7、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不属于现场督察的范围。
8、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过失犯罪。
(错)9、几个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的刑事案件,应当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错)10、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既包括从事交通运输人员,也包括非交通运输人员。
(对)11、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必须接受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错)12、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但不得扣留车辆。
(错)1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对)1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客运机动车不得载货。
(错)15、交通警察应当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被处罚人拒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二日内送达。
(错)16、一人只有一种违法行为,同时并处两个以上处罚种类且涉及两个处罚主体的,应当以较重的罚种处罚主体名义统一制作一份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错)1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十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错)18、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对)19、《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二年、六年、十年和长期。
(错)20、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受理申请的当日,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错)2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根本指导思想的。
(错)2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和罢工的自由。
(错)23、人民警察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
(对)24、人民警察对实施抢劫行为后逃跑的犯罪分子,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对)25、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对)26、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现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错)27、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对)28、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对)29、“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并直接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形。
(错)30、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对)31、小型、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6年以内每2年安全技术检验1次。
(错)32、道路交通信号分为信号灯信号和手势信号两种。
(错)33、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对)34、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35、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车辆。
(对)36、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对)37、发生交通事故仅损伤部分建筑物,但未造成人身伤亡的,当事人可以自行撤离现场。
(错)38、申请驾驶机动车的,必须要求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双手任何一只拇指缺失的,不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错)39、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错)40、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对)41、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
(对)42、法作为社会规范,与道德规范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都调整人的行为。
(错)43、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对)44、人民警察对有违反公安行政管理嫌疑的人员,可以直接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
(错)45、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对)46、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当。
(对)47、公安机关询问违法嫌疑人,应当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
(错)48、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法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执行拘留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错)49、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走私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错)50、在作出回避决定前或者复议期间,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5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公安机关应当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错)52、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单独驾驶机动车。
(错)53、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受机动车信号灯的限制。
(错)54、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错)55、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只能由机动车号牌核发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错)56、交通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不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对)5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
(对)58、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二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错)59、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计算机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对)60、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应当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错)6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
(√)62、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等行为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处罚。
(√)63、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报告。
(√)64、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65、公安机关不得因违法嫌疑人提出听证要求而加重处罚。
(√)66、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67、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员职务由高至低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68、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应当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
(×)69、醉酒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0、在侦查过程中,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员需要回避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7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附加其他条件。
(×)7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73、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签名。
(×)74、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76、检验违法行为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的,应当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7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78、申请驾驶证考试科目内容及合格标准全国统一。
(√)79、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80、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路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81、公安工作服务大局,首要的就是要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以民主政治建设为中心。
(×)82、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涉及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83、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84、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
(√)85、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工具应当收缴。
(×)86、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只在询问笔录末页签名或者捺指印。
(×)8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后勤保障机构和对外执法机构。
(×)88、督察机构可以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处置治安突发事件的情况实行现场督察。
(√)89、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极力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90、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