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定位及运行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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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司法 权力配置方案

优化司法 权力配置方案

优化司法权力配置方案引言司法权力的配置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之一。

优化司法权力的配置方案旨在确保司法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提升司法效率,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介绍一些优化司法权力配置的方案,希望能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一些参考。

司法权力配置的重要性司法权力的配置涉及到法律、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关系。

一个良好的司法权力配置方案能够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维护社会秩序,增强人民对司法系统的信任。

透明、高效的司法权力配置方案可以提高司法效率,减少司法系统的滥用和腐败行为,为公民提供更加公正和平等的司法服务。

优化司法权力配置的方案1. 设立独立的司法监督机构为了确保司法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可以考虑设立独立的司法监督机构。

该机构可以负责对司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监督司法机构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提升司法机构的透明度和责任制度,减少司法腐败行为。

2. 推行司法公开司法公开是一种重要的司法权力配置方式。

通过推行司法公开,可以使司法活动对公众透明、公正,增加司法判决的公信力。

司法公开可以通过将庭审过程公开,公布裁判文书等方式来实施。

此外,还可以通过加强司法宣传,提高公众对司法工作的了解,增强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

3. 推进司法改革司法改革是优化司法权力配置的重要手段。

通过加强司法改革,可以推动司法机构的职能定位和职责划分的合理化,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率。

司法改革还可以加强司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司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从而提高司法公正性和司法质量。

4. 强化司法独立司法独立是司法权力配置的基本原则。

为了实现司法独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法官和检察官的独立性,避免干扰司法活动和判决结果的产生;建立和完善法官和检察官的任免制度,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增加司法预算,提升司法机构的经济独立性,减少外部干涉。

5. 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是优化司法权力配置的有效途径。

诉讼服务中心可以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诉讼代理等服务,方便公民解决诉讼问题。

理念、平台、体系、机制:四个维度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

理念、平台、体系、机制:四个维度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

理念、平台、体系、机制:四个维度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作者:段娜来源:《法制与社会》2018年第30期摘要“枫桥经验”将矛盾通过各种方式解决在基层的核心精神在各地具有普遍意义。

江苏省宿迁市通过构建“三位一体”纠纷化解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但在运用中也面临一些现实困境。

文章分析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存在难点的八个方面原因,提出应从理念、平台、体系、机制四个维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关键词“枫桥经验” 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江苏宿迁作者简介:段娜,南京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8.10.304作为江苏省最年轻的地级市,宿迁市近几年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飞速发展。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矛盾、利益的冲突也日益凸显。

在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中,源于浙江的“枫桥经验”对宿迁的社会治理方式有了新的启发,“枫桥经验”在宿迁也因地制宜不断丰富和发展。

一、“枫桥经验”在宿迁矛盾多元化解中的运用(一)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基础性作用,筑牢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第一道防线”建立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目前,宿迁市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覆盖率达100%,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率达80%以上。

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知识结构。

目前,高中以上文化达到90%,具有法律专业背景达到50%以上。

重视信息化应用。

基层乡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都配备电脑和信息员,录入矛盾纠纷信息,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度预防、调处措施。

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市司法局协调财政局、综治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出台了《宿迁市城区医患纠纷矛盾纠纷调处个案补贴实施办法》等文件。

(二)发挥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职能作用,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市妇联开设紫薇调解工作室,实施婚姻家庭矛盾“五步”调解法,被命名为江苏省调解工作品牌。

市人社局仲裁处全面推进基层调解中心建设,并统一调解文书格式,实现一案一卷,引导劳动者通过调解服务平台快速维权。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定位的思考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定位的思考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定位的思考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提起公益诉讼的最根本性职能自然是法律监督职能。

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

但是,现有法律规定仍然比较原则,相关配套制度亟待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有必要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定位进一步梳理和研究。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授权试点时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应具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三项原则性职能。

其他的具体职能应在此基础上设置、调整和完善,进而构建科学合理、全面准确、统一协调的职能体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监督职能。

一、深刻认识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已有规定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能定位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和“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授权和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明确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职能,该职能符合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总体定位,并带有一定的自身特性。

公益诉讼制度是有别于传统私益诉讼的一种诉讼类型。

与私益诉讼追求个人的具体权益不同,公益诉讼是为保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比如对环境污染提起公益诉讼,具有通过司法纠正危害公益行为的公共目的性。

高校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能及运行模式探讨

高校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能及运行模式探讨

高校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能及运行模式探讨[摘要]文章分析了高校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能和通常运行的几种模式,指出了现行运行模式存在的弊端,提出了高校法律事务机构应该朝着职能多元化、管理服务化、体系网格化方向发展的思路。

