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定期调校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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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XXX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XXX煤矿目录一、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2二、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3三、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4四、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操作规程---------6六、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7七、安全生产值班制度-----------------------8八、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9九、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11十、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1 十一、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2 十二、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14 十三、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5 十四、瓦斯日报、监测日报审查签字制度-------16 十五、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17 十六、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204、监督检查各队跟班人员记录填写,并做好井下安全生产汇报记录。

5、及时填写调度值班记录及其它有关记录。

6、掌握各队人员入井情况。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按照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负责和主持调度室工作,定期召开调度例会。

2、监督调度员履行调度职责,监督调度室内有关记录的完整、真实,并对其负责。

3、随时掌握生产的变化情况,搞好综合平衡,及时协调部门之间、环节之间的问题,实现安全生产。

4、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调度安全生产,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下调度命令,并督促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

不幸发生事故,要积极组织并协助领导指挥抢救工作。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技术管理规范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技术管理规范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技术管理规范一、一般规定1、机构设置⑴各矿必须建立专职安全监控管理机构,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负责分站及各种传感器的安装、调试、校正和回收。

⑵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应配齐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一定数量安全监测工,安全监测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2、装备要求⑴所有生产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⑵所有采面及掘进头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T1,并在回风流中另设一个甲烷传感器T2,还应在工作面上隅角设一个甲烷传感器T0,高瓦斯和煤(岩)与瓦斯突出的采煤(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800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⑶串联的采、掘头面,在被串联的采掘头面进风巷、被串风机前安设甲烷传感器。

⑷采煤机、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

⑸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⑹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使用架线电机车时,在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⑺回风巷道中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封闭的地面选煤厂机房内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⑻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和回风巷内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时,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车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

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止机车运行。

⑼瓦斯抽放泵站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

⑽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吸入管路中应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

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

地面投放站内距房顶300mm处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井下临时抽放泵站内下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监测监控系统检查表

监测监控系统检查表

查看机构设置文件 、核实人员配备情 况;查看制度、记 录
《煤矿安全规程》 第158条;《煤矿 安全监控系统通用 技术要求》 AQ6201-2006检查
制度:为保证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应建立
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1)瓦斯事故应急预
案;(2)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3)系统设
3
备、设施的管理制度;(4)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 度;(5)系统值班制度;(6)系统设备和传输设
表7-8 监测监控系统检查表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现状描述
年 月 日 存在问题
查看监控系统安标 证书、检验报告、
联网验收报告等
新政办发143号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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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7天使用标准 查看传感器调校记 《煤矿安全规程》
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

第162条
16 每7天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查看断电测试记录 《煤矿安全规程》 、安全监控系统 第162条
17 矿长、技术负责人审阅监控日报表。
13
内容显示,包括地点/名称、断电命令与馈电状态不 符记录次数、累计时间、每次起止时间、措施。④
统计值记录查询。查询时间内的模拟量内容显示,
包括:地点、名称、每次统计的最大值、平均值。
(2)开关量记录查询
①报警及断电记录查询。显示内容包括:地点/名称
、累计报警次数、累计报警时间、每次报警及解除
报警时间及时刻、措施及时间。②状态变动记录查
时,系统能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
全型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
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系统能自动解锁。(4)采
、掘工作面风流中的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规程》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员操作规程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员操作规程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员操作规程1、开机前只要检查各设备连接而前是否正常,若有掉线尽快正确连接。

2、按照正确的顺序开机:电源→UPS→调制解调器→交换机→显示屏→服务器→工作站。

3、正确操作安全监测软件,正确打印机各种报表。

4、操作人员不得随意肆意改变参数及线路。

5、严禁将杂物堆放在工作台上,严禁机器没人运行。

6、按照正确的顺序停机:工作站→服务器→显示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UPS→电源。

7、正确填写各项安全监测记录。

第一条:监测监控工应顺利完成下列工作:1、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

2、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帐认真填写电子系统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行政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

3、负责矿井监测系统环境监测图的绘制、修改。

4、并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

第二条:安全规定1、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2、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煤巷、半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

3、没有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装备甲烷断电仪。

4、必须对类别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控制器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布置图和接线图。

5、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通信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回传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6、布季夫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安型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牵制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7、每天对监控设备仪器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便携仪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

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元件催化载体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添加天必须使用对齐气样和空气气样调校1次。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为了发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防止瓦斯事故和其它不可预料情况的发生,真正达到监测控制的目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必须实现24小时不间断运行,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轮岗值班,确保系统及各作业地点出现异常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处理。

制定以下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1.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工作期间必须做到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工作台上资料摆放整齐。

3.认真填写当班各种运行记录;认真观察显示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并及时进行处理。

