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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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19〕5号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19〕5号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19〕5号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行业学会(协会),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勤俭务实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73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增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力量,规范规划编制行业管理,提升规划编制水平,确保规划成果能用、管用、好用,现就规范规划行业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要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可由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技术单位组成联合体来承担,也可由同时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和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的技术单位承担。

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技术单位,应在近3年内具有可承担业务范围内的相关业绩,还应具有GIS数据库处理能力和经验。

承担村庄规划编制的技术团队,原则只需为土地规划或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即可。

为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正常推进,在云南省内从事规划业务的城乡规划单位,其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在国家出台相关规定前继续有效,国家出台相关规定后从其规定。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要以当地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基础,规划编制单位应详细掌握服务对象的资源、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情况,鼓励熟悉本地情况的本土技术单位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应确定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体参与人员,确保责任到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7.10•【文号】•【施行日期】2015.07.1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2015年7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全文如下。

行业协会商会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迅速,在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行业自律、创新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一些行业协会商会还存在政会不分、管办一体、治理结构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创新发展不足、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理清政府、市场、社会关系,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加强综合监管和党建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创新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提升行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的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

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改革传统的行政化管理方式,按照去行政化的要求,切断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利益链条,建立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有序竞争、优化发展。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12•【字号】扬府发[2006]45号•【施行日期】2006.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扬府发〔2006〕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三月十二日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统称行业协会)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转变政府职能,推动行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

现根据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社会团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如下:一、明确行业协会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行业协会是由同业经济组织、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具有协调市场主体利益,提高市场配置效率等重要作用。

发展行业协会,要根据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以企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基点,积极探索行业协会的管理体制、运行规律及发展模式,建立行业协会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要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行业协会发展与改革,以发展为主线,加快组建新型行业协会,以发展促调整,积极推行现有行业协会的改革,通过政府引导、自主办会、强化职能等措施,营造有利于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

争取用3至5年时间,尽快完善促进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行业协会市场化管理体制和生成机制,基本形成行业协会自主办会、自律发展、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与优化的布局结构,逐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的行业协会体系。

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的决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也是建材行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实现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

当前,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面临着新的环境、更高的要求和严峻的挑战,协会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及时地转变和调整工作方式,通过改革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有力推进协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充分认识转变工作方式的重要意义多年来,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和各专业协会在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做好行业管理,推动行业发展,为企业服务等方面发挥着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联合会的行政化管理色彩在不同方面和不同程度上仍然存在,有的方面还比较浓厚。

在机构设置、职能定位、职责分工等方面还存在条块分割,忙闲不均的现象,工作资源配置重点不突出,未形成做大事、做成大事的合力。

工作中研究行业全局性、方向性重大问题的精力不够,注意力过多地放在了具体的事务性工作方面。

一些部门的目标任务既不够清晰,也没有责任到人,成功率低,缺乏精品工作。

一些干部思想盲目自满、工作低标准要求,办事拖拉,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和责任感,办事执行力不强。

在内部管理方面,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缺乏刚性约束,还没有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协会运行和管理机制,“大锅饭”现象仍然存在,等等。

如果不转变工作方式,协会就无法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无法实现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势必制约联合会和各专业协会的发展,也势必影响为行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协会改革创新发展的前提是思想观念的转变。

工作方式的转变是思想观念转变的结果与支撑点,是科学合理调整职能和机构设置的落脚点,是管理方式、管理制度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和现代化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协会领导集体能否有效实现奋斗目标的关键所在。

协会工作方式不仅代表着协会工作的价值取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协会事业发展的成功率。

财政部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

财政部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

财政部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作者:来源:《大社会》2019年第02期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全国工商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稳定发展,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的有关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及《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现对支持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行业协会商会是社会组织的重要形式,是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力量。

支持和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对于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治理、促进行业协会商会优化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政府购买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应遵循科学合理、专业优势、公开择优、以事定费的原则,明确购买范围,加强合同管理,注重绩效考核,有序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与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二、公平对待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放宽市场准入,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依法进入公共服务行业和领域,促进行业协会商会之间、行业协会商会与其他社会力量之间公平有序竞争,激发行业协会商会活力,促进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多元化发展格局。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1.07.22•【字号】鲁工信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部署要求,以加快提升我省工业设计创新能力为主题,着力发挥赋能引领作用,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制造强省实现新突破,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一)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策引领,优化精准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2.创新驱动,融合发展。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设计创新要素向关键共性技术、中高端产品和服务集聚,推进工业设计与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

3.示范引领,质效为先。

发挥优质企业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公共服务平台能力,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