[关键词]高校法律事务机构职能运行模式[作者简介]陈剑波(1977- ),男,浙江桐乡人,中国计量学院办公室副主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陈海民(1981- ),男,山东济宁人,中国计量学院办公室,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

(浙江杭州310018)[课题项目]本文系2009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高校内部规章制度法治化的推进机制研究”(项目编号:y200909237)和2009年中国计量学院高教研究课题“高校法律事务管理模式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hex200964)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03-0035-02随着高校办学体制的转变,遇到的法律问题日益增多。

这些问题不仅体现在高校基于其社会职能面临的行政法律争议,而且体现在高校作为经济实体所面临的民事法律争端;不仅体现在高校管理与师生权益诉求之间的碰撞,而且体现在高校与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

面对上述问题,世界一流大学乃至国内高校纷纷采取措施,成立法律事务机构,以期为学校提供系统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在2003年9月和11月,教育部先后下发《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两个文件,依法治校工作特别是依法管理学校的内部事务已逐渐成为高校管理者的共识。

国内高校开始探索与创新高校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比如有的聘请法律顾问,有的成立法律咨询专家小组,也有的设立法律事务机构。

但总体上说高校法律事务机构建设和运行缺乏理论指导和实践创新,导致在实际工作中作用发挥不大。

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高校法律事务机构,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及高等教育特色的法律事务机构运行模式,为高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3年)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3年)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3年)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01.18•【分类】工作报告正文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3年1月15日在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茆荣华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监督关怀,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在最高人民法院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五年来,全省法院新收案件409.39万件,审执结399.61万件,结案标的额1.11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4.69%、122.71%和225.23%;省法院新收案件6.53万件,审执结6.4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08.06%和120.1%。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人民法院队伍展示出新风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达98.51%,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49次,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了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从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奋进力量。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等教育活动,全省法院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思想根基更加牢固。

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

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

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要求,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作为“基层的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环,必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遇到更多复杂的问题,承担更加艰巨的任务。

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面临的新任务、准确把握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

一、深刻理解新形势下人民法庭新任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人民法庭要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因地制宜做好巡回审判工作,将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扩大司法民主相结合,努力搭建阳光司法“窗口”,增进人民司法的社会认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积极稳妥在人民法庭推进司法改革,完善人民法庭的管理和保障机制,加强人民法庭队伍、装备和信息化建设。

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司法能力,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秩序,发挥人民法庭的重要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人民法庭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任务。

目前,经过“两庭建设”和标准化法庭建设,人民法庭审判场所、工作环境大为改善,装备、信息化建设得以长足发展,审判办公设备一应俱全,人民法庭布局也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与此不相适应,人民法庭司法能力的提升却停滞不前,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有待提高。

究其原因,一是人民法庭条件相对艰苦,干警驻庭时间相对较短,每个星期两头跑,人民法庭不是根据农村习惯安排工作时间,而是参照机关工作时间作息,以致辖区老百姓办事或者咨询法律问题往往找不到人,更不用说法庭干警与当地老百姓打成一片了;二是案多人少,使得办案人员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调查、调解,一昧追求办案数量,注重诉讼程序,就案办案,以判了案;三是司法能力的提升看不见摸不着,没有绩效,不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因此大部分法庭干警平时疏于对自己司法能力的培养;四是法庭干警没有充分利用人民法庭这个特殊平台开展工作,而是将它视为法院一个业务庭,“有诉开庭,无讼退堂”,法庭的日常工作就是填制传票、送达文书、安排开庭、撰写裁判等等,仅此而已,人民法庭诸多重要职能并没有真正得到发挥。

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总结计划

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总结计划

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总结计划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当前在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同时各类矛盾和纠纷也随之不断产生呈现出数量多发、主体多元、诉求多样的特点促使人们渴求寻找一条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

诉调对接是“诉讼”和“非诉”这两种纠纷解决途径和方法之间的沟通、衔接与互动是一种以法院为主导、多元主体参加构建的诉讼与调解互相作用、司法调解和社会大调解有机衔接的机制是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和谐司法的有效途径。

近年来_______县人民法院立足自身优势充分发挥法院、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各方面力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积极主动地通过“诉调对接”这一迅捷、低廉、优化、双赢的纠纷处理模式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_______法院“诉调对接”机制的构成模式1组织网络铺垫。

院成立了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挂帅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庭室科队负责为成员。

在此基础上该院延伸组织对接触角先后与县司法局、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卫生局、工商局、乡镇机关、妇联群团组织、保险协会、消费者协会等24个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建立了横向沟通互动调解网络。

