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铁三号线员工岗位管理办法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运营秩序和运营安全,维护乘客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本市地铁、轻轨、单轨、磁悬浮轨道等自成封闭体系的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是指城市轨道交通的轨道、隧道、桥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等)、车辆及供电、通信、通风、环控、消防、售检票等机电系统设备、设施。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遵循安全运营、规范服务和市场化的原则。
第五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并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制定并公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二)审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的运营服务标准并监督其执行;(三)指导运营单位制定乘客守则;(四)监督检查运营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运营服务等职责情况;(五)根据职责组织制定和统筹实施市政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调查和处理影响运营安全和公共服务的重大行车事故、设备系统严重故障、行车大面积或者长时间延误等事件及乘客投诉;(六)协助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票价,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指导运营单位制定相关的票卡制式标准、票务政策及线网票款清分规则;(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公交线路接驳换乘方案,协调各运营单位和线路间的服务安排和管理分工等事项;(八)依法查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中的违法行为;(九)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住房建设、公安、市场监管、卫生计生、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所在地的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应当配合主管部门实施本办法,协助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城市轨道交通公众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应急抢险救援等工作。
深圳地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引导员工关键行为,落实公司价值导向,认可员工的绩效价值,创建员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薪资能升能降的绩效考核管理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本着公正、合理的原则,客观评价被考核者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科学设定被考核者考核等级差距,充分体现绩效考核的激励性,达到激励优秀者,警示平庸者,教育惩戒落后者的目的。
第三条绩效考核实行部门绩效与公司绩效关联,员工绩效与部门绩效关联,强化部门间的协作关系,使各部门员工为实现公司总体目标形成责任和利益共同体。
第二章考核范围与权限第四条本管理办法的考核范围为除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外的所有正式员工(即不含返聘人员和短期合同工)。
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由国资委和董事会考核。
短期合同工和返聘人员的考核根据所签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根据不同职位族员工应负责任和考核内容的差异,将员工绩效考核对象分为公司领导人员、中层管理者和普通员工三种类别进行考核。
(一)“公司领导人员”是指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纪检书记、工会主席、三总师。
(二)“中层管理者”是指公司副三总师、总经理助理及部门(分公司)正副经理级员工。
(三)“普通员工”指公司部门副经理级以下(不含副经理级)所有正式员工。
第六条员工绩效考核实行二级评估,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公司领导审核考核结果的制度。
部门副经理级以下员工(不含主持工作的部门副经理),由部门经理考核,公司分管领导复核结果;中层管理者由分管领导进行考核,总经理复核结果(由董事长、总经理分管的部门,考核后不再复核);公司领导人员每年年末向公司绩效工作领导机构述职,由公司绩效工作领导机构成员进行考核评估。
第七条为加强公司对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公司每年年末成立公司绩效考核工作领导机构,具体指导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和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认。
第八条公司绩效考核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设在公司人事部,具体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员工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公司各部门具体实施对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各级管理者是绩效考核的执行者和责任人。
地铁员工岗位职责

地铁员工岗位职责地铁员工岗位职责地铁员工是地铁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承担着保证乘客出行安全、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职责。
以下是地铁员工的主要岗位职责。
1. 安全管理:地铁员工首要的职责是确保乘客的安全。
他们会在站台上进行警戒和指挥,以保持秩序和避免拥堵。
在乘车过程中,他们会巡视车厢,确保车内的安全环境,查看是否有可疑物品或行为。
在紧急情况下,地铁员工需要迅速反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乘客的生命和健康。
2. 客户服务:地铁员工应以友好、热情和专业的态度对待乘客。
他们会提供有关乘车信息、线路规划和票务问题的咨询,并解答乘客的疑问。
他们应耐心地处理乘客的投诉和问题,并提供满意解决方案。
此外,地铁员工还会帮助特殊需要人士,如老人、儿童或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辅助服务。
