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浅谈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word版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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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小编语:诉讼服务中心作为法院的窗口单位,是当事人来到人民法院首先接触到的部门,以下是关于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范文,供大家参考!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一)当前,大多数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采用柜台式窗口开放办公,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高效便民的诉讼服务,进一步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但在建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现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建设现状一是硬件设施日趋改善。

基本建设上都设有导诉区、立案服务区、信访接待区、自助便民区、休息等候区“五大功能区”。

有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还设置了残疾人专用通道,书写桌、电子触摸查询系统、电脑、张贴温馨告知等,积极营造温馨和谐的诉讼氛围。

二是服务功能更加规范。

诉讼服务中心具备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讼费收取、诉前(立案)调解、司法救助、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释疑、信访接待等多项功能,建立了诉前纠纷解决、服务信息公开、民意表达、服务承诺、服务评价、首问责任制等工作机制,并借助法院信息化建设,开通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配备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网上信访三位一体的网上诉讼服务模式。

三是人员配置不断优化。

从知识结构、年龄、工作经验多方位考虑科学调配人员,选调年富力强、审判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勤勉敬业、热心服务的精干力量和年轻干警充实到窗口部门。

结合法院安保工作,对中心安全卫生、防火防盗防暴力事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人性化关怀更加细微。

对“低保户”、“特困户”以及没有固定收入的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一律缓减免案件诉讼费用。

利用巡回审判对外延伸服务,对一些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等不方便参加诉讼的特殊群体和外地当事人,开展上门立案、邮寄立案服务。

对特困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和涉诉信访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一、背景介绍基层法院作为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人民群众许多纠纷和争议的解决工作。

然而,基层法院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人员配置、案件质量、执行力度以及服务意识等方面分析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

二、人员配置问题1. 缺乏专业性:目前一些基层法院普遍存在员额不足、审判技能欠缺等情况,导致司法公正难以保障。

2. 年龄结构不合理:年轻化和老龄化并存,造成初入行者经验不足与经验丰富者进修困难的矛盾。

建议:优先加强对专业性的培养,在招聘和选拔员额时更为注重竞争力和专业素养。

同时完善培训制度,提升全体法官素质,并逐步建立良好的导师机制。

三、案件质量问题1. 并非所有案件都得到公平公正审理:一些地区或许因设备落后或办案条件差导致审理质量下降,无法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2. 法官工作压力大:由于案件数量过多或者过于繁琐,导致法官缺乏足够时间进行审理和研究,从而影响了判决的准确性。

建议:加强对基层法院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投入,提高办案效率。

对一些特殊、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增派专门法官认真研究并给予妥善处理。

同时,通过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和优化办案流程来减轻法官的工作压力,并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督。

四、执行力度问题1. 执行难问题突出: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被执行人故意拖欠或潜逃等情况,导致申请人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2. 个别执行庭存在违规行为:部分执法人员可能会受到赌博、暴力催债或贪污等非法行为的诱惑,从而影响了司法公正。

建议:加大对执行难问题解决方案的研究和实践,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多样化的措施,例如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违规执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等。

五、服务意识问题1. 法官对当事人关心不够:一些基层法院过于注重案件数量而忽视了严谨审理的同时也忽略了对当事人的关怀和指导。

2. 司法公开程度有待提高:虽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透明化,但仍然有少数案件的审理程序以及相关裁判文书在某种程度上缺乏公正性。

诉讼服务窗口建设情况汇报

诉讼服务窗口建设情况汇报

诉讼服务窗口建设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上级要求,我对诉讼服务窗口建设情况进行了汇报。

目前,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下面我将就此进行详细的汇报。

首先,诉讼服务窗口的基本情况。

诉讼服务窗口是法院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服务而设置的窗口,其主要职责是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咨询、诉讼材料的领取和递交、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

目前,我院诉讼服务窗口已经建设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窗口设立了便民服务台,配备了专业的工作人员,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其次,诉讼服务窗口的工作成绩。

自诉讼服务窗口建设以来,我们窗口工作人员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服务。

我们及时更新诉讼信息,及时发布法院公告,及时受理当事人的诉讼材料,确保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同时,我们还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律宣传活动,增强了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养。

然后,诉讼服务窗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尽管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窗口的工作人员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以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其次,窗口的工作流程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当事人的等待时间。

最后,窗口的宣传工作还需要加强,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的当事人前来办理诉讼事务。

最后,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为了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窗口的服务质量,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二是优化窗口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当事人等待时间;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窗口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的当事人前来办理诉讼事务。

综上所述,诉讼服务窗口建设情况汇报至此结束。

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窗口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