4.系统谋划,统筹推进。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覆盖重点产业链工业设计应用机制,聚焦“十强”产业和特色产业,精准施策、定向发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新培育具有特色主攻方向的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2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5家;新增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10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50家;全省工业设计企业达到1000家左右;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育、财政金融保障等相关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业设计整体水平保持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一)实施“三大工程”。

1.设计主体壮大工程。

加强对工业设计中心的培育、认定、管理和扶持,支持各市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鼓励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创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

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

⾏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2019-08-21为促进我市⼯业⾏业协会的健康发展,规范⼯业⾏业协会的管理,发挥⼯业⾏业协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就我市促进⼯业⾏业协会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指导思想促进⼯业⾏业协会发展,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业协会⼯作的规律和要求,以企业发展的需要和产业健康发展为⽬标,努⼒建⽴⾏业协会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

通过政会分开,⾃主办会,营造有利于⾏业协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业协会的作⽤。

⼆、发展⽬标通过政府培育和协会⾃主发展,争取⽤3-5年的时间,初步建⽴起促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与**市产业相适应、符合企业发展需要、分布合理、覆盖⾯⼴的⼯业⾏业协会体系;初步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与国际通⾏规则相衔接的⾏业协会运作机制;初步形成⾏业协会市场化⽣成发展机制;初步形成保障⾏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的法律规范和管理体制。

三、发展思路(⼀)加快⼯业⾏业协会组建。

⿎励和⽀持在我市特⾊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中发展和培育⼀批⾏业协会,形成有利于本市⽣产⼒发展和产业升级、符合国际惯例的⾏业协会群体。

⾏业协会可以按照国家现⾏⾏业分类标准设⽴,也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产品、经营⽅式、经营环节及服务功能设⽴。

允许不同⾏业协会的服务领域有所交叉。

同⼀类别同⼀区域的⾏业协会⼀般只设⼀个。

同⼀企业根据⾃⾝的需要,可以⾃愿参加不同的⾏业协会。

要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吸引全省性的⾏业协会落户本市。

本市具有产业、产品和市场优势的⾏业,可以争取组建全省性的⾏业协会。

(⼆)促进现有⾏业协会的调整。

对同⼀⾏业内性质相同的⾏业协会进⾏归类合并。

对⼀些⾏业覆盖⾯过⼤和⾏业特点不明显的⾏业协会,要经过梳理,进⾏细化。

对⼀些不符合产业升级要求和⾏业⽇趋萎缩的⾏业协会,要进⾏归并、重组。

对⾏业逐渐萎缩、⽆法正常开展活动的⾏业协会引导其改组或⾃⾏解散。

协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与发展

协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与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逐渐成为调节社会利益关系、表达社会利益诉求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通过调动社会资源,减轻政府负担,推动社会管理的多元化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在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与发展上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行业协会商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要的组成部分。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

行业协会、商会作为行业代表和企业自发的组织,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行业协会、商会实施行业自律和协调服务——企业实行自主经营三个有所区别又相互衔接的经济管理层次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协调市场主体利益、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行业协会商会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必然要求。

“入世”以后,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步伐加快,企业在国际间的活动将更多的以行业协会、商会等非政府组织为平台进行的,行业协会、商会作为维护本行业、本地区的经济利益和解决贸易争端问题的组织者和代表者,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通过行业协会来维护行业利益,已是WTO规则下国际贸易的大趋势。

三、行业协会商会是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手段。

当前,我市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

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需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

行业协会、商会能够丰富公共服务的供给以满足企业多样性的需求,有效维护经济稳定和社会和谐,具有政府与市场无法比拟的优势。

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转移,也要求政府将大量微观的、技术性和事务性的职能交由行业协会、商会等市场中介组织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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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指导意见按照开放以来中国总体政策的要求,行业协会应在拓展和创新行业资
源结构、完善行业服务体系、科学发挥行业作用、完善行业治理体系等方
面发挥作用,积极推动行业发展。

1、拓展和创新行业资源结构。

行业协会应以拓宽服务领域为目标,
分析当前服务领域存在的资源结构短缺及其不合理性,依托行业企业,采
取多种有效的方式,如召开论坛、研讨会、专题培训等,促进行业成员开
展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不断深化行业结构,完善行业资源结构。

2、完善行业服务体系。

行业协会应根据行业特点,结合行业实际,
建立行业服务体系包括行业信息服务、行业领导服务、行业管理服务、行
业资源服务、行业法律服务等,使行业资源的充分发挥,来指导行业发展,提升行业技术水平,推动行业。

3、科学发挥行业作用。

行业协会应整合行业内外资源,加强对行业
发展的指导,建立行业发展规划,编制行业技术标准,制定行业政策,加
强行业的科技创新和经营管理,以推动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

4、完善行业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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