3. 票务管理:地铁员工负责售票和验证乘客的车票。
他们需要熟悉各种票务规定和收费标准,并准确地计算车费和找零。
在高峰期,地铁员工需要迅速而准确地处理乘客购票需求,并确保每个乘客都获得正确的乘车票据。
4. 排队和上下车指挥:在高峰期,地铁员工需要引导乘客有序排队,确保顺利进出车站。
他们还需保证乘客在上下车时的安全,并帮助弱势群体乘客上下车。
在车厢内,地铁员工还会提醒乘客保持站稳,避免发生滑倒或其他意外。
5. 列车操作管理:地铁员工会受过专业培训,掌握列车操作的相关知识。
他们需了解列车的驾驶和制动原理,熟悉各种控制按钮和紧急制动装置,以便应对紧急情况。
此外,地铁员工还需要注意列车健康状况,如车辆突发故障或异常声响,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检修。
6. 紧急救援:在紧急情况下,如故障列车、乘客行为异常或火灾等,地铁员工需要迅速采取措施保护乘客的安全。
他们需熟悉应急处理程序,引导乘客疏散,并与相关部门协调合作。
地铁员工还应熟悉地铁线路的紧急出口和消防设施的位置,确保乘客的安全疏散。
7. 巡视和维护:地铁员工负责巡视地铁站和列车,查看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和设施是否完好。
地铁各岗位权责及工作规程

地铁各岗位权责及工作规程地铁作为现代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高效的运营离不开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协同努力。
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权责和工作规程,以确保地铁系统的正常运转,为乘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一、司机岗位司机是地铁运行的关键人物,他们负责操控列车,保障乘客的安全与舒适出行。
(一)权责1、严格遵守列车运行时刻表,确保列车准点运行。
2、操作列车设备,如控制速度、制动、开关车门等,保证列车行驶的平稳与安全。
3、密切关注列车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故障和异常情况。
4、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规程1、出勤前,进行严格的身体检查和酒精测试,确保状态良好。
2、参加班前会,了解当天的运行任务和注意事项。
3、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列车检查,包括车辆外观、车内设备、制动系统等。
4、列车启动前,确认信号和线路状况,与调度中心保持良好的沟通。
5、在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限速规定,注意观察轨道和周边环境。
6、到站时,准确停靠,确保乘客上下车安全。
7、收车后,做好列车的交接工作,记录运行情况。
二、调度员岗位调度员如同地铁运营的“大脑”,负责统筹安排列车的运行。
(一)权责1、制定和调整列车运行计划,合理分配运力。
2、监控列车运行状态,及时调整运行策略,处理突发事件。
3、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保障信息的畅通和工作的协同。
4、对地铁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负责。
(二)工作规程1、提前收集相关信息,如客流量、设备状况等,为制定运行计划提供依据。
2、根据运行计划,发布调度指令,指挥列车运行。
3、实时监控列车位置、速度、设备状态等信息,通过通信系统与司机和车站保持联系。
4、遇到故障或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5、定期对运行数据进行分析,总结经验,优化调度方案。
三、车站值班员岗位车站值班员是车站运营的重要组织者和协调者。
(一)权责1、负责车站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票务、乘客服务等。
地铁岗位职务说明书

地铁岗位职务说明书地铁岗位职务说明书地铁岗位是一项关乎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的重要工作职务,地铁岗位职务主要负责地铁站台及车厢的安全管理、站务管理以及乘客服务等工作内容。
下面将对地铁岗位职务进行详细说明。
一、地铁岗位职务的工作内容1. 安全管理:地铁岗位的主要职责是确保车站及车厢的安全运行,负责监督乘客的安全上车以及下车,协助车站工作人员完成乘客疏导工作,在紧急情况下积极协助疏散乘客,确保车站的安全和顺畅运行。
2. 站务管理:地铁岗位职务需要协助站务工作人员对进出站的乘客进行检票和引导,维护站台的秩序,确保乘客的安全。
对于乘客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报告突发事件。
3. 乘客服务:地铁岗位职务需要积极主动地向乘客提供并解答有关地铁服务的问题,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方法和技巧,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二、地铁岗位职务的任职条件要求1. 身体健康:地铁岗位职务属于一项较为辛苦的工作,因此需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长时间站立和工作强度较大的工作环境。
2. 具备基本的安全意识:地铁岗位需要处理突发事件和应急情况,因此需要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地铁岗位需要与乘客进行日常的沟通和联系,因此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友善热情地对待乘客,并解答乘客提出的问题。
4.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地铁岗位需要与其他工作人员密切合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因此需要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主动地与他人合作。
三、地铁岗位职务的工作要求1. 严守岗位纪律:地铁岗位需要严守岗位纪律,服从上级领导的指挥和调度,不得擅自离岗或违规行为。
2. 细心耐心:地铁岗位需要耐心细心地处理各类问题,对待乘客的问题要积极细致地解答,确保乘客得到满意的服务。
3. 快速反应能力:地铁岗位需要具备快速反应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反应和采取应对措施,保障乘客的安全。
4. 熟悉业务技能:地铁岗位需要熟悉地铁的运行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能够熟练掌握相关业务技能,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服务。
地铁员工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地铁运营安全、高效、优质,提升员工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地铁员工,包括运营、维护、客服、管理等部门。
第二章绩效考核原则第三条公平公正原则:绩效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在同等条件下接受考核。
第四条客观真实原则:绩效考核应以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为依据,客观真实地反映员工的工作状态。