谨此汇报。

此致。

XXXX法院。

基层司法所建设存在问题与建议

基层司法所建设存在问题与建议

基层司法所建设存在问题与建议1. 基层司法所的现状说到基层司法所,大家可能会想到“打官司”、“法庭”,其实不然,它是我们生活中的法律守护者。

就像家里的那盏小灯,虽然不耀眼,但总能在关键时刻照亮前行的路。

然而,这些司法所的建设在现实中,却存在不少问题。

就好比盖房子,地基不稳,房子迟早要垮。

要是基础不牢固,后续的工作就得大打折扣,甚至有可能影响到我们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1.1. 人员素质问题首先,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就像是“挂羊头卖狗肉”,只顾着应付差事。

有些人对法律的了解有限,遇到复杂的案件时,往往是“捉襟见肘”,这可真让人捏了一把冷汗。

想想,法律可不是随便就能说的,得有扎实的功底,才能给老百姓提供靠谱的服务。

1.2. 资源配置不足再者,资源配置也是个大问题。

很多司法所像是“东拼西凑”的小作坊,缺乏必要的设备和经费。

工作人员往往得用“自掏腰包”的方式来维持日常工作,这可真是让人心疼。

试想一下,司法所连个像样的办公环境都没有,怎么能吸引到优秀的人才来为大家服务呢?2. 影响基层司法所的因素2.1. 社会环境的变化再说社会环境的变化,这年头,法律问题层出不穷。

比如,网络纠纷、经济合同等新型问题,基层司法所面对的挑战越来越多。

但是,司法所的建设跟不上,根本就没法“趁热打铁”。

很多时候,大家遇到问题了,只能“望天兴叹”,根本不知道该找谁去解决。

2.2. 大众法律意识淡薄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就是大众的法律意识普遍淡薄。

很多人觉得法律离自己很远,遇到问题时,总是想着“瞒一时是一时”。

这可真是个误区!所以,基层司法所不仅要提供法律服务,还得承担起宣传法律知识的责任。

毕竟,人人都是法律的守护者,大家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社会才能更加和谐。

3. 改进建议3.1. 提升人员素质说了这么多,那我们该如何改进呢?首先,得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

可以通过定期培训、外出学习等方式,让他们不断充电。

就像吃饭一样,不能光吃米饭,要搭配点菜,才能营养均衡。

基层法庭建设中的问题和建议

基层法庭建设中的问题和建议

基层法庭建设中的问题和建议一、问题概述基层法庭作为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面临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包括:1. 基层法庭的人员队伍缺乏专业性和稳定性。

2. 基层法庭的设施和装备水平不高,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审判需求。

3. 基层法庭的管理流程不够规范,存在一些管理漏洞。

二、问题原因1. 人员队伍缺乏专业性和稳定性基层法庭是司法体系中最为基础的部门之一,其人员队伍应该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然而,在现实中,由于薪酬待遇较低、职业发展空间有限等因素影响,许多优秀的法律人才并不愿意到基层法庭工作。

同时,由于基层工作环境相对比较艰苦,很多从事这个岗位的人员也难以持续地保持工作热情。

2. 设施和装备水平不高基层法庭的设施和装备水平是影响其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

然而,在现实中,许多基层法庭的设施和装备都比较陈旧,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审判需求。

同时,由于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限制,很多基层法庭也无法及时更新设施和装备。

3. 管理流程不够规范基层法庭的管理流程应该是高效、规范的。

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各种原因,很多基层法庭的管理流程存在一些漏洞。

例如:审判程序不够严谨、文书处理不够规范等等。

三、建设建议1.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为了提高基层法庭人员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大对基层法院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的投入力度,提高其职业发展空间;(2)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水平;(3)加强对优秀律师、检察官等人才的引进力度,提高基层法院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2. 提高设施和装备水平为了提高基层法庭的设施和装备水平,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大对基层法院设施和装备升级的投入力度,及时更新设施和装备;(2)加强对基层法院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技术水平;(3)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层法院建设,增加投入资金。

3. 规范管理流程为了规范基层法庭的管理流程,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对审判程序的规范化培训,提高审判程序严谨性;(2)加强对文书处理流程的规范化培训,提高文书处理效率和质量;(3)建立健全基层法庭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各项管理流程。

诉讼服务中心存在问题调研报告

诉讼服务中心存在问题调研报告

诉讼服务中心存在问题调研报告诉讼服务中心存在问题调研报告自xxxx年起,法院系统就开展了诉讼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现已有不少法院相继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经过运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笔者经过调研发现,当前诉讼服务中心主要包括以下五项工作:一是立案工作。