诉调对接组织网络的构建。

实现了辖区内调解组织的“大对接”和“全覆盖”。

2制度措施保障。

为保障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开展院先后制定实施了《关于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诉调对接工作制度》、《非讼调解协议司法审查确认细则》《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规范》、《关于民商事案件速裁规定》、《调解工作室规章》、《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流程》、《法官工作室工作职责》、《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制度》、《诉调对接工作考评办法》等意见、制度和措施就诉调对接的范围、程序、方式以及考评等作出明确规定保障推动了诉调对接工作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3对接中心衔接。

院在立案大厅建立了诉调对接中心中心下设办公室和速调庭选配了2名专职人员和5名兼职法官聘用了6名人民调解员、8名人民陪审员和13 名相关机关、行业协会的专业人员担任兼职调解员。

对构建审判管理一体化机制的探讨

对构建审判管理一体化机制的探讨

对构建审判管理一体化机制的探讨摘要本文以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运行机制为切人点,对审判管理的功能定位进行了全面阐述,认为基层法院审判管理运行机制还存在职能行使行政化、运行管理虚弱化、内设机构职能交叉化及人员配置角色混同化等方面的的问题,分析了审判管理四个维度方面的问题,提出审判管理机制一体化在构建过程中成立专门审判管理部门、要严格规范审判管理流程、要设立法院各类人员分列管理体系、要丰富审判管理指标体系,在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到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和统一性,既要注重审判管理的科学调度,又要充分利用案件质量、效率评估指标体系来激发活跃审判管理中的“生产力”。

关键词审判管理运行机制一体化构建作者简介:陈春光、吴爱智,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4-129-02一、审判管理的功能定位(一)审判管理应当服从于审判权审判管理是与案件审判相伴而生的,有案件审判就必然有审判管理,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审判管理权是衍生、从属于审判权的辅助性权能,不能超越审判权而独立存在,更不能取代审判权。

审判管理权的根本价值是基于对审判活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通过对审判权及审判行为的组织、动员、控制和协调,实现对审判公正高效的保障。

豍审判管理作为实施诉讼制度的重要工具,既需按照管理科学模式设计,又须符合审判活动特点。

(二)审判管理应当发挥服务与监督审判权的双重功能审判管理包括服务和监督两方面的功能。

审判管理服务功能主要体现,一是通过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分析审判工作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成绩、经验、问题和困难,为领导提供“科学决策服务”;二是及时了解掌握业务部门的期望和需求,为部门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审判管理的监督功能主要体现,一是对生效案件进行归档前的常规评查;二是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再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以及涉诉信访案件进行重点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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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定位及运行机制研究
年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落实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司法为民的重点在“司法”,本质在“为民”,其中明确提出包括“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接待工作,限时回复人民群众申诉来信来访”、“对涉诉群众在民事、行政诉讼中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申请执行等行为进行指导,使群众正确适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在内的条具体指导意见。

年月,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第一条便倡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设立立案大厅或诉讼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认真做好信访接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办案人员联系、诉讼材料接转、诉讼疑问解答、判后答疑、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等多方面的工作,并应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

以此为契机,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的司法便民工作,年月金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本文以金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运行实践为蓝本,对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定位和运行机制进行实证调研。

一、诉讼服务中心的基本职能——提供司法服务
诉讼服务中心是以信息化为支撑、高科技为特色、集约办理与分流引导为基础、便捷高效为目标所建立的综合性服
务平台,是将法院各职能部门的司法服务功能剥离出来,重新组合而成一个全新的法院内设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倡导设立诉讼服务中心的初衷就是实现司法为民,即通过增强法院的司法服务功能,使司法增添人性化的色彩,方便当事人诉讼,拓宽纠纷解决渠道,提升司法效率。

(一)诉讼服务中心推动法院司法服务转型
近年来,金牛法院的收案数较以往有大幅度增长,年收案数较年前翻了一番,年至月收案数又比上一年度同期增加了。

然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虽然不断觉醒,司法技能却未能同步提升,这对法院的司法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的宗旨就是为当事人提供与解决纠纷相关的各类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主动、高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诉讼服务中心的投入使用,法院正逐步实现司法服务转型,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要求。

.变单一型服务为全方位服务。

诉讼服务中心按照当事人来法院办事的流程,设计成单循环、通道式布局,使当事人在诉讼服务中心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简便的方式办妥诉讼事宜,同时打造立案绿色通道,专为进城务工农民、伤残和低保人员提供便捷服务,明显降低诉讼成本,有效提升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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