第五条综合评价原则:绩效考核应全面、系统地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三章绩效考核内容第六条工作态度:包括出勤率、工作纪律、团队合作、服务意识等。
第七条业务能力:包括专业技能、知识水平、操作技能、应急处置能力等。
第八条工作成果: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
第九条团队协作:包括沟通能力、协作精神、协调能力等。
第四章绩效考核方式第十条绩效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一条月度考核: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当月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第十二条季度考核: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季度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对员工进行年度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职务晋升、培训等人事决策的依据。
第五章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第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工资、奖金、晋升、培训、奖惩等人事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对绩效考核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奖励和晋升机会;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谈话提醒、培训指导,直至采取降职、解聘等处理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地铁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一、工作态度考核1. 出勤率:根据员工考勤记录,计算月度、季度、年度出勤率,出勤率低于90%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2. 工作纪律:根据员工日常行为规范,考核员工是否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如迟到、早退、旷工等。
深圳地铁安全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地铁运营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乘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地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深圳地铁运营公司及其下属各分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所属所有运营设施。
第三条深圳地铁运营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深圳地铁运营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领导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一)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四)组织编制和实施应急预案;(五)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
第六条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子公司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七条深圳地铁运营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在职员工应每年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复审。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一条深圳地铁运营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运营设施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跟踪验证整改效果。
第五章事故调查处理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处理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地铁员工职级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员工的薪酬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地铁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铁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及试用期员工。
第二章职级划分第三条地铁员工职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资深级。
第四条初级员工: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和知识,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条中级员工:具备丰富的岗位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承担较为复杂的工作任务,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第六条高级员工: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能够解决复杂的技术和管理问题,具备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
第七条资深级员工:在地铁行业具有丰富的经验,具备高度的职业素养和卓越的领导能力,能够对公司战略发展提出具有前瞻性的建议。
第三章薪酬体系第八条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福利。
第九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职级、岗位及地区经济水平确定,保证员工基本生活需求。
第十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的职责和重要性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十一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团队绩效和公司整体绩效确定,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二条奖金:根据员工年度绩效和公司业绩情况发放,表彰优秀员工。