将原立案庭工作归入诉讼服务中心,包括立案审查、诉讼费收取、减免、缓交,退费,诉前保全、先予执行、接待来访等工作。

二是诉调对接。

包括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及与调解委员会衔接等工作。

三是程序事务。

诉讼服务中心作为审判工作前台,处理程序性事务,如签收当事人递交的诉讼证据及各种诉讼文书,为当事人约见法官,为律师阅卷提供卷宗和场所等。

四是法律咨询。

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等。

五是便民措施。

对当事人进行诉讼引导、提供自动查询手段、创造舒适诉讼环境等。

另外,笔者还发现,当前诉讼服务中心运行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机构设置依据不足。

最高院只是提出了设立的倡导意见,对该机构编制、职位,职称等都未作出明确规定,各地做法不一。

另外,诉讼服务中心与立案机构存在重叠问题。

与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存有差距。

1、场所相对狭小。

目前诉讼服务中心,多为原立案大厅改建或扩建的,因窗口多,人流大,仍显得拥挤。

2、设备不齐科技化程度不高。

有些基层法院,办公设施不齐,自动化、科技化、数字化含量不高,以致如网上证据提交、法官视频约谈等工作无法展开。

3、法院案件信息查询设定了权限。

基层法院只能查到本院案件相关信息,而同级其他法院及上级法院的无权查询。

人员配备不当难于应对。

诉讼服务中心,大多启用新人,有的新人占70%以上,而诉前保全、先予执行、诉前调解等,又只能有审判职称或有审判实践经验的人来担当。

当事人仍存疑虑少数法官抱有怨气。

受“当事人围着法官转”传统诉讼思想影响,有些当事人对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不放心、不信任。

除开庭以外的工作,均要在诉讼服务中心完成,而基层法院大都未配备审判辅助人员,致使有的法官整天在办公室和诉讼服务中心来往穿梭,少数法官已有抱怨甚至对立情绪。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武胜县司法局:夏杰雄基层法律服务所是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载体及其有形式,是建设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在推进全社会依法建设进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

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特别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力指导和管理下,基层法律服务所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迅速发展。

为推动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服务功能与效率发挥。

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现状基层法律服务所完成脱钩改制后,已成为“自愿结合、自我管理、共同出资、共担风险”的合作制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我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从业人员总体状况是:一方面在主观方面普遍增强了担忧心理、求富心理、进取心理和期望心理;在客观方面仍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基层人民政府委托工作,参与与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但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心明显下降;在自身建设上法律服务所都还在是与司法所合属办公,职责不清。

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各种问题,诸如内部分工不明确,业务开展不顺畅,办案质量不讲究,财务管理不规范,卷宗材料不齐全,内部人员不团结,制度建设不完善,合伙人员不到位等等。

二、存在的问题(一)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制约着基层法律服务业的发展现行调整基层法律服务关系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司法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工作者管理办法》以及《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在国务院决定取消的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中,就明确取消了司法部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认可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核准。

1995年通过的《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经2004年省十届人代会的修订,取消了基层法律服务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据此,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便变得无章可循、不便操作。

另一方面,对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资格的认可被取消,使刚刚建立起来的全国法律工作者资格考试失去了存在的依据,而根据《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中关于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执业条件并未修改,执行的仍然是1995年的标准,同时对考核授予资格也未作规定,省上也未组织过全省性的法律工作者资格考试,使得近五年来法律工作者这支队伍日渐萎缩,也使一部分刚从法律学校毕业的学子在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之前想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成为可望不可及的事情。

基层司法所建设存在问题与建议

基层司法所建设存在问题与建议

基层司法所建设存在问题与建议同志们,大家好!今天咱们聚在这里,可不是来开个形式主义的会议。

咱们要深入剖析一下咱们基层司法所的现状,找出那些“小毛病”,然后一起想办法解决。

别担心,咱们不搞那些高大上的术语,就简单、直接、接地气地聊聊。

咱们得承认,基层司法所在服务群众方面还是做得不错的。

比如,那个啥,你听说过“打官司难”的问题吗?现在可好,有了司法所,老百姓打官司就像去银行取钱一样方便了。

但是,这背后还是有问题的。

比如说,有些地方的司法所人手不够,案子多的时候,老百姓排半天队都不一定能找到人。

还有啊,有些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态度不好,让老百姓感觉像是去法院一样严肃。

再来说说硬件设施吧。

有的司法所在办公环境上还差强人意,办公室挤得跟沙丁鱼罐头似的,设备也旧得能当古董展览了。

这怎么能让老百姓满意呢?咱们得好好规划一下,把办公环境搞得像五星级宾馆一样,让老百姓一走进来就能感受到温暖和尊重。

还有就是信息化建设的问题。

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但有的司法所在信息化建设上还是跟不上趟儿。

有的电脑老得卡得跟PPT一样,有的系统操作起来比斗地主还复杂。

这样不仅影响了工作效率,还让老百姓觉得司法所像个高科技迷宫。

咱们得跟上时代的步伐,让信息化成为咱们工作的得力助手。

说到这儿,我突然想起了一个成语——“画饼充饥”。

咱们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就像是给老百姓画了个饼,虽然看着挺香,但吃起来却没啥滋味。