4.认真监测各地区测点有无异常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汇报;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井下值班人员,查明原因后,按规定及时上报调度室,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5.认真观察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出现断线等故障时,应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井下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6.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时,值班人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7.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值班人员从事与监控系统无关的工作。

8.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杜绝操作失误。

监控系统交接班制度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认真检查各种记录、报表及系统运行情况,对上一班未处理及未处理完毕的事项交班人员要交代清楚,掌握上一班系统运行情况后,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完成交接工作。

2.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名单轮流上岗,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替班和调换。

当班人员因离开岗位或迟到时,必须有专人替岗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

严禁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岗,严禁用电话等通讯方式交接班。

3.交接手续履行之前,岗位一切工作由当班(交班)人员负责,交接完成后,岗位一切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因交接班手续履行不认真造成工作失误,由接班人员负责,由于遗漏事项未交待清楚由交班人员负责。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为更好地发挥KJ90NB型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规范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加强对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强化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由通防科全面负责。

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做好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2.通防科安全监测主要职责:(1)负责KJ90NB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与安全监控值班;(2)负责井上、下所有分站及传感器的安装、维护、调校和回撤工作;(3)负责井上、下所有监测电缆的敷设、更换、延接和回撤工作;(4)负责中心站的维护、管理,通防系统参数值的设定,井上、下各测点及各分站端口参数的定义、修改、删除等操作;(5)负责瓦斯馈电断电装置的安装、回撤、维护及瓦斯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并做好记录;(6)负责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与中心站图的绘制、修改;(7)负责系统运行过程中所需监测设备及电缆的购置、管理、维护;(8)负责安全监测数据的分析,报表的打印、送审等工作;(9)每年一次的电源防雷接地检测。

3.按规定建立完善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包括检修、调试、标校、日报制度、瓦斯超限分析制度、故障分析报告制度和报警分析报告制度等各项安全监测管理制度和记录台帐,并认真填写。

4.通防科对瓦斯超限、超限断电、设备故障等报警必须分析原因,建立完整的分析处理记录。

各种技术资料、记录至少保存2年,井下事故记录应长期保存。

5.通防科安全监测必须配备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向通防科值班人员汇报安全监测系统出现的各类问题,并进行处理。

6.在使用安全监控设备前,各类传感器由通防科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测试,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通防科每月制定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巡检、测试、调校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调度室,严格按计划执行。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4篇)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4篇)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井下安全避险是矿山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有效运行,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运行管理制度。

一、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设置与管理1.安全避险系统的设置: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确定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布置和设备配置,确保各个区域都有可靠的安全避险设施。

2.安全避险系统的管理:建立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档案管理制度,对避险系统的设备状态、运行记录等进行进行详细记录和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护。

二、井下安全避险应急预案与演练1.应急预案的编制:制定完善的井下安全避险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行动方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避险行动。

2.演练的开展:定期组织井下安全避险演练,包括模拟实际情况下的避险行动和设备操作,提高人员的应急避险能力和熟悉度。

三、井下安全避险设备的维护保养1.维护保养计划的制定:制定详细的井下安全避险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计划,明确保养的时间、方法和责任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维护保养的落实:严格执行维护保养计划,及时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的设备,确保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井下安全避险设备的检测监控1.设备检测监控的内容:建立完善的井下安全避险设备的检测监控体系,包括设备的传感器监测、运行数据的采集和记录等,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2.监控数据的分析和处理:定期对设备的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并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五、井下安全避险人员的培训与教育1.培训计划的制定:制定井下安全避险人员的培训计划,包括安全知识、避险技能和应急预案的培训内容,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2.培训教育的实施:组织井下安全避险人员的培训教育活动,通过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六、井下安全避险工作的监督与评估1.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内容:建立定期的井下安全避险工作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内容,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暂行规定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暂行规定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检查要求与管理制度的暂行规定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在矿井的安全生产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准确、有效的运行,充分发挥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的功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MT/T 1008—2006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软件通用技术要求》及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结合澄合矿业各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查要求与管理制度。

一、基本要求1、所有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2、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与上级公司联网。

4、接入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的规定,稳定性应不小于15d。

5、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及状态必须上传到地面主机。

6、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7、各矿要建立符合要求的地面中心机房。

8、各矿要有安全监测监控的专门管理机构.二、具体要求(一)机构组成各矿要有安全监控系统的专门管理机构安全测控管理机构设在生产调度室或通风区,设一名主管进行管理,并有专门的技术负责人员。

安全监测监监控系统值班员、维护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二)中心机房1、应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专用机房,中心站机房应铺设防静电地板、安设调温设备。

2、煤矿地面中心站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4 h不间断运行。

3、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

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4、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小于2欧姆)和防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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