第十三条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保障员工权益。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四条员工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五条定期调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员工绩效,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特殊调整:根据员工个人发展、岗位变动和公司政策,进行特殊薪酬调整。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七条薪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实施。
第十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对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评估,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员工对薪酬有异议时,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将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地铁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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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岗位管理办法深圳市地铁三号线运营分公司文本修订记录目 录1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支持文件 (1)4 岗位管理原则 (1)5 岗位管理 (2)5.1岗位设置 (2)5.2岗位编制 (2)5.3岗位分类及归级 (2)5.4岗位任职资格 (4)5.5岗位调配管理 (4)5.5.1晋级管理 (5)5.5.1.1晋级基本条件 (5)5.5.1.2 晋级的工作方式 (5)5.5.1.3组织选配 (5)5.5.1.4公开竞聘 (7)5.5.1.5技术评定 (12)5.5.2降级管理 (15)5.5.3转岗管理 (15)5.5.4借调管理 (15)5.5.5待岗管理 (15)5.5.6转正管理 (16)5.5.7岗位补缺管理 (16)6 附则 (17)1目的为适应地铁运营事业快速发展,规范三号线运营分公司岗位管理工作,加强人才团队建设,促进岗位调整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科学化,有效激励员工,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以维持分公司平稳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运营分公司各部门各类岗位的管理。
3支持文件《绩效考核管理办法》CX/YYGS/RS/002-5《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试行规定》CX/YYGS/RS/002-10《岗位说明书编制审核管理规定》CX/YYGS/RS/002-4《见习员工管理办法》CX/YYGS/RS/002-13《员工持证上岗考核管理办法》CX/YYGS/RS/002-18《员工奖惩管理办法》CX/YYGS/RS/002-20《评先评优管理办法》CX/YYGS/RS/002-24《管理人员考核办法》CX/YYGS/RS/002-264 岗位管理原则4.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2 基于岗位任职资格与员工素质、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4.3 注重员工德行,坚持员工岗位能上能下的原则。
4.4 遵循逐级调整的原则。
5 岗位管理5.1 岗位设置5.1.1岗位设置定义岗位设置是指设计岗位并赋予岗位相应职责和权限的过程,体现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反映岗位对人员素质、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5.1.2岗位设置原则岗位设置应遵循坚持因事设岗,权责对等、坚持上下承接,左右协同、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
5.2 岗位编制运营分公司岗位编制的管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3 岗位分类及归级通过对岗位职能、承担责任、隶属关系及业务流程的分析研究,根据岗位性质、特征和管理需要,运营分公司确定了岗位序列和岗位职级。
岗位序列分为职能系列、生产支持系列、技术系列、技工系列和客服系列,岗位职级分为9个等级,S1至S9,每等级又分为5-8个薪级,如S1-1,S1-2,具体情况详见《运营分公司岗位序列表》。
5.3.1职能系列岗位是指担负行政管理职责,具备管理职能的岗位,包括部门正副部长、正副室经理、主任、业务主管、业务主办、业务助理、办事员等。
5.3.2 生产支持系列岗位指在行政、生产及后勤等方面从事辅助性工作的岗位,包括生产部门技术主任、生产部门主任、综合管理员等。
5.3.3 技术系列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岗位,包括主任工程师、主管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等。
5.3.4 技工系列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工作的岗位,包括技师、工班长、技工、仓管员等;技工各层级比例以部门技工总数为计算基数,其中高级技师、技师和工班长总数占10%,高级工占10%,中级工占60%,初级工占20%。
5.3.5客服系列岗位指直接为客运提供服务类的岗位,包括站务、乘务、调度及票务各序列,站务类岗位有轴心站长、站长助理、值班站长、值班员、站务员等;乘务类岗位有客车主任、客车队长、运用调度员、客车司机、工程车司机等;调度类岗位有OCC控制主任、行车调度、供电调度、环控调度、信息调度,DCC值班主任、值班主任助理,MCC调度主任、维修调度值班主任、维修调度等;票务类岗位有现场管理、收益核对、票务AFC调度、车票编码、票库管理等。
5.4 岗位任职资格5.4.1 职能岗位任职资格基本要求5.4.2生产支持序列、技术序列、技工序列及客服序列岗位任职资格参照职能岗位任职资格执行。
5.5岗位调配管理岗位调配管理是指依据相关规定,通过对员工进行有效的评估,以确定并完成其岗位晋级、降级、转岗、借调、待岗及转正等岗位调整或者岗位补缺工作的一种岗位配置的管理手段。
5.5.1晋级管理5.5.1.1晋级基本条件1.员工符合拟晋升岗位的岗位任职资格。
2.员工年度内无分公司级及以上处罚的。
3.员工年度平均绩效考核达到80分以上。
5.5.1.2 晋级的工作方式晋升主要通过组织选配、公开竞聘及技术评定等三种方式。
5.5.1.3组织选配1.组织选配适用于运营分公司室副经理及以上岗位、职能系列主任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专业性较强岗位等。
2.组织选配工作由运营分公司人事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内容包括拟选配岗位、人数、选配范围、选配程序等信息。