所以,咱们得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不能光靠嘴皮子功夫。

我想说,基层司法所的建设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福祉,咱们每个人都得担起责任来。

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用实际行动去改善工作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只有这样,才能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司法所带来的温暖和便利。

好了,同志们,以上就是我对基层司法所建设的一点看法。

希望我们都能齐心协力,为打造一个让老百姓满意的司法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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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课件
浅谈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内容摘要:随着“党的群众路线”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的进行,切实有效地“走群众路线”,已经变成各政府部门的首要任务。

法院作为司法审判部门,就要求我们在行使审判权的过程中真正的服务人民群众。

而作为法院的窗口部门,立案大厅是一个整个法院甚至司法系统的表率,而随着现在立案大厅的承担的功能越来越多,建立一个完善的、布局合理的窗口服务部门,不仅能最大程度的满足人们群众方便、快捷、高效、便民的要求,也能最大程度优化法院的职能要求,对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和亲和力也有很大程度的帮助,因此,“诉讼服务中心”由此诞生。

关键词: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一、诉讼服务中心的概念及来源
我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这个概念首先是由现任天津高院院长李少平在天津法院系统建立的,服务中心包括了“提供导诉、诉前调解、立案审查、案件查询、材料收转、联系法官、判后答疑”等一系列服务,目的就是让当事人能够在法院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

现在各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大多也是按照这些功能进行的,只是根据不同的法院设立的功能不同,但大都大同小异。

二、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的必要性
(一)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的有效措施。

作为法院的窗口单位,是当事人来到人民法院首先接触到的部门,其工作态度和办事的效率等会给当事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良好的服务和健全的功能可能会让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化小,也会对法院留下良好的印象,反之,则会让当事人对法院产生反感、不信任,这种情形有可能会带到后面审判执行中,不仅对司法的公信力有影响,也可能引起设法信访问题。

(二)是司法公开的必然要求。

通过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的联公开、咨询查询和释明答疑等服务功能,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通过诉讼服
务中心的引导分流、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其实保障当事人的选择权和表达权。

三、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现状
由于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必要性,我院曾组织相关人员到其他基层人民法院对其立案大厅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行对比讨论,并对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深入探讨,并结合其他基层法院的建设情况,认真分析总结现大多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
(一)诉讼服务中心所涉的功能众多,但分工不明确。

现行诉讼服务中心有“八大功能”,即立案审查、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诉讼引导、诉前调解、信访接待、判后释疑,但大多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只有立案和接待两个窗口,没有仔细划分和明确职能。

(二)人员配备不齐。

诉讼服务中心作为一个服务性的部门,在涉及一系列的工作要求的同时,没有专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大多都是立案法官处理,立案法官不仅要审查立案,有一部分法院的立案法官还要办理部分案件,如特殊程序案件、诉前调解案件等,在当事人众多的时候就会造成混乱不堪、应接不暇的情形。

(三)软硬件配备不齐。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及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筑面积须达到五百平方米以上,要为到法院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的服务。

而现有的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大多甚至说绝大多数没有达到这个要求。

(四)立案法官立审不分。

立案的职责只应按照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对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进行形式上的审查,但由于现在对涉访涉诉的案件的管控以及对立案变更率的严格要求,立案的时候大多不仅要对形式进行审查,有时候还要对实体问题进行审查,这样就会大大的增加立案法官的工作量,导致立审不分的情况。

(五)涉诉信访维稳工作职责不明。

大多基层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都归于立案庭负责,但实际涉诉信访维稳工作是贯彻于整个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的主体不明确,导致诉访不分的情况。

四、针对以上的问题,结合到大多基层法院的实际情形,在认真总结和分析后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
(一)明确分工、合理规划功能区域。

诉讼服务中心划分为“三大职能”:一是诉讼引导、案件查询、约见法官、送达工作、释法答疑、费用会收取退缴、司法救助、案件移送、便民服务等诉讼服务职能;二是立案审查、立案调解、诉前财产保全、调解确认等纠纷化解职能;三是多元调处、速裁案件、繁简分流、调审衔接等案件分流职能。

对于诉讼服务中心的几项功能,应根据各基层法院的实际地形和情况,将其划分成相应的区域,并将各区域负责的职能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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