组织选配工作实施方案由运营分公司领导审批,涉及到部门正职及以上岗位的需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组织选配工作的程序及要求如下:1)提出候选人范围。
主任级及以下岗位由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人事部提出候选人名单或候选人范围,室经理级及以上由运营分公司提出候选人名单或候选人范围。
2)确定候选人范围。
由运营分公司班子会研究确定候选人范围。
3)拟定候选人员名单。
人事部门依据候选人范围及岗位说明书等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拟定出候选人员名单。
4)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a)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在候选人员所在部门对其进行测评。
参加测评的人员为候选人所在部门人员或与候选人工作关系密切的同事,一般应不少于30人,如部门员工总数少于30人,部门全体人员参加。
b)测评主要程序为组织测评、现场不记名填写“民主测评表”和“民主推荐表”、统计测评结果、人事部向运营分公司汇报测评情况。
“民主测评表”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不低于80分、“民主推荐表”同意推荐率(计算方法为同意推荐的票数占收回票数的百分比)不低于80%。
5)组织考察。
人事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候选人进行组织考察,属组织选配室经理级及以上岗位的,需要进行组织考察,属室经理级以下岗位可视情况酌情考虑是否进行组织考察。
凡半年内纳入运营分公司相关岗位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或)组织考察过的,运营分公司可延续使用测评及考察结果。
由人事部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组织考察程序及要求有:a)成立考察小组。
考察组应由两名以上的人事专职人员和相关监察人员组成,考察组成员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
根据回避制度相关要求,考察组成员不包括考察范围人员,其他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所列回避条件的,要主动提出回避,对隐瞒不报或不主动报告的按违纪处理。
b)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方法,广泛深入的了解情况。
个别谈话和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的范围为被考察人的直接上级、同级、直接下级,与被考察人工作上接口较多的相关部门人员。
访谈人数原则上不少于8人,对反映的被考察人的问题要调查核实,必要时可适当扩大谈话范围,有针对性核实问题。
对重要问题写出专题调查报告。
要认真查阅被考察人的档案,有疑问的,要进行核实。
对3人及以上提出的问题要在考察材料中予以反映。
c)组织考察需全面考察被考察人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注重对工作业绩的考察。
考察组根据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
考察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被考察人的情况。
d)考察组人员要在考察材料上签名,以示负责,考察组向人事部门和相关主要领导汇报情况,经研究提出聘任建议方案,提交运营分公司。
6)任用讨论。
运营分公司班子会根据测评和(或)组织考察结果讨论,以票决的方式决定拟聘人选。
7)任前公示。
经运营分公司班子会讨论产生的拟聘人选在正式聘任前,需在运营分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
人事部负责组织公示并会同纪检部门受理有关举报。
公示期一般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8)任命。
拟聘人选经任前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正式聘任,由人事部负责起草人事令,报运营分公司经理签发。
9)任前谈话。
a)新聘人选在正式上岗前,需进行任前谈话,参与谈话的人员根据不同岗位确定,属室经理级及以上岗位的,谈话成员由运营分公司经理、分管领导、相关部门部长、人事部负责人等组成;属室经理级以下岗位的,谈话成员由相关部门部长、人事部相关人员等组成。
必要时,参与谈话人员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b)任前谈话主要内容因包括宣读人事命令、相关领导提出工作要求和希望、廉政谈话及新聘人员任职表态等。
10)任命大会。
由新聘人员所在部门会同人事部组织召开。
一般情况下,部长级人员任命大会由人事部长主持并宣读任命令;室经理级及以下人员任命大会由所在部门部长主持,人事部门派员参加。
11)任职培训。
人事部门牵头组织,培训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组织新聘人员按批次统一开展任职培训工作。
5.5.1.4公开竞聘公开竞聘适用于分公司内可公开竞聘方式配置人员的所有岗位。
分公司范围内除已通过公开竞聘到新岗位工作未满三个月及处于试用期的人员外,符合竞聘岗位任职资格及晋级条件等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公开竞聘的工作程序及要求如下:1.制定公开竞聘工作方案1)公开竞聘方案应当明确竞聘工作组织领导及竞聘测评项目具体设置等内容。
2)用人部门提出公开竞聘需求,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设置及编制实际,结合岗位说明书相关要求,编制公开竞聘工作方案,拟定方案后由各相关部门会签,上报分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属生产部门工班长级及以下岗位的公开竞聘方案,经分公司领导授权后,经人事部审批后实施。
a)竞聘工作组织领导。
竞聘方案中应明确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其职责。
一般属主管级及以上岗位的,领导小组由分公司领导、用人部门、人事部门组成;工作小组由人事部门、党群工作部门、用人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属主办级及以下岗位的,领导小组由分公司分管领导、用人部门、人事部门组成;工作小组由人事部门、党群工作部门、用人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b)竞聘方案基本内容。
方案应包括竞聘岗位、任职条件、竞聘范围及程序、竞聘测评项目设置等内容。
测评项目设置应根据不同测评环节权重设置有所不同,但各项比例相加应为100%,具体设置如下:注:各项成绩的分值以四舍五入的方式取小数点后两位。
2.发布信息公开竞聘方案以通知、招聘海报、内部网等形式发布,且各层级应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员工积极参与。
3.接受报名自公开竞聘信息发布之日起,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应聘者到指定部门领取或相关网站下载《运营分公司公开竞聘报名表》,并提交近两年所获荣誉红头文件及其他要求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